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市驰奈威德生物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奈威德”)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
增强资产流动性,拟以其名下部分环保相关设备资产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招银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为上述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88,9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和 2023 年 3 月 4 日在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2707244B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施顺华
成立日期:2008 年 03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03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 2 幢 21 层、22 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转让
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
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
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
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类、期
权类、掉期类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方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市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98273694H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力歌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9日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元氏区建延路8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餐厨垃圾综合治理及其
相关技术的研发,化学试剂研发与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产品除外);工
业用油脂的生产和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有机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生
物油、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沼气发电及并网销售。(以上全部范围法律、
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
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7,028,549.61 220,267,401.21
负债总额 272,063,142.60 268,897,798.73
应收账款总额 27,526,325.37 29,343,100.11
净资产 -55,034,592.99 -48,630,397.52
项目 2022年1-9月(经审计)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770,984.79 49,267,449.33
营业利润 -5,158,374.91 816,278.80
净利润 -6,404,195.47 -5,908,451.33
项目 2022年1-9月(经审计) 2021年1-12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经查询,驰奈威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日,驰奈威德上述资产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山东水利工程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工局”)。鉴于驰奈威德股权为公司司法拍卖取得,上述
资产于拍卖前被抵押。拍卖后,水工局将按照相关协议要求解除对上述资产抵押,
解除抵押后驰奈威德方可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五、拟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招银金租
承租人(乙方):驰奈威德
租赁物:环保相关设备
融资额总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租赁期限:每批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 96 个月。
担保:驰奈威德为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山高环能为
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质权人:招银金租
出质人:驰奈威德
被担保主债权:本合同所规定的主债权系指主合同项下招银金租有权向驰奈
威德收取由总计 12,000 万元融资总额产生的租金总额(根据主合同约定计算并
调整)以及其他应收款。
债务履行期限:相关主合同项下租金的最后一期支付期限,即主合同签署之
日起 8 年。
质物:在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根据驰奈威德与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债务人”)于 2014 年 12 月 6 日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包括该合同的更新、续
签和补充协议等)以及所有相关后续合同,债务人应向驰奈威德支付的应收款项
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收益(“应收账款”)。驰奈威德同意将应收账款专用账户内的
现在和将来的全部应收账款(为本合同目的,应收账款还包括驰奈威德根据该等
应收账款收款权所取得的款项及其利息等收益)一并作为驰奈威德履行主合同项
下义务的物权担保。
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招银金租在主合同项下对驰奈威德
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驰奈威德应按照主合同向招银金租支付的由总计
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
所有驰奈威德应付费用。
(三)保证合同
出租人:招银金租
保证人:山高环能
主债权: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招银金租对承租人享有
的全部债权。本合同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主债权的范围以及承租人履
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若依主合同约定招银金租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山高环能对主合同中承租人的所有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招银金租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招银金租有权
要求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招
银金租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
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
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招银金租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
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
租人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
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标的资产的正常使
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子公司对公司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7,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13.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合计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