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佛燃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为了防范经营涉及的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日常经
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围绕实际经营业务开展套期保值等防范商
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严格遵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执行,严控交易风险。公司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
需要而产生,有利于促进天然气管网的互联互通,保障公司经营区域用气的稳定,
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
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
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