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 燕东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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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 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力,保证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燕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会议
召开前,由会议工作人员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
  六、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七、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无故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
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场内请勿吸烟、不得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
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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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经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51 号院 3 号楼 612 会
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 年 3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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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相关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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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并对《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
   一、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17,986.561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2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3,446,261.66 元,扣除承销费
等发行费用 196,932,884.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56,513,376.97 元,上述
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
[2022]000877 号验资报告。
   据 此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01,923.8494 万 元 变 更 为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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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上市的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
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选全
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
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燕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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