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1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何晓、周毅、马涛、黄礼登已分别向董事会提
交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 述 四 名 独 立 董 事 的 2022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5,245.54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6.40
元/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843,074.45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72,580.81 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同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法定公积金 87,936,713.54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374,975,663.11 元后,减去报告
期 内 分 配 利 润 86,534,995.50 元 , 2022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0 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11,895,872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92,732,316.80 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0 元(含税),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2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核查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2022 年 度环 境、 社 会及 治 理( ESG) 报 告》 同日 刊 登于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
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95 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
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
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2-00064 号),盛屯锂业经审计的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331.25 万元。2022 年度盛屯锂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331.25 万元(孰低)高于 2022 年度承诺的
净利润 11,455.78 万元,盛屯锂业实现 2022 年度业绩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核查意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海证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