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
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使用比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使用比例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
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比例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
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亦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变更回购股份
使用比例后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
股份使用比例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二、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
意见
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
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制定的《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锦泓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独立意见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
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或安排。
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历史业绩、未来战略规划以及
行业特点,为实现公司未来高质量和稳健发展与激励效果相统一的目标,选取净
利润作为考核指标,其作为公司核心财务指标,能够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
力,是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
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
兼顾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
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我们一致同意实施《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平、沙曙东、潘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