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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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3-009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
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现代”)根据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司债券持有人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生重大不利变化;
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
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利润为 6,578.2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较 2022 年相应财务数据分别增长 0%、10%、-1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
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年 3 月 3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与 2023 年 3 月 3 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
均价较高值,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
测,且不考虑现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除本次可转债转股外,不考虑其他未来导致股本变动的事项;
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比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12.31       2023.12.31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期末总股本(股)          430,125,000.00   430,125,000.00   430,125,000.00   451,264,092.00
  假设 1: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5,816,228.45   45,816,228.45     45,816,228.45    45,816,228.45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5             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 2: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相应财务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5,816,228.45 45,816,228.45 50,397,851.30 50,397,851.30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7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6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 3: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相应财务数据减
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5,816,228.45 45,816,228.45 41,234,605.61 41,234,605.61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4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13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
公司通过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运用而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
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通过
对可转债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运用而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
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
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
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
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
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
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金现代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以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为主,主要集中于电力行业的生产、安
全、基建、营销和调度等业务领域。近年来,公司已将业务领域拓展至轨道交通、
石化等行业。在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实施、运维等数字化服务的过程中,
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业务经验,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标准化应用产品、基础
软件开发平台的开发、服务与销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基于公司在基础软件开发平
台、标准应用软件产品的开发、服务与销售初步探索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低代码开发平台等基础软件领域、标准业务应用软件产品等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
力,促进公司从单一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向双轮驱动的“行业数字化解
决方案服务商+标准、通用基础软件产品供应商”转变。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与管理储备
  公司历来注重对人才的培养,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营销及技
术人员队伍,核心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行
业发展趋势的研判能力,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良好的人员与管理支持。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的长效机制,保证了核心团队的相对稳定。公司将继续加快人才引进,强化人才
培训,建立人才梯队,同时制定符合公司文化特色、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薪
酬结构和激励政策,完善培训体系、薪酬制度和绩效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创造性和主动性。
  (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国家科技部评选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央
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选的“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软件行业优秀企业
家、能源行业信息化创新人物、中国区域 IT 服务领军人物等高端领军人物。公
司团队长期服务于世界 500 强企业,起点较高,积累了大量高水平的技术、产品
和解决方案,以及大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经验。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引进 985 博士、海归博士等高端科研人
才,组建赋能团队,并依托与山东大学共同建设山东大学金现代工业软件研究院,
为技术攻关和产品建设提供支持,助力产学研用结合,助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导向,高度重视新一代数字化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尤
其在低代码开发平台领域进行长期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标国内外该领域
标杆产品,基于云原生、模型驱动、前后端分离、安全开放等架构与设计理念,
结合微服务、容器化、DevOps 等技术,打造了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轻骑兵
低代码开发平台,为数字化转型浪潮下海量应用的快速构建提供了能力支撑。
    公司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和
有力保障。
    (三)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客户主要为电力、轨道交通行业内的大型央企及其下属企业,如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中
广核、国铁集团、中国中铁等,该等客户在相关产业及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拥
有国家持续稳定的大规模投资,具有规模大、信誉良好、发展稳定、弱周期等特
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空间。
    电力行业信息化起步较早,在国内央企行业中位居前列,公司作为国内电力
信息化领域参与程度最深、参与面最广的供应商之一,在长期为其提供服务的过
程中,掌握了大量先进的、成熟的技术路线和方案,以及大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经验,使得公司在开拓其他行业的中大型企业客户时,具有突出的先发优势和竞
争优势。凭借在电力行业信息化 20 余年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公司已将产品及服
务拓展至轨道交通、石化、航天等行业,且主要客户均为国有企业。
    近年来,公司专注于低代码开发平台等标准、通用基础软件的研发和推广,
主要客户为独立软件开发商(ISV)以及有一定数字化开发能力的企业。目前,
公司标准化产品已具有一定的销售业绩,且销售行业分布广泛,包括电力、铁路、
金融、制造业等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规划,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

    公司是国家发改委等 5 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
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行业数
字化解决方案、应用软件开发平台(aPaaS)的开发、服务与销售。行业数字化
解决方案,主要集中于电力行业的生产、安全、基建、营销和调度等业务领域,
其中生产领域的产品及服务是公司的优势业务及核心业务,主要客户为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五大发电集团等特大型能源企业;应用软件开发平台,专注于低
代码开发平台等标准、通用基础软件的研发和推广,主要客户为独立软件开发商
(ISV)以及有一定数字化开发能力的企业。
  公司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加大基础开发平台的研发以及新产品的建设力
度,公司正快速地从单一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向双轮驱动的“行业数字
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标准、通用基础软件产品供应商”转变。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并
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计算之后,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调整与信息化软件服务供应商的合作模式或者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国家电
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需求,将对公司业务及盈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多年来深耕电力信息化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高质量的信息化服
务,在电力信息化领域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口碑,具有较高客户黏度,公司与国家
电网公司下属单位均有多年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与该等客户的业务合作情况良
好。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南方电网、五大发电集团以及铁路、石化、工业制
造等其他行业信息化市场。
  (2)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信息化软件开发及实施业务,属于人才密集型企业,人力成本
是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工资水平
将呈上升趋势。如未来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人均创收,将存在人力
成本上升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项目管控能力,提
高团队的软件开发及实施效率,积极提高人均创收,从而争取规避人力成本上升
带来的风险。
  (3)行业竞争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发、运营,公司在电力、铁路等行业信息化管
理软件服务领域赢得了客户的认可,拥有相对稳固的客户群体,具有良好的品牌
效应。近年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电力、铁路等行业信息化领
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随着行业市
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如本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满足下游客户
变化的市场需求、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本公司市场份
额减少、经营业绩下滑。公司将对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保持高度关注,积极推进
公司各项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
  (二)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金
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
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提高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公司竞争
实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
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
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与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
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公司还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推进公司
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
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保障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金现代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金现代的利益;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金现代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
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情况相挂钩。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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