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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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三
年二月二十五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并对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后,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仍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修订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并
将方案中涉及审核程序的相关表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
  经核查,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华先
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17,449,664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的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
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杨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杨华先生原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本次发行完成后锁定 18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新型微波、毫米波组件系统   成都创新达微波
      研发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电子有限公司
合计                                71,349.79   7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杨华先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对《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部分表述进行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华先生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
格合理、公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有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进行了数据更新,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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