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0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
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告
知函,容诚因其人员、审计时间安排等审计资源不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
需求,将不再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006),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