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 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4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9.99%。其中,首次授予 87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8.1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1.31%;
预留授予 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87%,占拟
授予权益总额的18.69%。
元/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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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 4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 3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 30%
第三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 5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 5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
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不得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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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2年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或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3年净利润达到6,000万元或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6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4年净利润达到10,000万元或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100%
注:1.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
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后续及其他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
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
制性股票年度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年度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6,000 万元或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6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4 年净利润达到 10,000 万元或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
第二个归属期 长 100%
注:1.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
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后续及其他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
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同时,针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 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的
孰高值,实际达成率=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
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业绩考核目标 100%>R≥
R≥100% 90%>R≥80% R<80%
实际达成率 9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 0.9 0.8 0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 未达到 80%,所有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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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
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 达到 80%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
个人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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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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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调整
为 28 人,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344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8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4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段志明、段志勇、钟建明、康戒骄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截至目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
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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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条件。
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增长 30%。
注: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后续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2022 年达成的净利润值
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为 88,548,589.44 元,业
同时,针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各考核年 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
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 为 >100%,公司层面归属
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的孰高值,实际达成率=各考核 系数为 1.0。
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
励对象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业绩考核 R≥ 100%>R 90%>R R<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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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 100% ≥90% ≥80%
达成率
公司层面
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考评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的激励对象共计 29 人,其
考核结果 90>S≥ 80>S≥ 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
S≥90 S<60
(S) 80 60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 R 达到 80%及以上,激励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
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司作废;其余 28 人均符合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 归属资格。28 名激励对象
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022 年个人绩效考评评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 级结果为“优秀”,本期个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
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2 年 1 月 13 日。
(二)归属数量:344 万股。
(三)归属人数:28 人。
(四)授予价格:11.3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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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数量
获授数量(万 本次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获授数量的比
股) 量(万股)
例
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
理
董事、副总经
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小计(5 人) 341 136.4 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23 人)
合计 860 344 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七)具体归属安排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家华先生于 2022 年
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周家华先生减持股份的 6 个月后再统一
办理激励对象本批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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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8 名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4 万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 2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家华先生外,参与本激励计划
的其他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家华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33 万股。公司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
再为周家华先生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长沙岱勒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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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
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 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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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44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532,581股增加至124,972,581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
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
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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