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证券代码:30083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
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的
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
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风险。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严格遵守下
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
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三)在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的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单一年
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者公司连
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
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发生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七十四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
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分
红建议和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分红议案进行表决,并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
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
大会上的投票权。
(三)公司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董事应对其必要性发表明确
意见。
(四)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
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审议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期间 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0 年末的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
以 2021 年末的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000.00 3,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60.07 12,113.58 9,619.36
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6,000.0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2,497.6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占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比例
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与公
司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
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生产的破碎、筛选设备可广泛应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物料的生产和加工,因此,上述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近年来,
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公路和铁路交通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
区改造、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投资项目,推动机制砂石用量稳步增
加,带动了上游设备行业的市场需求。此外,受供给侧改革、环保督查等因素影
响,小微型砂石生产企业因不符合环保或效率要求正逐步被关停整合,随着砂石
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绿色矿山的逐步落实与实施,大中型矿山将成为行业
主流,从而推动中高端破碎筛选设备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未来若国家对上述领
域的宏观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因下游相关行业
的景气度变化而面临较大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铸锻件、机械件等。最近三年,原材
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80%,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对公司产品
成本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原材料
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和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公司对采购成本的可控力
度相对有限,从而面临原材料价格变动所引发的相关风险。
(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和建筑垃圾
资源回收利用设备为公司拓展的新兴业务领域,效益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现有销售
渠道、规划产能、产品售价以及董事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
格等当前市场环境进行估算,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如
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不能通过技术改进、规模效应
降低成本,不能针对该业务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
方面进行有效调整,可能会使新兴业务的发展受阻,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
的经济效益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导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预计达产年综合毛利率为 26.07%,其中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预测毛利率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利率为 22.73%,较大幅度低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水平。因此,虽然本次募投
项目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利润空间,但存在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于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和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废旧新能源电池的
年处理能力将达 2.10 万吨,并将实现年产 10 套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年产
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不足、渠道开拓
不利、产品技术或质量无法满足客户要求等情况,将不利于募投项目的规模化生
产和市场化应用,从而使募投项目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持续开发新客户的风险
公司破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 3-5 年,实际使用寿命因矿石属性、开
机时长、日常维护等因素呈现一定差异。鉴于客户设备采购周期与产品使用周期
基本一致,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进一步扩产或持续技改需求,其短
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面临持续开发新客户的
风险。未来若公司无法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客户或市场,或
在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时遭遇较大困难,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破碎、筛选设备的市场容量巨大,但下游客户极其分散且地域分布广,
行业内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行业集中度较低,整体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弱,产品同
质化现象严重,致使低端市场面临着激烈的价格竞争。公司产品主要为大型化、
成套化破碎筛选设备,随着下游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未来不排除国外知
名矿山机械制造商采取低价策略拓展国内市场,以及国内竞争对手快速成长与公
司在中高端矿山设备领域直接竞争的情形发生,从而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
风险。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一)陈利华承诺如下:
购安排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确定,并严格履行相
应信息披露义务。
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
何减持计划或安排。
诺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
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情形,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时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
无任何减持计划或安排。
述承诺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陈利刚、陈利群、陈连方和段尹文承诺如下:
形,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
任何减持计划或安排。
诺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陈静依、林为民、徐兵、徐晓东、季立刚、许卫华、陈立波、葛斌和
余国峰承诺如下:
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 录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本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和术语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名词
浙矿股份、公司、本公
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券募集说明书》
湖州君渡 指 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法人股东
长兴博力矿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利华持有 25%
博力矿业 指
权益
浙创投 指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法人股东
长虹路桥 指 长兴县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山特维克 指 Sandvik Group,全球领先的机械产品制造商
美卓集团 指 Mesto Corporation,全球领先的工程技术公司
特雷克斯 指 Terex Corporation,全球领先的多元化的设备制造商
南昌矿机 指 南昌矿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金机械 指 浙江双金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宏立 指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利君股份 指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所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证鹏元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场监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董事会 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适用意见第 18 号》 指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排料中粒度大于三毫米的含量占总排料量 50%以上的粉碎
破碎机 指
机械
俗称颚破,由动颚和静颚两块颚板组成破碎腔,模拟动物的
两颚运动而完成物料破碎作业的破碎设备,可广泛运用于
颚式破碎机 指
矿山冶炼、建筑、交通、水利和化工等行业中各种矿石与大
块物料的破碎,公司该系列产品编号为 CJ
一种通过单个或多个液压缸升降动锥进行物料破碎的一种
圆锥式破碎机 指 破碎设备,可广泛应用于黑色、有色、非金属矿山及砂石料
等工业领域,公司该系列产品编号为 RC、MRC
又称制砂机,是一种破碎兼制砂的设备。物料在机器内通过
转轮加速,使物料沿着圆周方向抛射出去,线速度可达到
冲击式破碎机 指
和整形目的,公司该系列产品编号为 CH-PL
指依靠机械振动,对各种矿物进行固态分级和固体液体进
振动筛 指
行分离的设备,公司该系列产品编号为 YA、YAK、YJS
又称振动喂料机,在生产流程中可把块状、颗粒状物料从贮
给料机 指 料仓中均匀、定时、连续地给到受料装置中去,并对物料进
行粗筛分,公司该系列产品编号为 GZG、ZWS
TPH 指 吨/小时(Tons per hour)
【注】: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
所造成。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 Kuang Heavy Industry Co.,Ltd.
股票简称 浙矿股份
股票代码 300837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4 日
上市日期 2020 年 6 月 5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陈利华
注册地址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电话号码 0572-6955777
传真号码 0572-6959977
电子信箱 zkzg@cnzkzg.com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矿山机械制
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
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
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获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号批复同意注册。
(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 32,000.00 万元人民币,共计 3,200,000 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3 年 3 月 9 日(T 日)
至 2029 年 3 月 8 日。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6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3.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交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15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 月 8 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8.7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
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
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
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
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
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
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认购不足 3.20 亿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①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2023 年 3 月 8 日
(T-1 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2000 元面值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 0.032000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剔除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
股 0 股后,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100,0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200,000 张,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100.0000%(由于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
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②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③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37”,配
售简称为“浙矿配债”。
④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
码为“370837”,申购简称为“浙矿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上限为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3 月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
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
[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即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2023 年 3 月 8 日
(T-1 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2000 元面值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不足 1 张
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 0.032000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剔除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
股 0 股后,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100,0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200,000 张,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100.0000%(由于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
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
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
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
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
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
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
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
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⑦对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作出决议;
⑧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
情形。
除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事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
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④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⑤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⑥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⑧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
⑨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⑩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6)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浙矿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
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
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浙矿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
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
基地建设项目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一期)
合计 55,984.21 32,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聘任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海通证券的监
督。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海通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可转债视作同意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
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
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核准文
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债券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在本次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②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③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权利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
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或出售其重大资产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
付息义务;
④除上述第①至③项所述的违约情形以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其在《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
还本付息义务,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者经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未偿还
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
予纠正;
⑤发行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程序;
⑥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停业、清算、申
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⑦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发行
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
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次
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
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
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
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
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
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
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未能通
过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浙矿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至少出具一次
跟踪评级报告。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五)发行费用
项目 不含税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660.38
会计师费用 60.00
律师费用 56.60
资信评级费用 37.7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36.87
合计 851.58
(六)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正常交易
T-2 日 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网上路演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正常交易
T日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
告》; 正常交易
T+1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正常交易
T+2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正常交易
T+3 日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T+4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
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
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利华
住所: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 林为民
联系电话: 0572-695577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传真: 0572-695997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陈星宙、周漾
项目协办人: 张寰宇
项目组其他成员: 陈鹏、孙长帅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乔佳平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联系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65527227
经办律师: 王彦民、杨健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余强
住所: 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571-88879999
传真: 0571-88879000-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鲁立、黄蕾蕾、谢贤庆、齐放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 0755-82872090
经办评级人员: 徐宁怡、徐铭远(已离职)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295
(七)收款银行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户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10900120510531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浙矿股份于 2020 年 6 月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作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 62,822 股,上述包销股票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全部
卖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海通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及资
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未持有发行人股票。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
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构正常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
益关系。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生产的破碎、筛选设备可广泛应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
物料的生产和加工,因此,上述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近年来,
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公路和铁路交通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
区改造、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投资项目,推动机制砂石用量稳步增
加,带动了上游设备行业的市场需求。此外,受供给侧改革、环保督查等因素影
响,小微型砂石生产企业因不符合环保或效率要求正逐步被关停整合,随着砂石
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绿色矿山的逐步落实与实施,大中型矿山将成为行业
主流,从而推动中高端破碎筛选设备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未来若国家对上述领
域的宏观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因下游相关行业
的景气度变化而面临较大影响。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和 2020 年 12 月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报告期内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
在税收优惠到期后未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面临按 25%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铸锻件、机械件等。最近三年,原材
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80%,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对公司产品
成本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原材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和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公司对采购成本的可控力
度相对有限,从而面临原材料价格变动所引发的相关风险。
(二)持续开发新客户的风险
公司破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 3-5 年,实际使用寿命因矿石属性、开
机时长、日常维护等因素呈现一定差异。鉴于客户设备采购周期与产品使用周期
基本一致,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进一步扩产或持续技改需求,其短
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面临持续开发新客户的
风险。未来若公司无法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客户或市场,或
在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时遭遇较大困难,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破碎、筛选设备的市场容量巨大,但下游客户极其分散且地域分布广,
行业内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行业集中度较低,整体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弱,产品同
质化现象严重,致使低端市场面临着激烈的价格竞争。公司产品主要为大型化、
成套化破碎筛选设备,随着下游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未来不排除国外知
名矿山机械制造商采取低价策略拓展国内市场,以及国内竞争对手快速成长与公
司在中高端矿山设备领域直接竞争的情形发生,从而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
风险。
(四)新冠疫情引发的经营风险
传染源,纷纷出台了各类限制物品与人员流动的疫情防控措施,对国内及全球宏
观经济带来较大压力。疫情对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出口业务均造成了一
定影响。目前,公司各方面生产经营均有序开展,但全球及国内的疫情及防控形
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短期内海外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国内疫情出现
反复,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及应收账款的减值风险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5,736.74 万元,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为 15,158.62 万元,二者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 55.81%。公司严格按照会
计准则的规定,每年度对存货和应收账款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但仍不排除原材
料市场价格大幅变动,库存商品滞销,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等因素发生超出预期的
跌价或坏账损失,以及产成品因设计、加工、安全等环节管理不当造成意外损失
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4.27%、43.39%、43.56%和 42.53%,
整体较为稳定。但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上下游市场波动、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
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未来
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或者产
品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毛利率波动甚至持续下
滑的风险。
(三)按揭贷款销售引致的连带担保风险
公司接受符合一定条件的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向合作银行申请专项贷款
用于支付设备货款,并就客户还款向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至 2022 年 9 月
末,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513.0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因客户违约致使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并采取了资信调查、预收货款、额度
控制、设备抵押等一系列风险管控措施降低此类对外担保的潜在风险,但未来若
按揭贷款客户因其自身资金紧张等原因无法偿还按揭贷款,公司将面临代为履行
偿付义务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
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虽然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吸引和
留住人才,然而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技术开发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与研发经验,掌握了破碎、筛选
设备制造相关的关键技术,并在此基础上持续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研发,
核心产品实现了一系列技术创新,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由于技术开发的资金
投入较大且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或研发
投入未能有效转化为技术成果,公司的技术优势、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出
现较大不利变化。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和建筑垃圾
资源回收利用设备为公司拓展的新兴业务领域,效益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现有销售
渠道、规划产能、产品售价以及董事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
格等当前市场环境进行估算,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如
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不能通过技术改进、规模效应
降低成本,不能针对该业务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
方面进行有效调整,可能会使新兴业务的发展受阻,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
的经济效益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安工程、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待上述项目
建成投产后,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 2,721.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的
比例为 17.27%,占投产当年公司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的比例为 9.98%。公
司预计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可以有效覆盖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但鉴于项目
建成并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募投项目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能达到既定目标,将使公
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于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和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废旧新能源电池的
年处理能力将达 2.10 万吨,并将实现年产 10 套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年产
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不足、渠道开拓
不利、产品技术或质量无法满足客户要求等情况,将不利于募投项目的规模化生
产和市场化应用,从而使募投项目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运用现有技术成果,并借鉴前期开发破碎筛选设备、
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的成功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其中,废旧新
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技术验证,目前正处于试制阶段,预计
于 2025 年实现量产;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已经完成研发与试制,目前正
处于试运行并持续改进过程中,预计于 2024 年实现量产。鉴于募投项目的研发
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且产品存在持续改进空间,若未来出现研发进度不达预期、
推出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或研发失败的情形,将使募投项目面临实施后无法达
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导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预计达产年综合毛利率为 26.07%,其中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预测毛利率为
利率为 22.73%,较大幅度低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水平。因此,虽然本次募投
项目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利润空间,但存在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与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偿
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公司可能因投资者提
出回售要求而在短期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
定因素的影响,若公司未来经营活动未能达到预期回报,将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
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的价
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
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
通的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
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三)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
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
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则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
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四)转股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此期间
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
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五)可转债转股价格未能向下修正或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
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
能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
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如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正方案
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股票价格仍有可能低于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导致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面临不能实施转股的风险。
(六)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了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出现特
定情形时(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之“二、(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
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了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促使
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投资期限缩短、丧失未来预
期利息收入的风险。
(七)未设定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定担保,如果可转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兑付
的风险。
(八)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级
别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
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
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七、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发行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
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750,000 66.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00,000 7.50
境内自然人持股 59,250,000 59.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250,000 33.25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 (股) (股)
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司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75.21 75,205,625 66,750,000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3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浙矿重工(柬埔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瑞尔(5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瑞尔(5 万美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100%权益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柬埔寨金边市
主要业务 东南亚地区破碎、筛选设备的组装、销售和相关售后服务。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1.03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净资产(万元) -36.18
营业收入(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2.75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所审计
公司名称 浙矿(湖州)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100%权益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主要业务 矿石生产线的生产管理、运行维护及矿物洗选加工。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37.49
净资产(万元) -12.51
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12.51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所审计
公司名称 浙矿(湖州)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有 100%权益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
主要业务 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的回收再生利用。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万元) 355.41
净资产(万元) -20.70
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217.12
净利润(万元) -20.70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所审计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利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32.55%的股份,并通过
湖州君渡间接控制发行人 7.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发行人 40.05%的表
决权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
陈利华先生的简介,详见本节“五、(一)董事”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利华,未发生变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利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对本
公司投资外,陈利华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持有湖州君渡 57.85%的股权,湖州君渡
持有公司 7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湖
州君渡累计质押股份 5,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6.67%,占公司总
股本的 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及潜在权属纠纷的情况。
陈利刚及陈利华配偶的弟弟段尹文分别持有公司 6,675,000 股股份,与陈利华为一致行动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承诺期限为 36 个月;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
陈利刚、陈利 陈连方任职期间转让股
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华、陈利群、陈 份的限制承诺在其任期
股份限售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连方、段尹文、 内和离职后半年内有
承诺 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 5日 中
湖州君渡投资管 效;3、陈利华、陈利
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理有限公司 群、陈连方所持股票减
行上述承诺;(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持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
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满后 2 年内有效,即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承
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毕,未出
浙江省创业投资 股份限售 2020 年 6 月
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 5日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述承诺的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为
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 文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
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 和减持时提前 3 个交易
陈利刚、陈利 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 日公告的承诺长期有
股份减持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华、陈利群、陈 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 20%,且减持价格 效;2、陈利华、陈利
承诺 5日 中
连方、段尹文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群、陈连方、陈利刚、
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 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届
票而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满后 2 年内有效,即至
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股票的方式和减持时提
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前 3 个交易日公告的承
湖州君渡投资管 股份减持 2020 年 6 月 诺长期有效;2、湖州 正在履行
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额的 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理有限公司 承诺 5日 君渡减持比例和减持价 中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格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
后 2 年内有效,即至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
股票而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浙江省创业投资 股份减持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 2020 年 6 月 1、浙创投减持公司股 正在履行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 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5日 票的方式和减持时提前 中
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内合计减持比例最高可达所持股份总额的 100%。 减持比例和减持价格的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 年内有效,即至 2023
股票而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年 6 月 5 日。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
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形式。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浙矿重工股份有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分红承诺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 长期有效
限公司 5日 中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前项规定处理。重大现金支出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给股
东大会审议的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达到相应标准的交易。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可以根据外部经营环境
和自身经营状况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
确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
审议,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
监督。
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
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
持续经营的影响等,独立董事应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
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
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不存在本人以及本人利用其他控制企业
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业务或
活动的情形。二、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任
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陈利华、陈利 关于同业 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
刚、陈利群、陈 竞争的承 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 长期有效
连方、段尹文 诺 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
予公司。三、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
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四、本声
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或主要股东。
在本人作为浙矿股份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
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
司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浙矿股份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
关于关联 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
陈利华 交易的承 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长期有效
诺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
赔偿浙矿股份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上述承诺自签
署日起生效,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直至本承诺人不再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况
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
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
沟通。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
净资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发行人稳定股价
的承诺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发行人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
陈利华、陈利 分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①公司董
群、陈连方、高 事会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监测,在
文尧、林海峰、 稳定股价 其监测到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成就时,10 个交易日内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林为民、余国 承诺 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 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 5日 中
峰、浙矿重工股 以上表决通过;如根据法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份有限公司 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应于董事会表决通过之
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发出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②公司应在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程序,并应在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③公司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按照中国证
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对回购股份进行处理。 (2)公司
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
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①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50%;②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当次股
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③公司回购股份不违反公司
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 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4)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时,如本承诺相关内容与届时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相关政策相冲突, 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监管政策对本承
诺进行调整。 (5)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同时按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认定的
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公
司控股股东陈利华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本人就公司审议股份
回购方案进行投票时,将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
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如需)上投赞成票。 (2)触发控股股东实施
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在发行人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
形,且出现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
易日,发行人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本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3)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
序①本人将于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 10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
事会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②本人将在
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
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在增持股
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单次用于增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当次股份增
持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或实
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每
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5)在本人实施股份回
购时,如本承诺相关内容与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相关政策相冲
突,本人将按照最新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进行调整。 (6)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 同时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1)
触发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在发行人
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且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增持公司股份。 (2)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①本人将于触发实施
稳定股价方案的 10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②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次
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
施完毕。(3)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在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
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
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4)在本人实
施股份回购时,如本承诺相关内容与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相关
政策相冲突,本人将按照最新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进行调整。 (5)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
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陈利华、陈利
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群、陈连方、高
填补被摊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文尧、徐兵、徐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薄即期回 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长期有效
晓东、季立刚、 5日 中
报的承诺 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林为民、余国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峰、林海峰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
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
浙矿重工股份有 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限公司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2、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 5日 中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
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陈利华 其他承诺 孰高者确定。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长期有效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
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陈利华、陈利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
群、陈连方、高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
文尧、季立刚、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李国强、林海 2020 年 6 月 正在履行
其他承诺 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长期有效
峰、林为民、施 5日 中
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
欢欢、徐兵、徐
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 ,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晓东、许卫华、
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
余国峰
实施完毕时为止。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承诺
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
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
(1)陈利华承诺如下:
①若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人承诺将参与认购,具体认购
安排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确定,并严格履行相应
信息披露义务。
②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亦
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会以任何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何
减持计划或安排。
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
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及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
形,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②若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公司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
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会以
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
任何减持计划或安排。
④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
承诺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陈利刚、陈利群、陈连方和段尹文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及之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
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②若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人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
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会以任
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
何减持计划或安排。
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陈静依、林为民、徐兵、徐晓东、季立刚、许卫华、陈立波、葛斌和
余国峰承诺如下:
①本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且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
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②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依法承担因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限
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
北京大学总裁 EMBA 研修班结业,湖州市党代表。曾荣获 2011 年“浙江省科学
技术三等奖”、
“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4 年“湖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三
等奖”、2015 年浙江省科技厅第六届“科技小巨人奖”、2017 年湖州市劳动模范。
事;2013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公司拥有的“颚式破碎机的
液压排料口调节装置”、
“一种颚式破碎机的液压排料口调节装置”、
“一种泵送固
体颗粒的螺杆泵”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
结业。早期担任和平镇锻压五金厂技术负责人,1994 年开始从事矿山机械设备
的制造和安装;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长虹路桥采购部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兼采购部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
女,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成员,长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兴县人大代表。2019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人事部经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
公司董事。
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长兴县
党代表。1992 年 8 月至 2012 年 3 月,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长兴县和平支行
行长,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行长。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长虹路桥副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200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曾先后担任浙江大学机械电子控制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教授、
副所长;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机械电子工程系主
任、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阜新浙大液压装备技术创新
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搏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政田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起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2003 年 12 月至
金融学院博士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美国哥伦比亚
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讲师、
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攀天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9 年 7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限
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先后担任长虹路桥售后服务部技术员、售后服务部经理;2013 年 6 月
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售后服务部经理。
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先后担任
上海(阳程)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明裕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
监事;是公司拥有的“一种圆锥破碎机”、
“一种立轴式制砂机主轴系统”、
“一种
多缸液压滚动轴承圆锥破碎机”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8 年 9 月至
政部副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限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五、(一)董事”。
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五、(一)董事”。
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五、(一)董事”。
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10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长兴白水泥厂会计,1997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曾先后任职于长兴
会计师事务所、湖州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湖州立天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7 月至
(四)其他核心人员
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主要为核心技术人员
与销售人员,共 4 名,简历如下:
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早期担任上海飞跃无
线电厂技术员,从事电器和工程机械的装配和修理;2003年9月至2013年6月,任
长虹路桥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
今,担任公司质量控制部经理;是公司拥有的“一种滚子轴承式偏心套机构”、
“一种双辊破碎机用过铁保护装置的液压系统”、“一种具有自润滑功能的圆锥
滚子轴承”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动化专业,助理工程师。曾就职于德马格(宁波)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任技术员;
副经理;2012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是公司拥有的“多缸液压滚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动圆锥破碎机动锥防旋机构”、“多缸液压滚动圆锥破碎机过铁保护及清腔装
置”、“一种多缸液压滚动轴承圆锥破碎机”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男,1982 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拥有的“多缸液压滚动圆锥破碎机偏心套机构”、
“一种双辊破碎机用过铁保护装
置的液压系统”、
“一种颚式破碎机液压排料口调节装置的液压缸”等多项专利的
发明人之一。
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
程专业。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担任广州华扬机械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
理;2008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长虹路桥销售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
公司销售部负责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对外兼职情况见下表:
姓名 公司职务 主要兼职情况
林为民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湖州君渡监事
林海峰 销售部经理 湖州君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阜新浙大液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兵 独立董事
江苏政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北搏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季立刚 独立董事
上海攀天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
徐晓东 独立董事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时任公司职务
领取薪酬
:2021 年 3 月,施欢欢、李国强分别辞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第四次
【注】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葛斌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立波担任监事;
陈连方自 2022 年 7 月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直
接及通过湖州君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合计持股
姓名 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比例
陈利华 董事长、总经理 32,550,000 4,338,750 36,888,750 36.89%
陈利群 董事、副总经理 6,675,000 - 6,675,000 6.68%
陈连方 质量控制部经理 6,675,000 - 6,675,000 6.68%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董事、副总经理、
林为民 - 667,500 667,500 0.67%
董事会秘书
余国峰 财务总监 - 498,750 498,750 0.50%
林海峰 销售部经理 - 498,750 498,750 0.50%
监事会主席、售后
许卫华 - 498,750 498,750 0.50%
服务部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行
葛斌 - 498,750 498,750 0.50%
政部副经理
陈立波 监事、技术部经理 - 498,750 498,750 0.5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后董事会
时间 离任董事 新任董事 变动原因
成员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长:陈利华
陈连方、翁
林海峰、徐 满,2019年第二次临 董事:陈利群、林海
兵、季立刚 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三 峰、高文尧、徐兵、
善
届董事会成员 徐晓东、季立刚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长:陈利华
林海峰、高 林为民、陈 满,2022年第一次临 董事:陈利群、林为
文尧 静依 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四 民、陈静依、徐兵、
届董事会成员 徐晓东、季立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后监事会
时间 离任监事 新任监事 变动原因
成员情况
原监事辞职,2020
施欢欢、李 葛斌、陈立 年度股东大会及职 监事会主席:许卫华
国强 波 工代表大会分别补 监事:葛斌、陈立波
选一名监事
时间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
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行业代码: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4754-2011),发行人业务范围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
的“矿山机械制造”(行业代码:C3511)。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监管政策
公司所处矿山机械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
砂石协会是行业内企业的自律组织,其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相关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
研究拟订重型机械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产业政策,组织制
工信部
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 主管产品质量、标准化等工作。
协调指导行业发展,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
政策,为政府和会员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的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
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会员愿望与要求,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
协会
的利益,推进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发展,提供调查研究建议、自律管
理、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国际交流等各种服务。
协会以砂石相关企事业单位为服务对象,协助政府完善行业管理,
规范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
中国砂石协会
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提升行业的经济、技术及管理水平,推动行业
创新发展,促进全行业的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发行人所处装备制造业是国家积极鼓励和重点扶持的行业之一。最近三年,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法规政策 颁布单位 内容简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
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
《产业结构调
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
备开发”、“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
(2019 年本)》
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
装备”等列入鼓励类。
到 2025 年,形成较为完善合理的机制砂石供应
保障体系,产品质量符合 GB/T 14684《建设用
砂》等有关要求,以 I 类产品为代表的高品质机
发改委、 制砂石比例大幅提升,年产 1000 万吨及以上的
《关于推进机
工信部、 超大型机制砂石企业产能占比达到 40%,利用尾
制砂石行业高
质量发展的若
部等 10 提高。加大对破碎、整形等关键装备研发投入,
干意见》
部委 提高工艺装备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建设集矿
石破碎、粉尘收集、废水处理、物料储运、智能
监控、环境检测等于一体的数字化、柔性化的智
能工厂。
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统筹考虑各类砂
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
发改委、
《关于促进砂 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
工信部、
石行业健康有 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
序发展的指导 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
部等 15
意见》 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
部委
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
砂石供给。
《中华人民共
第十三届
和国国民经济
全国人民
和社会发展第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发展绿色矿业,建
十四个五年规 设绿色矿山。
第四次会
划和 2035 年远
议
景目标纲要》
发改委、 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
《关于“十四
工信部、 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推
五”大宗固体废
弃物综合利用
部等 10 “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
的指导意见》
部委 色矿山建设。
建设 50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推行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
度,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
《“十四五”循
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
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
划》
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
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培育建筑垃
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
集成。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无废城市”
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
《关于深入打
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推进
坚战的意见》
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
设。
工作目标:推动 100 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
生态环境
“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5 年,“无废城市”固体废
部、发改
《“十四五”时 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委、工信
部、自然
建设工作方案》 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
资源部等
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破碎筛选设备是将各类物料破碎分级,并按一定要求或标准进行筛分、洗选
的机械装备,主要用于砂石、矿山、环保等领域。破碎、筛选成套设备按照用途
不同分为砂石(矿山)生产线和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其中,砂石(矿山)生产
线用于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的生产和加工;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用于建筑垃圾、
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的固废处理及加工。
(1)破碎筛选设备在砂石骨料市场的应用
砂石骨料是当前破碎筛选设备下游应用中占比最高、市场规模最大的领域。
砂石又称为“骨料”,是混凝土原材料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约占混凝土质量的
我国每年砂石骨料实际用量稳定在 180 亿吨左右,按照目前市场均价计算,全国
砂石骨料行业年产值超过 1.5 万亿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料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数据中心
近三年,虽然砂石骨料需求增速因疫情有所回落,但受供给侧改革、环保治
理等因素影响,砂石价格仍保持在高位运行,供求关系得以持续改善。尤其是随
着下游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大型和超大型矿业企业的数量增多,促进中高端设备
市场呈现一定程度的供需两旺局面。
根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关于机制砂当年新增产能、设备更新率
(按照年 25%估算)、产能利用率(按照年 80%估算)及单位产能所需投资额的
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推算,2020 年我国仅机制砂破碎筛选设备的市场规模已经超
过 230 亿元2,且未来受益于下游砂石行业的稳定需求将有望继续保持增长,预
计 2025 年我国机制砂破碎筛选设备市场规模将超过 300 亿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料来源:中国砂石协会、中国砂石骨料网数据中心
(2)破碎筛选设备在金属矿山市场的应用
破碎筛选设备在金属矿山中主要应用于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开采加工,其
中黑色金属主要是铁矿,有色金属主要指铜、锡、铝、锌、镍、钼等十种金属(统
称为十类有色金属)。我国是全球铁矿石第一进口大国,也是全球有色金属消费
第一大国。
等因素影响,铁矿石价格在震荡中显著走高。随着本轮铁矿石价格的持续上涨,
国内矿山企业的扩产意愿明显增强,为相关设备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强劲的增长动
力。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未来 5-10 年内,我国矿产市场立足于开发利用本国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合
理利用国外资源已经是必然趋势。国内巨大的矿场资源储量和数量庞大的低品位
矿的开发需要通过大量先进的破碎、筛选设备来提高选矿厂的洗选效率。随着矿
山的技术改造及产能利用率的进一步提升,市场增量空间将随着金属储备资源的
深度开采利用而逐步体现,这将对破碎、筛选设备在矿山行业的应用起到巨大的
拉动作用,未来破碎筛选设备在矿山行业中的市场空间有望保持稳步增长。
(3)破碎筛选设备在环保领域的应用
破碎筛选设备在建筑垃圾处理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固废环保领域
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虽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潜在市场规模巨大。
以建筑垃圾为例,其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经处理后可用于道路铺设或支撑
透水砖,这对于缓解国内很多城市垃圾“围城”的困境具有重要意义。据市场研
究统计,2020 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市场的体量已经突破千亿大关。随着我国“碳
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及实施,垃圾分类以及特殊垃圾处理都将进入针对性处理
时代和规模化快速发展期,从而为破碎、筛选设备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带来巨大的
市场前景。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料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1)节能、环保化
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予以明确,以
矿业转型为目标的绿色矿山建设进入有序推进阶段,并提出“到 2020 年,全国
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
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的建设目标。伴随全球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断深入,建设绿色矿山,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淘汰落
后的采选设备显得尤为重要,将促使矿山机械行业向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2)智能、信息化
破碎筛选设备的产品升级主要依靠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来实现,在成套装备
上体现为相关技术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制造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结合将使
企业实现从产品设计、生产、装配到物流管理各个业务环节的全面优化,进而大
大提高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的效率,尤其是将智能化系统融入到设备制造阶段后,
即可对公司产品质量在各生产环节精确把控,实现可追溯管理体系。此外,由于
破碎筛选设备长期在较为恶劣复杂的环境下工作,对产品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此远程操控、自动检测等有利于节省运营成本、改善操作人员工作环境的技术工
具的应用将成为本行业的发展趋势。
(3)集约、成套化
伴随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砂石及矿山资源在破碎、筛选环节所使用
的高能耗、低产出、工艺简单的单台处理设备由于无法形成规模效益、降低运营
成本,已经不能满足集约型生产的实际需要。大型矿山企业对产量和生产效率的
要求不断提高,使得大破碎比、高效率和节能环保的成套设备越来越受到欢迎,
因此集约化、成套化已逐步成为破碎筛选设备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从全球竞争格局来看,海外破碎筛选设备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主要龙头
企业有芬兰美卓集团、瑞典山特维克、美国特雷克斯等跨国公司。相较之下,中
国本土破碎筛选设备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市场竞争格局呈现金字塔
型的三级分化状态,即以占据技术与资本优势的外资品牌为第一梯队;以拥有技
术和价格综合优势的内资中高端品牌为第二梯队;以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内资
低端品牌为第三梯队。但是,外资品牌高价格、响应速度慢等明显劣势导致其在
中国设备市场的占有率仅为 5%左右,而以浙矿股份、南昌矿机等为代表的内资
品牌则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高性价比优势,逐步在中高端市场形成
国产化替代,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未来,在中小矿山整合、绿色矿山建设等国家政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大型
矿山的市场占比将继续提升,而小微型矿山的生存压力不断加大。低端内资品牌
的市场份额将因下游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而逐步被中高端内资品牌挤压,在市场
集中度不断提升的同时,中小型矿机生产企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挑战。
(四)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和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中高端矿机装备供应商,拥有破碎、筛选设备的多项核
心技术,产品稳定性、智能化、生产效率等均处于行业前列,与国外竞争对手相
比,公司产品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已在国内中高端设备领域形成较强的市场
竞争力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根据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矿山机械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机械行业研发与制造骨干企业,是全国破碎机械领域的知名与
重点企业。公司生产的单缸液压滚动轴承圆锥破碎机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并得到广泛应用,破碎筛选设备产销量在国内排名前列。
公司所处中高端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竞争对手 简要介绍
山特维克总部位于瑞典,业务范围遍及全球,员工约 4.4 万人,
是一家高科技工程跨国集团,旗下拥有矿山、机械加工、材料
科技、工程机械、创投五大业务领域。山特维克于 1985 年进入
山特维克
中国市场,并于 2010 年收购上海建设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美卓集团总部位于芬兰,是世界领先的工程技术公司,在全球
国外
美卓集团 的设备和全面的解决方案,产品范围涵盖矿山和骨料加工设备
与系统,以及工业阀门与控制器等。2021 年全球销售额约 42.36
亿欧元,员工人数超过 1.5 万人。4
特雷克斯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专业从事吊装与物料搬运设备
制造的跨国企业,产品覆盖高空作业平台、移动式起重机、塔
特雷克斯 吊、工业起重机、港口设备、绝缘电力作业设备、物料搬运、
破碎与筛分和小型建筑机械等九个产品大类。2021 年全球销售
额约 38.868 亿美元,员工约 8,600 名。5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65)成立于 2004
大宏立 年,是国内领先的破碎、筛分设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员工
约 800 余人,2021 年营业收入 6.94 亿元,净利润 0.31 亿元。6
南昌矿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以砂石骨料和金属
南昌矿机 矿山的破碎、筛分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员工 690
国内
人左右。2021 年营业收入 7.25 亿元,净利润 1.09 亿元。7
浙江双金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是一家集矿山
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工程项目施工为一体的国
双金机械
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建筑砂石生产和金属矿山
原料破碎,下设 6 家控股子公司,员工超过 800 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行业进入壁垒
破碎筛选成套设备具有一定的非标准化特征,往往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适
当的个性化设计,而设备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决定下游客户的产品品质和矿山作业
的安全环保系数,因此相比一般行业对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有着更大的依赖。
由于品牌从建立、推广到认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且设备产品需要经过长期反复
的市场验证后,才能积累一批优质客户,形成较高的重复购买率,因此对于新进
入者而言,其很难在短期内塑造有竞争力的品牌形象,从而构成了进入障碍。
破碎筛选设备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点,由于设备应用场景、物料特征、环
保要求、施工环境等因素存在差异,设备供应商通常需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
与调整,故对其技术储备、经验积累、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有较高要求。行业
内企业需要依据长期的市场反馈和产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才
能持续进行产品升级或开发出适用于更多应用领域的新产品,从而对行业的新进
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鉴于破碎筛选设备的定制化特征,以及在严苛工况下运行对产品稳定性的高
要求,其生产涉及较为复杂的设计和制造工艺,本行业不仅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素
质、研发经验要求较高,还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销售或售后服务
人员帮助客户进行设备选型和生产线规划,整体业务流程涉及到生产、研发及销
售各工种的配合和管理。由于组建和培养技术、管理、销售复合型人才队伍需要
较长的时间,从外部引进高端人才需支付较高的人力成本,因此行业新进入者难
以在短期内建立起有竞争力的人才梯队,存在明显的人才壁垒。
(六)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图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基础冶金及控制设备供应商。钢材以及以钢材为主要
原材料的铸锻件、轴承是本行业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因此钢铁行业对本行
业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国内钢材价格呈现先抑后扬走势,尤其是新冠疫情爆发后,全球
大宗商品及物资的供应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钢材的市场价
格在 2020 年下半年出现明显上涨并保持高位,从而使相关企业面临能否有效转
移生产成本的挑战。
资料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
化、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砂石骨料作为混凝土及砂浆的基础材料,在建筑、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被大量使用,为本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2020 年以来铁矿石价格的整体上涨,以及我国“碳中和”战略目标下对于
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使破碎、筛选设备在上述领域的
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市场潜力逐步释放。下游行业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之“六、(二)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砂石、矿山和环
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产和加工。公司坚持“客户为导向,成套性供货”原
则,力图从技术源头上为用户提供系统性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按功能类型可分为破碎设备、筛选设备(包括筛分、洗选设备)
两大类,具体产品种类及功能特点如下:
类别 产品种类 功能及特点 图示
结构轻巧、耐冲击性能强、高强度铸钢,
颚式破碎机 可快速调整排料口、易于安装维护,运
行成本低
坚固耐用、主轴摆动速度快使产量更
圆锥式破碎机 大、粒型更好,自动化程度高,承载
力强使运转更加平稳,易于操作维护
破碎设备
采用稀油润滑系统,稳定性更好、使用
冲击式破碎机 寿命更长;采用软启动器启动,对电网
系统冲击更小、启动时间更短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高转速、大冲程,
锤式破碎机
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整体破碎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具有结构简单合理、筛分效率高、低噪
振动筛
声、低能耗、方便维修等特点
结构简单、运行可靠,调节安装方便,
给料机
重量轻、体积小,维护保养方便
筛选设备
中细砂和石粉流失极少,运行稳定、使
洗砂机
用寿命长
具有新颖的密封结构,可调式溢流堰
洗选机 版,可靠的传动装置,确保清洗脱水的
效果
【注】:除上表所列主要产品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并销售相关配件金额占相应期间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故不单独列示。
根据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公司破碎、筛选成套设备可分为砂石(矿山)生产
线和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不同类型生产线的设备构成和工艺流程均有所不同,
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的砂石(矿山)生产线用于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的生产和加工。砂石(矿
山)生产线主要由给料机、各级破碎机和振动筛、输送机等单元有机组成,同时
还会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搭配各类辅助设备,如除尘、清洗设备等。砂石(矿山)
生产线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石料
给料机 颚式破碎机 圆锥式破碎机 冲击式破碎机
(粗破) (中破) (细碎)
振动筛 振动筛
石
通用环节 洗砂机
石骨料生产环节
砂骨料生产环节 砂
如上图所示,物料由振动给料机均匀地送到一级破碎机(主要是颚式破碎机)
进行粗破,粗破后的物料由输送机送至下一级破碎设备(主要是圆锥式破碎机、
冲击式破碎机)进行细破,再由振动筛进行筛分,达到成品颗粒要求的物料经过
洗选程序后由成品输送带输出即为成品;未达到成品颗粒要求的物料从振动筛返
回细破程序重新加工,形成闭路环节多次循环,直至达到物料成品标准。
公司的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的固废
处理及加工,主要产品包括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和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
设备。
(1)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是废铅酸蓄电池
再生利用产业的核心设备,由破碎系统、分选系统、
酸液循环系统三部分组成,主要作用是通过物理
破碎和密度分选等工艺,提取废铅酸蓄电池破碎
中的铅、铜、塑料等可再生物料,破碎能力和分选
精度是衡量设备技术含量的重要指标。
公司研制的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采用独创的独立水循环结构,相比通
用的一体式水循环结构,破碎量更大、分选精度更高,进一步提高了废铅酸蓄电
池回收率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废酸液的循环使用,促进了再生铅产业
的环境友好性。
(2)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主要由破碎机、振动筛、风力分选机、智能分选
平台及给料机、输送机等单元有机组成,并配备负压除尘、深度清洗等设备,实
现建筑垃圾的无害化、清洁化处置。同时,也可根据客户需求配备制砖、干粉砂
浆等设备,实现建筑垃圾的深加工再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主要工
艺流程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如上图所示,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分别由颚式破碎机和撕裂机进行粗破,粗
破后的物料由输送机送至风力分选机进行重轻物质的初次分离后再由振动筛进
行筛选;未达到成品颗粒要求及伴有部分轻物质的物料由风力分选机进行重轻物
质的二次分离;二次分离后的物料由圆锥机进行二次破碎后经振动筛筛选,再由
智能分选平台进行重轻物质的三次分离;重物质最终经制砂机加工后达到成品标
准。该套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利用多级风力分选及智能分选平台,通过在
不同环节的多次重轻物质分离,保证了可燃物和不可燃物的分离率及全程无人化
筛选,并确保了重物质的循环闭路加工。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与提前储备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
原料采购和供应商评价、选择事宜。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最佳采购和储
存批量,统一编制采购方案,组织和实施原材料的采购业务。公司的采购原则为
质量第一,经对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后,根据供应商资质、报价、区位等因素综
合判断并最终确定采购目标。此外,公司采购部在制定采购计划时,除考虑实际
生产所需原材料外,还会根据原料类型、备货周期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即时采购
或提前储备相关原材料,以保证公司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与备货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计划主要依据市场行
情、在手订单数量、生产周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公司的核心产品破碎、筛选
设备按照不同型号、大小和功能划分为标准化的工艺流程和性能指标,但公司仍
会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对生产线的相关设备及配件进行单独设计和组装,生产线
的布局和设备配置具有一定的非标准化特征。因此,公司为提高组装效率、缩短
生产周期会对部分机加工时间较长的标准化产品适当提前备货,以满足生产管理
的及时性要求。
公司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除承德天卓矿山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作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经销商向公司采购产品用于对外出售外,公司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方式。公司
销售人员负责开拓市场和联络客户,合同的签订、设备的安装及服务均由公司直
接进行。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洽谈,以议价方式实现销售。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
和渠道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途径:①基于已有客户,通过“以点带面”方式进行公
司宣传及产品推广,依靠产品品质形成的市场口碑驱动销售;②通过定期参加中
国国际工程机械展(Bauma China)等各类专业展会对公司设备进行推广宣传,
以获取潜在的国内外客户;③对于比较看好的海外市场,通过在当地设立分支机
构或派驻办事人员进行业务推广、商谈及接洽。
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由总经理统筹协调,技术部作为主要执行部门,负责按
照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工艺标准的制定。公司销售部和生产部
门下分别设有工程设计组和工艺组,负责产品生产线的设计开发和工艺技术改进
的具体实施,并配合技术部门从事涉及技术工艺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改进工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从市场信息收集、研发方案策划、小批量
开发试验、工艺改进、研发确认及批量生产等方面进行科学化管理。公司研发体
系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八、(二)研发组织及人员情况”。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量(台) 215 240 226 197
破碎设备
产量(台) 222 320 301 215
销量(台) 886 793 551 715
筛选设备
产量(台) 688 939 823 804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大致相同,生产设备具备一定的通用性,即在总加
工工时基本确定的情况下,产能用于各类型产品的数量主要取决于生产设备在金
加工环节的工时分配。其中,破碎设备的产能主要取决于立车生产线的金加工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时,筛选设备的产能主要取决于切割机的金加工工时。总工时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工时=瓶颈加工设备数量(台/套)×加工时间(小时)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随着新购置的生产设备陆续完成安装调试而逐步释放。
在不考虑加班的情况下,公司破碎、筛选设备按照标准产能(每日加工 8 小时、
每年工作日 300 天)计算的加工工时及产能利用情况如下:
设备系数 总产能
期间 产品种类 加工工时 利用率
(台/套) (工时)
破碎设备 14 25,200 26,670 105.83%
筛选设备 8 14,400 17,550 121.88%
破碎设备 11.75 28,200 32,320 114.61%
筛选设备 7.75 18,600 21,895 117.72%
破碎设备 11 26,400 30,050 113.83%
筛选设备 7.25 17,400 20,735 119.17%
破碎设备 6.25 15,000 19,250 128.33%
筛选设备 4.25 10,200 12,105 118.6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合计 15,338.69 29.38
合计 17,805.32 31.06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14,460.66 31.24
武穴市东南矿业有限公司 1,651.33 4.47
武穴市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27.40 1.43
合计 9,735.57 26.36
报告期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况,亦
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占有权益。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铸锻件、轴承、电机等,上述原材料公司
均有相对固定的采购或供应渠道,且数量充足,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耗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6,696.10 7,888.79 5,546.23 5,808.40
钢材 采购数量(吨) 13,988.73 14,782.52 13,906.60 15,673.64
单价(万元/吨) 0.48 0.53 0.40 0.37
采购金额(万元) 9,563.24 11,555.17 7,133.10 5,377.68
铸锻件 采购数量(吨) 10,835.26 13,521.56 9,137.38 6,931.27
单价(万元/吨) 0.88 0.86 0.78 0.78
采购金额(万元) 3,067.44 3,763.30 3,305.26 2,330.54
轴承 采购数量(套) 4,088 5,153 4,581 3,677
单价(万元/套) 0.75 0.73 0.72 0.63
采购金额(万元) 1,699.15 2,727.31 2,073.57 1,663.68
电机
采购数量(台) 1,306 2,128 1,842 1,56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价(万元/台) 1.30 1.28 1.13 1.06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支出金额分别为 252.51 万元、352.68 万元、462.35 万
元和 526.35 万元,能源价格的波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月 4 德清县同能铸造有限公司 1,270.55 3.93
合计 12,190.07 37.68
合计 16,870.44 44.19
合计 12,934.70 37.31
合计 10,742.22 42.93
【注】:上述表格所列示采购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报告期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亦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占有权益。
(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企业,生产制造环节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环保设
施运行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 排放情况及处置方式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通过管道排入喷淋塔中,经喷淋塔初
步去除废气中的大分子有害物质、粉尘颗粒物,再经水雾净化器处理
废气
后,排入低温等离子空气净化装置和催化燃烧装置进行深度净化,使
有害气体分解成无害气体,最后由引风机高空排出。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处理油漆废水产生的循环水,经气
废水
浮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沉渣污泥、废乳化液、废油漆、乳化液
固体废弃物
桶等固体废弃物均已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或回收。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钢材切割、各类机加工作业及
噪声 钢板撞击、敲打以及场地搬运机械作业。公司通过吸声结构设计、配置
隔音设施等方式降低噪声对环境和员工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因环保或安全生产问题受到相关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
八、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1,603.35 1,778.56 1,470.26 1,532.61
营业收入(万元) 52,214.21 57,325.13 46,282.32 36,939.5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7% 3.10% 3.18% 4.15%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
的情形。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接材料 1,061.02 1,042.63 919.53 914.86
职工薪酬 389.50 507.54 415.15 385.43
折旧与摊销 5.98 8.36 2.79 4.06
委托开发费用 31.50 58.49 40.94 150.94
其他 115.35 161.55 91.85 77.32
合计 1,603.35 1,778.56 1,470.26 1,532.6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九、
(二)
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二)研发组织及人员情况
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由总经理统筹协调,技术部作为主要执行部门,负责按
照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工艺标准的制定。公司的技术研发以技
术部经理为首,下设研发中心,负责产品技改和研发的具体实施工作。另外,公
司销售部和生产部门下分别设有工程设计组和工艺组,负责产品生产线的设计开
发和工艺技术改进的具体实施,并配合技术部门从事涉及技术工艺项目的研究、
开发和改进工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从市场信息收集、研发方案策划、小
批量开发试验、工艺改进、研发确认及批量生产等方面进行科学化管理。公司的
技术研发流程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建立了适应市场化需求的自主创新机制和优
秀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多年的人才经营,培养造就了一批在破碎筛选设备领域研
发的骨干力量,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研发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含核心技术人员)占比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研发人员(人) 49 47 38 38
员工总人数(人) 430 391 344 297
研发人员占比 11.40% 12.02% 11.05% 12.7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5 人,包括:公司董事长陈
利华、技术部经理陈立波、质量控制部经理陈连方、技术部副经理赵孟军、生产
部经理李国强。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与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和技术实
践,已拥有破碎、筛选设备的多项核心技术,并在国内中高端设备领域形成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目前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来源 功能及创新 对应专利成果 产品应用
减小了偏心轴套与机架支撑以
及偏心块套与动锥主轴之间的
滚动轴承偏 吸收再创 5 项发明专利、 圆锥式破
心套技术 新 31 项实用新型 碎机
机提高 50%,能耗比常规圆锥破
碎机降低 30%。
单缸圆锥破 该系统响应快,安全可靠,对圆
吸收再创 3 项发明专利、 圆锥式破
新 15 项实用新型 碎机
载保护系统 护。
利用可编程微电脑控制,能自动
浙矿重工圆锥
远程智能化 吸收再创 记忆破碎工况,反馈设备运行状 各类破碎
控制技术 新 态并进行故障自动报警,帮助客 机械
项软件著作权
户确定出最佳破碎状态。
减少摩擦,降低动锥主轴和轴承
稀油循环喷 吸收再创 3 项发明专利、 圆锥式破
射润滑技术 新 9 项实用新型 碎机
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
实现物料的“层压破碎”,提高了
双曲面破碎 吸收再创 圆锥式破
腔型 新 碎机
质粒型。
有效的降低了摩擦过程中产生
顶部轴承回 吸收再创 的热量,提高了圆锥机顶部轴承 3 项发明专利、 圆锥式破
油孔设计 新 使用寿命,同时润滑油损耗量比 9 项实用新型 碎机
常规圆锥机降低 50%。
能实时控制和调整破碎后的石
料规格和主机负荷,不需停机调
排料口位移 吸收再创 各类破碎
控制技术 新 机械
高生产效率,并能有效降低过铁
和闷机对主机的伤害。
解决动锥逆时针自转现象,从而
动锥防自旋 吸收再创 提高了圆锥破碎机的生产效率, 圆锥式破
技术 新 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耐磨衬板磨 碎机
损。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直动溢流式 缩短圆锥破碎机过铁和过载时
吸收再创 2 项发明专利、 圆锥式破
新 2 项实用新型 碎机
清腔装置 圆锥破碎机运行安全。
转子转速比同类立轴式冲击破
“深腔转子” 吸收再创 3 项发明专利、 冲击式破
技术 新 17 项实用新型 碎机
提高了破碎机生产效率。
主轴组电磁 为主轴组的过盈装配提供了一
吸收再创 冲击式破
新 碎机
艺 式冲击破碎机主轴组装配精度。
稀油和润滑 提高了立轴式冲击破碎机润滑
吸收再创 2 项发明专利、 冲击式破
新 3 项实用新型 碎机
滑模式 延长了主轴组的使用寿命。
采用该结构延长了设备使用寿
命,减少了设备重量;易于维护,
颚式破碎机 吸收再创 1 项发明专利、 颚式破碎
非焊接机架 新 18 项实用新型 机
仅提高了机架的强度,而且提高
了颚式破碎机的生产效率。
该结构可避免不可破碎物料进
颚式破碎机
吸收再创 入颚式破碎机后导致关键部件 颚式破碎
新 损坏,从而延长了破碎机使用寿 机
构
命,降低了维修成本。
颚式破碎机 采用液压缸调整排料口大小,即
液压自动调 吸收再创 快速又准确调整排料口尺寸,只 2 项发明专利、 颚式破碎
节排料口技 新 需一人就可操作,有效节约停机 7 项实用新型 机
术 时间及劳动强度
液压驱动可有效减少轮式洗砂
轮式洗砂机 机功耗,具备了驱动超大型叶轮
轮式洗砂
机
术 转动速度的可调,提高设备生产
能力的同时降低了能耗
取消了轮式洗砂机键、键槽、锁
紧螺母垫片以及锥形安装套,避
轮式洗砂机 轮式洗砂
无键锁紧套 机
引起的应力集中而导致的轴表
面破坏。
使振动给料机具备更强的抗振
封闭式振动
架结构
用寿命。
振动筛可调 通过三轴设计,实现物料椭圆运
结构 高于常规振动筛。
振动筛三轴 通过该机构可方便微调振动筛
脉冲机构 动作实现抛料轨迹的调整,从而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使振动筛能适应不同物料的筛
分,应用范围比常规振动筛更
大。
振动筛模块
实现便捷维修的同时使轴承得
到充分润滑。
振动器
该设计承载能力强,且转速同比
原有设计提高约 30%,平均耗水
螺旋洗砂机
量同比下降 30%。支重轮与轴承 螺旋洗砂
座的结合具有较好的密封效果, 机
承座结构
不需要进行拆洗、更换及润滑,
大大降低了设备的维护成本。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研发内容 进展情况
装修垃圾破碎分选系统采用先分选后破碎,重分选而
复杂物料形 轻破碎的工艺理念,避免将杂物随物料过度破碎反而
态的装修垃 增加分选难度。为提高装修垃圾的分选水平和自动化
圾精细化分 程度,研发一种复杂物料形态的装修垃圾精细化分选
选工艺 工艺,以达到大幅度减少人工成本,实现精细化分选,
提高后道处理工序的效率和回收利用率的目标。
用于废旧铅 国内外同行业用于废铅酸蓄电池循环再生的铅膏分选
酸蓄电池再 筛的结构设计不合理,通过量较小、分选率不高,且在
生利用的高 强腐蚀环境中,振动筛使用寿命很短,易出现墙板开
强度侧板电 裂、振动大梁断裂等问题。因此,开发一种用于废旧铅
机铅膏分选 酸蓄电池再生利用的高强度侧板电机铅膏分选筛以提
筛 升成套设备的处理能力和使用稳定性。
旋回破碎机是冶金、建材、化工和水电部门用于粗碎矿
石或岩石的主要设备之一,可用于破碎中等或以上硬
高转速旋回
式破碎机
旋回式破碎机以提高处理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现有的聚丙烯塑壳废旧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工艺
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在外部温度达到 20℃
复杂环境下
以上时,处理能力和效率偏低。因此,开发一种复杂环
的聚丙烯塑
境下的聚丙烯塑壳废旧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工艺,提 首批试制
高处理能力和分选精度,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研发所获 成功
蓄电池破碎
得的技术成已应用于聚丙烯塑壳废旧铅酸蓄电池破碎
分选工艺
分选成套系统,提高在复杂环境下的处理能效,提高市
场竞争力。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8,095.91 万元,主要包
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7,195.35 2,814.79 14,380.56 83.63%
机器设备 20,392.01 7,867.49 12,524.52 61.42%
运输工具 1,153.99 398.30 755.69 65.48%
电子及其他设备 762.33 327.19 435.14 57.08%
合计 39,503.68 11,407.77 28,095.91 71.12%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生产车
间、仓库和员工宿舍等,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房屋
序号 产权证号 地点
(M2) 用途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271 号
长 房 权 证 和 平 字 第
长 房 权 证 和 平 字 第
长 房 权 证 和 平 字 第
浙(2022)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11552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302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303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307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308 号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309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4310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3 号 105 号 102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4 号 105 号 103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5 号 105 号 104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6 号 105 号 105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7 号 105 号 106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8 号 105 号 107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79 号 105 号 109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24 号 105 号 110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25 号 105 号 111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26 号 105 号 112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27 号 105 号 113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28 号 105 号 201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第 0022229 号 105 号 202 室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道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
第 0022230 号
室、105 号 501 室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赁下列房屋建筑物:
租金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点 用途 租赁期间
(万元/年)
长兴县和平镇华兴 2020.12.1 至
路1号 2030.11.30
广汉市张任路一段 2022.1.1 至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幢营业房
杭州西湖区西溪商
周继伟、钭 2022.2.1 至
慧艳 2026.12.31
室二层 201 室-E
新港村自建房 12 2022.6.21 至
间 2022.12.2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各类机器设备原值为 20,392.01 万元,账面价
值为 12,524.52 万元,其中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成新率
合计 15,015.87 8,935.44 59.51%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6,168.33 万元,主要为
土地使用权和管理软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716.69 548.37 - 6,168.33
软件 38.77 38.77 - 0.00
合计 6,755.46 587.14 0.00 6,168.3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土地证号 地点 有效期至 所有权人
(M2)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长 土 国 用 ( 2013 ) 第
长 土 国 用 ( 2014 ) 第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1986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长岗村、
权第 0021987 号 回车岭村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4271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4272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横涧村长
权第 0024304 号 兴茶厂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4305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4306 号
浙(2022)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11552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华兴路 2
权第 0024302 号 号 501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华兴路 2
权第 0024303 号 号 401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华兴路 2
权第 0024307 号 号 602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华兴路 2
权第 0024308 号 号 402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华兴路 2
权第 0024309 号 号 601 室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和平镇华兴路 2
权第 0024310 号 号 502 室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24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25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26 号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27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28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29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平大道 105 号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30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3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4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5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6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7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8 号
长兴县和平镇和
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
权第 0022279 号
浙(2022)长兴县不动产 长兴县和平镇回
权第 0016601 号 车岭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取得方式 开发完成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数字化矿山信息交互
系统软件 V1.0
浙矿重工数字化矿山信息交互
系统软件 V2.0
浙矿重工破碎分选设备 AI 系
统 V1.0
浙矿重工物料分选形态智能识
别系统 V1.0
振动筛分装备自动化焊接系统
V1.0
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成套设
备智能化管理系统 V1.0
基于微波视觉的多目标成像与
分类系统 V1.0
基于深度学习的快速电磁散射
计算方法与系统 V1.0
废旧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
运行数据中心软件 V1.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9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注册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权 224 项,其中发明专利 64 项,
实用新型 160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取得方式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授权日期 专利期限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动锥支承
座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偏心套机
构
多缸液压滚动圆锥破碎机过
铁保护及清腔装置
多缸液压滚动圆锥破碎机动 201110296206.
锥防旋机构 X
一种多缸液压滚动轴承圆锥
破碎机
颚式破碎机的液压排料口调
节装置
X
X
X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X
一种圆锥破碎机的液压升降
机构
多缸滚动轴承液压圆锥破碎
机
X
一种立轴冲击式破碎机上的
主轴结构
一种多缸滚动轴承液压圆锥
破碎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种四转子立轴冲击式破碎
机
一种泵送固体颗粒的单轴承
螺杆泵
一种双辊破碎机出料口调节
装置
一种双辊破碎机用过铁保护
装置
一种液压双辊破碎机及液压
系统
一种具有自润滑功能的圆锥
滚子轴承
一种双辊破碎机用过铁保护 201320822235.
装置的液压系统 X
一种带有圆锥齿轮的偏心套
结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偏心套机
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的动锥旋摆
结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的液压升降
机构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X
一种圆锥破碎机的动锥定位
防护结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的动锥主轴
组
X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凸凹面上
下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双凸面式
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凸凹面下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凹凸面止
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平凹面下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凹面止
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平凹面上
下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凹凸面下
一体式止推机构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滚动轴承式破碎机止推
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平凹面式
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凹面上
下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平凹面上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凸面上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凹凸面上
下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双凸面下 201420837285.
一体式止推机构 X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双凸面上
下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凹面下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双凸面上 201420836115.
一体式止推机构 X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凸面上
下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凸凹面上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凸面式
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凹凸面上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上凹面上
一体式止推机构
一种圆锥破碎机的破碎腔结
构
一种多缸圆锥破碎机的传动
机组
一种多缸圆锥破碎机的支承
组件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旋机构
X
X
一种圆锥破碎机上的偏心轴
套
一种圆锥破碎机用凸凹面式
止推机构
一种颚破机的动颚组拉紧缓
冲机构
X
X
一种颚破机机架上的机架拉
杆
X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种颚破机的出料口调节机
构
一种立轴冲击式破碎机上的
主轴组
一种四转子立轴冲击式破碎
机
X
一种振动设备用可调角度支
座机构
X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种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
系统
X
一种船型刮板机用水循环处
理系统
一种内外偏心块组合式激振
器
一种破碎质量好的旋回破碎
机
一种旋回破碎机下膛体动力
输入结构
一种组合式防积料激光切割
架梁
十、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十一、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公司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在柬埔寨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浙矿重工(柬埔寨)有限
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销售和相关售后服务,其日常运营除由母公
司委派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外,无其他固定资产投入。柬埔寨公司的具体情况详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二、(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
金分红情况”之“(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期间 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0 年末的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
以 2021 年末的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000.00 3,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60.07 12,113.58 9,619.36
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6,000.0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2,497.6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占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比例
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与公
司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
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等,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本息的情形。
元。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债券市
场的发行利率水平(按最高年利率 2.5%测算),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存续期内未出
现转股情形,则公司未来每年承担的利息支出不超过 8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280.50 万元、13,179.13 万元、15,270.88
万元和 5,622.36 万元,最近一期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但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
配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足以支付公司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整体偿债风险较
低。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
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利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对本公司
投资外,陈利华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湖州君渡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系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员工持
股平台。
博力矿业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现主要从事砂石加工业务,属于发行人
下游行业企业,其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
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
东陈利群、陈连方、陈利刚和段尹文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
要内容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不存在本人以及本人利用其他控制企业经营或
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的情形。
经营或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
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
公司。
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或主要股东)。”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数据。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注】: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8 月,注册资本 1 亿
元,其中浙矿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8,000 万元。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成员
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宁波派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2 名,公司委派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华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阜新浙大液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
有限公司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二)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交易金额 占当期同类
期间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定价依据
(万元) 交易比重
博力矿业
报告期内,博力矿业向公司采购一台振动筛和少量配件用于整机的维护及保
养。公司与博力矿业之间的交易定价与其他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无重大差异,
符合公允性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平均单价
期间 客户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万元/台)
长兴博力矿业有限公司 1 15.93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11 15.69
【注】: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客户销售的振动筛价格区间为 14.16 万元至 16.81 万元。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为 258.00 万元、267.18 万元、279.48 万元和 210.1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博力矿业 - 115.17 - -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成本比重较小,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报告期
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以及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决定,无需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均小于 300 万元,未与关联自然
人发生交易,无需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公司的
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中汇会计所审计,并
分 别 出 具 了 中 汇 会 审 [2020]0058 号 、 中 汇 会 审 [2021]0875 号 和 中 汇 会 审
[2022]227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重要性水平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
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
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
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
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是否超过 5%的范围。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由于同一行业大类代码下
不同公司的产品种类、下游客户、商业模式、经营规模等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财
务数据可比性较差,公司选取了专用设备制造业中产品与公司具有较高类似度或
参照性的 4 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选取原因
大宏立主要产品包括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等破碎
大宏立 设备,振动式分选筛、振动式给料机等筛分设备,主要应用于各类砂石
(300865) 骨料的生产加工、金属矿山的破碎筛分领域,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型及
下游应用领域重合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利君股份主导产品为辊压机,主要用于水泥生料粉磨、水泥熟料粉磨和
利君股份 矿石粉磨,虽然产品用途与破碎机差异较大,但辊压机的内部构造及生
(002651) 产原理与破碎机具有一定相似度,且辊压机在矿石粉磨领域可与破碎设
备配套使用,与公司下游客户存在一定重叠。
山河智能主要产品覆盖大型桩工机械、挖掘机械、凿岩设备、起重机械、
装载机械等,与发行人产品同属于工程机械中的专用设备,主要用于铁
山河智能
路、公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领域,
(002097)
公司破碎筛选设备生产的砂石骨料是上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要基
础材料,其下游应用场景及行业周期性对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艾迪精密主要产品包括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件等,其中液压破碎锤产品
通过与挖掘机等液压工程机械配套使用,对坚硬物进行破拆作业,可应
艾迪精密
用于建筑、市政工程、矿山开采、冶金、公路、铁路等领域。在矿山开
(603638)
采领域,液压破碎锤可用于开山、开矿、初级破碎等,属于鄂式破碎机
初破程序的前置工序,与公司破碎筛选设备应用场景具有一定相似度。
综上,在同行业比较分析中,公司选取上述 4 家可比性相对较高的上市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在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分析中,公司选取证监会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下 ST 类公司除外的所有公司数据进行对比论
证。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2,838,776.33 480,858,256.70 552,037,385.42 195,237,948.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00.00 652,290.00 - -
应收票据 - 7,525,847.25 - -
应收账款 151,586,184.05 98,711,988.23 101,964,236.49 71,849,440.75
应收款项融资 7,377,652.90 - 4,130,000.00 4,715,000.00
预付款项 7,270,225.20 8,777,438.01 4,489,477.32 3,983,292.71
其他应收款 16,476,714.35 3,233,410.77 4,524,297.80 4,511,852.47
存货 457,367,425.25 387,892,366.88 272,747,875.16 163,308,409.51
合同资产 28,156,356.50 23,890,546.97 - -
其他流动资产 39,128.16 88,482.11 - 1,669,712.36
流动资产合计 1,091,112,462.74 1,011,630,626.92 939,893,272.19 445,275,655.9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78,631,144.89 79,692,835.77 39,942,378.18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性房地产 7,759,691.45 8,103,019.13 - -
固定资产 280,959,119.46 265,308,674.34 110,654,135.80 79,065,108.24
在建工程 75,279,969.34 66,517,565.08 108,385,238.88 55,415,610.47
使用权资产 1,888,524.85 721,455.75 - -
无形资产 61,683,252.45 38,937,798.88 28,287,785.83 28,949,670.23
长期待摊费用 369,506.4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15,771.64 4,357,503.28 3,270,190.44 2,251,983.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884,816.37 23,981,249.87 28,746,421.46 16,187,8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3,471,796.89 487,620,102.10 319,286,150.59 181,870,211.98
资产总计 1,614,584,259.63 1,499,250,729.02 1,259,179,422.78 627,145,867.88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30,960,000.00 80,659,000.00 48,000,000.00 -
应付账款 138,054,803.61 114,893,392.01 82,879,818.67 67,793,226.61
预收款项 - - - 103,087,985.21
合同负债 122,727,809.38 169,013,326.52 142,987,918.79 -
应付职工薪酬 11,292,576.06 12,960,042.96 11,526,312.11 9,858,173.24
应交税费 9,646,419.32 25,653,787.37 9,139,359.46 4,630,779.22
其他应付款 375,030.70 343,925.07 307,036.83 302,981.58
一年内到期的非
- 64,460.89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954,615.23 20,917,199.78 18,588,429.44 -
流动负债合计 429,011,254.30 424,505,134.60 313,428,875.30 185,673,145.8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785,080.35 646,239.11 - -
递延收益 4,519,325.20 3,616,697.33 2,978,658.50 1,343,393.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843.5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04,405.55 4,360,779.94 2,978,658.50 1,343,393.83
负债合计 435,315,659.85 428,865,914.54 316,407,533.80 187,016,539.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386,179,281.71 386,179,281.71 386,179,281.71 29,878,574.16
其他综合收益 -12,016.93 29,077.61 20,940.09 -2,105.80
专项储备 457,170.59 457,170.59 453,086.60 270,116.32
盈余公积 49,934,272.45 49,934,272.45 45,414,473.18 33,295,472.32
未分配利润 642,709,891.96 533,785,012.12 410,704,107.40 301,687,27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9,268,599.78 1,070,384,814.48 942,771,888.98 440,129,328.1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22,142,081.60 573,251,296.07 462,823,177.31 369,395,459.34
其中:营业收入 522,142,081.60 573,251,296.07 462,823,177.31 369,395,459.34
二、营业总成本 346,808,483.78 390,829,311.69 322,321,899.37 260,113,718.76
其中:营业成本 299,213,439.67 322,924,140.00 261,422,225.90 205,438,194.73
税金及附加 1,323,701.72 1,496,670.05 2,727,268.55 2,323,822.97
销售费用 17,073,286.39 29,862,865.14 22,241,756.81 20,166,918.99
管理费用 24,353,453.01 27,262,132.49 23,818,474.48 19,337,287.89
研发费用 16,033,483.58 17,785,620.51 14,702,623.90 15,326,110.37
财务费用 -11,188,880.59 -8,502,116.50 -2,590,450.27 -2,478,616.19
其中:利息费用 - - - 154,733.39
利息收入 7,655,287.91 9,980,278.14 6,490,642.98 2,265,834.71
加:其他收益 1,254,466.93 1,301,964.60 1,696,176.21 1,401,618.64
投资收益 -1,099,090.88 3,118,654.86 207,035.71 -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90,400.00 652,290.00 - -
信用减值损失 -7,630,801.08 -4,668,519.24 -5,173,261.17 -1,064,072.53
资产减值损失 -62,239.98 -1,417,351.58 7,309.27 -84,983.06
资产处置收益 10,899.59 - - 17,373.89
三、营业利润 165,916,432.40 181,409,023.02 137,238,537.96 109,551,677.52
加:营业外收入 51,520.07 3,018,024.56 6,172,267.34 3,000,000.61
减:营业外支出 1,537,947.62 628,333.34 1,100,000.00 215,545.63
四、利润总额 164,430,004.85 183,798,714.24 142,310,805.30 112,336,132.50
减:所得税费用 25,505,125.01 26,198,010.25 21,174,968.23 16,142,553.29
五、净利润 138,924,879.84 157,600,703.99 121,135,837.07 96,193,579.2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41,094.54 8,137.52 23,045.89 -4,798.91
净额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41,094.54 8,137.52 23,045.89 -4,798.91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41,094.54 8,137.52 23,045.89 -4,798.91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8,883,785.30 157,608,841.51 121,158,882.96 96,188,780.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9 1.58 1.38 1.28
(二)稀释每股收益 1.39 1.58 1.38 1.2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164,886.7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9,091,511.62 545,546,770.54 489,756,435.29 349,096,606.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416,857.74 20,518,280.97 31,991,812.16 28,330,075.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2,867,926.63 392,837,970.88 357,965,134.04 246,291,633.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30,000,000.00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3,368,197.27 264,657.53 -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 - 67,123.89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60,160.00 253,368,197.27 30,264,657.53 67,123.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66,389,530.48 160,898,983.60 94,755,968.08 62,146,593.09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000,000.00 7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389,530.48 476,401,783.60 164,755,968.08 62,146,593.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0,329,370.48 -223,033,586.33 -134,491,310.55 -62,079,469.2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02,140,330.2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00,082.50 - 416,360,330.20 7,29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529,000.00 30,091,666.67 49,459,622.65 12,461,066.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1,528,917.50 -30,091,666.67 366,900,707.55 -5,162,066.72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3,839,009.91 -101,726,928.72 360,861,002.32 35,789,240.26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如下:
是否纳入 报告期内是 取得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合并范围 否发生变化 方式
浙江浙矿重工(柬 柬埔寨
埔寨)有限公司 金边市
浙矿(湖州)矿业 浙江省
管理有限公司 湖州市
浙矿(湖州)资源 浙江省
循环有限公司 湖州市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2.54 2.38 3.00 2.40
速动比率 1.36 1.38 2.10 1.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85% 28.54% 25.10% 29.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96% 28.61% 25.13% 29.8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6 4.77 4.53 4.33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存货周转率(次) 0.71 0.98 1.20 1.5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4 -1.02 3.61 0.4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
上述财务指标中除注明为母公司外,其他均依据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各指标的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
[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净利润 期间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1 年度 15.74% 1.58 1.58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度 17.52% 1.38 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25.45 430.20 744.15 438.99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192.78 402.05 26.47 -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88 48.00 2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8.64 -61.03 -67.31 -21.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6.17 -24.95 -5.76 1.17
小计 -321.06 751.14 745.55 440.3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48.16 112.67 111.83 69.28
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72.90 638.47 633.72 371.06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
(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
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对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影响
金额为 0 元。
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
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
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
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
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103,087,985.21 - -103,087,985.21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1,228,305.50 91,228,305.50
其他流动负债 不适用 11,859,679.71 11,859,679.71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
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
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下,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
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
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
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
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
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
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
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
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
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新租赁准则下,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
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
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
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
资租赁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当期期初财务报表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802,366.67 802,366.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9,286,150.59 320,088,517.26 802,366.67
资产总计 1,259,179,422.78 1,259,981,789.45 802,366.67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91,666.67 91,666.67
流动负债合计 313,428,875.30 313,520,541.97 91,666.6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710,700.00 710,7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78,658.50 3,689,358.50 710,700.00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负债合计 316,407,533.80 317,209,900.47 802,366.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59,179,422.78 1,259,981,789.45 802,366.67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09,111.25 67.58 101,163.06 67.48 93,989.33 74.64 44,527.57 71.00
非流动资产 52,347.18 32.42 48,762.01 32.52 31,928.62 25.36 18,187.02 29.00
合计 161,458.43 100.00 149,925.07 100.00 125,917.94 100.00 62,714.5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7,283.88 34.17 48,085.83 47.53 55,203.74 58.73 19,523.79 43.85
交易性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 - 752.58 0.74 - - - -
应收账款 15,158.62 13.89 9,871.20 9.76 10,196.42 10.85 7,184.94 16.14
应收款项融资 737.77 0.68 - - 413.00 0.44 471.50 1.06
预付款项 727.02 0.67 877.74 0.87 448.95 0.48 398.33 0.89
其他应收款 1,647.67 1.51 323.34 0.32 452.43 0.48 451.19 1.01
存货 45,736.74 41.92 38,789.24 38.34 27,274.79 29.02 16,330.84 36.68
合同资产 2,815.64 2.58 2,389.05 2.36 - - - -
其他流动资产 3.91 0.01 8.85 0.01 - - 166.97 0.3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109,111.25 100.00 101,163.06 100.00 93,989.33 100.00 44,527.5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其他
流动资产金额相对较低,占比较小。公司主要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承兑汇
票保证金、远期结汇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
余额分别为 19,523.79 万元、55,203.74 万元、48,085.83 万元和 37,283.88 万元,
公司 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前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18,084.02 12,088.84 11,965.62 8,482.59
营业收入(万元) 52,214.21 57,325.13 46,282.32 36,939.55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近三年,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注重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应
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96%、25.85%和 21.09%,基本保持
稳定,坏账损失的整体风险较低。
②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中高端破碎、筛选设备为主,主要客户群体为大、中
型矿山生产企业。公司基于客户的订单规模、财务状况、历史信用等因素综合考
量后,确定客户的付款信用期,具体如下:
客户类型 信用政策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国内客户在签订合同后即收取合同总额的 30%作
一般客户
为预收款,发货前收取 60%的货款,货物发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收取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完成后一年内付清。
对于采购金额较大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客户,经双方协商,公司在货
重要客户及优
物发出或到达现场前预收取 30%-60%的货款,或者在收取定金后即向
质客户
客户发出货物,剩余货款在产品签收或安装调试完成后分期收取。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
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③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18,084.02 100.00 12,088.84 100.00 11,965.62 100.00 8,482.5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且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应
收账款质量整体较高。
④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8,084.02 2,925.40 12,088.84 2,217.64 11,965.62 1,769.20 8,482.59 1,297.6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第一名 238.00 238.00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二名 140.00 140.00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三名 125.00 125.00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四名 120.00 120.00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五名 118.12 118.12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六名 105.73 105.73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七名 86.43 86.43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八名 75.60 75.60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九名 58.00 58.00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第十名 48.76 48.76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其他 380.24 380.24 100.00% 经营困难无法偿还
小计 1,495.88 1,495.88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6,588.14 1,429.52 - 10,953.96 1,082.76 -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053.79 857.37 - 7,815.71 630.76 -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及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名称
利君股份 3% 10% 30% 50% 70% 100%
山河智能 2% 6% 15% 40% 70% 100%
艾迪精密 5% 10% 30% 50% 80% 100%
大宏立 5% 10% 20% 50% 100% 100%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股份 5% 10% 30% 50% 50% 100%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及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已制定了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⑤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及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收回或转 计提金额占营 收回或转回金额
期间 计提金额 营业利润
回金额 业利润比例 占营业利润比例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金额占当期营业利润的
比例较低,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⑥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第一名 1,267.17 7.01 63.36
第二名 1,012.70 5.60 101.05
第三名 992.53 5.49 96.41
第四名 985.00 5.45 49.25
第五名 840.22 4.65 42.01
合计 5,097.62 28.19 352.08
项目
金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第一名 3,043.20 25.17 152.16
第二名 1,016.10 8.41 99.78
第三名 870.18 7.20 87.35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名 634.54 5.25 31.73
第五名 452.80 3.74 22.64
合计 6,016.81 49.77 393.66
项目
金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第一名 1,462.70 12.22 73.14
第二名 1,360.00 11.36 68.00
第三名 1,279.80 10.70 63.99
第四名 380.00 3.18 19.00
第五名 348.80 2.92 34.74
合计 4,831.30 40.38 258.87
项目
金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第一名 348.80 4.11 17.44
第二名 311.60 3.67 15.58
第三名 310.04 3.65 15.50
第四名 291.59 3.44 14.58
第五名 281.79 3.32 14.09
合计 1,543.82 18.20 77.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
别为 18.20%、40.38%、49.77%和 28.19%,不存在应收账款过于集中的风险。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账龄均在 2 年以内,公司主要客户综合实
力较强、信用良好,发生坏账风险的概率较小。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主要为当年前二十大客户,主要应收账款
方与主要客户基本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3)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857.01 - 16,857.01 10,041.55 - 10,041.55
在产品 3,812.44 - 3,812.44 4,287.32 - 4,287.32
半成品 4,840.13 - 4,840.13 3,600.79 - 3,600.79
库存商品 12,367.24 34.86 12,332.38 4,827.84 34.86 4,792.98
发出商品 7,894.78 - 7,894.78 16,066.60 - 16,066.60
合计 45,771.60 34.86 45,736.74 38,824.10 34.86 38,789.24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511.40 - 7,511.40 7,297.06 - 7,297.06
在产品 2,481.06 - 2,481.06 2,311.15 - 2,311.15
半成品 2,343.47 - 2,343.47 1,594.70 - 1,594.70
库存商品 3,223.73 35.09 3,188.64 1,053.96 37.14 1,016.82
发出商品 11,750.21 - 11,750.21 4,111.10 - 4,111.10
合计 27,309.88 35.09 27,274.79 16,367.98 37.14 16,330.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构成,公司
存货余额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加。
公司原材料包括钢材、铸锻件、机械件(如轴承、齿轮)、电器件(如电机、
电控柜)以及其他外购件(如传动带、连接件与紧固件、润滑与密封件、液压元
件等)。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及未来销售预测对原材料进行备货,并根据生产计划
领用材料及组织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金额较高,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
公司订单充足,产销两旺,公司原材料备货较为充分所致。
公司库存商品金额主要受产量和产品出库速度的影响。由于客户会根据砂石
生产线的现场准备情况和实际开采进度,调整破碎、筛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时间,
因此,公司在产品完工入库后需与客户协商具体发货时间,如客户推迟收货,将
导致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增加。此外,公司也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订单情况,对部分
标准化产品适当提前备货。
②存货库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存货余额合计 45,771.60 38,824.10 27,309.88 16,367.98
减:跌价准备 34.86 34.86 35.09 37.14
存货账面价值 45,736.74 38,789.24 27,274.79 16,330.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 1 年以内的存货平均占比在 90%以上,公司不存在
大量的残次冷备品,不存在存货大量滞销等情形。
③报告期各期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退换货金额 - - 109.91 102.64
营业收入 52,214.21 57,325.13 46,282.32 36,939.55
退换货金额占营业
- - 0.24% 0.28%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及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退换货的主要原
因为部分客户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更换或调整设备型号及相应配件所致。
④存货对应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4.51 亿元(不含税),在手
订单可以覆盖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公司存货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⑤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并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报
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37.14 万元、35.09 万元、34.86 万元和
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⑥发出商品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金额主要受项目建设进度和验收周期的影响。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发出商品金额为 7,894.78 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成套生产线订单
已经陆续发货,但因项目基建及其他配套设施未达到预定状态等原因,而尚未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客户验收调试的各类设备。公司在客户验收完成前,将上述已发出设备列入“发
出商品”核算。此外,不同区域客户的运输在途时间具有较大差异,也会对期末
发出商品造成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7,863.11 15.02 7,969.28 16.34 3,994.24 12.51 - -
投资性房地产 775.97 1.48 810.30 1.66 - - - -
固定资产 28,095.91 53.67 26,530.87 54.41 11,065.41 34.66 7,906.51 43.47
在建工程 7,528.00 14.38 6,651.76 13.64 10,838.52 33.95 5,541.56 30.47
使用权资产 188.85 0.36 72.15 0.15 - - - -
无形资产 6,168.33 11.78 3,893.78 7.99 2,828.78 8.86 2,894.97 15.92
长期待摊费用 36.95 0.07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1.58 1.15 435.75 0.89 327.02 1.02 225.20 1.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88.48 2.08 2,398.12 4.92 2,874.64 9.00 1,618.78 8.90
合计 52,347.18 100.00 48,762.01 100.00 31,928.62 100.00 18,187.0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及无形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湖州浙矿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2021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 2020 年
末增加 3,975.04 万元,主要系公司依据合伙协议于 2021 年 9 月对该联营企业实
缴出资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 电子及其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筑物 他设备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累计折旧 2,814.79 7,867.49 398.30 327.19 11,407.77
净值 14,380.56 12,524.52 755.69 435.14 28,095.91
原值 16,318.18 18,189.93 925.53 744.74 36,178.38
净值 14,086.68 11,436.65 434.27 573.27 26,530.87
原值 6,125.77 12,202.95 789.88 110.40 19,228.99
净值 4,040.23 6,655.31 355.55 14.32 11,065.41
原值 4,598.31 9,568.96 583.46 110.40 14,861.13
净值 2,763.17 4,903.42 218.61 21.30 7,906.51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
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906.51 万元、11,065.41 万元、26,530.87 万元和 28,095.91 万
元。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固定资产价值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新厂房、新办公
楼等转固及购置新设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利君股份 20-40 年 5-10 年 5年 5年
山河智能 30 年 8-10 年 5-6 年 4-5 年
艾迪精密 20 年 3-10 年 5年 3-5 年
大宏立 20-30 年 10 年 5年 3年
浙矿股份 10 年、20 年 3 年、5 年、10 年 5 年、10 年 3 年、5 年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5,541.56 万元、10,838.52 万元、
楼、建筑垃圾处理厂区、技术中心等增加投入,以及部分在建项目陆续转固所致。
单位:万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工程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新厂区零星工程 370.68 71.52 442.20
技术中心项目 1,768.57 204.84 1,973.41
待安装车间设备 1,025.81 600.93 595.69 1,031.05
建筑垃圾设备基地 2,869.56 1,129.48 3,999.04
宿舍楼 617.14 244.70 861.84 0.00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
生利用装备制造示 0.00 15.09 15.09
范基地
职工老宿舍大修 0.00 67.20 67.20
合计 6,651.76 2,333.76 1,457.53 7,527.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均处于正常施工建设阶段,不存在明显减值迹
象,故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94.97 万元、2,828.78 万元、
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1,065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用于实施建筑垃圾资
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需土地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 利君股份 山河智能 艾迪精密 大宏立 浙矿股份
按土地权证规
土地使用权 出让年限 50 年 50 年 50 年
定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
限、合同规定
的受益年限和
软件 - 5-10 年 10 年 3-5 年
法律规定的有
效年限三者中
最短者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软件摊
销年限较可比上市公司更为谨慎,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理。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2,901.13 98.55 42,450.51 98.98 31,342.89 99.06 18,567.31 99.28
非流动负债 630.44 1.45 436.08 1.02 297.87 0.94 134.34 0.72
合计 43,531.57 100.00 42,886.59 100.00 31,640.75 100.00 18,701.65 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13,096.00 30.53 8,065.90 19.00 4,800.00 15.31 - -
应付账款 13,805.48 32.18 11,489.34 27.07 8,287.98 26.44 6,779.32 36.51
预收款项 - - - - - 10,308.80 55.52
合同负债 12,272.78 28.61 16,901.33 39.81 14,298.79 45.62 - -
应付职工薪酬 1,129.26 2.63 1,296.00 3.05 1,152.63 3.68 985.82 5.31
应交税费 964.64 2.25 2,565.38 6.04 913.94 2.92 463.08 2.49
其他应付款 37.50 0.09 34.39 0.08 30.70 0.10 30.30 0.16
一年内到期的
- 6.45 0.02 - - - -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95.46 3.72 2,091.72 4.93 1,858.84 5.93 - -
合计 42,901.13 100.00 42,450.51 100.00 31,342.89 100.00 18,567.3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
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0 万元、4,800 万元、8,065.90 万
元和 13,096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为适应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更多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所
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779.32 万元、8,287.98 万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主要受采购规模、信用期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时会对付款信用期进行约定,不同类型原材料供应商授
予的信用期各不相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较为稳定,与主要供应商约定
的信用期亦未发生重大变化。除信用期外,产品验收流程也会对公司付款时点造
成影响。在达到约定付款时点后,公司以承兑汇票或货币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3)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公司自 2020 年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将符合准则规定的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
科目核算。公司通过预收货款可有效锁定客户、降低客户违约风险。随着在手订
单增加,公司近三年末的预收账款(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 10,308.80 万元、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及租赁负债。递延收益为公司收到的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对应资产收益期限逐步结转。截至 2022 年 9 月末,
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 451.93 万元。公司自 2021 年起适用新租赁准则,2022 年 9
月末租赁负债主要系租赁房产形成的非流动负债。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2.54 2.38 3.00 2.40
速动比率 1.36 1.38 2.10 1.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96% 28.61% 25.13% 29.82%
公司于 2020 年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货币资金大幅增加,公司流动比
率、速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2021 年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募投项
目建设,公司长期资产增加的同时货币资金有所下降,致使 2021 年末公司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于 1,资产负债率在 30%以下,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流动比率
公司名称
利君股份 3.01 3.09 3.25 4.51
山河智能 1.53 1.39 1.32 1.14
艾迪精密 2.25 1.44 1.77 2.54
大宏立 3.22 4.21 4.26 3.04
平均值 2.50 2.53 2.65 2.81
浙矿股份 2.54 2.38 3.00 2.40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利君股份 1.90 2.19 2.37 3.65
山河智能 0.91 0.84 0.85 0.65
艾迪精密 1.50 0.79 1.19 1.76
大宏立 1.78 2.48 2.81 1.82
平均值 1.52 1.58 1.81 1.97
浙矿股份 1.36 1.38 2.10 1.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名称
利君股份 23.63% 23.09% 20.48% 17.37%
山河智能 72.76% 70.27% 68.65% 67.85%
艾迪精密 42.44% 37.07% 34.06% 24.82%
大宏立 27.14% 19.29% 21.49% 27.18%
平均值 41.49% 37.43% 36.17% 34.31%
浙矿股份 26.96% 28.61% 25.13% 29.8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列示公司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公司当年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随着募集资金逐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步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货币资金有所下降,2021 年末、2022 年 9 月末公司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差异较小。公司资产负债率
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山河智能资产负债率较高所致,剔除
山河智能影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差异较小。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偿债能力及流动性风险均保持在合
理水平。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6 4.77 4.53 4.33
存货周转率(次) 0.71 0.98 1.20 1.55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利君股份 2.06 2.91 2.74 2.42
山河智能 1.11 2.41 2.16 1.91
艾迪精密 3.30 5.44 6.42 8.79
大宏立 2.49 6.74 12.41 19.58
平均值 2.24 4.38 5.93 8.18
浙矿股份 3.46 4.77 4.53 4.33
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利君股份 0.63 1.24 1.22 1.17
山河智能 1.33 3.11 2.47 1.92
艾迪精密 1.23 2.44 2.47 1.99
大宏立 0.91 1.75 1.83 2.20
平均值 1.02 2.14 2.00 1.82
浙矿股份 0.71 0.98 1.20 1.55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列示公司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由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种类、下游客户、商业模式、经营规模等
具有明显差异,授予客户的信用期、客户回款情况也各不相同,导致各可比上市
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较大差别。近三年,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
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主要系公司产品在中高端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议
价能力,并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所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最近一期应收
账款周转率与艾迪精密较为接近,高于利君股份、山河智能。
由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种类、下游行业、经营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
各公司存货周转率也存在一定差异。近三年,公司成套生产线销售金额及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导致期末发出商品金额增长较快,存货周转率有
所下降。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与利君股份较为接近。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
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
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
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
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
金额)。
(含类金融业务)情况
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决议日前 6 个月(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
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
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远期结汇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系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效率而投资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该类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流动较好,不属于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经营过程中支付的保证金、
备用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为未抵扣进项税,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5)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本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7,863.11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67%,不超过 30%,未达到金额
较大的标准。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综上,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2,214.21 57,325.13 46,282.32 36,939.55
营业成本 29,921.34 32,292.41 26,142.22 20,543.82
营业利润 16,591.64 18,140.90 13,723.85 10,955.17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利润总额 16,443.00 18,379.87 14,231.08 11,233.61
净利润 13,892.49 15,760.07 12,113.58 9,619.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2,027.37 99.64 57,132.03 99.66 46,156.49 99.73 36,837.96 99.72
其他业务收入 186.84 0.36 193.10 0.34 125.83 0.27 101.59 0.28
合计 52,214.21 100.00 57,325.13 100.00 46,282.32 100.00 36,939.55 100.00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4.57%。公司主
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稳定保持在 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为废料销售及租金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成套生产线 35,550.44 68.08 34,189.01 59.64 29,640.09 64.04 16,984.87 45.98
单机设备 10,373.85 19.87 17,669.58 30.82 12,458.40 26.92 16,248.13 43.99
配件及其他 6,103.08 11.69 5,273.44 9.20 4,058.00 8.77 3,604.96 9.76
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
其他业务收入 186.84 0.36 193.10 0.34 125.83 0.27 101.59 0.28
营业收入合计 52,214.21 100.00 57,325.13 100.00 46,282.32 100.00 36,939.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产品定位符合
当前国家关于 “绿色矿山”、“供给侧改革”、“安全生产”等政策的要求,从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而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2)下游市场投资活跃度较高,客户新建砂石生产
线或对原生产设备升级改造的投资增加,带动市场对中高端破碎、筛选设备的需
求稳步增长;(3)公司在巩固砂石骨料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金属矿山和
资源回收利用市场,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因此
公司的产品收入结构主要取决于客户的订单构成。公司 2020 年以来成套生产线
的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2019-2021 年砂石骨料价格处于整体上涨趋势,
下游行业投资活跃,全国各地新建产能较多,导致公司承接的订单中成套生产线
的金额比例较高,而单机设备的收入相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51,693.67 99.00 56,837.03 99.15 41,702.27 90.10 34,932.59 94.57
外销 520.54 1.00 488.10 0.85 4,580.05 9.90 2,006.96 5.43
合计 52,214.21 100 57,325.13 100 46,282.32 100 36,939.55 1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内销收入,外销收入自 2021 年以来大
幅下降,主要系新冠疫情导致海外市场需求延迟、物流运输受阻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48,144.68 92.21 54,494.31 95.06 45,773.49 98.90 35,508.19 96.13
经销 4,069.53 7.79 2,830.82 4.94 508.83 1.10 1,431.36 3.87
合计 52,214.21 100 57,325.13 100 46,282.32 100 36,939.55 100
公司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除承德天卓矿山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作
为经销商向公司采购产品用于对外出售外,公司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方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6,630.77 31.85 12,496.15 21.80 9,200.39 19.88 7,164.44 19.40
第二季度 18,561.57 35.55 15,303.58 26.70 11,853.59 25.61 10,122.64 27.40
第三季度 17,021.87 32.60 14,553.48 25.39 11,956.56 25.83 9,961.69 26.97
第四季度 14,971.92 26.12 13,271.77 28.68 9,690.77 26.23
合计 52,214.21 100.00 57,325.13 100.00 46,282.32 100.00 36,939.55 100.00
受传统春节及客户生产习惯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下半年
销售收入高于上半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利君股份 58,546.46 -19.17 95,894.39 17.10 81,893.59 19.06 68,783.70
山河智能 540,811.81 -40.53 1,140,766.43 21.65 937,736.75 26.25 742,735.56
艾迪精密 145,310.69 -31.60 268,395.71 18.99 225,562.45 56.38 144,244.50
大宏立 40,220.36 -26.71 69,427.91 14.42 60,680.76 14.88 52,819.76
平均值 196,222.33 -29.50 393,621.11 18.04 326,468.39 29.14 252,145.88
浙矿股份 52,214.21 23.28 57,325.13 23.86 46,282.32 25.29 36,939.55
山采掘等行业对各类设备需求较高,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均呈增
长趋势。2022 年 1-9 月,国内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销量受疫情反
弹的影响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导致以上述设备及配套产品为主的可比上市公司
山河智能、艾迪精密的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而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主要受
益于“绿色矿山”、“碳中和”等政策的持续推进,下游砂石、矿山行业对上游
破碎、筛选设备的采购需求仍保持在较高水平。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成套生产线 15,283.28 42.99% 14,533.66 42.51% 12,888.62 43.48% 7,444.62 43.83%
单机设备 4,063.87 39.17% 7,988.88 45.21% 5,723.16 45.94% 7,712.57 47.47%
配件及其他 2,781.77 45.58% 2,363.13 44.81% 1,414.78 34.86% 1,149.26 31.88%
合计 22,128.92 42.53% 24,885.67 43.56% 20,026.57 43.39% 16,306.44 44.27%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持续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为 44.27%、43.39%、43.56%和 42.53%。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且保持在
较高水平,主要源于公司破碎、筛选成套设备与国内同类型产品相比,在生产效
率、稳定性、智能化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对不同客
户的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影响客户合同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包括:
主要因素 影响内容
对于大型砂石生产企业,其在新建砂石生产线或对原有生产线
进行大规模改造时,其整体工程量较大,向公司采购的破碎、
客户订单规模
筛选设备金额通常较高。公司考虑到与此类客户未来的持续合
作,在确定销售价格时会给予更大的价格折让空间。
公司对于进入新市场、新区域具有示范效应和市场带动效应的
客户重要性水平 重要客户,给予的价格折扣空间较大;对于以前合作且信用良
好的老客户,亦可给予更优惠的价格。
一般情况下,公司高型号破碎设备的效率更高、成本更高,相
应设备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也随型号增大而提高,产品结构会
产品结构及定制化差异 对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公司会根据客户要
求对设备进行定制化设计,定制化差异会导致产品生产成本和
销售价格发生变化,从而对毛利率产生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砂石、矿山及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
产和加工,如果下游市场环境向好,砂石骨料价格出现上涨,
下游市场环境
客户砂石开采投资规模和投资意愿提升,对设备的价格敏感性
则会相对降低,而更加注重设备品质和供应商综合服务水平。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受产能利用率、原材料价格、人员工资调
生产成本 整、疫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从而对合同毛
利率造成影响。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规模、客户重要性、采购内容等因素影响,个别大客户的合同(需要外购部分配
套设备或工程材料)毛利率较低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单机设备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钢材等原材料价
格上涨和产品结构因素影响,相关破碎、筛选设备的生产成本上涨幅度无法完全
通过定价转移给下游客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配件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主要是受自制配件和通用配件销
售结构变动的影响。自制配件系公司为配套自有设备而量身定制,不具备通用性
且难以从公开市场上取得,其毛利率相对较高;通用配件则由公司对外采购获得,
其毛利率相对较低。此外,公司报告期内新设立的两家子公司主要从事矿业管理
和资源循环利用业务,其于 2022 年 1-9 月实现收入并归入“主营业务收入—其
他”列示,但由于业务规模较小,上述子公司的毛利率较低或为负数,从而拉低
了 2022 年 1-9 月公司的“配件及其他”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君股份 41.16% 42.10% 43.12% 44.28%
山河智能 21.56% 23.19% 27.64% 30.09%
艾迪精密 28.51% 33.76% 40.66% 42.83%
大宏立 25.27% 25.00% 30.02% 35.17%
平均值 29.13% 31.01% 35.36% 38.09%
浙矿股份 42.70% 43.67% 43.52% 44.39%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上表可见,公司毛利率与利君股份较为接近,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
水平,主要系各公司的产品种类、应用领域、下游市场等存在一定差异所致。公
司毛利率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主要源于其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以及近年来环保
治理、供给侧改革等外部政策因素带动了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使公司的
产品定位优势、客户结构优势、品牌议价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从而在原材料价
格整体上升的市场环境下,保持毛利率基本稳定。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1,707.33 3.27% 2,986.29 5.21% 2,224.18 4.81% 2,016.69 5.46%
管理费用 2,435.35 4.66% 2,726.21 4.76% 2,381.85 5.15% 1,933.73 5.23%
研发费用 1,603.35 3.07% 1,778.56 3.10% 1,470.26 3.18% 1,532.61 4.15%
财务费用 -1,118.89 -2.14% -850.21 -1.48% -259.05 -0.56% -247.86 -0.67%
合计 4,627.13 8.86% 6,640.85 11.58% 5,817.24 12.57% 5,235.17 14.1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运输费 - - - 704.67
差旅费 176.00 263.42 179.46 242.66
业务招待费 543.72 385.95 429.81 225.43
工资薪酬 329.78 422.23 400.77 333.98
售后服务费 396.28 1,568.57 766.82 338.14
广告宣传费 146.90 200.22 308.43 80.72
办公费 88.49 127.25 108.70 54.51
其他 26.15 18.64 30.18 36.58
合计 1,707.33 2,986.29 2,224.18 2,016.69
销售费用率 3.27% 5.21% 4.81% 5.4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售后服务费、销售人员工资薪酬、业务招待
费、差旅费等构成。2020 年起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科
目的销售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列入“营业成本”中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君股份 3.94% 3.96% 4.95% 6.64%
山河智能 7.85% 7.74% 6.69% 7.84%
艾迪精密 5.12% 4.34% 4.09% 5.84%
大宏立 10.30% 11.04% 11.46% 13.0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平均值 6.80% 6.77% 6.80% 8.35%
浙矿股份 3.27% 5.21% 4.81% 5.46%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上表可见,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主要依靠产品品质形成的市场口碑,而非营销驱动,因此获客
成本相对较低。公司主要基于已有客户通过“以点带面”方式进行品牌宣传及产
品推广,逐步形成良好的市场口碑及客户认可度,大幅降低了公司的营销成本。
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客户群体以大、中型砂石企业为主,单个客户收入保持在较
高水平,客户平均开拓成本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工资薪酬 986.42 1,202.00 1,016.98 908.18
办公费 246.51 533.34 571.09 295.63
业务招待费 232.30 451.91 432.77 307.00
折旧及摊销 813.27 378.23 169.62 178.49
差旅费 90.27 46.49 74.97 152.27
中介机构费 47.79 80.73 94.06 78.67
其他 18.78 33.52 22.36 13.49
合计 2,435.35 2,726.21 2,381.85 1,933.73
管理费用率 4.66% 4.76% 5.15% 5.2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
等构成。近三年,公司在保持收入规模较快增长的同时,管理费用率有所下降,
说明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效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君股份 10.37% 11.15% 9.01% 10.81%
山河智能 7.53% 4.73% 5.58% 6.71%
艾迪精密 4.91% 3.97% 3.84% 4.54%
大宏立 7.20% 5.91% 4.56% 3.98%
平均值 7.50% 6.44% 5.75% 6.51%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股份 4.66% 4.76% 5.15% 5.23%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上表可见,最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区间范围
内。2022 年 1-9 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上述公司
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而相关支出弹性较弱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接材料 1,061.02 1,042.63 919.53 914.86
职工薪酬 389.50 507.54 415.15 385.43
折旧与摊销 5.98 8.36 2.79 4.06
委托开发费用 31.50 58.49 40.94 150.94
其他 115.35 161.55 91.85 77.32
合计 1,603.35 1,778.56 1,470.26 1,532.61
研发费用率 3.07% 3.10% 3.18% 4.15%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使用的直接材料和研发人员薪酬。公司
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君股份 4.19% 4.60% 3.58% 2.26%
山河智能 3.56% 3.49% 3.42% 2.97%
艾迪精密 4.78% 4.99% 4.67% 3.72%
大宏立 3.79% 3.51% 1.45% 1.42%
平均值 4.08% 4.15% 3.28% 2.59%
浙矿股份 3.07% 3.10% 3.18% 4.15%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平均研发费用率为 3.38%,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研发费用率 3.53%相比,差异较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 - - 15.47
减:利息收入 765.53 998.03 649.06 226.58
减:汇兑收益 362.77 -131.86 -385.60 39.10
手续费支出 9.41 15.95 4.42 2.34
合计 -1,118.89 -850.21 -259.05 -247.8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性现金流量
持续增长,以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银行存款大幅增加,利息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参见本节之“四、(三)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371.06 万元、633.72 万元、638.47
万元和-272.90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86%、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不存在对非
经常性损益的重大依赖。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2.36 15,270.88 13,179.13 10,28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2.94 -22,303.36 -13,449.13 -6,207.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2.89 -3,009.17 36,690.07 -516.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383.90 -10,172.69 36,086.10 3,578.9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857.41 51,215.10 44,777.86 33,637.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16.4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51.74 3,339.58 4,081.30 1,272.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909.15 54,554.68 48,975.64 34,909.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137.04 25,765.22 25,011.33 13,993.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88.25 4,733.34 3,802.78 2,839.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41.69 2,051.83 3,199.18 2,833.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9.82 6,733.41 3,783.22 4,963.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286.79 39,283.80 35,796.51 24,629.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2.36 15,270.88 13,179.13 10,280.5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比情况如下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857.41 51,215.10 44,777.86 33,637.37
营业收入 52,214.21 57,325.13 46,282.32 36,939.55
销售获现比率 87.83% 89.34% 96.75% 91.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2.36 15,270.88 13,179.13 10,280.50
净利润 13,892.49 15,760.07 12,113.58 9,619.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保
证金、政府补助及利息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
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支出、人员工资支出、税费支出及其他日常费用支出等。
近三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经营性
现金净流量亦随之增加。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
同期净利润,主要系本期扩大生产规模、考虑疫情因素进行采购备货,以及大额
支付上年缓缴的税费所致。总体而言,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实现的营业收
入、净利润保持着较好的匹配关系,销售获现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盈利质量较好。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 3,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6.82 26.4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6.7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6.02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6.02 25,336.82 3,026.47 6.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00.00 7,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 2,550.2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38.95 47,640.18 16,475.60 6,214.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2.94 -22,303.36 -13,449.13 -6,207.9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50,993.38 万元,其中投资活
动现金流入主要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产生的现金流
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厂房及办公楼建设、新增设备、购置土地、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发生的支出。2022 年 1-9 月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2,606.02 万元为公司结汇收回的远期结汇保证金。
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
为购建与主业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而发生,说明公司投资活动
紧密围绕主业实施,投资的目的较为明确。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0,214.03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0.01 - 1,422.00 729.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0.01 - 41,636.03 729.90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2.90 9.17 4,945.96 729.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52.90 3,009.17 4,945.96 1,246.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2.89 -3,009.17 36,690.07 -516.2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主要为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及收到的票据保证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主要为偿还银
行贷款、发放现金股利以及支付票据保证金和股票发行费用等。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厂区厂房、办公楼和技术中心以及购置生产设备等。上述资本性支出围绕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产支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投入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
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和“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
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其具体表现、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八、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客户提供累计不超
过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
用。调整后的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将替代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2,054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10,513.08 万元,占当期末净资产的 8.91%,具
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2.9.30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 借款到期日
担保余额(万元)
北票鼎新实业
有限公司
福州松下码头
有限公司
四川力创矿业
有限公司
河南苏信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博瑞
新型建材科技 1,965 24 个月 1,965 2024.9.20
有限公司
赣州金坪石业
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
茶家山采石场
弋阳县白鹤石
材有限公司
【注】:上述担保对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并以该笔贷款对应的
销售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就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形。
(三)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设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总投资
源电池资源综合利用产线和废旧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生产线。
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本数)。该方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主营业务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产和加工。目前,公司产品的下
游市场主要集中在砂石和矿山,环保领域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主要涉及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和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
备的产能建设。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在环保领域的产品种
类,扩大下游应用领域的覆盖面,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
模将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
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
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凭借多年沉淀的技术积累,不断拓展
公司产品在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以外其他领域的应用场景。随着新能源电池的广
泛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电池装车量持续走高,与之相应的废旧新能源电
池回收领域的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
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在环保领域的覆盖面及纵深度,通过向新
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延伸,顺势切入锂电池下游产业链,为公司打开更为广阔
的市场空间,从而为公司从单一专用设备制造商向综合服务运营商的角色转变和
业务升级奠定基础。同时,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全自动化
回收利用成套设备的供给不足,公司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一期)的实施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规模化生产,抓住该市
场的重要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在建筑垃圾处理及环保领域的应用,为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利华先生,公司控制
权不会发生变化。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 万元
(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
地建设项目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
合计 55,984.21 32,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前景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
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释放内需潜力,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建设超大
规模的国内市场,对资源能源的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从资源禀赋上看,我国富煤、
贫油的现状导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从 2018 年至 2021 年连续四年在 7 成以上
高位运行(50%为安全线),不仅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且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尤
其近年来更趋复杂的国际环境,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
资源利用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在世界能源日趋紧张的状况下,锂离子电池以其独特的优势正日益成为新型
动力能源并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动车辆、储能系统、军事、航天航空以及智能机器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人等领域。根据研究机构 EVTank 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废旧锂
离子电池回收拆解与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 年)》的数据,预计 2022 年
我国废旧锂电池理论回收量达 76.2 万吨,2026 年将达到 231.2 万吨,2022-2026
年复合增长率达 31.98%;预测 2022 年我国废旧锂电池回收的理论市场规模达
近来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旺盛的市场需求推动下呈现出
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 2021 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 784 万辆,与上
年相比增长 59.25%。考虑到新能源汽车所搭载的锂电池在使用 3-5 年后将因电
池性能下降而必须更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总量将在“十四五”期间逐步
进入高峰期。但目前我国电池资源化回收利用的能力较为有限,现有废旧新能源
电池处理方式主要为人工拆解和粗放分选,大部分废旧新能源电池未得到有效处
置,将会给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因此,随着锂电池行业的高速
发展,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已逐渐成为实现新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一
环,也符合我国构建资源节源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提速,拆旧建新工程与日俱增,建筑垃圾污染和
垃圾围城问题日益严峻。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增量每年达到 35 亿吨左
右,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 40%以上,截至 2020 年存量建筑垃圾堆存总量已达
到 200 亿吨左右。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
体垃圾。相较于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 5%左
右,远低于韩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 90%以上利用率水平。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建筑垃圾作为一种可再生利用的资源,具有巨大的回收利用价值及市场发展
潜力。据市场研究统计,2020 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市场的体量已突破千亿大关。
随着我国“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及实施,垃圾分类以及特殊垃圾处理都将进
入针对性处理时代。对于建筑垃圾而言,提高回收利用率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
路,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将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期,从而为破碎、筛选设备在环
保领域的应用带来巨大的市场前景。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适应可持续发展和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新能源电池中存在的各类重金属元素和其他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是其退役
后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现有废旧新能源电池处理方式主要为固化深埋、存放于
废矿井和资源化回收,大部分废旧新能源电池未得到有效的处置,将会给自然环
境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中含锂、钴、镍、锰等重金
属,不经专业回收处理会造成重金属污染;电解液溶质六氟磷酸锂属有毒腐蚀性
物质且易潮解,处理不当会造成氟污染,溶剂会造成水污染。因此,在我国新能
源汽车保有量的迅速攀升,新能源电池装车量持续走高的大背景下,新能源电池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将在不久的将来面临较大退役规模,妥善处理退役的废旧新能源电池将成为我国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2)拓展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市场的巨大商机
据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数据,2021 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 324GWh,同比增长
只,同比增长 14.5%,据有关部门预计 2019 年至 2023 年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
平均增长率将高达 16.43%,至 2023 年达到 283 亿只。如此大量的新能源电池使
用量必将带来大量的废旧锂离子电池。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数据显示,2018 年
至 2021 年,我国电池的报废总量(含磷酸铁锂、三元锂电池和钴酸锂电池)从
万吨,占锂电池报废总量的比例为 58.40%,尚有大量的废旧新能源电池未能得
到有效的回收与利用。从回收价值看,废旧新能源电池含有多种可回收的高价值
金属,包括锂、钴、镍、锰等,对其进行回收再利用可以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
效益,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3)由专业设备制造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的业务升级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多年沉淀的技术积累为基础,不断
拓展公司产品在除砂石、金属矿以外,城市矿山回收利用等其他领域的应用场景。
随着新能源电池的广泛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电池装车量持续走高,与之
相应的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领域的市场需求日益旺盛。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
扩展公司业务在环保领域的覆盖面及纵深度,通过打造锂电池回收利用成套设备
的整体解决方案,顺势切入新能源装备市场,为公司从专业设备制造商向整体解
决方案服务商的角色转变和业务升级奠定基础。
(1)顺应循环经济发展,抢占未来广阔市场空间
随着传统的资源消耗型发展方式愈发难以为继,发展循环经济成为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其不仅是我国推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
要力量,而且是我国实现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建筑垃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圾的堆存量与增量规模庞大,其资源回收利用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与现实作用。近年来,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关法
律、标准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从而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回收
利用行业的快速发展。2021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
比例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为积极顺应我国循环经济发展
趋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高性能、高质量、高性价比的破碎、筛选成
套设备促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水平的提升,抢占未来广阔市场空间,进一步巩固
公司在细分领域的龙头地位。
(2)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公司主营业务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产和加工。目前,公司产品的下
游市场主要集中在砂石和矿山,虽然环保领域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但以废
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为主的相关产品仍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目前,
公司的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已完成研发与试运行,但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
和市场应用。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全自动化回收利用成套
设备的供给不足,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技术升级
和规模化生产,抓住“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在
固废处理领域的应用,使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更加多元化,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和面对下游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近年来随着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密集出台鼓励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产业的相关
政策,以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主要政策性文件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
好的多元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营指南》,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
用等企业可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
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
利用骨干企业”。
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提出“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
品回收的商业模式。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
济性”。
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
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动力电池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有价金属高效
提取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
综上所述,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废旧
新能源电池的回收与利用,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市场可行性
随着近年来锂电池功能的日趋完善和电池性能的稳步提升,其下游主要应用
市场新能源汽车、3C 数码领域、储能、小动力和电动工具对于锂电池的需求量
出现持续攀升。就新能源汽车而言,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从 2015 年的 15.7GWh
增加至 2021 年的 154.5GWh,年复合增长率达 46.4%。考虑到我国新能源汽车销
量自 2015 年开始放量,并随后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早期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陆续进入报废期。如果废旧新能源电池在退役后未得到有效处理回收,将会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亦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目前,我国废旧新
能源电池回收利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存在大量的废旧新能源电池尚未得到有效
的回收与利用。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拟形成年处理废旧新能源电池 2.1 万吨的生
产能力,而 2026 年我国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市场预计将达到 231.2 万吨8,市场
容量巨大且需求渐显迫切,因此本项目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
(3)技术可行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成套破碎、筛选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砂
石骨料、金属矿山、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利用、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等领域
提供专业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耕耘,掌握了矿用装备和资
源回收利用装备破碎分选所具备的各项核心技术。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的主要工
艺流程包括预处理(拆解、破碎分选)、酸浸、萃取、蒸发结晶干燥等,和砂石、
金属矿山破碎加工及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工艺处理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和
延展性。公司在砂石、金属矿山资源破碎加工技术领域及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再利
用领域已有充分的技术基础,可以为公司在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领域的工艺处理
流程提供经验和技术支撑。
此外,公司严格遵循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经过长期生产经营方
面的经验累积,在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均制定了较成熟的控制标准,建立了
完善规范的质量管控体系,为保证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
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本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
为加快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文件,大力支持行业健康
快速发展。主要政策性文件如下:
“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快设施建设,形成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等内容。
年本)》,明确将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工艺技术装备列为鼓励类机械装备,同时
将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列为鼓励类环境保护与资源
节约综合利用工程。
意见稿)》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提出“进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不应低于 95%”等内容。
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的
机制砂石占比明显提高”作为未来发展的目标之一。
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
生产砂石替代材料”。
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国家鼓励采
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
收利用体系”等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建筑
垃圾的回收与利用,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市场可行性
我国建筑垃圾堆存量与增量规模庞大,但资源化利用能力严重不足。截至
而我国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处理能力在 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线仅有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化处理能力仅为每年 5.5 亿吨。9为此,国家及各地(包括山东、山西、浙江、湖
南、湖北、河北、安徽等)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意见或实施方案,大力支持推进建
筑垃圾资源化工作,加速落地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据市场研究统计,2020
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市场的体量已经突破千亿大关,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建筑垃
圾带来的产值将超过 3,300 亿元。10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拟形成年产 100 台可用
于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破碎、筛选设备的生产能力,对应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约
迎来重要爆发期。因此,本项目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
(3)技术可行性
公司是国内技术领先的中高端矿机装备供应商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积累
了丰富的生产与研发经验,主要产品破碎、筛选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砂石、矿山
以及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通过多年研发创新,公司掌握了“滚动轴承偏心套技
术”、
“排料口位移控制技术”、
“振动筛可调式水平三轴结构”、
“振动筛三轴脉冲
机构”等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各类专利 224 项,其中发明专利 64 项。
公司在现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已针对本项目完成了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
设备的研发及试运行,掌握了生产相关技术工艺,可有效实现建筑垃圾的磁选、
风选及浮选等分选除杂,多级破碎、颗粒整形等破碎整形,以及高效筛分等诸多
功能,较好满足了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的自动化和高效率。因此,本项目
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产和加工。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涉及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和建筑垃圾资源回收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利用设备的产能建设。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已完成研发与试运行,
但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及应用;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主要运用现有技术成果,
并借鉴前期开发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设备的成功经验,已经完成产品初步设计
和技术验证,目前正在试制中。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
用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全自动化成套设备的供给不足,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
目实现相关生产加工设备的技术升级和规模化生产,抓住该市场的重要发展机遇,
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在固废环保领域的应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和补充营运资金。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砂石和矿山生产线设备
的产能扩建,因此前次募投项目业务与公司既有业务相同。
在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制订和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背
景下,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改进和创新,将破碎、筛选设备的应用场
景进一步拓展并延伸至固废环保领域,使公司的业务布局更加完善,产品结构更
加丰富,对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
公司既有业务与前次募
项目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
投项目
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除具备常规的破碎、筛选功 主要产品为砂石破碎筛
与现有砂石生产线相比,该 能外,该处理系统还可利用 选设备和废铅酸蓄电池
处理系统主要增加了单体电 浮选机、风力分选机、智能 破碎分选设备,其中砂石
池检测设备、电池破碎分选 分 选平 台等 设备 实现 轻物 生产线主要由给料机、各
产品类型
设备、电池包拆解系统、分选 质、金属杂质等筛选,去除 级破碎机和振动筛、输送
及功能
机及智能分选平台等设备, 建筑垃圾中的杂质,提高设 机等单元有机组成,同时
同时配备负压除尘、深度清 备的自动化水平及资源回收 还会根据客户需要搭配
洗等设备。 效率;也可根据客户需求配 各类辅助设备,如除尘、
备制砖、干粉砂浆等设备。 清洗设备等。
砂石、矿山、废铅酸蓄
应用领域 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领域 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
电池回收利用领域
锂电池回收运营商、锂电池 矿山业主、建材公司、
客户类型 建筑垃圾处理运营商
生产及锂电材料相关企业 铅酸蓄电池生产商
关键材料 钢材、铸锻件、轴承、电机、传感器、控制软件等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除公司已有的破碎、筛选设备相关技术外,还需运用分选、
检测、拆解相关技术,目前这些技术都相对成熟,创新重点 已经掌握破碎、筛选设
核心技术
在于优化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以实现生产过程的高度自 备的相关技术
动化和智能化。
人才储备 在现有技术团队的基础上,新增研发人员和运营人员
现存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 公司已获得湖州市建筑垃圾
销售渠道 现有销售渠道稳定且不
储备 断扩大
为潜在客户。 关产品可实现市场化销售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在现有业务范围内,通过对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
将其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至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募
投项目建成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与公司现有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
项目达产后,在维持规划产能的情形下,除目前投资概算外预计不需要持续的大
额资金投入。如募投项目未来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产能扩建会产生新的资本
性投入的需求。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浙矿股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
镇。项目总投资 40,61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项目建成达产
后,将形成年产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的破碎分选设备 10 套、年处理废旧新
能源电池 2.1 万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40,61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1,898 万元、设备购置费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总投资 40,613.00 25,000.00
(1)工程建设费用
①建安工程费
序号 投资内容 建筑面积(㎡) 投资额(万元)
一 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 26,779 10,050
二 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 6,600 1,848
合计 33,379 11,898
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位,按照本项目产能
设计、技术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市场价格测算得出,具体测算方式为:设备购置
费用=Σ(各设备数量*设备单价)。本项目设备购置费拟投入金额为 18,460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金额(万元)
一 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 440 14,050.00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 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 21 4,410.00
合计 461 18,46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由土地购置费用及其他费用构成。其中,土地购置费
用根据公司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的金额测算;其他费用按照建安工程费的 5%测算得出。本项目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
费用,基本预备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
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取 5%。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4)铺底流动资金
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本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铺底流动资金投入,估算金额
为 6,32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非资本性支出,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
项目备案等),施工招标、土建工程,设备订购、运输,安装,员工招收、培训,
水、电的落实等。其中,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产线的将于第二年建成并于次
年投产,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产线将于第三年建成并于第四年投产。进度安
排如下表所示:
T+36
阶段/时间(月)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生产运营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1 日),本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5,000 万元,剩余资金缺口部分由发行人
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备案或审批事项 文号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备案和环评的行政审批手续,均在
有效期内。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本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浙
(2022)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16601 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1)项目测算期
本项目拟投资 40,613.00 万元用于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
地建设项目,项目效益测算期为 1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0 年。
(2)营业收入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鼓励废旧新能源电池回收产业的相关政策,产品市场
空间较大。本次募投项目在测算销售收入时,设计产销率为 100%,募投项目产
品各年的销售额根据产品预计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
公司结合未来行业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参照现有同类产品均价、市场价格,
将梯次电池、精制硫酸钴、精制硫酸镍、碳酸锂、铜粒、铝粒等废旧新能源电池
回收处理的产成品价格,按照主要原材料近三年均价、品位等计算确定;新能源
电池破碎分选设备单价按照 1,400 万元/套确定。
预计产量根据本项目各年产能进行测算。本项目建设期 3 年,其中废旧新能
源电池回收处理产线于第三年投产,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产线于第四年投产。
产品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65%,第二年为 75%,投产第三年达产。
基于上述预测得出达产年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收入金额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83,084.25
(3)营业成本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制造费用构成。
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业务的直接材料主要为废旧磷酸铁锂单体电池、磷
酸铁锂正极片边角料、废旧三元单体电池,原材料价格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及未来
行业市场需求确定,辅助材料成本按照主要材料的 8%确定;新能源电池破碎分
选设备参考公司综合毛利率及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百分比确定。
直接人工根据本项目生产线配备的生产人员人数及各级别人员对应的人均
薪酬测算。
燃料及动力根据年燃料及动力耗用量及单价确定。
制造费用包含折旧、摊销及其他制造费用。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等生产用固
定资产及土地等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及残值率根据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确
定,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 10%计算。
(4)税金及附加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等,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及公司现行适用税率测算。
(5)期间费用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期间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费用率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由于本项
目是公司产品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拓展及延伸,考虑前期新客户开拓成本,达产年
及之前年度销售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8%测算,达产年之后年度销售费用按照营
业收入的 5%测算;管理费用参考公司近三年管理费用率,按照营业收入的 5%测
算;项目研发费用按照研发人员薪酬及职工薪酬占研发费用比例估算。
(6)其他收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其他收益主要为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综合利用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
废旧电池回收环节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未考虑废旧电池回收环节进
项税,出于谨慎性,测算时按照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业务销项税的 30%预估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7)所得税费用
本项目所得税费用按照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适用税率并考虑测算期前期形成
的未弥补亏损情况测算。
综上,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8)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预测毛利率(达产年)为 26.07%,其中,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业
务预测毛利率(达产年)为 22.73%,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毛利率(达产年)
为 42.54%。
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业务与上市公司类似项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超越科技: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循环利用 17.86%
格林美: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 25.18%
本项目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业务预测毛利率(达产年) 22.73%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毛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同一行业大类代码
下的所有公司(ST 类除外)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
同一行业大类代码下的所有公司(ST 类除外) 37.95%
公司成套生产线设备毛利率 43.27%
本项目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预测毛利率(达产年) 42.54%
数据来源:发行人所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行业大类代码下的所有
上市公司(ST 类除外)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根据 2022 年 11 月 20 日 Wind 数据计算得出。
本项目废旧新能源电池综合利用业务预测毛利率(达产年)处于行业毛利率
区间范围内,新能源电池破碎分选设备毛利率略低于最近三年公司现有业务平均
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所有公司毛利率平均值,且差异较小。因此,本项目效益
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二)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浙矿股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
镇。项目总投资 15,371.2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项目建成达
产后,可形成年产 100 台用于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破碎、筛选设备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15,371.2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6,350 万元、设备购置
费 4,020 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 15,371.21 7,000.00
以上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工程建设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拟投入 10,385 万元,由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构成,
具体如下:
①建安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主要根据本项目厂址地质情况、生产工艺要求、工程结构形式,
参考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及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按照本次建筑面积测算得出。本项
目建安工程费拟投入金额为 6,365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面积(平米) 单价(万元/平米) 投资额(万元)
合计 22,850.00 6,365.00
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位,按照本项目产能
设计、技术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市场价格测算得出,具体测算方式为:设备购置
费用=Σ(各设备数量*设备单价)。本项目设备购置费拟投入金额为 4,020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9 - 4,02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由土地购置费用及其他费用构成。其中,土地购置费
用根据公司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约定的金额测算;其他费用按照建安工程费的 5%测算得出。本项目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3)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
费用,基本预备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
率,基本预备费率取 5%。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4)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参照公司历史年度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
营性流动负债的周转次数,结合项目实施后各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预估项
目运营期内每年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据此计算出各年所需的流
动资金,再按项目投产后前三年累计需垫支的流动资金增加额的 80%预估本项
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经测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2,872.80 万元,拟全部使用
自有资金投入。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包括初步设计、建安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人
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营等阶段。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30%,第二
年生产负荷为 80%,第三年达产。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时间(月)
项目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回收
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累计投入 4,991.3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7,000 万元,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剩余资金缺口部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备案或审批事项 文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备案和环评的行政审批手续,均在
有效期内。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本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浙
(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21986 号、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21987
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1)项目测算期
本项目拟投资 15,371.21 万元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项目效益测算期为 11.5 年,其中建设期 1.5 年,运营期 10 年。
(2)营业收入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与备货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最近三年公司破碎设备、
筛选设备平均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故本项目预测产能利用率为 100%,各年
营业收入根据成套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预计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
测算。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主要由破碎机、振动筛、风力分选机、智能分选
平台及给料机、输送机等单元有机组成。一套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通常由
括风力分选机、振动筛及智能分选平台)组成。公司结合未来行业市场需求和竞
争情况,参照现有同类产品均价、市场价格、生产成本及成套设备毛利率,预测
未来成套设备销售单价(不含税)为 1,500 万元/套。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预计产量根据本项目各年产能进行测算。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建成
投产当年(T+2 年)生产负荷为 30%,投产第二年(T+3 年)生产负荷为 80%,
投产第三年(T+4 年)达产,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00 台可用于建筑垃圾再生
利用的破碎、筛选设备的生产能力。
基于上述预测得出各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T+4 年至
项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T+12 年
T+1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 4,500.00 12,000.00 15,000.00 7,500.00
【注】:项目效益测算期为 11.5 年,因此 T+12 年效益按照半年进行预测。
(3)营业成本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
成套设备中各项设备的直接材料根据该设备 BOM(物料清单),结合材料市
场价格进行测算,成套设备的直接材料成本根据各设备直接材料成本加计取得。
直接人工根据本项目生产线配备的生产人员人数及各级别人员对应的人均
薪酬测算。
制造费用包含折旧、摊销及其他制造费用。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等生产用固
定资产及土地等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及残值率根据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确
定,并按照本项目投入情况测算各年的折旧摊销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参考公司同
类产品生产成本构成及其他制造费用比例测算。
(4)税金及附加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等,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及公司现行适用税率测算。
(5)期间费用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项目期间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费用率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由于本项
目是公司产品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拓展及延伸,销售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10%测
算,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主要由折旧及其他管理费用构
成,其中折旧费用根据本项目管理用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及公司现行的固定资产折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旧政策测算,其他管理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5%测算,与公司最近三年扣除折旧
后的管理费用率相匹配。
(6)所得税费用
本项目所得税费用按照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适用税率并考虑测算期前期形成
的未弥补亏损情况测算。
综上,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7)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预测毛利率(达产年)为 40.00%,预测毛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
率、同一行业大类代码下的所有公司(ST 类除外)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对比情
况如下:
项目 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
同一行业大类代码下的所有公司(ST 类除外) 37.95%
公司成套生产线设备毛利率 43.27%
本项目预测毛利率(达产年) 40.00%
数据来源:发行人所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行业大类代码下的所有
上市公司(ST 类除外)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根据 2022 年 11 月 20 日 Wind 数据计算得出。
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在行业内保持较高水平,主要源于其产品质量和技术优
势,以及近年来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本项目预测毛利率(达产年)低于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平均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处于
行业毛利率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
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在固废环保领域的应用,通过跟进市场最新需求,抢占市
场先机,增强公司在该细分市场竞争力。项目达产后也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经
营业绩的提升,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
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进一步完善资本结构。同时,公司的总股本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短期内可
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随着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目标逐步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伴随着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
竞争的巩固而进一步增强。此外,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将显
著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逐渐提
升。待项目完工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带来的现金流量逐年体现,将扩大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54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7.5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43,9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94.93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38,130.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所验证,并出
具“中汇会验[2020]4253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兴县和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长
兴支行营业部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合计 40,214.03 7,366.97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130.0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258.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258.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截止日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目完工程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度
额的差额
破碎筛选设备 破碎筛选设备
项目 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 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 项目
合计 38,130.07 38,130.07 31,258.53 38,130.07 38,130.07 31,258.53 -
【注】
:实际投资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辅助性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供应有所延迟,导致公司项目实
施进度未达预期,前次募集资金后续将持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注1】
: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在建设中。
【注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
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中汇会计所于 2022 年 4 月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
会鉴[2022]2281 号)认为:浙矿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浙矿股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利华 陈利群 陈静依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为民 徐兵 徐晓东
______________
季立刚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许卫华 葛斌 陈立波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余国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陈利华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张寰宇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星宙 周漾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_
李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周杰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_
李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
周杰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彦民 杨健
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鲁立 黄蕾蕾
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宁怡 徐铭远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
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
融资计划。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
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
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及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上述项目经充分的调研和论
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在固废环保领域的应用,增强公司在该细分市场竞
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
配资源,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
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发展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
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
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矿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
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
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
决策程序。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四、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承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
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
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