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韩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800 万元、6,200 万
元对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8 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进行追
加投入,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
(公告编号:2023-00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的公告》
等公告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