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3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6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3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3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3月2日至登记日:2023年3月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咨询联系人:许文秀
咨询电话:0592-6316330
传真电话:0592-6316330
七、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