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三月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
先向大会会务组提出,填写发言登记表后提交给大会会务组。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
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
答。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或股东代表发
言、质询环节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1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文路229号万象企业中心MT2栋5层1号会议室
会 议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推举2名非关联股东代表、1名律师、1名监事作为大会计票监票人,并提请
会议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
三、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相关问题的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现场会议结束。
八、统计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签署。
十一、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订了《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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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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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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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
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向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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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泓集团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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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等;
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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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等;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
的,授权董事会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的预留权益比
例仍不能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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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