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
司章程》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
)等有关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4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或离世原因,已不符
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442,200 股。公司依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
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