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债券代码:110089 债券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副总经理赵勇先生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赵勇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8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警示函》内容
赵勇: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你作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集团或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通过参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获
配售“兴发转债”2,270 张;2022 年 10 月 31 日,你卖出“兴发转债” 2,270
张。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规
定的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
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
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
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对于《警示函》所述的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告
编号:临 2023-004)
。赵勇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
相关问题,表示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
规、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严格规范买卖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
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杜
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
的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行
为。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