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广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
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综上,我们同意以上借款事宜。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青原: 洪 葵: 梅建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