中核钛白: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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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1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认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齐峰新材”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办理其他具体事宜。
  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 31,000 万元认购齐峰新材不低于
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齐峰新材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齐峰新材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认购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
上限为准。
  本次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证
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届时适用法律和最
新监管意见,调整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并为公司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
股份锁定及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3 月 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3 月 7 日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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