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贵会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中曼石油天
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公司”或“申请人”)已会同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申请人律师北京市炜衡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炜衡律师”、“申请人律师”)和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
信的原则,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并逐项进行回复说明。具
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以下简称“《预
案》”、“《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书》”)一致;
致。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问题一】
宏源转让其持有的中曼控股及朱逢学的 9. 05 亿元债权给京申润泽,转让款不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1)京申润泽的历史沿革、背景及资金来源,是否有能力
承接上述债务,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2)债务重组及其他相关协议最新履约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京申润泽的历史沿革、背景及资金来源,是否有能力承接上述债务,是否具备
商业合理性。
(一)京申润泽的历史沿革、背景及资金来源
京申润泽(北京)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申润泽”)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3 日,认缴出资额为 10 亿元,合伙人为尚磊(0.01%)、李晓峰(5.7%)、赵亮
(94.29%),尚磊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京申润泽的合伙人均为个人投资者,除设立京申润泽之外,赵亮还投资设立了兄弟
伙美食娱乐(淄博)有限公司并持有 30%的股权,并在淄博铭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柒升财(淄博)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份额,并担任天成聚合(淄博)
商业发展合伙企业等多家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目前,京申润泽的出资结构为:赵亮(94.29%),李艳秋(5.71%)。
李艳秋为公司董事长及中曼控股股东李春第的女儿,由李艳秋担任京申润泽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并持有部分份额的主要目的系为监督及确保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债权转让协
议及债务重整协议。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与朱逢学在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的质押融资债务于 2020 年 12 月出现违约,
在债务违约后,中曼控股与朱逢学一直积极与申万宏源沟通债务展期和债务重组方案事
宜,2021 年 6 月,中曼控股与尚磊等接洽质押债务解决方案,尚磊等与申万宏源经过
协商后形成了债务整体重整方案,债务整体重整方案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通过处置
部分股票降低债务规模,第二部分申万宏源将剩余债权转让给尚磊控制的第三方,从而
实现债务整体展期,最终,三方一致同意上述部分股份处置和债务整体重整方案。
协议受让中曼控股持有的公司 4%的股份,而后由京申润泽受让申万宏源持有的对中曼
控股与朱逢学的剩余债权,由此实现中曼控股、朱逢学债务规模压降及债务整体展期的
目的。
京申润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尚磊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协议受让了中曼控股持有的
中曼石油 4%的股份(1,600 万股,10.18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 1.6288 亿元全部用于偿
还中曼控股对申万宏源的债务; 2021 年 11 月,申万宏源与京申润泽签订了《债权转让
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对债务人中曼控股及朱逢学的 9.05 亿元债权转让给京申润泽,
转让价款支付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未付的债权转让价款按照季度支付资
金占用费。当月,中曼控股、朱逢学与京申润泽签订《债务重整协议》,各方约定上述
债务重整展期 18 个月,即中曼控股和朱逢学在不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向京申润泽
偿还全部本金,未偿还本金按照季度支付利息。
通过上述安排,申万宏源取得了中曼控股通过股份转让偿付的部分本金,降低了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债务规模和风险敞口,并新增京申润泽为债务人,增加了还款保障;
尚磊通过协议方式折扣受让申请人股份,获得了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中曼控股和朱逢
学以股份转让所得偿付部分债务压降了债务规模,同时剩余债务实现了整体展期。
(二)京申润泽承接上述债务的能力及商业合理性
京申润泽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协助中曼控股及朱逢学展期和处置其对申万宏源的到
期债务,制定并执行债务整体重整方案。京申润泽的主要发起人协议受让了中曼控股持
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获取了资本利得收益,以此为条件吸引和召集了具有较强投融
资能力的合伙人设立了京申润泽,具备承接上述质押债务的能力,因而申万宏源与之签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中曼控股通过协议转让股权偿还了部分债务,降低了偿债风
险,在申万宏源与京申润泽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且债务人与京申润泽签订债务重整协
议后,违约情形中止,质押债务实现了展期;申万宏源保留了对债务人出质股票的质权,
增加了京申润泽作为还款保障,并能收取剩余待偿债务本金和利息。综上,上述安排具
有商业合理性。
二、债务重组及其他相关协议最新履约情况。
根据申万宏源与京申润泽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相关条款,“转让方收到全部
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前,债务人按主协议约定继续向转让方偿付部分本金、利息债务或转
让方对质押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债权转让协议履行期间,京申润泽按照协议约定向申万宏源支付了资金占用费,截
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京申润泽未能筹集到足额资金用于向申万宏源支付标的债权转
让价款,按照协议约定继续由中曼控股、朱逢学履行还款义务;债权转让协议和债务重
整协议也无法继续履行。为偿还剩余债务,中曼控股、朱逢学已分别披露减持计划,以
股票减持所得资金用于逐步偿还债务;同时,中曼控股也正与其他方推进债务置换方案,
通过转质押融资方案和其他偿债计划将剩余债务与申万宏源进行结清。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偿还债务情况
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所得约 7,035
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中曼控股在申万宏源的质押融资债务。
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 1,100 万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143,220,000 元,将直接用于归
还朱逢学在申万宏源股权质押的借款,截至目前,上述股份转让正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逢学于申万宏源处质押股权的债务本
金余额尚有 8.1 亿元,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偿还债务后剩余负债本金余额约为 6.6 亿元。
减持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仍有 43.41%,不影响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二)转质押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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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逢学正在与某集团投资公司牵头的投资方协商股票转质
押融资方案,拟向对方融资 6 亿元用于偿还在申万宏源的债务。目前,该质押融资方案
经各投资方决策通过的金额已有 4.5 亿元,各方正在推进签订正式协议。本股票转质押
融资方案成功实施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预计将降至 70%以下。
(三)剩余债务偿还计划
上述股份转让及转质押融资方案若能按计划执行完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申
万宏源的债务本金余额预计尚有约 0.6 亿元,控股股东计划将通过减持股票、处置资产
等方式,完成对申万宏源全部债务的偿还。
上述偿债计划若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短期偿债风险将得到有效缓
解。尽管转质押融资后债务本金余额仍较大,若未来继续通过股权质押、股份减持方式
进行偿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还会降低,可能存在实控人认定发生变动
的风险,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较高,全部减持偿债
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持股比例仍将超过 30%,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三、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二)核查结论
通过协议转让、前期偿付、支付资金占用费等一系列安排及约定,申万宏源同意由京申
润泽承接到期质押债务,具备商业合理性;
置、转质押等方式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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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请人 2022 年 1-6 月钻井工程服务毛利率为-2.78%。请申请人:(1)说明对关联方预期
信用损失率为 0 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结合各项目毛利率说明是否存
在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
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对关联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会计准则;
(一)应收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比照非关联方款项按照账龄组合已足额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及其应用
指南,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申请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规定,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
款、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
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
账龄组合 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合预
确认依据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
关联方组合
[注] 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注]其中,对应收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款项,也比照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境外工程类业务 非境外工程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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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对应收合并范围外关联方余额坏账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范围外关联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山东踏疆骥汽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优强石油科
技有限公司
杭州丰禾石油科
技有限公司
综上,对于应收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申请人比照应收非关联方款项按照账龄组
合已足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二)申请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未发生过坏账损失,依据公司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进行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报告期各期,申请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的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合并范围内
关联方信用损失 - - - -
金额
申请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主要系集团内各公司之间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结
算产生,具有如下特点:
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由集团总部统一协调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
款与合同资产的结算,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账龄分布受集团内资金调配政
策的影响。
集团内合并往来款合并层面均被抵消掉了,“应收合并内关联方款项”组合仅存在
于单体财务报表层面,经抵消后的合并报表并不存在上述往来款组合。
申请人依据以上合并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特点,及过往历史上也未发生过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产生坏账的情况,判断应收合并内关联方应收账
款和合同资产不存在坏账风险,即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综上所述,公司对应收合并内关联方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即不计提坏账的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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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
存在明显差异。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组
项目
提组合 1 合2
特殊业务性质组合:认定无信用风险,包
账龄组合: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
括:交易频繁账龄较短的应收账款、职工
贝肯能源 险特征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备用金、保证金、押金及合并范围内关联
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方款项等,不确认坏账准备
应收其他客户: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应收关联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石化油服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预测。[注]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第三方的款项:包括除上述组合
关联方组合:根据业务性质,除非有客观
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
证据表明发生坏账损失。根据该公司定期
惠博普 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
报告,2019、2020、2021、2022 年 1-6 月
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
关联方组合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用风险组合分类。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除非有特别证据表明
恒泰艾普 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 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应
收商业承兑汇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关联方组合:根据定期报告 2019、2020、
海油工程 (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 2021、2022 年 1-6 月关联方组合均未计提
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坏账准备。
计提应收账款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通源石油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 组合,一般不提坏账准备,子公司超额亏损
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时单独减值测试。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
中曼石油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
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 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注]:根据定期报告,石化油服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未区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贝肯能源、恒泰艾普、海油工程、通源石油对于合并
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均明确未计提坏账准备,申请人对于对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结合各项目毛利率说明是否存在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
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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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同时满足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申请人 2022 年 1-6 月钻井工程服务毛利率为-2.78%,钻井工程服务毛利为-1,524.27
万元。分地区的钻井工程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毛利(万元) 负毛利项目数量
伊拉克 18.54% 6,130.75 3
俄罗斯 -44.10% -4,274.50 5
沙特等其他海外地区 -117.33% -4,912.05 4
境内工程 19.33% 1,531.53 1
钻井工程服务综合 -2.78% -1,524.27 13
其中主要由于俄罗斯、沙特等海外地区项目的亏损导致整体 2022 年上半年钻井工
程业务毛利率为负。未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亏损合同预计负债,主要理由如下:
(一)钻井工程服务合同整体具有经济效益,履约周期较长,执行合同过程中可能
出现阶段性亏损,执行剩余工作量预计仍能够覆盖成本。
在项目投标、合同价款洽谈过程中,申请人均会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对履约成本进
行合理测算,因此申请人签订的待执行的钻井服务合同预计均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的流入。
钻井工程服务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外部服务费用和机器
设备的折旧摊销。钻井施工需要配套钻井施工人员,钻机及相关的设备价值又较高,在
井队人员和钻井设备入场后,项目的固定成本较高。在钻井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于
实际发生的成本均结转进入项目成本,在项目执行的特定阶段,会暂时性的产生合同项
目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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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已经开始计提计入该项目;
同;
逐步体现。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 业主 负毛利项目分析 会计处理
月毛利
整体工作量 14 口井,已完成 2 口井,目前进展顺利,计划到 2023 年
哈里巴顿-ENI-日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伊拉克 哈里伯顿 -409.21 9 月完成,2022 年上半年由于项目处于前期阶段工作量不足导致项目
费项目 提预计负债。
阶段性负毛利,全年来看项目已实现盈利,不是亏损合同。
整体工作量 19 口井,目前已全部完工,2022 年上半年现场复原速度
Petronas 马来西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伊拉克 伊拉克马油项目 -553.34 慢导致的项目阶段性亏损。整体看项目已累计盈利 11,993.84 万元,具
亚国家石油公司 提预计负债。
有经济效益,不是亏损合同。
伊拉克东巴格达 周期为 18 个月的日费项目,目前正处于配套阶段,预计 2023 年第一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伊拉克 油田钻井项目合 振华石油 -58.06 季度开钻,预计 2024 年三季度完成。2022 年上半年由于项目处于前
提预计负债。
同 期阶段工作量不足导致项目阶段性负毛利,整体合同具有经济效益。
项目正常开展过程中,项目运行平稳,截止到目前已完井 2 口。2022
埃及 SIWA 水井 埃及国防部下属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埃及 -103.79 年上半年甲方原因提供的工作量不足,导致按照工作量确认的收入短
项目 地下水资源部 提预计负债。
期不能覆盖成本。
已按照与甲方协议约定,完成了水井大包项目 150 口井的工作量的钻
Canal Sugar 水井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埃及 Canal Sugar -710.09 井工作任务,2022 年上半年甲方原因提供的工作量不足,导致按照工
项目 提预计负债。
作量确认的收入短期不能覆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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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项目 业主 负毛利项目分析 会计处理
月毛利
合同总金额预计 1.2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7.87 亿元),整体工作量
新市场,一方面与沙特阿美也是第一次合作,双方磨合导致施工较慢
沙特阿美钻井工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沙特 沙特阿美 -3,136.33 ;另一方面公司新进入该市场,进行一系列前期铺垫工作,导致在整
程项目 提预计负债。
个项目前期成本较大。目前已完成 18 口井的施工。合同中约定,若甲
方未给足工作量将给予施工方金额补偿。随着项目持续深入,该项目
经济效益将逐步体现,因此不认定为亏损合同。
中国石油集团西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境内 区域钻完井服务 -1,187.32 组,井队启动较晚,四支井队等停近两月,产生较大固定成本,甲方
部钻探 提预计负债。
合作 提供的工作量不足导致的阶段性亏损。
目前项目施工正常,结算正常,无逾期应收款,项目预计 2023 年 7 月
俄油普尔日费项 俄罗斯石油普尔 项目阶段性亏损,不作为亏损合同计
俄罗斯 -384.45 完工。2022 年上半年处于项目前期,至 2022 年年底已经实现项目盈
目 油气有限公司 提预计负债。
利。
如上表所示,由于申请人已签署合同具有经济性,执行剩余工作量预计仍能够覆盖成本,因此不按照亏损合同处理计提预计负债。
(二)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项目已结束,与项目相关的收入成本均已入账,因此不作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 业主 负毛利项目分析 会计处理
月毛利
截止 2022 年 6 月,该项目已结束,项
巴基斯坦 PPL 钻 巴基斯坦石油有 截止 2022 年 6 月,合同已经结束,该项目累计盈利 2,528.22 万元,具
巴基斯坦 -1,645.95 目收入成本均已入账,无需计提预计
井工程项目 限公司 有经济效益,不是亏损合同。
负债。
截止 2022 年 6 月,该项目已结束,项
诺德天然气股份 俄乌战争的影响,导致俄罗斯境内通货膨胀,材料运费成本大涨。截
俄罗斯 诺德项目 -677.75 目收入成本均已入账,无需计提预计
有限公司 止 2022 年 6 月,合同已经结束,外部租赁的钻机已经退回。
负债。
截止 2022 年 6 月,该项目已结束,项
俄罗斯石油普尔 俄乌战争导致,井队解散,后续无收入产生,成本系发生的井队钻机
俄罗斯 俄油普尔项目 -1,110.01 目收入成本均已入账,无需计提预计
油气有限公司 整理成本。
负债。
(三)因突发的不可预计的原因导致的合同项目毛利为负数,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信息判断项目情况好转,因此不作为待执行的亏
损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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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施工进度。战争发生后俄罗斯当地原材料、服务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当地员工工资上涨 8%,柴油、钢材、分包、租赁等服务价格
涨幅平均也超过 20%,挤压了俄罗斯项目的盈利空间。2022 年 1-6 月俄罗斯地区项目毛利率为-44.10%,毛利为-4,274.40 万元。突发
的俄乌战争对申请人俄罗斯地区项目开展和盈利水平造成较大影响。2022 年上半年俄罗斯地区因战争导致毛利较低的项目及进展情况
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 业主 负毛利项目分析 会计处理
月毛利
截止 2022 年 6 月,一方面:俄罗斯境内通货膨胀已经出现逆转
项目进展正常,目前已完成 2、18、218 号井
俄罗斯西肯斯克- 俄罗斯石油肯斯 (2022 年 6 月 30 日卢布汇率收盘价 0.1221 相较于俄乌战争最
的施工工作。受突发的俄乌战争的影响,导
俄罗斯 恰谢里作业区块 克-恰谢里油气公 -1,206.48 低点 0.0431 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公司在积极争取甲方给与补
致俄罗斯境内通货膨胀,材料运费成本大涨
探井项目合同 司 偿。综上,公司预计,项目的后半阶段能够实现盈利,不存在
。
亏损合同。
一方面:目前项目应改聘俄罗斯当地人员,恢复施工;另一方
诺瓦泰克钠德姆 面公司在 2022 年下半年,经与业主方的协商沟通,已经获取甲
俄罗斯 诺瓦泰克项目 -1,141.26 员工离职,项目出现阶段性停工,导致成本
子公司 方给与折人民币约 409 万元的补偿款。整个项目的剩余工作量
支出大于收入。
预计可以实现盈利,不存在亏损合同。
针对上述困难,为了有效改善待执行合同未来的经济效益,申请人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1、就成本上涨同甲方协商补偿,其中诺
瓦泰克甲方将应收账款和合同价格提高了 15.90%,共计获得补偿 5,732 万卢布;2、寻求当地政府支持,参加俄罗斯亚马尔州长主持召
开的重点企业座谈会,汇报公司发展战略,在俄持续投资计划,提出困难,申请政府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减免以及供应商协调方面提
供帮助支持;3、加大招聘当地员工力度,减少停工时间;4、降本增效,积极投标参与新项目洽谈。
由于战争的持续性,对于材料、人员成本的影响很难有效、可靠估计,因此基于会计计量准确性、谨慎性的考虑,相关的项目收
入、成本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作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四)合同履约成本已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全额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合
同履行形成的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已按照账龄组合足额计提了资
产减值损失。
申请人钻井工程服务主要是为国际知名石油公司提供钻井工程劳务服务,客
户的应收工程款有较好保障。钻井收入根据客户确认的工作量,并根据合同约定
的计费标准确认。合同履约成本已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全额计入当期营业成
本,不保留存货项目。
因此除根据收入确认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不存在其他合同履行形成
的标的资产,而应收的工程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已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了预期信用损失。截至 2022 年
合计坏账准备 8,692.48 万元,计提比例为 9.43%。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的会计政策;
合并报表数据的影响;
的变化情况;
毛利项目形成原因,以及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情况;
负毛利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
施。
(二)核查结论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相关规定。
【问题三】
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坚戈资产的原始外部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申请正在审批中。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股权转让获得哈萨克斯坦及中国相关部门批准是否存在实
质性障碍,获得坚戈项目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说明核
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根据哈萨克斯坦《地下资源及其使用法典》规定:
“对于与哈国地下资源使
用权相关的对象的转让,应当由主管当局根据本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许可。”该
《使用法典》还明确,与哈国地下资源使用权相关的对象,包括有可能直接和
(或)间接影响拥有地下资源使用权人的决定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的股权以
及其他形式的股权参与。由此,持有哈国矿产资源的企业的股东层面股权变更,
需要得到哈萨克斯坦的前置审批许可。
申请人在决议向昕华夏迪拜公司增资 3,000 万美元后,申请人子公司中曼海
湾与昕华夏迪拜签署了增资协议。中曼海湾向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履行了股权转让
的申报程序,并同步通报本次股权交易后续有进一步提高股权比例并获得控制权
的安排,以符合中国境内监管要求。由于受到海外疫情、当地审核、审批主体文
件需要多国公证认证以及哈国内部政局不稳定等因素的多重影响,中曼海湾公司
对坚戈项目进行增资事项在哈国的审核效率不高,期间公司也不定期的收到了补
正文件、提供说明等的口头及书面通知。
为解决同业竞争,中曼海湾公司收购昕华夏迪拜 24.33%股权,收购完成后,中
曼海湾将持有昕华夏迪拜 51%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坚戈区块。公司已根据最新的
交易架构结合前期增资情况作为总体方案向我国对外投资主管部门、哈国反垄断
政府部门提交了审批流程,向哈萨克斯坦能源部申请了收购主体资格认定。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2200624 号);于 2022 年
书》
(沪浦发改境外备[2022]109 号);于 2023 年 1 月取得了哈萨克斯坦反垄断部
门的无异议函。申请人相关资料通过在阿联酋政府部门、阿联酋外交部、哈萨克
斯坦使馆等机构的认证、证明后,申请人已取得了在哈萨克斯坦收购资产的主体
资格认定。
总体方案中的大部分文件、证明资料在国内、哈萨克斯坦、阿联酋、开曼等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履行完成公证、认证等程序,申请人拟在近期向哈萨克斯坦能
源部等主管部门申报。通过前期的持续沟通,结合当地法律规定,申请人收购坚
戈项目股权转让获得哈萨克斯坦及中国相关部门批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获得坚
戈项目确定性较强。
二、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登记的前提条件及主要程序,获取申请人及相关主体前期申请、沟通、报批材料
及文件,以及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出具的反馈、补正意见材料;
国内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后续工作进度及安排情况,结合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判
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认为:
申请人已按照各参与主体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股权转让获得哈萨克斯坦及中国相关部门批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获得坚戈项
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