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方案,鉴于公司 3 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且不在
公司任职,1 名激励对象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
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2,20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022%。
   上述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9 元/股,鉴于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每 10 股分配现
金红利 1.50 元(含税),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2.24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 公 司 申请 该部分 股 票 的注 销。注 销 完 成后 ,公司 总 股 本将 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
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现场登
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湖北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