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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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
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共同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事宜并
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上市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由董事会授权有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中港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设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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