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7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层职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聘任彭振华先生
(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相关工作,任期与第十
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附:彭振华先生简历
彭振华,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公共管理硕士。历任湖北省潜江市政
府应急办副主任,潜江市委办公室工会主任、纪检组长,潜江市民宗局党组书记、
局长;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任湖北省宏泰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
长;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部长;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22年1月至2022年6
月任公司党办主任;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运营总监;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兼
任公司职工监事。
彭振华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华塑控股、持有华塑控股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核查,彭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