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
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对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拟收购大秦肿瘤医院股权事项的独
立意见:
医院股权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设置批准书》
,进而确保大秦肿瘤医院顺利开业。本次交易系全资子
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变更,对公司现有资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拟收购大
秦肿瘤医院股权的议案》
。
二、对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征得本人同意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于宗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研究,于宗振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
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
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石玉城、王朴、范其勇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