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2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
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