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红墙股份 股票代码:002809.SZ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Redwall New Materials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二月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
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
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
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
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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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广东
红墙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评 级报告》( 中鹏信评
【2022】第 Z【1050】号 01),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
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
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提供保证担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期可转换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应由担保人支付的合理费
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一)担保人个人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刘连军持有发行人 95,473,275 股股份且不存在被质押或
冻结的情况,其配偶赵利华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按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 9.94
元/股计算市值为 94,900.44 万元。根据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计算,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刘连军 分别获得发行人 现金股利 350.51 万元、954.73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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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持有现金、房产、车辆等多项资产。
(二)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等其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刘连军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征信中心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截至该报告出具日,刘连军不
存在信用卡、贷款或其他信贷逾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2 年 8 月 24 日出
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截至该报告出具日,赵利华不存在信用卡、贷款或其他信贷
逾 期 。 经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公开渠道,刘连军、赵利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综上,担保人刘连军及其配偶的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
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情况,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
过,其中投赞成票的公司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低于公司外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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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
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①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②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③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按照上述第 1 点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三)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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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平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
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四)现金分红政策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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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
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分红年度
(含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 4,895.30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
口径)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影响的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
定幅度的增加,但是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公司的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则本次发行可能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
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影响。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
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
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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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
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
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
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774.53 万元、133,656.13 万元、155,167.86 万
元及 69,432.6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817.30 万元、14,174.53 万元、11,275.30 万元
及 6,287.99 万元,报告期内业绩存在一定波动,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分别
同比下降 20.45%和 30.85%。
业震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所致。2022 年 1-9 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主
要系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
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营
业收入下降所致。
倘若上述因素持续出现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绩
下滑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风险
混凝土外加剂作为制造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添加剂,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而建筑
行业具有项目工程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行业内应收款项回款时间
普遍相对较长。公司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其应收账款与建筑行业的回款
特 点 密 切 相关 。 报 告期 各 期末 , 公 司应 收 账 款账 面 价 值分 别 为 64,769.62 万 元 、
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94%、64.70%和 72.53%。2022 年 1-9 月,公
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年化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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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票据结算方式的普遍使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
资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金 额 分 别 为 44,741.51 万 元 、59,642.73 万 元 、39,061.59 万 元 和
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2,466.20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出票人为恒大、融
创等房地产的应收票据发生逾期。报告期各期末,逾期票据均为公司非房地产类客户
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对逾期票据仍保留对直接客户及前手背书方的追索
权,可以向直接客户及前手背书方进行追偿。公司已按账龄连续计提的原则对该部分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自 2021 年末公司根据是否涉诉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
把存在减值迹象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确认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
收账款,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公司正积极与出票人、直接客户等各方积极
沟通兑付或回款事项。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余额可能继续增
加。如出现大量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无法收回的
款项部分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将对公司正常资金周转、经营业绩构成风险。
(三)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09.67 万元、-5,999.80 万元、
额为负,主要系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采购结算周期较短导致,虽然 2021 年及
方式转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又出现为负的情
况,公司可能会存在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四)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变化导致市场需求和业绩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
商,与建筑业息息相关,其发展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如果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要调整,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或建筑
业、房地产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而发行人未能对由此带来的基础建设行业波动有合
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则可能最终对公司市场的拓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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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可能使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和应收票据兑
付放缓、坏账增加、诉讼增加等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
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为公司外加剂产业链向上游进行延展,并为公司进军精细化
工领域打好基础。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人
力资源、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以及可预见的变动趋势而得出的,虽然
募投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及后期
经营中,相关行业政策、经济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
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项目进展或预期收益。
公司管理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若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客户开发
不能如期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
无法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设年产 15 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 7 万吨非离子表
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 4 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年产 4 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生产线和年产 2 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达产后用于生产及销售。公司将为募投项目
产品积极开拓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为上述产品的推广、销售提供支持,但
短期内市场推广仍有可能无法适应产能扩大的要求,存在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
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较发行前有所增加,由此带来每
年固定资产折旧有所增长。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固定资
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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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运输(或有)、经营(或
有),其建成投产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发行
人业务开展情况酌情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施工阶段,尚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办理条件,
公司将根据建设和投产进度及时依法办理相关资质许可。虽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所需经营资质的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本次募投项目仍
存在未来因无法按计划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而无法如期投产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
七、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
债发行认购,其出具的承诺如下:
“1、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
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本人保证本人之配
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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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出具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林、师海霞、王桂玲确认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其出具
的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参与红墙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
其他主体参与红墙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
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红墙股份和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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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
七、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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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汇
普通释义
红墙股份、发行人、本 公
指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股份公司、公司
陕西红墙 指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红墙 指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红墙 指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红墙 指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红墙 指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墙运输 指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红墙投资 指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森瑞 指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新红墙 指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中山红墙 指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莆田运输 指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红墙 指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红墙 指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御涂料 指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曾用名惠州市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香港御河 指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红墙化学 指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安徽红墙 指 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墙销售 指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广东科创 指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粤科投资 指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苏博 指 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黄冈苏博 指 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苏博 指 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
苏博系公司 指
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奥克股份 指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水泥 指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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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主承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律所、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审众环、发行人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
正中珠江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A 股 指 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词汇
简称为“砼”,是指由胶凝材料、水和骨料等按适当比例配
制,经混合搅拌,硬化成型的一种人工建材,其中胶凝材料一
混凝土 指 般是水泥,骨料是砂、砾石、碎石等材料。通常讲的混凝土一
词是指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
程。
又称预拌混凝土,简称为“商砼”,是由水泥、骨料、水及根
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等各类掺合物按照一定比例,在混凝土生
产企业经计量、拌制后出售并采用运输车运送到使用地点的混
商品混凝土 指
凝土拌合物。商品混凝土的实质是把混凝土从过去的施工现场
搅拌分离出来,由专门生产混凝土的公司集中搅拌,并以商品
的性质向需方供应。
预先制作供现场装配的混凝土构件制品。实际应用中通常包括
预制混凝土构件 指
管桩、混凝土预制板等各类预制件。
采用常规材料和工艺生产,具有混凝土结构所要求各项力学性
高性能混凝土 指
能,具有高耐久性、高工作性和高体积稳定性的混凝土。
是一种在混凝土搅拌之前或拌制过程中加入的、用以改善新拌
混凝土外加剂 指
混凝土和(或)硬化混凝土性能的材料。
一种用量最大、种类最多的混凝土外加剂,在混凝土坍落度基
本相同的情况下,减少拌合用水量。可用于改善混凝土拌合物
减水剂 指 流变性能和混凝土的硬化性能,可节约水泥,降低成本,缩短
工期,改善混凝土可施工性,从而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
命。
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能大幅减少拌合用水量的
高效减水剂 指
外加剂,主要以萘系减水剂为代表。
比高效减水剂具有更高减水率、更好坍落度保持性能、较少干
高性能减水剂 指 燥收缩,且具有一定引气性能的减水剂,主要以聚羧酸系减水
剂为代表。
防水剂 指 能减低砂浆、混凝土在静水压力下的透水性的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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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混凝土在负温条件下硬化,并在规定养护条件下达到预期
防冻剂 指
性能的外加剂。
速凝剂 指 能使混凝土迅速凝结硬化的外加剂
缓凝剂 指 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的外加剂
泵送剂 指 能够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泵送性能的外加剂
脱模剂 指 使物体表面易于脱离、光滑及洁净的外加剂
能加速水泥水化和硬化,促进混凝土早期强度增长的外加剂,
早强剂 指 可缩短混凝土养护龄期,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模板和场地周转
率。
是一种在搅拌过程中具有在砂浆或混凝土中引入大量、均匀分
引气剂 指
布的微气泡,而且在硬化后能保留在其中的外加剂。
保塌保塑剂 指 是使减水性能后释放并减少混凝土塌落度损失的外加剂
指以一定量加入混凝土后,能够阻止或延缓混凝土中钢筋的锈
阻锈剂 指
蚀,且对混凝土的其它性能无不良影响的外加剂
混凝土拌合物易于施工操作并能获得质量均匀、成型密实的性
和易性 指 能。和易性是一项综合的技术性质,包括流动性、粘聚性和保
水性等三方面的含义。
表达混凝土和易性的最常用形式,是衡量混凝土是否易于施工
操作和均匀密实的性能指标。测试方法为:用一个上口直径
坍落度 指 凝土后捣实,然后拔起桶,混凝土因自重产生坍落现象,桶高
(300mm)与坍落后混凝土最高点的差值,称为坍落度。如差
值为 10mm,则坍落度为 10mm,该值越大表示混凝土坍落度
指标越好。
合成 指 按照特定工艺,经化学反应后得到外加剂母液的过程。
用外加剂母液及辅料经过一定的物理性变化,用以达到客户特
复配 指
定使用需求产品的过程。
用于合成聚羧酸减水剂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包括 MPEG(聚乙
二醇单甲醚系列,即环氧乙烷与甲醇的聚合产物甲基聚乙二
聚醚、聚酯单体 指
醇)、APEG(烯丙基聚氧乙烯醚系列)、TPEG(甲基烯基聚
氧乙烯醚系列)等。
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羟基脂 指 (甲基)丙烯酸羟基脂
使混凝土具有良好和易性、粘聚性、抗离析、抗泌水性能的外
葡萄糖酸钠 指
加剂
生产商采用合成工艺直接制备出的高浓度外加剂。以发行人为
母液 指 例,目前所生产的萘系外加剂母液及聚羧酸外加剂母液浓度为
生产商经合成工艺后加工出母液后,经过干燥、脱水制备的粉
粉剂 指
末状外加剂,一般萘系减水剂可用于制造粉剂。
骨料 指 混凝土及砂浆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状材料。
机制砂 指 通过制砂机和其它附属设备加工而成的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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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Redwall New Materials Co., Ltd.
股票简称:红墙股份
股票代码:002809.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73069982C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8,533,262 元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邮政编码:516127
电话号码: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互联网网址:http://www.redwall.com.cn/
电子信箱:public@redwall.com.cn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化学助剂与专项化学用品;从事水泥、
粉煤灰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
卷材产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
售;保温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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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
定制化 混凝 土外加 剂产 品。报 告期 各期 ,公司 营业 收入 分别为 115,774.53 万 元、
入持续增长。除受季节性影响外,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受下游房地产企
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
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所致。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
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以拥有自
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产企业正逐步形成。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
行业合成技术发展迅速,合成工艺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洁化和绿色化。以聚羧酸系
外加剂为代表的高性能外加剂在目前并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占据混凝土外加剂市场
主导地位。新型功能性混凝土外加剂如膨胀剂、减缩剂、引气剂等其他外加剂将持续
发展,品种不断拓展,性能不断提高。此外,我国水泥品种繁多,加上混凝土砂、石
料、矿物掺合料等受市场资源影响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区域性特点较为明显,促进了
我国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和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内出现了
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良好售后服务的混凝土外加剂企业。
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
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功能要求愈来愈多样化,混凝
土外加剂的研发越来越受重视。
近期,基建行业利好政策密集出台:2021 年 11 月 24 日,刘鹤副总理发表《必须
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着重提到“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将能源体系
升级放在突出位置;发债方面,2022 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达 3.4 万亿,发行
规模创纪录新高,专项债连续发行对基建的拉动作用将开始显现,基建投资增速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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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升,稳定传统基建不至于萎缩,更早的发挥稳定经济效果。同时,该行业也受到较
多研究机构的关注和分析。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21 至 2025 年对新基建的
投资额将达到 10.6 万亿元,将占到中国社会基础设施投资的约 10%。在新基建政策的
利好作用下,混凝土与减水剂需求量将保持稳步上升。根据中信建投发布的《我国混
凝土外加剂行业最新研发进展和市场动态》,基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产
和基建投资增速回落的现状测算得到 2025 年外加剂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1,180 亿元,减
水剂市场 840 亿元,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有望达到 786 亿元。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行业,随着近期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声
维稳房地产市场,增速回落的房地产市场有望企稳,有序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
持续推动基础建设行业不断发展,减水剂下游市场的需求将延续增长趋势。另外,河
砂资源逐渐减少导致国内混凝土中机制砂使用的比例逐渐提高,但机制砂颗粒粗糙、
棱角多、石灰石粉含量多,故机制砂的使用需要添加更多的减水剂,而且机制砂对减
水剂的性能具有更高的要求,促使减水剂需求端对减水剂需求日益增多,对减水剂性
能的要求越发精细。
公司为适应当前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市场定位,积
极优化调整业务方向与产品结构。公司基于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设计本次募投项
目,布局聚醚单体研发生产,从而实现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目标,以此满足下
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借布局聚醚单体业务进入产业链上游环节,落实“纵向一体
化”的产业链发展战略。公司进入聚醚单体的生产环节是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产业链
整合的第一步,是完善外加剂行业产品布局的新起点,同时也是公司增厚盈利能力的
重要举措。
由于环保政策的严格要求,市场内不达标的小企业逐渐被清退出市场,市场份额
向生产规范的企业集中。同时受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影响,企业的研发能力面临更高
要求,促使市场份额向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多年来
坚持规范化生产,已经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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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建立了
良好的市场形象。出于稳固与提升市场地位的考虑,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
升业务承接能力,扩大现有产品的产量并优化产品性能。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从
聚羧酸系外加剂原材料端起保障公司产品满足外加剂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
争能力。
个五年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化工、造纸等
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公司适时开展转型发展,向精细化工方
向进行拓展,优化产品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聚醚多元醇、非离子表面活性
剂及聚羧酸减水剂五类,其中聚醚多元醇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公司新增产品,是公
司精细化工方向的尝试性发展落脚点,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实现公司多方位布
局,提升公司整体营收水平。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增设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及其原材料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
基酯生产线,实现公司主营产品生产量的扩充,并且为公司生产聚羧酸系外加剂提供
原材料保障,有效保障公司生产效率。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是石油化工产品之一。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该地区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同时具
备生产环氧乙烷与环氧丙烷的能力。区内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内少数世界
级规模的石化企业之一,具有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与生产规模。此次公司将与中海壳
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实现项目投产所需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的隔
墙管道运输。便捷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保障公司积极响应市
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目前主要终端客户集中于建筑行业,行业内普遍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56 次/年,经营现金流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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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达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开拓业务方向,增加表面活性剂、多元醇等环氧
乙烷、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该类产品行业内资金周转效率普遍高于建筑行业。行业
内主要竞争对手奥克股份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9.60 次/年,皇马科技 2021 年
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9.87 次/年,赞宇科技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5.72 次/年。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经营可以有效优化公司的资金配置,提高公司的财务质量,
保障公司稳健运营,落实公司持续发展任务。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 情 况 , 本 次 拟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总 规 模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56,000.00 万 元 ( 含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000.00 万元(含
(五)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六)募集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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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资金额 入金额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 惠州市大亚湾石化
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 区 C4 地块(惠州 惠州市红墙化学
环氧乙烷及环氧丙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 有限公司
烷衍生物项目 发区)
合计 66,071.00 56,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
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等。承销费将根据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及发行
情况最终确定,信息披露费、专项审核及验资费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
律师费用 【】
会计师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发行手续费用 【】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等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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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将向深交所申请上市。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 正常交易
T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 正常交易
T+1 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
T+2 日 正常交易
根据配售结果缴款
T+3 日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 正常交易
T+4 日 刊登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注:
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故具体发行方
式和承销期间停、复牌安排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
定。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
深交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挂牌交易。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
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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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
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广东
红 墙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 ( 中 鹏 信 评
【2022】第 Z【1050】号 01),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
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期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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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
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公司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应
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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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
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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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
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行为予以
监督。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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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
(十)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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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
公司在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
的,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定行
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
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
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
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
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十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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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
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
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
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
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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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
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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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
付本金和/或利息;
(2)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预案
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
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
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
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形。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
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或
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
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
面利率另行计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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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当公司未按时
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
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
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
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本次债券发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
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
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0
万元(含 56,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
偶赵利华(赵利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
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
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
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
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
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
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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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十八)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2)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中泰证券”)签
订了《受托管理协议》,中泰证券将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
全文,以下仅摘录《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的利息和本金。
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咨询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甲方的董事或者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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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担任。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三)甲方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甲方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发生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五)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全资子公司)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自
律组织纪律处分;
(八)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
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甲方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重大
违法、失信行为,或者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
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十)甲方或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甲方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甲方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十二)甲方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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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五)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六)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七)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八)发生其他按照《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要求对外公告
的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甲方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
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
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条款的,甲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日期披露票面利率调整公
告,并在利率调整日前至少披露三次。
披露相关信息。
回售完成后,甲方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回售情况及其影响。
行使赎回权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赎回完成后,甲方应当及时披露债券赎回的情况及其影响。
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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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
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当配合乙方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
施。
前款所称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是指甲方承诺的如下措施:
(一)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三)限制对外担保;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通知债券持有人。
前款所称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一)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二)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三)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四)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
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
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各项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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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
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
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
会议;
(二)每年定期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调取甲方、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四)对甲方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五)约见甲方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议。乙方应当对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每年定期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
书约定一致。
容,并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债券持有
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
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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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保证人,要求甲方或者
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的实施。
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
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第 3.10 条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乙方应当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告知债券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如法定机关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应按照下述方案提供担保办理相关手续:
(一)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二)如法定机关不认可债券持有人以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则由债券持有人提供
现金或法定机关明确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讼事务。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
管。
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
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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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
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
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甲方承担:
(一)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
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二)在与甲方协商后,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受托职责而聘请的第三
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三)因甲方预计不能履行或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
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第(一)或第(二)项下费用,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上述费用合理
估计的最大金额。上述所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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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内按乙方的账单向乙方支付。
等的资金安排,督促甲方按时履约。
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以下简称“诉讼费用”),按
照以下规定支付:
(一)乙方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持有人汇入
的因乙方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
用;
(二)乙方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如有)的使用
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
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的,乙方免予承担未提起或
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责任;
(三)尽管乙方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但如乙方主动
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甲方及债券持有人确认,乙方有权从甲方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
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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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六)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八)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十)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所列举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十一)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4 条所列举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第六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可能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正常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在证券交易所买卖本期债券和发
行人发行的其他证券;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为发行人的其他项目担任发行人的财务
顾问;受托管理人或其关联方为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和/或承销商;受托
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开展其他的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
或任何客户开展与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有关的任何交易,或即使存在或可能产生利益
冲突,可以为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对的第三方行事,并可为自身
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但须满足受托管理人不能够违法使用发行人的保密
信息来为该第三方行事。
行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不得向受托管理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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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遵照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确认前述交易行为无效。
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变更或解聘受托管理人。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
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乙方在法
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
协会报告。
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关于受托管理人的资格要求。
续。
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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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
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甲方与第三
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一)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任何
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
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与第三
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
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
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
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救济
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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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应付本金;
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
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或不合规;
诉前财产保全;
方履行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可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
布所有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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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之一,乙方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
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一)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
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利息。
(二)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或不完整,而造成本协议其他方无法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或者给其他方造成损失
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追索其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相应利息及因追索该损失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它索赔费用);如各方均有过
错的,根据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越受托管理权限的受托管理行为,在事后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除外。
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本协议,并免除责任方所应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
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
力。
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九)其他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债券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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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五、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连军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 程占省
联系电话 0752-6113907
传真 0752-611390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洪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
保荐代表人 郭强、盛苑
经办人员 闫子祯、杨璐、胡昕宇、崔然、杨圣志
电话 0531-68889038
传真 010-5901380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杨晨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10层
经办律师 刘胤宏、苏涛、汪顺静
电话 86-10-57068585
传真 86-10-85150267
(四)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海林、邱以武、韩振平、吴梓豪、龚静伟、何丽(已离职)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剑文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经办评级人员 蒋申、张涛
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 0755-82872090
(六)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7161100001817013077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947
(八)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38122
(九)债券的担保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提供保证担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一)经核查,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
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
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公司目前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
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公司是全国
混 凝 土外 加剂 优质 企业 之一 ,连 续十 二年 被 评为 “中 国混 凝土 外加 剂企 业综 合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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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行业前三名的地位。
环保要求。惠州大亚湾投资产业导向中写明:“开发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是石
油化工中下游产品加工、精细化工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
发展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开发区将大力扶持石化、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
根据政策规定以石化深加工产品、新型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
石化产业属于重点扶持产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发展导向,并且
聚羧酸系外加剂是一种绿色环保型外加剂,响应环保要求。公司业务发展受到国家、
省市及园区政策的扶持利好。
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是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发行人主
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主板定位要求,国家产业政策持续利好。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
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相关情况说明
项目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
是
(包括产品、服务、技 发行人复配能力的扩展。聚羧酸系减水剂是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近年来因
术等,下同)的扩产 其良好的性能,已成为混凝土减水剂行业的主流产品,本次复配能力的拓
展,有助于发行人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展。
否
升级
否
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
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 2 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原
材料及相关产品,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纵向延伸。
八、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 2021 年 4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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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金额等事
项,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经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系列
文件进行更新,并经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并经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全面注册制实施,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经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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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774.53 万元、133,656.13 万元、155,167.86 万
元及 69,432.6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817.30 万元、14,174.53 万元、11,275.30 万元
及 6,287.99 万元,报告期内业绩存在一定波动,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分别
同比下降 20.45%和 30.85%。
业震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所致。2022 年 1-9 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主
要系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
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营
业收入下降所致。
倘若上述因素持续出现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绩
下滑的风险。
尽管公司核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但随着外加
剂新材料行业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同行业公司也在不断提升自己的工艺水平和核心
技术,公司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跟进最新技术成果并保持技术领先性,则面临
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稳定、高效的员工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制造、销
售、研发和经营管理经验,为公司稳定生产、规范运作、技术研发奠定了可靠的人力
资源基础。公司同时也建立起了较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人
才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未来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对各个领域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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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高端技术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需求将逐渐加大。如果公司不能按照实际需要实
现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可
能会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此外,受生活成本和社会保障费用上涨等因素诱导,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人力资
源成本的上涨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扩张,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
杂,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若
公司在管理机制、人力资源、子公司业务协调、信息沟通、内部资源配置等方面不能
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可能出现部分子公司亏损的情形,进而影响公司的
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的持续发展。
外加剂新材料行业属于建筑材料与高分子化学的前沿交叉领域,在生产过程中会
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随着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
强,并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
环保标准的提高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增加运营成本,可能会对公司利润水
平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中,存在化学品。尽管公司采用先进工艺,
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
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存
储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
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未决诉讼事项,具体诉讼事项参见本募集说
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
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的内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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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合同买卖、票据纠纷,公司目前已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公司已根据会计政
策规定进行了坏账计提,上述诉讼对公司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
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由于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混凝土外加剂作为制造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添加剂,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而建筑
行业具有项目工程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行业内应收款项回款时间
普遍相对较长。公司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其应收账款与建筑行业的回款
特 点 密 切 相关 。 报 告期 各 期末 , 公 司应 收 账 款账 面 价 值分 别 为 64,769.62 万 元 、
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94%、64.70%和 72.53%。2022 年 1-9 月,公
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年化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5.27%。
此外,随着票据结算方式的普遍使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
资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金 额 分 别 为 44,741.51 万 元 、59,642.73 万 元 、39,061.59 万 元 和
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2,466.20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出票人为恒大、融
创等房地产的应收票据发生逾期。报告期各期末,逾期票据均为公司非房地产类客户
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对逾期票据仍保留对直接客户及前手背书方的追索
权,可以向直接客户及前手背书方进行追偿。公司已按账龄连续计提的原则对该部分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自 2021 年末公司根据是否涉诉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
把存在减值迹象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确认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
收账款,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公司正积极与出票人、直接客户等各方积极
沟通兑付或回款事项。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余额可能继续增
加。如出现大量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无法收回的
款项部分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将对公司正常资金周转、经营业绩构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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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09.67 万元、-5,999.80 万元、
额为负,主要系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采购结算周期较短导致,虽然 2021 年及
方式转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又出现为负的情
况,公司可能会存在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
商,与建筑业息息相关,其发展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如果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要调整,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或建筑
业、房地产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而发行人未能对由此带来的基础建设行业波动有合
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则可能最终对公司市场的拓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
性。可能使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和应收票据兑
付放缓、坏账增加、诉讼增加等风险。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混凝土外加剂,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
本的比重均保持在 85%以上,聚醚单体、工业萘、丙烯酸等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影响较大。受国家宏观政策和新型冠状病毒扩散的影响,国内化工行业原材料价
格波动较大,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可能会受到影响,若未来原材料价
格继续大幅波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结构和价格未作及时同步调整,公司产品销售业
务的盈利能力存在将随之产生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现阶段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技术和装备水平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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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齐,竞争较为激烈。按行业集中度指标来看,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市场结构
属于竞争型,并且由分散竞争型向低集中竞争型过渡,大企业通过不断扩大规模,行
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公司融资渠道以银行借款为主,存在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的情况。
公司受到这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之激烈的市场竞争,存在着市场份额被现有竞争对
手蚕食、被潜在竞争者抢占的市场竞争风险。此外,由于近年来聚羧酸系外加剂市场
发展势头良好,同行业公司纷纷扩大产能,市场产品供应能力随之不断增长,市场竞
争加剧,因此公司面临着因竞争加剧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从
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为了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府坚持“房住不炒”政策,以保持
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遏制投机性需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
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公司所在的外加剂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的发
展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会对外加剂行业造成影响,可
能最终对公司市场的拓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融资受
限导致出现暂时性流动性紧张的情形,可能使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经营业绩
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和应收票据兑付放缓、坏账增加、诉讼增多等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
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为公司外加剂产业链向上游进行延展,并为公司进军精细化
工领域打好基础。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人
力资源、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以及可预见的变动趋势而得出的,虽然
募投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及后期
经营中,相关行业政策、经济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
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项目进展或预期收益。
公司管理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若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客户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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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如期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
无法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设年产 15 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 7 万吨非离子表
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 4 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年产 4 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生产线和年产 2 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达产后用于生产及销售。公司将为募投项目
产品积极开拓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为上述产品的推广、销售提供支持,但
短期内市场推广仍有可能无法适应产能扩大的要求,存在产能扩张不能及时消化的风
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较发行前有所增加,由此带来每
年固定资产折旧有所增长。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固定资
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运输(或有)、经营(或
有),其建成投产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发行
人业务开展情况酌情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施工阶段,尚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办理条件,
公司将根据建设和投产进度及时依法办理相关资质许可。虽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所需经营资质的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本次募投项目仍
存在未来因无法按计划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而无法如期投产的风险。
(二)可转债产品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
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
及回售条款、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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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情形,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
收益。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因修正转股价格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而无法实施。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
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且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仍存在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不确定的
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
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
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
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
力。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期和试运营期,可能不能
立即产生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
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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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
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
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收
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
资者回售要求的兑现能力。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赵利华同时
担任公司董事)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
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但若出现国家政策重大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宏观经济或经营环境恶化、担
保人资产状况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将影响到担保人履约能力,从而发生担保
人可能无法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广东
红 墙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 中 鹏 信 评
【2022】第 Z【1050】号 01),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公司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
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
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若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
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投资者风险,对投资人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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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662,016 34.78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72,662,016 34.7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271,666 65.22
三、股份总数 208,933,682 100.00
注:发行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截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共计行权 400,420 份,公司
总股本增至 208,933,682 股。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A股流通股、A股
限售流通股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A股流通股、A股
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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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合计 118,607,558 56.77 - 72,438,273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18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1)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06-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F3X34
法定代表人 韩强
营业期限 2017-06-29至无固定期限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注册地址 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材料销售、对外投资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不含限制项目);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2)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01-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4MA55WARR5U
法定代表人 王洪波
营业期限 2021-01-20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8楼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实收资本 12,000万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 暂无经营业务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3)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08-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98MA6H64TR2L
法定代表人 韩强
营业期限 2018-08-13至无固定期限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科才路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阳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销售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经营范围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
择经营。(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化学产品(除危化品);粉煤
灰的批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禁止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输)
(4)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03-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WUHDU86
法定代表人 马湘义
营业期限 2021-03-23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天长市化工集中区工业大道西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实收资本 -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天长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销售
混凝土外加剂研发、生产、销售;混凝土添加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水泥销售;表面活性剂及新材料技术的研发;道路货运经营
经营范围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07-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6W0F278Q
法定代表人 孙铁刚
营业期限 2018-07-12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平路庙乡煤化工业园煤化二路北段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陕西省渭南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
(6)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09-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35615641804
法定代表人 韩强
营业期限 2010-09-06至无固定期限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地址 钦州市皇马工业园四区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2,5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的生产、销售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水泥、粉煤灰的批发;化工原材料(除危险
经营范围 化学品)的销售;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货物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7)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11-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11MA2CXJFA07
法定代表人 王宏宇
营业期限 2019-11-05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塘濮路455号11#厂房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生产、销售
建筑用新型材料、建材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
经营范围
发、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运
(8)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06-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2MA4REJTCX1
法定代表人 何元杰
营业期限 2020-06-16至无固定期限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新雅创业园A6-2栋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 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混凝土添加剂的销售;混凝土外加剂研发;化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产品加工(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工原料销售;水泥销售;普通
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湖南红墙拥有一家分公司,为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怀化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20-06-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200MA4RF3E75X
法定代表人 何元杰
营业期限 2020-06-22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怀化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4号楼南楼一层
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混凝土添加剂的销售;混凝土外加剂研发;化
工产品加工(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工原料销售 ;水泥销
经营范围
售;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汽车租赁;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9)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03-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92551889002G
法定代表人 孙铁刚
营业期限 2010-03-11至2030-03-10
注册地址 河北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经五路西侧
注册资本 4,000万元
实收资本 4,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河北省沧州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生产、销售
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销售:减水剂、减水剂单体;汽车租赁;道路普通
经营范围
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10)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03-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4WB52Q2E
法定代表人 何元杰
营业期限 2017-03-20至2037-03-20
注册地址 惠州市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第10层07号房(仅作办公)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销售、水泥销售
业务范围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
(11)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07-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3MA6490X430
法定代表人 李树志
营业期限 2018-07-11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三段157号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眉山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销售
经营范围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普通货运
(12)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4-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825739028612
法定代表人 陈传存
营业期限 2011-04-15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新泰市东都镇东都二村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新泰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生产、销售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加工及技术服务;矿山机械及配件、通用零
经营范围 部件、钢材、建材、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塑制品、水暖器材、化工
产品、办公用品、混凝土的销售
(13)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05-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304096064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何元杰
营业期限 2014-05-30至无固定期限
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硅谷动力·深中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A6栋第1层
注册地址
B面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中山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14)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06-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0718614652
法定代表人 闫祺
营业期限 2013-06-19至2023-06-19
注册地址 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 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15)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1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223156335079
法定代表人 王宏宇
营业期限 2014-11-10至2064-11-09
注册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沧溪村仙港东区75号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莆田市
主要业务 货物运输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16)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10-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1779647472E
法定代表人 王宏宇
营业期限 2005-10-28至2025-10-27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村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泉州市
主要业务 外加剂生产、销售
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
经营范围
运
(17)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9-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582963252E
法定代表人 刘连军
营业期限 2011-09-28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园内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惠州市
主要业务 涂料销售
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
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施工专业作业;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建筑防水
经营范围
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
售;保温材料销售
(18)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香港御河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律师陈和李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并经发行人确认,香港御
河的基本情况如下: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HONGKONG YUHE COMMERCIAL
公司名称
TRADING CO.,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1684218
公司类别 私人
现任董事 刘连军
股本 10,000.00港元
住所 UNIT 826, 8/F,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T, KOWLOON, HONG KONG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经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的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具有 1 家子公司参股企业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如下:
成立时间 2017-1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0MA514XML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期限 2017-12-15至2022-12-15
注册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62号广东甘化大厦九楼
出资额 3,550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红墙化学持股19%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门市
主要业务 投资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08,933,68 股,其中刘连军先生持有
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刘连军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非
执业注册会计师,曾获 2011、2017、2018 三届“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广东省
爱国拥军企业家”称号,系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
理事会副会长。曾任河北省承德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局审计科副科长,珠海经济特区
百森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 年创立
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刘连军先生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3,55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 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 62 号广东甘化大厦九楼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刘连军先生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
况。
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行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 2016 年 8 月 23 日至
已履行完毕
前 已 发行 的股 份, 也 不由 发行 人回 购该 部分 股 2019 年 8 月 22 日
份。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
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股份限售 刘连军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 2019 年 8 月 23 日至
已履行完毕
自动延长 6 个月。2、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 2021 年 8 月 22 日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
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
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
在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 2019 年 08 月 23 日
股份减持 刘连军 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 持发行人的股票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总数 起,长期
发行时所 的 25%,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
作承诺 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
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
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
刘连军、
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
何元杰、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
赵利华、 2016 年 8 月 23 日
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发 正常履行中
章君、朱 起,长期
关于同业 行人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
吉汉、张
竞争、关 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
小富
联交易、 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
资金占用 机会让予发行人;不制定与发行人可能发生同业
方面 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
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2016 年 8 月 23 日
刘连军 正常履行中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 起,长期
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
本 人 及本 人控 制的 其 他公 司将 一律 严格 遵循 等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行情况
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
易中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
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要求
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
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的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1、预案的
触发条件和停止条件(1)预案有效期本预案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监督、执行。(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在
本预案有效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如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指标按
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则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3)启动和停止程序
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具体方案
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②在稳定
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
价 稳 定措 施。 ③在 稳 定股 价具 体方 案实 施期 满
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
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
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广东红墙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
新材料股 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 2016 年 8 月 23 日至
已履行完毕
份有限公 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
司 仍符合上市条件: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②要求
控 股 股东 、在 公司 领 取薪 酬的 非独 立董 事、 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
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③在保证公
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
转 增 股本 的方 式稳 定 公司 股价 。④ 通过 削减 开
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
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⑤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①当触发股价稳定
措 施 的启 动条 件时 , 控股 股东 、公 司董 事、 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
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②控股股东、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
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
符合上市条件:A.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行情况
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
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
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
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
额的 15% 。B.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
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
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及方案实
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其他事项(1)
公 司 的控 股股 东、 董 事( 独立 董事 除外 )、 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和/或相关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
本预案的稳定股价措施。(2)将要求其签署承诺
书,保证其遵守并履行本预案中由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
股 价 的措 施① 当触 发 股价 稳定 措施 的启 动条 件
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
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
定股价的预案。②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
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A.在
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至
刘连军 已履行完毕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 2019 年 8 月 23 日
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
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
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
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B.
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
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
稳定股价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 司 股份 。除 经公 司 股东 大会 非关 联股 东同 意
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C.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
行人依法制定回购计划,并敦促发行人按照回购
计划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非因
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
IPO 稳定股 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刘连军承诺将接受如下 2016 年 8 月 23 日
刘连军 正常履行中
价 约束措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起,长期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
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若非因不可
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
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行情况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2、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持股份的,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
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届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三个月;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
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
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
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
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或住 2016 年 8 月 23 日
刘连军 正常履行中
房公积金问题须承担损失或遭受罚款的,本人将 起,长期
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发生
的支出或所遭受的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带来不利影响。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
被回购股份持有人支付其持有被回购股份期间对
应的资金利息。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部门认定本
公司发生回购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制
定 并 公告 回购 计划 , 并提 交本 公司 股东 大会 审
广东红墙
议。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
新材料股 2016 年 8 月 23 日
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 正常履行中
份有限公 起,长期
股 说 明书 有虚 假记 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
司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本公司若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其他承诺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
偿相关损失。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除外。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
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
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
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2016 年 8 月 23 日
刘连军 正常履行中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 起,长期
方案为准。”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
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
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行情况
公 司 全体 董事 、高 级 管理 人员 将履 行其 任职 义
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如下:1、承诺人不会无偿
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严
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在承诺人为履行本人职
责必须的范围内进行职务消费,并接受公司监督
管理,避免浪费。3、承诺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
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
刘连军、 人将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
何元杰、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并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
赵利华、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正常履行中
起,长期
张小富、 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
朱吉汉 时,承诺人将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
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对
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承担个人责任,包括公开解释或道歉、依法
承 担 赔偿 损失 责任 、 接受 监管 机构 的监 管措 施
等。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除外。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
刘连军、 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
何元杰、 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
张小富、 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2016 年 8 月 23 日
正常履行中
章君、赵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 起,长期
利华、朱 方案为准。” 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
吉汉 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
诺的, 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红墙股份的经营管理
活动,不侵占红墙股份的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红墙股份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对公司填补回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报措施能够得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刘连军
到切实履行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红墙股份制定的有
承诺 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
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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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偿责任。”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1、本人承诺不无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红墙股份利益;
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红墙股
份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消费活动;
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红墙股份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
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对公司填补回
钩;
董事、高级 报措施能够得
管理人员 到切实履行的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红墙股份的相关规定及
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红墙股份作出新的
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
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
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企
公 司 持 股 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东 、 非独 立 集说明书公告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企
董 事 、 监 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关于认购可转
事 、 高级 管 3、本人/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后,承诺将严格
换公司债券相
理 人 员将 视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关事项的承诺
情 况 参与 本 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
函
次 可 转债 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
行 认 购, 其 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出 具 的承 诺 4、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如下 5、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
任。”
“1、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
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企
关于认购可转
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换公司债券相
独立董事 2、若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募
关事项的承诺
集说明书公告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本企
函
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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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
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
任。”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发行人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发行人股东代表监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换;每届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发行人聘任了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其他核心人员五人均为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年龄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刘连军 董事长、董事 中国 男 59 2020-05-15 2023-05-14
何元杰 董事 中国 女 43 2020-05-15 2023-05-14
赵利华 董事 加拿大 女 59 2020-05-15 2023-05-14
范纬中 董事 中国 男 36 2020-05-15 2023-05-14
封华 董事 中国 女 40 2020-05-15 2023-05-14
高育慧 董事 中国 男 48 2021-05-28 2023-05-14
李玉林 独立董事 中国 男 67 2022-01-07 2023-05-14
师海霞 独立董事 中国 女 50 2020-05-15 2023-05-14
王桂玲 独立董事 中国 女 59 2020-05-15 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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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连军先生任职经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何元杰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理事。曾任珠海高新
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供应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自 2006 年起,历
任公司供应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荣获 2019 年度广东建材科技工作先进个
人、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市场营销中心总监;兼任子公司中山红墙、湖南红墙、广东红墙销售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
(3)赵利华女士,1964 年生,加拿大国籍,复旦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
生,中国建材工业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混凝土外加剂分
会委员、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分会副会长。其作为主要参编人,先后参加了国家标准
GB/T 35159-2017《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及国家标准 GB/T 8075-2017 《混凝土外加
剂术语》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制;荣获广东省建材质量标准优秀工作者称号。作为
发明人申请并获授权混凝土外加剂领域相关发明专利 50 项,其中发明专利《一种聚羧
酸系减水剂、其合成方法及使用方法》荣获惠州市科学技术奖优秀奖。曾任承德市汽
车挂车制造厂技术员,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深圳市红墙建材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技术顾问、技术委员会成
员。
(4)范纬中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取得加拿大
西安大略大学经济专业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多伦多 Meritigroup
Inc 资产管理部;目前就职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总部。现任公司董事。
(5)封华女士,1983 年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曾
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主任科
员。目前就职于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广东粤科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6)高育慧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东北林业大学工学学士,武汉大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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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管理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深圳市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库专家。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中集集团银路木业有限公司高级
技术员和主管;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深房集团深圳竹园企业有限公司办公
室主任;2004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麦之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08
年 10 月起,历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部经理、董事、副总经
理。现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麦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及监事。现任公司董事。
(7)李玉林先生,1956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曾任承德
财经学校教师、讲师、高级讲师、学生处处长、教务处长、副校长;承德旅游学院副
教授、副院长;河北省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曾
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师海霞女士,1973 年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建筑材料工程硕士,中共党
员。曾任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中砼冠疆新航建材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总工。现任北京中凝汇智新材料技术中心法人、经理兼执行董事,北京中联新航
建材有限公司技术顾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秘书长、预拌混凝土分会秘书
长,公司独立董事。
(9)王桂玲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建泽
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兼生产技术部部长、管理者代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研发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工。现任中国建
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返聘专家,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监事任期 监事任期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年龄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刘国栋 监事会主席、监事 中国 男 63 2020-05-15 2023-05-14
关平 监事 中国 女 38 2020-05-15 2023-05-14
李树志 职工监事 中国 男 47 2022-01-18 2023-05-14
(1)刘国栋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拥有助理会计师职称。曾
任公司财务经理、广西红墙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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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平女士,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起就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销售管理部内勤职务。
现任公司监事,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主管。
(3)李树志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曾
任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所副所长,特材所所长。现任公司监事技术服务中心总
监。
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高管任期 高管任期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年龄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刘连军 总裁 中国 男 59 2020-05-15 2023-05-14
何元杰 副总裁 中国 女 43 2020-05-15 2023-05-14
孙铁刚 副总裁 中国 男 59 2022-07-11 2023-05-14
副总裁、董
程占省 中国 男 42 2020-05-15 2023-05-14
事会秘书
唐苑昆 财务总监 中国 女 34 2022-04-28 2023-05-14
(1)刘连军先生任职经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基本情况”之“1、董
事”。
(2)何元杰女士任职经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基本情况”之“1、董
事”。
(3)孙铁刚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石家庄旅游
装饰集团公司旅游用布印染厂销售负责人。2012 年起历任红墙股份广东区销售经理、
河北红墙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河北红墙总经理、执行董事、陕西红墙总经
理、董事长。
(4)程占省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自
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参与了公司 IPO 项目,2015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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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唐苑昆女士,1989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原
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
试。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审计员,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总账会计,深圳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部副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
财务中心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发行人其他核心人员均为核心技术人员,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八、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之“(二)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
况”之“1、核心技术人员”。
(二)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
发行人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持股数量(股)
刘连军 董事长、总裁 95,473,275
赵利华 董事 -
何元杰 董事、副总裁 1,111,090
范纬中 董事 -
封华 董事 -
高育慧 董事 70
李玉林 独立董事 -
王桂玲 独立董事 57,800
师海霞 独立董事 -
刘国栋 监事会主席 -
关平 监事 -
李树志 职工监事 -
程占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8,522
孙铁刚 副总裁 16,320
唐苑昆 财务总监 -
卞荣兵 研发总监 -
张志勇 研发总监 -
刘广宇 研发副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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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持股数量(股)
方津津 产品技术负责人 -
潘成 产品技术负责人 93,355
(三)薪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1 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
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前薪酬
刘连军 董事长,总裁 155.91
赵利华 董事 44.17
何元杰 董事,副总裁 156.57
范纬中 董事 -
封华 董事 -
高育慧 董事 -
李玉林 独立董事 12.00
师海霞 独立董事 12.00
王桂玲 独立董事 12.00
刘国栋 监事会主席 -
李树志 职工监事 58.88
关平 监事 11.62
程占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74.41
孙铁刚 副总裁 36.81
唐苑昆 财务总监 38.94
卞荣兵 研发总监 87.58
张志勇 研发总监 -
刘广宇 研发副总监 -
方津津 产品技术负责人 31.30
潘成 产品技术负责人 14.2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在任职单位是 在公司担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否领取薪水 任职务
范纬中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管理中 是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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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职单位是 在公司担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否领取薪水 任职务
心销售经理
高育慧 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董事
资本运营部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是
高级经理
执行董事、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是
封华 总经理 董事
副董事长、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董事
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经理兼执行
北京中凝汇智新材料技术中心 是
董事
北京中联新航建材有限公司 技术顾问 是
师海霞 独立董事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副秘书长 是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 秘书长 是
王桂玲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返聘专家 是 独立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曾任/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终止日期 变动原因
高楠 董事 2019.1.5-2019.3.27 因病去世
张小富 董事 2013.9.6-2019.12.28 工作调动
卢峰 董事 2020.1.17-2020.8.1 个人原因辞职
李玉林 独立董事 2017.1.20-2020.5.15 届满离任
廖朝理 独立董事 2017.1.20-2022.1.7 个人原因辞职
高育慧 董事 2021.5.28-2023.5.14 被选举
李玉林 独立董事 2022.1.7-2023.5.14 被选举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曾任/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终止日期 变动原因
章君 监事 2010.9.6-2020.5.15 届满离任
贺世宏 监事 2020.5.15-2022.1.17 个人原因辞职
李树志 监事 2022.1.17-2023.5.14 被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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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曾任/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终止日期 变动原因
张红梅 财务总监 2019.1.5-2019.6.11 个人原因辞职
董事会秘书、副总
朱吉汉 2016.9.13-2022.7.8 个人原因辞职
裁、财务总监
董杰 财务总监 2019.6.28-2021.2.2 个人原因辞职
王俊峰 副总裁 2019.11.11-2019.12.19 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
张小富 副总裁 2013.9.6-2022.1.21 个人原因辞职
唐苑昆 财务总监 2022.4.28-2023.5.14 被选举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曾任/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终止日期 变动原因
张小富 副总裁、总工程师 2012-12-24—2022-01-17 个人原因辞职
公司副总工程师、研发
白淑英 2013-07-29—2021-12-31 个人原因辞职
中心总监
翟冲 河北红墙副总经理 2010-11-05—2020-11-23 个人原因辞职
卞荣兵 研发总监 2019.06.20 至今 选聘
张志勇 研发总监 2022-07-27 至今 选聘
刘广宇 研发副总监 2022-05-11 至今 选聘
(五)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涉及公司对管理层及其他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
议案。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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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20 万股股票期权,约占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4.33%。激励对象获授
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股票的权利。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79 人,包括部分: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骨干
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
核期内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未参
与除本公司激励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得股票期权数 占本计划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额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
裁、总工程师
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骨干员工等共 174 人
合计 520.00 100.00% 4.33%
注:1、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78 元/股,即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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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6.78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
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5)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不超过 48 个月。
(6)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较
第一个行权期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或(2)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19 年营
业收入值较 2018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较
第二个行权期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或(2)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0 年
营业收入值较 2018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较
第三个行权期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2)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
营业收入值较 2018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以后期间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在行权日,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如公司当年业绩考核
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78 元/股调整为 16.58 元/股。
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经过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由 495.90 万份调整为 843.03 万份,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8 元/股调整为 9.72 元/股。
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72 元/股调整为 9.6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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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20.90 万股股票期权,约占《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1.01%。其中 首次授予
票期权 20 万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0.17%。激励对象获授
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股票的权利。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
需要激励的其他骨干员工。首次授予总人数为 54 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
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参照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参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得股票期权数量 占本计划期权总额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骨干员工等共 54 人
合计 120.90 100.00% 1.01%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68 元/股。
(5)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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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48 个月。
(6)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
第 一个 行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或(2)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值较
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
第 二个 行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2)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值较
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
第 三个 行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或(2)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值较
权期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较
第一个行
权期
业收入值较 2018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4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较
第二个行
权期
较 2018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经过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90 万份调整为 171.53 万份;预留部分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00 万份调整为 34.00 万份。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68 元/股调整为 9.68 元/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其他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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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50.72 万股股票期权,约占《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06,645,882 股的 1.21%。激励对象获授的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
票的权利。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
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骨干员
工。本次授予总人数为 101 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得股票期权数量 占本计划期权总额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骨干员工等共 101 人
合计 250.72 100.00% 1.21%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4)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00 元/股。
(5)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不超过 48 个月。
(6)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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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安排 行权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第一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或(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值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较 2020
第二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或(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值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较 2020
第三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值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 人调整为 100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72 万份变更为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
方案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534,000 股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草案签署
时公司股本总额 208,533,262 股的 1.69%。其中首次授予 2,949,000 股股票期权,约占
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08,533,262 股的 1.41%;预留股票期权 585,000 股,约占
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08,533,262 股的 0.28%。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
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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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
励的骨干员工合计 54 人。预留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
但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满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人员。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
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得股票期权数 占本计划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量(万份) 额的比例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骨干员工等共 53 人
合计 353.40 100.00% 1.69%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4)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10 元/股。
(5)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不超过 48 个月。
(6)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 2021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较 2021 年净利
第 一个 行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或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值较 2021 年营业
权期
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 2021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较 2021 年净利
第 二个 行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或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值较 2021 年营业
权期
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以 2021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较 2021 年净利
第 三个 行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或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值较 2021 年营业
权期
收入值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调整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
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10 元/股调整为 9.00 元/股。
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 人
调整为 53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294.9 万份调整为 294.4 万份,同意确定 2022 年 7 月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公司所处混凝土外加剂行
业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下的“专项化学用品制造”(C2662)行业;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因混凝土外加剂是为改善混凝土性能在拌制混
凝土时掺加的物质,故而在行业管理又归入建材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应的行政
管理职能部门,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研究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和总体规划,拟定行业技术标准等。
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
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
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近年来化工行业意外事件频发,我国环保政策不断趋严,环保整治的力度逐渐加
强,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化工行业“退城入园”相关政策,在此背景下化工行业准入
门槛提高,优化行业竞争格局,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集中化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政策层面以低碳发展作为重要政策导向,同时,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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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产业高效发展,相关部门先后推出了《中国制造 2025》《关于推广应用高性
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
先进建筑材料领域的发展方向,促进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
其中,在《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南》强调,要加强自主创新,
攻克一批“补短板”的技术,主要集中在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开发一批
“高性能化、专用化”技术,突破一批“降成本、绿色化”技术。
在地方政策层面,在《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
强精细化工与专用化学品的发展,注重发展为石油化工服务的各种助剂、添加剂、催
化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到 2025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4.5%,非化石能源
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 29%等重要目标,并为下一个五年锚定减碳路线图。
上述主管部门及其直属部门和自律机构制定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最近三年监
管政策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年份 部门 政策名称 内容
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县城公
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大中型集中
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就业和产业扶
设的意见》
持,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
务设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提出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
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在实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
绿色发展的意见》
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
和施工
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
《关于提升水泥产品
工信部、 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发改委 确保 2030 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为
序的意见》
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提出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式收
本)》 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
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
提出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
求,重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
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 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
生态环境
部
通知 污单位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
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有关地方人
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特别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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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年份 部门 政策名称 内容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暂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并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提出以高质量为导向,苦练内功,勇于创
新,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和高端制
中国混凝 “预拌混凝土行业绿
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树立预拌混凝土产
业绿色环保新形象,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制品协会 议书
进一步加强和推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
展,推进建立原材料标准化供应链模式
提出混凝土减水剂产品应满足 GB 8076 的要
中国工程
《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求,且近 3 年无产品质量责任事故;能释放氨
-混凝土外加剂》 的、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用混凝土减水
化协会
剂的释放氨量应满足 GB 18588 的要求
提出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
中国建筑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 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式收
会 系》 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
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
中国建筑
材料联合 提出结合国内超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与施工
会、中国 《超高性能混凝土基 需要编制,标准明确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定
混凝土与 本性能与试验方法》 义和基本性能,提出力学性能和渗透性双指
水泥制品 标来进行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分级
协会
《关于“十三五”期 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预拌砂浆企业生产
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 特种砂浆,提高预拌砂浆行业供给能力,引
产业发展的指导意 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水
见》 泥预制构件生产环节拓展
提出要加强自主创新,攻克一批“补短板”
中国石油 《石油和化学工业
的技术,主要集中在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
化学品;开发一批“高性能化、专用化”技
业联合会 指南》
术,突破一批“降成本、绿色化”技术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 提出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更加
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 节能、安全、环保、高效的水泥工艺技术;
导意见》(国发 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中提出,推广使用高性
[2013]41 号) 能混凝土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
提出在总体目标提出通过完善高性能混凝土
住建部、 能混凝土的若干意
工信部 见》(建标[2014]117
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优化混凝土产品结构
号)
《关于印发“十二
五”节能减排综合 提出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
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续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国发[2011]26 号)
全国人民 提出鼓励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商品混凝
代表大会 土和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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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根据中为咨询对国外混凝土外加剂发展状况的调查,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符合现代
标准的混凝土外加剂出现于 1898 年,当时主要生产疏水剂和塑化剂,直到 1910 年才
成为工业品。而较大规模的发展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美国以松香树脂为原
料,首先研制出一种引气剂,由于解决了公路路面的抗冻问题曾风行一时。随后,国
外又研制出了以纸浆废液为主要材料的减水剂,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混凝土的可塑
性,被誉为现代混凝土减水剂的开端。
具有更高的强度和更大的流动度,原有普通减水剂如木质素磺酸盐及文沙树脂等引气
剂已不能满足要求。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相继开始高效减水剂的研制,如日本花王
石碱公司的服部健一于 1962 年成功研制出萘系减水剂,前西德于 1964 年成功研制了
以 磺 化 三 聚 氰 胺 甲 醛 树 脂 为 主 要 成分 的 另 一 类 高 效 减 水 剂“Melment” ( 梅 尔 门
特),前苏联建工部托拉斯伏尔加河岸地区建设总局制造出一种由含硫酸盐的丙烯酸
盐废料加工而成的新超塑化剂“Anuaccah”。各种混凝土外加剂的问世促进了新的混
凝土施工工艺和工法的出现,扩展了混凝土的使用范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混凝土技
术的飞速发展。
产和实际工程应用。自 2000 年以来,为满足混凝土多种性能的要求,世界各国还大力
发展兼有多种性能的复合多功能混凝土外加剂以及特殊性能的混凝土外加剂,如速凝
剂、缓凝剂、引气剂(发气剂)、阻锈剂、防水剂、泵送剂、着色剂、脱模剂、养护
剂、水化抑制剂等外加剂品种。各种高效、高性能减水剂和其他外加剂的问世大大扩
展了混凝土的应用范围和应用领域。新型外加剂特别是新型减水剂的应用客观上推动
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在高层建筑结构、大跨度桥梁结构以及某些特种建筑中的广泛
应用。
混凝土外加剂对混凝土工作性能方面的重要、积极作用引起了各国普遍的重视,
尤其是发达国家和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更把混凝土外加剂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保证
技术经济效益的手段。目前,日本、澳大利亚、挪威、美国等国家 80%以上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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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外加剂,德国、丹麦、瑞典等国家 50%以上的混凝土使用外加剂。
在我国实际应用中,为混凝土提供“减水”功效是外加剂的最基本性能。根据中
国建材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统计数据,减水剂使用量占所有混凝土外加剂使用量
的比例达 70%以上,其他外加剂通常是与减水剂共同使用,因此减水剂的发展史基本
可以代表混凝土外加剂的发展历程。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起步相对较晚,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木
质素磺酸盐的研究和应用;70 年代以后,混凝土外加剂的科研、生产和应用才取得重
大进展;90 年代以后以萘系减水剂为代表的各种高效减水剂开始成为市场主力,并逐
步应用于各种工程;自 2011 年起,全国各地混凝土生产企业陆续接受聚羧酸系外加
剂,使得聚羧酸系外加剂产量有了明显增加的趋势。在 2015 年前后,聚羧酸减水剂作
为第三代新型减水剂产品因其功能性强、工艺简便等优势,其市场地位迅速提升。
根据中国建材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统计数据,2017 年聚羧酸减水剂在所有减
水剂中占比高达 78%,已成主流产品,聚羧酸减水剂具有低掺量、高减水等优点,可
配制高强、超高强、高耐久性和超流态混凝土;相比于萘系外加剂,聚羧酸系外加剂
在效能上优势较为明显。随着产能扩大和渗透率提升,聚羧酸外加剂已成为当前我国
外加剂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品种,2019 年我国减水剂产量约 956 万吨,其中聚羧酸减水
剂产量 753 万吨,占比约 78.77%。
按照减水剂的发展史,三代减水剂性能比较见下表:
项目 高性能减水剂(第三代) 高效减水剂(第二代) 普通减水剂(第一代)
减水率 25%-35% 15%-25% 8%-10%
强度 28d 强度比 140% 28d 强度比 120%-135% 28d 强度比 115%
原材料供应稳定,成本相
相 较 于 上 一 低掺量、高减水率、高强
对低廉,对各种混凝土适 -
代优势 度、适应性好、不易坍塌
应性广
现状 主流,具备技术优势 衰退期 基本被淘汰
近一年,基建行业利好政策密集出台:2021 年 11 月 24 日刘鹤副总理发表《必须
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着重提到“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将能源体系
升级放在突出位置;发债方面,2022 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达 3.4 万亿,发行
规模创纪录新高,专项债连续发行对基建的拉动作用将开始显现,基建投资增速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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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升,稳定传统基建不至于萎缩,更早的发挥稳定经济效果。同时,该行业也受到较
多研究机构的关注和分析。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21 至 2025 年对新基建的
投资额将达到 10.6 万亿元,将占到中国社会基础设施投资的约 10%。在新基建政策的
利好作用下,混凝土与减水剂需求量将保持稳步上升。根据中信建投发布的《我国混
凝土外加剂行业最新研发进展和市场动态》,基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产
和基建投资增速回落的现状测算得到 2025 年外加剂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1,180 亿元,减
水剂市场 840 亿元,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有望达到 786 亿元。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度
现阶段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具有充分竞争的特点,市场结构属于竞争型,从业
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争夺客户,各企业之间展开充分竞争。目前,混凝土外加
剂行业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
(四)竞争地位、市场占有率及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混凝土网统计评选,2019-2021 年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情况如
下: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1 1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2 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3 3
安徽中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 6 6
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 - -
石家庄市长安育才建材有限公司 6 4 4
江苏奥莱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 8 10
贵州石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5 5
广东瑞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9 7 7
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 9 9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 8
为已上市企业,上述企业在国内混凝土外加剂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产品销售表现良
好,行业地位较为突出。公司始终保持行业前三名的地位,以公司总部所处华南区域
为主要销售区域,报告期内积极发展全国性业务布局,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 18 家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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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进入产业链上游优化采购渠道提升成本优势,更好
地为下游客户推出定制化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及配套服务,预计未来将与苏博特和垒
知集团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根据中国混凝土网统计,2018 年至 2020 年,苏博特、垒知集团、红墙股份市场
占有率之和为 12.50%、14.12%和 15.34%,行业向龙头集中趋势显著。2016 年至 2020
年 , 苏博 特、 垒知 集团 、红 墙股 份混 凝土 外 加剂 板块 收入 年均 复合 增长 率分 别 为
争型过渡。
(五)竞争优势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材料的适应性问题都是一个需要解决的
技术难题,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水泥品种众多、骨料难以标准化等因素,这一问题尤
为突出。针对水泥、骨料和外加剂不适应的问题,公司经过多年的摸索,探索出为客
户提供定制化配方和整体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
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结合客户使用成本,制定出更适
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
(1)具备自主研发、合成新型差异化外加剂的技术力量
公司现有研发队伍对各类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料的适应性进行了多年理论和实践研
究,不但具备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手段,采用高新技术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能
够不断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而且具有单独设计聚羧酸外加剂原材料聚醚大单体
能力,未来聚羧酸技术的竞争必将在大单体技术领域先突破,掌握源头开发出尖端独
特功能化大单体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公司近年来开发出功能多款小单体,设计到
聚羧酸分子结构中,显著改善了混凝土性能,突破了传统减水剂只能高减水或只能高
保坍的局限性,成功的开发出系列产品,在高减水和高保坍之间取得平衡,现在的高
效聚羧酸减水剂,既能高减水又能做到有一定的保坍性能。如公司针对混凝土砂、
石、泥土含量高,环境温差大引发的坍损大等问题开发的聚羧酸保坍保塑剂,针对外
加剂坍损快、制备高标号混凝土时粘度大的问题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聚羧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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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进而合成的降粘型聚羧酸,针对砂石料、粉煤灰造成的混凝土和易性问题开发
的聚羧酸和易性调整剂,相关产品在性能、适应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此外,公司
研制成功的应用于管桩的免蒸养聚羧酸外加剂,可以降低管桩生产企业在蒸养环节的
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针对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预制混凝土超早强外加剂及纳米早强
剂,针对混凝土搅拌站环保问题的余、废混凝土处理剂、以及应用于生产预拌砂浆的
砂浆聚羧酸外加剂及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可以有效解决保水剂与减水剂相容性差的
问题。相关产品已在部分区域及客户中得到应用验证,并已发挥经济效益。
公司在不断加强对各类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料适应性研究的同时,也逐渐开展了对
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公司为了扩展市场,面对工程领域的混凝土材料的应用,专门引
进专业研发团队,近期已经研发成功并向市场推出混凝土速凝剂、混凝土脱模剂、混
凝土工程纤维、混凝土减缩剂等产品,针对相关的其他工程材料,混凝土表面增强
剂、混凝土防水剂、混凝土防腐阻锈剂、水泥灌浆料等产品也将迅速推向市场,在
UHPC 领域,我司混凝土减缩剂成功应用在 UHPC 桥面工程中控制混凝土开裂变形。
(2)高新环氧衍生物的研发
近年来绿色节约型产业集群化效应日益凸显,我公司以绿色集约型为导向,基于
大亚湾 32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和环氧丙烷衍生物的在建项目,公司组建专门研发团
队,陆续吸引行业资深研发人员,同步开展聚醚大单体、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
醚多元醇等相关多品类产品开发,同时与技术销售队伍市场调研结果相互融合,在应
用领域提前布局,选择市场前景好的细分产品作为开发重点,为大亚湾项目产品优质
化和市场化打下充分的技术基础。
聚醚大单体是聚羧酸减水剂的主要材料,公司对聚醚大单体的制备及应用已有近
十年的研究,大亚湾项目开工建设创造了往上游材料技术突破的机会,公司也凭借当
下已掌握的与国际水平持平的单独设计聚醚大单体能力,在减水剂和易性方面突出优
势做更多尝试,降低不同地域骨料差异性所造成的影响。未来聚羧酸技术的竞争必将
是在大单体技术领域的突破,掌握源头开发出尖端独特功能化大单体是我们追求的目
标之一。
表面活性剂的研发方向集中在纺织、日化、金属加工、涂料及新能源等领域的开
展,主要包含绿色环保表活 FMEE、低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异构醇醚/改性异构醇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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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物质聚氧烷基醚、嵌段聚醚系列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市场调研
及推广,同步上游原料研究工作,甄选新型起始剂(可降低成本、绿色、特殊结构
等)的原料供应商,开发具有特殊结构性能或低成本表活产品,并探寻可长期合作的
高校及科研院所和下游应用知名企业,努力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中心。
聚醚多元醇,羟基酯的产品研发方向为补充华南地区短板,聚醚多元醇主要以高
性能弹性体、高分子量、高官能度硬泡产品进行地域优势补充,羟基酯主要以催化改
良,产品质量优化提高,多摩尔混聚进行减水剂缓凝做产品质量保证,为我公司开拓
辐射面更广市场做出应有贡献。
(3)基于长期、广泛业务合作积累了丰富的产品配方数据库
公司已自主研发并规模合成生产聚羧酸系减水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减水
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
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并通过与不同地区、
大量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的长期合作,积累了丰富的产品配方数
据,可以针对不同水泥、骨料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以强大的配方数据库为支撑的定制化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既能在客户变换
原材料时快速反应,满足客户对质量稳定性或混凝土特殊性能的需求,又能在开发新
客户时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4)现有研发体系是新产品研发的有力保障
公司建立了较为专业的研发平台和专门的研发机构,搭建了具备先进技术水平和
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公司组建了“广东省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
省 级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 拥 有 诸 如 100 万 倍 扫 描 电 镜、 全 红 外 光 谱 仪 、 质 谱 仪
(GC/MS)、高压液相/凝胶色谱仪等高端仪器。研究条件居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为
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平台支撑。子公司广西红墙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
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荣获“东科杯”2021 年度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
合十强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曾与清华大学共同开展“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研发及应用”项
目,与同济大学共同开展“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及应用技术”项目,与华南理工大学广
州学院、嘉兴学院等学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目前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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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重庆大学共同开展“红墙新材料在西部地区的应用与推广合作项目”项目,与华
南理工大学共同建立“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日制硕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公司与产业链下游华润水泥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达成战略
合作,共同完成装配式建筑水泥专用品核剂的研发,与日本东邦化学株式会社战略合
作,开发先进的特殊单体。公司历年来通过加强与各大校企的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
研发技术水平。
公司已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2019 年度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称号。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营销策略,采取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相融合的营销模
式,力图在业内打造一支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专业销售工程师队伍,一方面可以在开
拓新客户时为其提供初步的可行性产品方案,另一方面亦可以在客户提出要求时及时
反馈,解决客户的常规性技术问题。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备的“销售-研发-技术”服
务互动优化体系,一方面,销售团队在对客户需求、混凝土原材料构成进行充分了解
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技术服务中心试配效果为客户制定定制化外加剂产品方案,或
根据研发团队最新研发成果向客户推荐效果更优或性价比更高的新产品;另一方面,
具有丰富混凝土行业从业经验及技术服务水平的技术服务团队,可以对销售团队或客
户反馈回的产品现时需求、新增需求及时予以反馈,为客户提供精确、有效的技术服
务。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品质量差异度大。虽然混凝土外加剂占混凝
土的掺量比例较低,但对混凝土性能影响很大,因此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是赢得客户的重要原因。公司坚持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包括:1)建立包括原材料进厂检测、生产过程检测、产品入库检测、出厂检测、售后
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2)坚持对产品质量实行层层把关,在合成、复配、
销售各环节都坚持对产品进行严格取样、检验并复核,有力地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
稳定性;3)建立了严格的配送控制体系,为运输车辆配备 GPS 定位系统和报警系
统、双取样系统(送货前车辆取样与到货时客户取样),保证质量的同时又可避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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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纠纷。公司良好的质量控制效果和产品稳定性,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混凝土外加剂属于功能性材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较小,但对混凝土的性能影响
较大,因此混凝土企业在选择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时非常注重该产品的品牌。公司自成
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品牌建设,长期不懈地坚持“品质第一、服务客户”的宗旨,先
后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广东省优秀企业”、
“2011 年度用户推荐中国混凝土外加剂最佳品牌企业”、“2021 年度中国混凝土外加
剂企业综合十强和 2021 年度中国聚羧酸减水剂企业十强”等多项荣誉称号,公司生产
的“红墙牌混凝土外加剂”于 2011 年 12 月、2014 年 12 月和 2017 年 12 月连续三次
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多年来,持续稳定的产品质量和高
性价比、优质的技术服务和为客户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知
名度。正因如此,公司与华润水泥、中国建材、三和管桩、宏基管桩、北京建工、雄
安二、三号站、上海建工等知名企业长期合作,为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
通过持续的管理创新,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高效的运作机制,通过对市场营
销、物资采购、技术研发和制造生产等流程的优化,形成了管理程序优、管理环节
少、决策速度快的机制。与此同时,公司注重建立和完善制度、流程等各项管理工
作,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整体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公司
已 经 通 过 了 ISO9001:2015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ISO14001:2015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
公司目前的管理团队已在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经营多年,拥有较深的专业背景和丰
富的从业经验,是该行业中技术、营销、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已经凝聚成为具
备战略发展眼光、知识结构与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市场运作经验丰富、人员结构稳定
的管理团队。
公司上市以来逐步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现已形成高效运营的 ERP 系统,实现集
团化综合资源整合管理,达到采购、生产、物流、技术服务、销售等各环节协同运
营,同时配备完成与 ERP 系统无缝对接的五大附属信息系统,即:办公自动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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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产设备及安全管控平台。
其中: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司内部高效协同,目前在升级的费用控制系统可加强成
本及费用端的智能化管控,也可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的人工消耗和判断失误;客户管
理系统是公司业务核心系统,通过管理并分析客户数据,跟踪市场变化及客户信用变
动,为销售端提供可靠的市场状况,同时严格控制货款回收风险;已上线的资金管理
系统实现资金集团化管理,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同时保证资金安全。
(六)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根据中国混凝土网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对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的统计分
析,公司选取了行业内五家具有较强实力的公司作为竞争对手。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16.SH)主营混凝土外加剂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连续多年保持了行业龙头地位,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工业强省六大行动重点项目单位。
垒知·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垒知集团(股票代码:002398.SZ)旗下核心
子集团,是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生产与应用技术方案一体化提供商。从 2000 年成立至
今,高效集成“研、产、销、服”产业链,推进“跨区域”发展模式,在福建、重
庆、贵州、河南、陕西、广东、浙江、湖南、江西、江苏、云南、海南、甘肃、广
西、河北等省建立了 17 个合成生产基地,拥有聚羧酸合成、萘系合成、脂肪族合成、
氨基合成、速凝剂等多种外加剂生产线,可提供 100 余种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成功应用于商业建筑、大型机场、轻轨铁路、桥梁隧道、公路能源等众多建设领域。
科之杰还不断推动科技进步,致力于行业共享工厂、智慧工厂等新型模式建设,为行
业创新且持续发展建立标杆。
石家庄市长安育才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股份制大型混凝土外加剂研发、生产
和销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混凝土外加剂协会理事单位,中国混凝土外加剂重
点联系单位,中国碾压混凝土筑坝专委会会员单位,公司现已成为河北省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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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齐全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自公司创建以来先后同国内外多所高校及科研院
所合作开发了 20 多种类型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主要包括萘系高效减水剂系列产品、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引气剂以及其他复合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市政等混凝土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贵州石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贵州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中国混凝土
外加剂协会理事单位,具有科研开发、规模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完整体系。
公司近年发展迅速,已在贵州、重庆、云南、四川、湖南等地建立全资子公司和生产
基地,建有多条混凝土外加剂合成及复配智能化生产线,年产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等各类外加剂数十万吨。
安徽中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4 月在合肥成立,是中铁四局集团公司
出资成立的一家从事建筑工程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营混凝土外加剂、高铁轨道结构材料、盾构施工材料、沥青防水材料、节能环保材
料及特种新型工程材料六大系列产品,公司组建了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唯一的“先进工
程材料及检测研发中心”、中铁四局集团首例“安徽省水泥基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
心”、“合肥市高铁路基充填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地下工程材料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级科研平台;获得“国家发改委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结构材料研发
平台”专项资助;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合肥市知
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资质认定。
(七)进入外加剂行业的主要障碍
混凝土外加剂既涉及化工领域,又应用于建筑行业,属建筑材料学科与高分子化
学学科的前沿交叉技术领域,企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为对不同产品的合成能力、复
配配方的快速调整能力、产品制造的工艺水平和控制水平、新产品的研发技术等方
面。
不同产品的合成能力:目前混凝土外加剂主要是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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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不同外加剂的特性存在一定差异,且公司生产外加剂产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
响,因此掌握不同产品的合成能力、提供高性价比产品是占领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关
键因素。
复配配方的适应性和调整能力: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程度不同、不同客户对混凝
土外加剂的特性要求不同、同一客户在原材料的变化以及不同工程对混凝土外加剂要
求的特性均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混凝土外加剂企业自身拥有快速调整复配配方的适应
性以及协助客户调节混凝土配合比的能力,即外加剂应用技术。因此对混凝土外加剂
企业的技术水平,特别是对外加剂应用技术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产品制造的工艺和控制水平: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在产品合成和复配阶段都要求企
业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较高的控制能力,包括对原材料的筛选、产品生产过程控
制、通过母液复配出不同产品的配方以及运输过程中产品质量的控制等。良好的生产
工艺和控制水平可以大大提高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的稳定性。
新产品的研发技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对建筑设计、建筑工艺提出新的要
求,进而对混凝土外加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纯通过传统产品的改进或复配技术
难以满足现代建筑的需要,因而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新产品研发技术储备,以应对现
代建筑的需要。
综上,技术的创新和提高需要企业长时间研发、大规模生产实践的积累和技术服
务的总结,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与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需持续进行产品配
方、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改进。以上因素对新进入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企业形成了较高
的技术壁垒。
混凝土外加剂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产品技术、产品质量、产品功能、售前售后
服务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实力的竞争,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销售已经逐步向品牌化发
展。
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良好的技术服务对混凝土外加剂企业至关重
要,如果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不达标,将会对混凝土企业乃至建筑安全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为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大中型混凝土企业通常会依据外加剂技术性能指标、过往
使用的历史经验和市场影响力选择混凝土外加剂企业及其产品,因此在行业中具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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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混凝土外加剂供应商具有较为明显的品牌优势。此外,为保
证混凝土的稳定性,混凝土企业对外加剂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忠诚度。
总之,混凝土外加剂的良好品牌是通过广大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口碑效应逐步建立
起来的,新进企业通常需要很大投入和较长时间才能逐步获得用户的认可。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对资金需求较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线投资需要
一定的固定资产投入;原材料采购需要占用大量流动资金,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具有料
重工轻的特点,其主要原材料如工业萘、聚醚、聚酯单体等通常需要使用现款交易,
即便采用赊销购入其账期一般也相对较短;技术不断进步以及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
求企业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如无资金支持则
很难参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混凝土外加剂下游为混凝土行业,由于混凝土行业工期较
长、回款较慢等特点导致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的回款也相对较慢,因此需要占用大量流
动资金。
企业综合实力与人才队伍综合能力成正比,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混凝土外
加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样离不开各种人才的支撑。人才队伍是企业进行新产品和新
技术研发以及将科研成果进行市场推广应用、进行实际操作、为客户进行现场服务的
主体,是保证企业在激烈的竞争角逐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主体力量,故新进企业如
果没有积累一支强大优良的人才队伍,则很难在该行业中立足,更难从众多企业中脱
颖而出。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存在一定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要
求相对较高,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各类污染物排
放指标必须符合环保监管要求。近年来,我国环保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需投入
大量资金建设环保处理设施,并不断提升环保工艺技术。同时,根据政府部门日益提
高的环保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企业需要根据新的监管要求投资建设新的环保设施,相
关投资金额较高。因此,基于国内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
环保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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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发展状况
混凝土外加剂制造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有:聚醚单体、聚酯单体、工业萘、甲
醛、硫酸、液碱等化工行业;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行业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
生产行业,并最终应用到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水利及核电工程等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业。
混凝土外加剂制造行业通过与上下游行业协调互动,促进了上游化工原料行业及
下游铁路、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混
凝土外加剂行业通过吸收、应用与消化上游行业生产的化工原料或副产品,满足下游
行业对混凝土的各项性能和技术要求,提高了下游行业的工程质量,促进了建筑施工
工艺的向前发展;另一方面,本行业将下游需求传导至上游化工原材料行业,为上游
行业指出研发方向,推动绿色廉价工业新原材料的研究开发。
(九)市场供求情况、利润水平趋势及变动原因
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的商品混凝土使用量及外加剂使用比
例。对于一般的商品混凝土制造企业,混凝土外加剂是现代混凝土中必不可少的组分
之一,在商品混凝土和泵送混凝土中应选择能明显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凝结时间的
外加剂。
对于加入外加剂改善性能的商品混凝土,其初凝时间为 6~10 小时之间,生产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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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需立即投入使用,且商品混凝土由于其特殊性质无法进口,产量即视为销量。从
下游客户及其行业政策角度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城市基建持续稳定提升,带动
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体量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建筑业总
产值由 2016 年的 193,566.78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293,07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52%。
据中国混凝土网的统计,2020 年我国商品混凝土的产量达到 28.43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11.32%,2021 年我国商品混凝土总产量为 32.93 亿立方米,较上一年同比增长
最近一年,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密集出台,2021 年 11 月 24 日刘鹤副总理发
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着重提到“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将
能源体系升级放在突出位置。从发债角度看,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数据,2022 年上
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达 3.4 万亿,发行规模创纪录新高,专项债连续发行对基建
的拉动作用将开始显现,基建投资增速有望回升,稳定传统基建不至于萎缩,更早的
发挥稳定经济效果。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21 至 2025 年对新基建的投资额将达到 10.6 万亿
元,将占到中国社会基础设施投资的约 10%。在新基建政策的利好作用下,我国建材
市场和相关化工行业将明显回暖,混凝土与减水剂需求量将保持稳步上升。根据中信
建投发布的《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最新研发进展和市场动态》,基于当前我国宏观
经济、地产和基建投资现状测算得到 2025 年我国大陆外加剂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1,180
亿元,减水剂市场 840 亿元,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有望达到 786 亿元。
未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持续稳步发展,重大工程建设规模的持续推进,加之商
品混凝土预拌率以及机制砂渗透率的不断提高等多因素的驱动,混凝土外加剂功能性
材料市场需求有望持续保持景气,因此,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为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消
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利润水平主要受到下游混凝土行业周期性波动、企业产业链
的完整度、产品生产研发和技术水平、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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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行业周期性波动以及外加剂行业产业政策的影响
混凝土外加剂的下游混凝土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并与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和运行周期密切关联;同时混凝土外加剂属于建材行业中重点发展的行
业,因此混凝土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外加剂行业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对行业利润水平
产生重要影响。
(2)企业产业链完整度的影响
混凝土外加剂企业主要包括合成型企业、复配型企业、合成复配全产业链型企业
及少量具有由上游原材料合成能力延伸至终端产品复配的企业。合成型企业一次性投
资高、设备工艺相对复杂、需要多种配套设施,其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母液,基本为
标准化产品,主要提供给复配型企业用作原材料或销售给预制件厂使用,特点是合成
工艺成熟稳定、但售后服务相对简单;复配型企业一次性投资低、设备和工艺均较为
简单、仅需要很少的储罐设施,其产品是采用一定的配方将母液和其他特性的产品配
比,以达到或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属于个性化或定制化产品,但由于下游客户众多,
对复配后外加剂的适应性、配方调整及时性、售后服务完备性等具有较高要求;合成
复配全产业链型企业初期投资较大、设备工艺复杂、需要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及后续服
务技术,企业通过合成母液后经过复配成产成品出售给最终客户,不仅需要企业具有
合成能力,还需要企业具有复杂的复配能力和完善的后续服务能力。而少量具有由上
游原材料合成能力延伸至终端产品复配的企业,其投资较合成复配型企业更高,但由
于可以在合成原材料阶段即根据最终复配产品的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同时又可以一
定程度地摆脱对上游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的依赖,因此其利润率处于行业中的领先
水平。
(3)产品生产研发和技术水平的影响
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研发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产品的品质和稳定性,更决定了产
品性价比的高低。混凝土外加剂作为混凝土的功能性材料占整个混凝土的成本相对较
小,客户对其售价敏感度与水泥等主要混凝土材料相比较低,但对质量和服务要求较
高。因此,产品质量较高及售前售后服务更优质的企业更容易赢得较高的产品溢价。
同时,对产品的研发、工艺的改进和生产控制水平的提高又能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生产
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因此,产品生产研发和技术水平的变化对行业利润水平有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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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4)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
萘系外加剂的原材料工业萘为煤化工行业的副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的主要原材
料聚醚、聚酯单体为石油化工产品,上游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的产品价格波动会导致本
行业的利润水平会随之波动。
综上,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对产品技术和质量、技术服务要求较高,并且需要
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技术储备和行业经验。同时,在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出现
分化,具有较强研发实力、能够自行完成合成和复配以及能在合成环节进行技术革新
乃至更向上延伸至原材料合成环节的企业将赢得较高的利润水平。
(十)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
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
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以拥有自
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产企业正逐步形成。混凝土外加剂总体制造
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但在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方面与先进
国家的差距很小,甚至部分研究已接近、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合成技术发展迅速,合成工艺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
洁化和绿色化。以聚羧酸系外加剂为代表的高性能外加剂在目前并将在今后相当长时
期内占据混凝土外加剂市场主导地位;新型功能性混凝土外加剂如膨胀剂、减缩剂、
引气剂等其他外加剂将持续发展,品种不断拓展,性能不断提高。此外,我国水泥品
种繁多,加上混凝土砂、石料、矿物掺合料等受市场资源影响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区
域性特点较为明显,促进了我国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和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经过激烈
的市场竞争,行业内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良好售后服务
的混凝土外加剂企业。
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
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功能要求愈来愈多样化,混凝
土外加剂的研发越来越受重视。混凝土外加剂具体技术将向降低水泥用量、提高工业
废渣利用率、改善混凝土工作性、提高混凝土强度、改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延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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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设施使用寿命的方向发展,并形成了一系列新趋势:开发非氯非碱外加剂、减缩型
或补偿收缩型外加剂、阻锈剂、高性能引气剂以提高混凝土体积稳定性和耐久性;开
发如降粘型、高适应性减水剂,满足低品位骨料和工业废渣在现代混凝土中的高效利
用;开发超早强型外加剂,满足水泥与混凝土预制构件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开发高保
坍型外加剂、清水混凝土用外加剂、自密实混凝土用外加剂、流变调控外加剂,满足
现代施工技术进步的需求。另外,整个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对节能节材、绿色环保及人
体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在保证混凝土外加剂质量的前提下,一方面充分利用适宜的工
业废水或废渣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降低社会资源消耗成本;另一方面,减少有机毒害
物质在混凝土外加剂中的使用,提高混凝土外加剂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
友好,也是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的发展方向。
(1)销售模式
混凝土外加剂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型和分销型两类。
直销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如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铁路、公路、
港口、桥梁、水利水电等大型基础设施承包商以及混凝土构件生产商等。直销型企业
通过自有生产线合成减水剂母液,并根据客户施工实际需要,添加其他外加剂,复配
成符合客户性能要求的产品销售给特定客户。直销型企业的价值链重点在于为客户提
供混凝土外加剂的定制化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定制化生产和提供配套技术服务
谋求更高产品附加值,这就要求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售后服务水平。
分销型企业通过规模化生产减水剂母液或将母液进一步制成粉剂,销售给各区域
内合作经销商,最终由经销商复配后出售给终端客户。此类企业的价值链重点在于通
过大规模生产谋求规模效应并依赖于经销商对市场的开拓能力,企业仅能获得合成环
节的利润。
(2)生产模式
行业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
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
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只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
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目前行业内部分企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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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是合成与复配组合生产模式,指既进行合成生产,又进行复配生产,产品以直接
供应终端需求为主。
混凝土外加剂的业务发展与下游建筑行业息息相关,建筑行业固有的周期性、区
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对外加剂行业具有一定影响。
(1)行业周期性
混凝土外加剂主要应用于建筑业,建筑业与国家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很大
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
模、城市化进程及房地产发展等因素。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规模总量的不断扩大,建筑业作为其他行业赖以发展的
基础性先导产业,对经济发展形成持续的拉动作用,历年来较大规模的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额保障了建筑业的总需求,但当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
性波动,建筑业将随宏观经济实际运行状况而出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2)季节性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主要是因建筑行业开工率影响而带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其中
节假日因素与气候条件是形成季节性特征的主要因素。其中,南方混凝土外加剂的季
节性特征相对不明显,春节、雨季和高温因素会对工程施工乃至外加剂销售造成一定
影响;除节假日因素外,北方地区因为冬季气温较低不适合工程施工,所以每年十二
月至次年三月北方地区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3)区域性
与经济区域性和发展水平类似,我国混凝土使用量排名靠前的地区主要是环渤海
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混凝土外加剂需求也主要集中于这三个区域。此
外,受制于母液的运输费用经济性因素、各地区原材料差异、技术服务网络等因素的
影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市场还呈现出明显的市场份额分散、集中度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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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混凝土外加剂是在搅拌混凝土过程中掺入,能显著改善混凝土性能的化学物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
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优质企业之一,连续十
二年被评为“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
公司曾获 2010、2017、2018 三届“广东省优秀企业”称号,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
企业(2019.12-2022.11)。2020 年,公司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公司于 2009 年起一直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子公司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2 年起一直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子公司河北红墙新
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9 年起一直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荣获“广西优秀企业”称号。
公司目前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
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与华润水泥及部分优质客户的长
期、稳定合作基础,还开展了水泥经销业务。2022 年 1-9 月,聚羧酸系外加剂营业收
入占比 86.52%,萘系外加剂营业收入占比 9.31%,其他外加剂营业收入占比 0.48%,
水泥的经销业务占比为 3.59%。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以合成阶段所生产的聚羧酸系外加剂及萘系外加剂母液为基础,根据客户需
求确定定制化配方,通过在母液中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
能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
目前公司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两个主要产品大类以及保塌保塑
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泵送剂等各类其他功能性外加剂,主要产品型号的具
体性能情况如下:
序号 型号 产品类别 产品说明
主要成分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具有超塑化、高效减水、早强、
增强等特性,可用于配制高强砼、流态砼、防渗砼、蒸养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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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型号 产品类别 产品说明
由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经复合而成,具有缓凝、早强、增强、流
缓凝高效减 化、流动度损失小等特点。适用于配制流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
水剂 C25-C60 的早强高强流态混凝土,远距离运输的商品混凝土,大体
积混凝土,与膨胀剂一起可“双掺”配制防渗抗裂混凝土。
是一种复合塑化剂。具有流态化、坍落度损失小、显著改善砼和易
高层化、大跨度、大体积发展而研制的新型泵送剂。
是以聚羧酸系为主体的复合缓凝型高性能减水剂。该产品保坍效果
明显,可用于配制高抗渗、高流态、高强度、长时间保塌的高性能
高性能减水 混凝土。使用本产品可大幅度降低水灰比,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
型) 燥收缩、减少干裂;可延长混凝土的凝结时间,降低水化热,且对
混凝土的后期强度没有不利影响;与基准混凝土保持相同强度和塌
落度时,可节约水泥使用量。
高性能减水 是以聚羧酸系为主体的复合型高性能减水剂,具有高减水、咼增
型) 外观质量要求高的混凝土工程。
是以聚羧酸系为主体的复合缓凝型高效减水剂。该产品保坍效果
好,可用于配制高流态、高强度、长时间保塌的高性能混凝土。使
缓凝高效减 用本品可延长混凝土的凝结时间,降低水化热,且对混凝土的后期
水剂 强度没有不利影响;使用本产品可降低水灰比,改善混凝土的工作
性能,使混凝土具有高密实性和体积稳定性降低混凝土的温度和干
燥收缩,减少干裂,可实现节约水泥使用量的目标。
是以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与无机类早强剂复合而成。该产品减水率
早强型高性
能减水剂
蒸汽养护时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是以聚羧酸系为主体的复合标准型高效减水剂。该产品可用于配制
高流态、高强度、长时间保塌的高性能混凝土。使用本产品可降低
标准型高效
减水剂
定性降低混凝土的温度和干燥收缩,减少干裂,可实现节约水泥使
用量的目标。
是公司研制的低碱、低掺量、无氯型复合防冻剂,具有高减水、保
高效复合防 塑、早强增强、防冻、抗冻、提高混凝土耐久性等功能,可用于流
冻剂 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冬期施工,并
提高施工速度。
公司研制成功的高科技产品,其主要成份为铝酸盐,是混凝土、砂
速凝剂(液
体)
特点。
公司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利用高新合成技术新研制成功的一种新
聚羧酸保塌 型混凝土外加剂,与常用的聚羧酸减水剂共同使用后可有效改善聚
保塑剂 羧酸减水剂与水泥等混凝土原料的适应性问题,同时降低因混凝土
原料泥土含量或温度所导致的流动性损失。
公司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利用高新合成技术新研制成功的一种新
聚萘保塌保 型混凝土外加剂,与萘系减水剂共同使用后可有效改善萘系减水剂
塑剂 对砂石中泥土含量及环境温度的适用性问题,同时改善混凝土的塑
化性能。
根据聚羧酸高分子减水剂工作原理设计得到的具有保浆、保水功能
聚羧酸和易
性调整剂
(水洗砂、机制砂)、煤灰造成的混凝土和易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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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型号 产品类别 产品说明
公司最新研制的、以聚醚聚酯早强型聚羧酸系为主体的复合减水
管桩免蒸养 剂,具有早强效果好、粘聚性强的特点,可以实现管桩混凝土免蒸
剂 度在自然养护条件下生成同样生产岀 C80 以上混凝土,从而满足
PHC 管桩国标要求。
物接枝的二元共聚物,通过在特定温度和压力下接枝共聚,其水溶
砂浆聚羧酸
减水剂
保水剂与减水剂相容性差的问题。
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是一种阴离子极性聚合物与阳离子极性聚合物
接枝二元共聚物,其水溶物具有双极性特征,能同时被阴离子和阳
砂浆缓凝时 离子吸附,在水泥砂浆的碱性溶液中,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能吸附
间调节剂 在硅酸盐颗粒表面,在水泥粒子表面形成难溶性膜,阻碍水泥的水
化,保持水泥浆体的施工性,延长水泥浆体的缓凝时间,随着水化
过程的进行,这种膜层将会被破坏,水化将继续正常进行。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较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需求及
公司自身经营需求独立开展生产运营。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集中采购,销售部门会制定年度、季度及月度的销售计划,生产中心根
据销售计划中各产品配比制订下一阶段原材料需求,以销定产。实际生产中,供应中
心根据生产中心提供的材料消耗月计划和生产计划情况确定安全库存、采购的批量和
时间间隔,并据此与供应商商定采购批次以及数量、规格、价格等要件,既确保生产
正常周转,又控制库存积压,减少资金占用。公司采购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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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
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
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只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
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营销策略,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
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综合考虑客户使用成本制定出更适合客
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结果,确定与
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关系。公司销售流程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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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现有客户出现新增需求时,则公司将会从材料取样阶段对该客户配方进行调整,但上图流
程中的资信审批等程序将相应简化。
公司综合考虑生产成本、产品供求情况、价格波动情况、竞争对手报价、客户的
信用条件、公司内部资金利润率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对各个客户的产品销售价格。公
司设立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公司的
产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直接面向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
商,如商品混凝土公司、管桩和预制件生产企业等,为其提供符合性能要求的产品。
(4)管理模式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背景、综合互补的高素质、专家型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层均
拥有多年外加剂行业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验。管理团队坚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注重
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结合实际情况就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制定
了相应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行之有效的精益经营管理体系,包括绩效考核
管理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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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及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主要为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由于不
同混凝土企业对外加剂最终产品的浓度和性能需求各异,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所销
售的外加剂最终产品浓度、配方不尽相同。另外,由于复配阶段一般只是外加剂母液
及辅料的物理性变化过程,因此行业内一般以合成阶段所生产的浓度相对标准的母液
产能作为产能统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及生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 产品 合成产能 合成产量 产能利用率
聚羧酸系外加剂 15.38 3.89 25.29%
萘系外加剂 7.5 2.44 32.53%
聚羧酸系外加剂 16.42 9.91 60.35%
萘系外加剂 10.00 5.12 51.20%
聚羧酸系外加剂 9.75 9.62 98.67%
萘系外加剂 10.00 6.65 66.50%
聚羧酸系外加剂 9.00 7.43 82.56%
萘系外加剂 10.00 9.40 94.00%
注:1、上述 2022 年 1-9 月产能系前三季度产能数据,未进行年度折算。
剂厂商实力的主要标志,故产能利用率一般是指合成工艺的产能利用率。产能利用率=合成产量/合
成产能。
受益于聚羧酸系外加剂在性能方面的优势,聚羧酸系外加剂近年来越来越得到市
场认可,根据申港证券研究报告《稳增长助力景气提升,行业将迎来强现实》,聚羧
酸系外加剂市场占有率超过 80%,是混凝土外加剂领域中的主要产品之一。报告期
内,为响应客户对聚羧酸外加剂需求的增加,公司改良、增加了聚羧酸系外加剂产
线,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合成产能和合成产量。报告期内,公司聚羧酸
系外加剂产能利用率为 82.56%、98.67%、60.35%和 25.29%,由于建设新增产能处于
爬坡阶段导致 2021 年聚羧酸系外加剂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萘系外加
剂产能利用率为 94.00%、66.50%、51.20%和 32.53%,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在混凝
土外加剂市场中,萘系外加剂逐渐被聚羧酸系外加剂替代,公司逐渐降低萘系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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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所致。
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
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导致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的产能利用率有所降
低。
(2)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公司对外销售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主要为复配后的混凝土外加剂。公司合成后的
混凝土外加剂母液作为中间产品供内部复配使用,少部分用于对外出售。复配生产
中,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制定最佳复配方案,进一步添加其他改性混凝土外加剂,复配
成浓度不同、性能各异的不同类型的混凝土外加剂终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复配
后的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期间 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聚羧酸系外加剂 107.18 107.96 100.73%
萘系外加剂 8.33 8.35 100.24%
聚羧酸系外加剂 96.39 94.77 98.32%
萘系外加剂 10.73 10.76 100.28%
聚羧酸系外加剂 64.32 63.77 99.14%
萘系外加剂 14.91 14.98 100.47%
注:产量、销量的统计口径为复配完成后产成品的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受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相应增加
了聚羧酸系外加剂的产量,减少了萘系外加剂的产量。2022 年 1-9 月,除受季节性影
响外,受下游房地产行业需求降低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
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聚羧酸系外加剂、萘
系外加剂的产、销量均有所下降。
(3)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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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 羧酸 系外
加剂
萘系外加剂 6,465.44 9.31% 12,600.19 8.12% 13,678.54 10.23% 18,640.13 16.10%
其他外加剂 333.04 0.48% 968.26 0.62% 741.41 0.55% 303.95 0.26%
水泥 2,490.68 3.59% 6,913.25 4.46% 11,684.32 8.74% 10,963.55 9.47%
其他产品 70.73 0.10% 81.02 0.05% 87.59 0.07% 60.93 0.05%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为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其他外
加剂、水泥和其他产品。
A.混凝土外加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销售金额分别为 85,805.97 万元、107,464.26、
年,聚羧酸系外加剂收入金额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同时销售占比逐年增加,主要系
聚羧酸减水剂具有低掺量、高减水等优点,可配制高强、超高强、高耐久性和超流态
混凝土。聚羧酸减水剂市场需求增大,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高,公司逐渐增加聚羧酸减
水剂的生产,使得聚羧酸系外加剂收入金额及占比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22 年 1-
报 告 期 内 , 萘 系 外 加 剂 销 售 金 额 分 别 为 18,640.13 万 元 、 13,678.54 万 元 、
公司萘系外加剂收入金额呈现下降的趋势,2019 年至 2021 年,萘系外加剂销售占比
逐年降低,主要系聚羧酸减水剂具有减水率高、分子自由度大、可定制程度高、促流
动性能卓越等优点,市场需求大,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高,公司逐渐减少萘系外加剂的
生产所致。2022 年 1-9 月,萘系外加剂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 2021 年略有上升,主要
系水泥销售金额下降所致。
B.水泥经销业务
公司基于与华润水泥及部分优质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基础,向华润水泥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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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购入水泥产品,开展水泥经销业务。通过开展水泥经销业务,公司巩固了与客
户的合作关系,也获取了部分利润。报告期内,水泥经销收入分别为 10,963.55 万元、
原因为报告期内水泥行业整体毛利率较低且非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市场变化,公司减
少了该部分的业务。
(2)混凝土外加剂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混凝土外加剂主要产品为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其销售情况
详见下表: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单价 价格变动 单价 价格变动 单价 价格变动 单价
聚羧酸系外加剂 1,371.20 14.01% 1,246.78 9.95% 1,133.95 -15.73% 1,345.55
萘系外加剂 1,642.60 28.07% 1,509.68 18.76% 1,271.24 2.16% 1,244.33
注:2022 年 1-9 月价格变动=(2022 年 1-9 月单价-2021 年 1-9 月单价)/2021 年 1-9 月单价
吨分别为 1,345.55 元、1,133.95 元、1,246.78 元和 1,371.20 元,产品价格受原材料聚
醚单体价格、市场竞争情况、发行人产品质量、自身定价策略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影
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报 告 期内 , 萘系 外 加剂 平均 销 售单 价每 吨 分别 为 1,244.33 元 、 1,271.24 元 、
格波动上升,引导产品价格上升以及公司选择单价较高的订单生产销售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 40,948.72 58.98% 86,135.88 55.51% 84,360.45 63.12% 83,273.99 71.93%
华东 10,578.51 15.24% 27,311.10 17.60% 14,165.22 10.60% 11,180.58 9.66%
西南 7,824.93 11.27% 19,232.80 12.39% 20,915.67 15.65% 15,044.88 12.99%
华中 1,505.90 2.17% 7,208.86 4.65% 3,909.75 2.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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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北 5,901.60 8.50% 9,591.44 6.18% 7,662.31 5.73% 5,610.81 4.85%
其他 2,673.01 3.85% 5,687.79 3.67% 2,642.73 1.98% 664.27 0.57%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注: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
海);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
江西);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
海、陕西、甘肃)
不存在异常波动。其中,公司业务经营有明显的区域性,主要集中于华南区域。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为全国化业务的开拓需要,向全国各主要区域进行业务拓展。其他
地区销售规模呈上升态势,收入占比有明显的提升,使得华南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比出
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全国化业务取得良好开端,新开拓市场的业绩贡献随着全国
市场布局的不断深入正逐步显现。
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
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销售内容
公司
合计 12,372.25 17.82%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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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销售内容
合计 26,167.64 16.86% -
合计 24,407.89 18.26% -
合计 24,727.61 21.36% -
发行人与上述各期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任
何权益。
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2020 年新增前五大客户为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限公司;2022 年 1-9 月,新增前五大客户为珠海市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
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上述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对象,均非报告期内新增客户。
(五)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料采购明细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原材料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聚醚单体 采购量(吨) 33,199.78 87,770.90 72,461.19 52,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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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 23,592.26 61,839.98 46,851.02 36,446.44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48.70% 56.69% 55.00% 54.79%
采购单价(元/吨) 7,106.15 7,045.61 6,465.67 6,881.96
采购量(吨) 2,510.00 7,145.59 6,336.35 4,745.22
采购金额 2,726.90 7,239.68 4,076.86 3,278.64
丙烯酸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5.63% 6.64% 4.79% 4.93%
采购单价(元/吨) 10,864.16 10,131.67 6,434.08 6,909.35
采购量(吨) 4,268.69 8,838.31 11,363.88 14,112.64
采购金额 1,916.44 3,033.57 3,771.30 5,269.36
工业萘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3.96% 2.78% 4.43% 7.92%
采购单价(元/吨) 4,489.52 3,432.30 3,318.68 3,733.79
采购量(吨) 626.97 2,765.71 2,469.41 1,900.93
丙烯酸羟 采购金额 643.37 2,992.57 2,231.49 1,975.34
乙酯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1.33% 2.74% 2.62% 2.97%
采购单价(元/吨) 10,261.59 10,820.24 9,036.55 10,391.42
采购量(吨) 4,124.19 5,526.69 4,734.45 5,151.93
葡萄糖 采购金额 1,742.38 2,400.95 1,670.08 1,713.82
酸钠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3.60% 2.20% 1.96% 2.58%
采购单价(元/吨) 4,224.78 4,344.29 3,527.50 3,326.56
采购量(吨) 8,548.63 16,131.91 25,344.38 31,001.11
采购金额 1,121.99 1,786.99 1,958.30 2,705.87
液碱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32% 1.64% 2.30% 4.07%
采购单价(元/吨) 1,312.48 1,107.73 772.68 872.83
采购量(吨) - 3,697.98 5,226.00 2,420.00
食用 采购金额 - 1,386.91 1,456.33 653.95
葡萄糖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1.27% 1.71% 0.98%
采购单价(元/吨) - 3,750.46 2,786.71 2,702.25
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材料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109.22 236.00 228.75 170.97
水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22% 0.22% 0.27%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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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量(万吨) 25.17 54.10 53.59 45.41
平均采购单价(元/吨) 4.34 4.36 4.27 3.76
采购金额(万元) 285.81 410.75 393.25 322.10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59% 0.38% 0.46% 0.48%
电
采购量(万千瓦) 325.93 561.22 545.45 448.19
平均采购单价(元/千瓦) 0.88 0.73 0.72 0.72
采购金额(万元) - - - 86.06
生物质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 - 0.13%
燃料 采购量(万吨) - - - 0.12
平均采购单价(元/吨) - - - 727.92
采购金额(万元) 130.12 227.96 213.26 38.43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26% 0.21% 0.25% 0.06%
天然气
采购量(万立方) 30.95 55.92 54.70 10.63
平均采购单价(元/立方) 4.20 4.08 3.90 3.61
下:
占采购总额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比例
合计 28,258.44 70.40% -
合计 68,817.90 6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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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采购总额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比例
合计 58,517.89 69.00% -
合计 48,216.59 67.17% -
发行人与上述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
有任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为上市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克股份”)。公司在广东、广西、河北设有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了聚羧酸系
外加剂合成及复配生产厂区,奥克股份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已基本完成全国的生产
基地布局,双方的产业布局具有一定的业务协同性。公司与奥克股份本着长期合作、
实现双赢的合作原则,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签署了 5 年的《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
议》,合同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1 日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详见 2017 年 9 月 20 日
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近两年受房地产行业需求疲软、疫情反复等影响,聚醚单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
经公司与奥克股份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2 年 6 月签订《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谅解备
忘录》。备忘录约定,双方暂缓执行原框架协议中关于“以公司年度采购产品总量的
此外公司积极开展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锦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凯德化工有限公司等其他供应商的合作,保证公司采购渠道的多样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
生物项目”,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充分利用大亚湾石化产业园的环氧乙烷及环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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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烷原料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便捷的管道运输条件等优势,将公司业务向产业链
上游聚醚单体延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中,聚醚单体及丙烯酸羟基酯大部分为公司自
用,可部分替代相关企业的原材料供应。
公司积极拓展采购渠道、聚焦拓展行业上游聚醚单体领域,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
的依赖。
公司 2020 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为嘉兴星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1 年新增前五
大供应商为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 1-9 月新
增前五大供应商为山东金瑞控股有限公司、曲靖卓扬工贸有限公司、卫星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波动主要是受公司需求影响,考虑到当
期产品、质量及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所致。上述供应商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对象,均非
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六)安全、环保情况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安全
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
(1)强化培训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①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公司利用宣传栏、悬挂安全生产制
度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强化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由安环中心全面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教
育、培训、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演习等工作,对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演习等工作进
行跟踪和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①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公司应急小组由公司总裁担
任总指挥,行政法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主管担任小组成员,逐一落实
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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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公司每天由行政法务中心人员负责实施当天全
面巡查,防火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并将安全责任逐步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车
间,形成了覆盖全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3)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防堵
①严格按照生产安全许可制度进行生产,强化源头管理。一方面,狠抓新建、扩
建、改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加强对高危部门安全生产条件的检
查。
②公司坚持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公司根据不同时
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将安全生产检查确定为常规性检查及重点时期、重点部门检查,
使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③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事故救援取得最大成效。公司相继制定灭火和应急疏
散方案、恒温(乙类)仓库应急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等措施,提高对突发
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4)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对在公司安全生产中表现的先进事
迹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员工,将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5)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公司先后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生产及后续保障措施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消
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危险化
学品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等,切实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为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处罚,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
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要求。
(1)环境保护措施
发行人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
管理体系,对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进行全面监控,确保环保目标和指标的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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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制订了《环保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
末端治理控制系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自设立以来,发
行人及子公司从未出现过重大环保事故。
发行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执行收
集处置,并将危险废物移交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同时,对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
地有防漏、防扬散、防雨淋、防流失的措施,严格控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公司生产过程主要污染物来源及处理措施如下表:
所在地 类别 设备名称 分布地点 用途
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
罐区、装车区、洗车
废水 区围堰
废水收集系统 清洗水、初期雨水等收集
罐区、车间、检验等
废水收集设备
冷凝釜 冷凝回收装置 工业萘回收
复配车间工艺废气净 净化并回收复配生产过程产
喷淋吸收净化塔
化塔 生的废气和粉尘
锅炉尾气排放口 天然气锅炉 直排
净化并回收三车间、原材料
三车间工艺废气净化
冷凝喷淋吸收净化塔 罐区、萘系母液产生的工艺
塔
红墙 废气、粉尘
股份 废气 二车间工艺废气净化 净化并回收二车间产生的工
喷淋吸收净化塔
塔 艺废气、粉尘
净化并回收仓库产生的废
仓库废气净化塔 喷淋吸收净化塔
气、粉尘
净化并回收工程中心混凝土
工程中心废气净化塔 喷淋吸收净化塔
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
研发中心通风系统 研发中心通风系统 研发中心废气
厨房油烟净化系统 厨房油烟净化系统 厨房油烟
危险废弃物仓库 危废暂存仓库 危险废物存放
固废
一般固废堆放场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一般固废堆放
应急 事故应急池 事故应急池 应急收集事故水及泄漏物料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隔油隔渣、化粪池 生活污水处理
罐区、装车区、洗车
广西 废水 区围堰
废水收集系统 清洗水、初期雨水等收集
红墙 罐区、车间、检验等
废水收集设备
废气 车间工艺废气净化塔 喷淋吸收净化塔 工艺废气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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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类别 设备名称 分布地点 用途
危废暂存仓库 危废暂存仓库 危险废物存放
固废
一般固废堆放场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一般固废堆放
应急 事故应急池 事故应急池 应急收集事故水及泄漏物料
污水处理系统 隔油隔渣、化粪池等 污水处理
罐区、装车区、洗车
废水 区围堰
废水收集系统 清洗水、初期雨水等收集
罐区、车间、检验等
废水收集设备
河北 喷淋吸收净化塔+活性
车间工艺废气净化塔 工艺废气净化处理
红墙 废气 炭
厨房油烟净化系统 厨房油烟净化系统 厨房油烟
危废暂存仓库 危废暂存仓库 危险废物存放
固废
一般固废堆放场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一般固废堆放
应急 事故应急池 事故应急池 应急收集事故水及泄漏物料
喷淋系统(废气净化
废气 喷淋塔 除尘
设备)
罐区、装车区、洗车
泉州
区围堰
森瑞
废水 罐区、洗车区、车 废水收集系统 清洗水等废水收集
间、检验等废水收集
设备
罐区、装车区、洗车
区围堰
废水 废水收集系统 清洗水等废水收集
罐区、车间、检验等
废水收集设备
中山 喷淋系统(废气净化
喷淋吸收净化塔 除尘、废气
红墙 废气 设备)
厨房油烟净化系统 厨房油烟净化系统 厨房油烟
危废暂存仓库 危废暂存仓库 危险废物存放
固废
一般固废堆放场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一般固废堆放
罐区、装车区、洗车
区围堰
废水 废水收集系统 清洗水等废水收集
罐区、车间、检验等
废水收集设备
浙江
喷淋系统(废气净化
红墙 废气 喷淋塔 除尘
设备)
危废暂存仓库 危废暂存仓库 危险废物存放
固废
一般固废堆放场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一般固废堆放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投入主要包括环保设施投入及排污及废物处置两
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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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设备投入支出 243.24 54.95 47.01 106.07
排污及废物处置费 85.27 117.73 127.42 155.45
合计 328.50 172.68 174.43 261.51
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有项目均履行了必要的环保审批程序,相关固定资产运转正
常、有效,环保投入可以满足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每年费用投入符合公司污染物治
理的需求。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环保投入可以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并确保
各项污染物的排放达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及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
反环境保护监管法律的行为,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件,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监
管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价格、服务”三者的有机结合,努力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
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环保的理念,持续完善生产布局,拓展
和延伸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着力将公司打
造成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具备完整产业链的一流混凝土外加剂制
造商。
(1)新产品研发
公司将利用已建成的企业研发中心及混凝土工程中心,以现有技术为基础,构建
以创新为导向的研发体系。公司将在混凝土外加剂的应用技术研究、生产工艺改善等
领域继续攻坚,以确保公司可以适应未来混凝土外加剂的不断更新换代。同时,公司
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入研究和优化混凝土外加剂合成工艺和复配技术,并着
力开发具有更优良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的外加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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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开发及技术营销网络提升计划
公司将坚持“质量、价格、服务”三者的有机结合,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同
时,通过优化合成技术和复配技术控制成本和费用,并坚持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售
后技术服务,维护并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新区域、新
行业、新客户。具体而言,公司市场开发及营销网络提升计划的主要措施包括:
①利用公司内部现有资源和引进优秀营销人才,提升营销能力和优化营销渠道。
同时,通过加强技术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一支精干、专业、高效的销
售工程师队伍,达到快速响应和实现客户需求的目标。
②加强和稳固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积极开拓环渤海及雄安新
区、西南三省一市、长江中下游区域,继续深耕两广一闽及粤港澳大湾区,并努力进
入公路及铁路建设、水电建设、核电建设等新行业,寻求新的市场和利润增长点。
(3)精细化工领域
公司拟向上游产业延伸实现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及产品研发,保障公司目前及未来
产能扩增过程中的聚醚大单体等原材料的供应,借助向上游产品聚醚大单体的延伸从
而进入精细化工领域,促使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目标,培育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
的精细化工项目。
(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按照“任人唯贤、用其所长、人尽其才”的原
则,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一方面积极引进具有优秀技术水平、管理能力、销售能力
的高级人才,另一方面建立人才梯队,通过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培养技术
和管理骨干,同时有计划地吸纳各层次专业人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为公司长远
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储备。此外,公司将以任职资格体系为基础,完善基于员工能力
的薪酬体系,建立员工、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
(5)市场拓展
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较为分散,外加剂企业数量众多,不同区域的市场都
具有各自的特点。公司将按照发展战略要求,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和资金优势,通过与
不同区域的外加剂企业合作或者招募各地销售精英、组建销售团队等方式加大市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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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力度,继续完善、巩固全国市场布局。
(八)公司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主要产品分为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两大类。
聚羧酸系外加剂的合成过程主要由酯化、磺化及中和等三道工序组成:在反应釜
中加入聚醚、聚酯单体、甲基丙烯酸等,通入少量惰性气体,间接升温后并保持一定
时间进行酯化。然后加入磺化剂,在一定温度下,保温一定时间进行磺化。然后加入
液碱进行中和调节 PH 值至适当范围内即可得到成品。其中,酯化并非生产聚羧酸外
加剂必经步骤,只有为体现聚羧酸外加剂某些特性时才需要进行酯化,否则可不经酯
化,混合后直接进入磺化工序。
萘系外加剂的合成过程主要由磺化、水解、缩合及中和等四道工序组成:工业萘
经蒸汽加热熔化后,在压力作用下经密封的管道输送至磺化工序;在磺化工序内加入
硫酸进行磺化后生成 β-萘磺酸,在压力作用下经密封管道输送至缩合工序,与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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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进行水解反应后,与甲醛缩合成 β-萘磺酸甲醛缩合物;然后在压力作用下经密闭管
道输送至中和工序,用液碱中和得 β-萘磺酸甲醛缩合物钠盐,加水稀释后成为萘系外
加剂母液(液体成品);或者通过干燥成为粉剂,以供较远距离的复配厂使用。
八、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报告期内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费 1,055.40 37.17% 2,299.86 41.65% 1,730.66 40.45% 1,143.92 31.94%
物料消耗 1,620.45 57.07% 2,973.41 53.85% 2,267.28 53.00% 2,191.27 61.18%
折旧摊销 128.80 4.54% 181.60 3.29% 204.32 4.78% 146.13 4.08%
其他 34.69 1.22% 67.06 1.21% 76.01 1.78% 100.28 2.80%
合计 2,839.35 100.00% 5,521.93 100.00% 4,278.27 100.00% 3,581.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物料消耗、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2,839.35 5,521.93 4,278.27 3,581.60
营业收入(万元) 69,432.68 155,167.86 133,656.13 115,774.53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4.09% 3.56% 3.20% 3.09%
比例分别为 3.09%、3.20%、3.56%和 4.09%,呈逐年上涨趋势。
公司目前拥有多种混凝土外加剂的合成和复配技术,可以满足客户对混凝土外加
剂不同性能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配方和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发行人的主
要产品技术以及环保生产技术包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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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羧酸系减水剂合成技术
采用先进的催化引发体系合成聚羧酸系减水剂,该引发体系与常规使用的引发体
系相比既可以大幅降低各种单体在聚合物中的残留量,又可以有效改善单体在聚合物
中的分布。采用此技术合成的聚羧酸系减水剂具有减水率高、保坍性好、与水泥及其
他混凝土原材料适应性强的特点。
采用低温聚合制备聚羧酸减水剂技术时,合成阶段不需要使用高温蒸汽提供反应
温度,大大减少了对锅炉的使用,在提高生产过程的环保性的同时,所制备产品性能
等同甚至优于原有技术下制造的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
在传统醚类聚羧酸系减水剂合成技术基础上,公司对合成的功能性小单体和引发
剂进行大量研究和改良,通过改变合成滴加温度、保温时间制备出坍落度保持较好的
聚羧酸系减水剂,其坍落度经时 120 分钟损失量小于 20mm,且不影响早期强度,适
合高温环境下混凝土施工,降低高标号水泥早期水化热。
混凝土管桩在生产过程中通常需要通过锅炉燃烧产生高温并进行蒸养的方式,使
管桩达到规定的强度。而出于降低成本考虑,管桩企业通常使用煤作为锅炉燃料。
公司采用高分子化学结构设计手段,开发出一种新型的免蒸养聚羧酸减水剂,可
以在不使用锅炉高温蒸养的情况下使管桩达到同样强度,如此可以大大降低管桩企业
使用煤作为锅炉燃料而带来的煤烟排放。
充分利用聚羧酸系减水剂的高减水性能,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改善聚羧酸系减
水剂对水泥、活性掺合料及砂石料的适应性,提高了聚羧酸系减水剂在管桩生产应用
中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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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高性能减水剂工作机理模型基础上,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利用高新合成
手段制备的功能性高性能减水剂,具备长时间保持混凝土的塑化流动性能。所合成产
品解决了聚羧酸系减水剂对砂石料含泥量的敏感性难题,大幅度提高聚羧酸系减水剂
的适用性。目前,该类产品在砂石含泥量较高、大量使用机制砂的部分省份、区域已
经得到应用验证。
利用酯化生产工艺制备优良的聚环氧丙烷丙烯酸酯类大单体,通过高分子设计,
采用创新技术合成适应低碱、高碱水泥的聚酯类聚羧酸系减水剂。此类减水剂具有良
好的分散性能及保坍性能。
采用先进的合成、复配技术制备的新型消泡剂,可适用于聚羧酸系减水剂,具有
不离析分层、消泡功能长、稳定性好的优点。
砂浆减水剂是采用一种功能性小单体与大单体等聚合物在特定温度和压力下接枝
共聚形成的一种二元共聚物,其水溶物兼具酯化基团的保水增稠特性与聚羧酸基团的
减水特性,解决了保水剂与减水剂相容性差的问题。
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是一种阴离子极性聚合物与阳离子极性聚合物接枝二元共聚
物,其水溶物具有双极性特征,能同时被阴离子和阳离子吸附,在水泥砂浆的碱性溶
液中,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能吸附在硅酸盐颗粒表面,在水泥粒子表面形成难溶性
膜,阻碍水泥的水化,保持水泥浆体的施工性,延长水泥浆体的缓凝时间,随着水化
过程的进行,这种膜层将会被破坏,水化将继续正常进行。
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需与砂浆聚羧酸减水剂复合应用,可将湿拌砂浆缓凝的时间
稳定控制在 5-70 小时的范围,并可使砂浆上墙失水后 3-5 小时内开始硬化。
应用公司自主设计的功能大单体合成的降粘型聚羧酸减水剂,广泛应用于高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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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动性混凝土,具有独特的降稠不降粘聚性之特性,对混凝土强度发展曲线无影
响,可以满足高标号混凝土的高程泵送技术要求。
(2)萘系减水剂合成技术
在萘系减水剂合成工艺中,根据客户需要发行人可在配料时改变磺化剂的量、缩
合时改变磺化产物的浓度,从而得到相同减水率、但硫酸钠含量不同的系列减水剂,
可针对高碱水泥和缺硫水泥等不同胶凝材料选用不同的萘系减水剂,以及适应市场要
求的萘系减水剂。
用煤焦油的副产品蒽油合成减水剂,其产品减水率低,引气量大,产品没有推广
价值。公司通过对蒽油深加工得到的粗蒽进行研究,分析出其物化性质后,按比例与
蒽油复合经磺化、缩合等工序生产出减水率较高、引气量小的改性蒽系减水剂,由于
该技术磺化温度、缩合温度比纯蒽油合成温度低,高温下挥发物质少,达到环保、节
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该产品与萘系复配可得到适应性较好、性价比较高的
终端产品。
公司通过对工业苊的化学、物理性能研究,设计出杂环类的芳香簇化合物工业苊
的磺化工艺及其磺化产物的水解和缩合工艺,所得到的苊系减水剂减水率比相同含固
量的萘系减水剂提高了 20%,硫酸钠含量低于萘系减水剂,可与萘系减水剂复配成性
价比更优的终端成品,解决了南方萘系减水剂产品冬季硫酸钠结晶问题,可更好控制
混凝土的坍落度经时损失。
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利用高新合成手段制备的新型减水剂,突破了聚羧酸减水
剂不能和聚萘磺酸盐减水剂混合使用的限制,既保留了聚萘磺酸盐减水剂与水泥及砂
石料良好适应性的优点,又兼具聚羧酸减水剂的保坍保塑功效,保持混凝土的塑化流
动性能,大幅度提高聚萘磺酸盐减水剂的经时工作性能(即保坍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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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葡萄糖酸钠生产技术—多相催化氧化法生产葡萄糖酸钠技术
该技术使用以活性炭为载体的贵重金属催化剂,以空气中的氧气作为反应物生产
葡萄糖酸钠。与传统发酵法相比,该生产技术具有工艺简单、反应平稳、易于控制、
反应条件温和、转化率高等优点,是较先进的一种生产工艺。
(4)环保技术—萘系减水剂合成生产尾气回收再利用技术
公司利用工业萘升华的物理性质,发明了用冷凝釜回收工业萘技术,再用碱液喷
淋含有二氧化硫和磺化产物等的酸性尾气,对喷淋中和后所形成的液体进行回收再利
用,不但降低了生产成本,还实现废液零排放和尾气排放达标,解决了萘系减水剂生
产的环保瓶颈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主要是混凝土外加剂相关产品及其生产工艺,均
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3、专
利”。
(二)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卞荣兵先生
高级工程师。先后在江苏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美国格雷斯亚太研
发中心和香港富斯乐建材有限公司等国内外公司从事化学建材混凝土添加剂研发工作
(2)张志勇女士
学院,有机化工专业;专业从事聚醚多元醇产品的生产、研发工作 32 年,曾开发研制
了多个牌号的硬泡聚醚产品并形成大规模的生产,拥有丰富的聚醚多元醇产品开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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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验。工作以来,开发研制了多种聚醚多元醇产品,包括高不饱和度聚醚、DMC
催化聚醚、慢回弹系列聚醚、仿木硬泡用聚醚、全水硬泡聚醚、高官能度高粘度聚醚
等;曾主导聚醚多元醇新建项目实验室建设及引进技术审查。其主导研发的聚醚新产
品中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 项,省级鉴定 2 项,市级鉴定 1 项。2022 年进入红墙股份担
任研发总监从事聚醚多元醇产品的研发生产工作。
(3)刘广宇先生
氧乙烷及下游衍生物(包括聚醚及表面活性剂)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 25 年;拥有超过
氧基化物合成及物化性能研究获得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无磷结构型液体洗涤剂的
开发与研究为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获得了国家
发明专利 5 项。2022 年进入红墙股份担任研发副总监。
(4)方津津先生
所学专业为精细化工;2008 年进入红墙股份担任产品技术负责人至今。
(5)潘成先生
专业资格;潘成先生曾就读于广西民族大学,所学专业为应用化学,获得本科学历;
自 2010 年进入红墙股份,历任红墙股份生产经理、广西红墙副总经理,2019 年起担
任红墙股份安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工作,现任产品技术负责人。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 103 人,占员工总数的 13.86%。报
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与占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人员(人) 103 115 160 95
员工人数(人) 743 845 983 617
占比 13.86% 13.61% 16.2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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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先后跟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院
校合作,培养了一批建筑、设计、IT 系统和材料相关专业的科技骨干人员;公司注重
科研投入,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经过十几年的产品研发、技术积累和创新,逐步
建立了一套高效的研发体系;随着业务运营经验的积累、公司技术人员的增加和外部
合作力量的支持,公司核心技术体系逐步形成。发行人目前的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包括
卞荣兵、刘广宇、张志勇、方津津和潘成。公司目前掌握了一系列相关产品的主要核
心技术如下:
技术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概要 对应知识产权 应用
来源
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
合成 T 型具有刺激水
一种管桩制备方法
泥水化反应基团的超
(ZL201510665342.X)
早强型聚羧酸 早强功能型聚酸外加
原始 一种超早强聚酸酸减水剂及其制 形成
创新 备方法(ZL201510666206.2) 产品
应用技术 合物早期保坍,半小
一种超早强聚羧酸减水剂及其制
时后损失的混凝土技
备方法(ZL201510666030.0)
术,利于混凝土后期
强度快速发展。
在混凝土制品中采用
超早强型聚羧酸减水
剂,减水剂分子结构
呈团型,胺阳离子含 超早强聚羧酸减水剂在管片中的
超早强聚羧酸
量可控,可根据实际 应用(ZL201510946104.6)
减水剂在混凝 原始 形成
土制品中的应 创新 产品
养工艺,克服了现有 土预制构件中的用途
用技术
技术缺陷,取消蒸汽 (ZL201510934700.2)
养护,混凝土强度发
展均匀,成本低廉,
节能环保。
采用多羟基 PEG 大单
体合成的聚羧酸减水
剂,在侧链中引入大
量的羟基基团,羟基
之间与水分子之间形
多羟基 PEG 减
成氢键,同时自身也 原始 一种多羟基 PEG 大单体及其制 形成
由于形成氢键而形成 创新 备方法(ZL2016107742389.6) 产品
制备技术
微交联结构,增加了
溶液粘度,提高了保
水性,对混凝土起到
减缩作用,减少了混
凝土收缩和开裂。
再生骨料混凝 研发了保水性减缩型 原始 保水性减缩型聚羧酸减水剂在制 形成
土外加剂制备 减水剂,可显著提高 创新 备再生骨料混凝土中的用途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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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概要 对应知识产权 应用
来源
及应用技术 混凝土毛细孔水溶液 (ZL201610742419.3)
及水泥浆体的粘度,
提高水泥浆体保水
性,避免再生骨料因
吸水率过大导致的混
凝土收缩开裂问题。
以水溶性高分子聚乙
烯亚为原材料,合成
了亚磷酸官能团改性
机制砂混凝土 一种耐泥保坍型减水剂在机制砂
PEI,分子结构中含有 原始 形成
大量具有早强功能的 创新 产品
应用技术 (ZL201711499472.6)
胺阳离子,制备了性
能优良的耐泥早强型
保坍减水剂。
通过分子设计,制备
了表面张力调减缩型
聚羧酸减水剂,可显
著地降低水溶液的表
面张力,高性能混凝
减缩型混凝土 一种表面张力调整减缩型聚羧酸
土减缩试验结果表 原始 形成
明,其具有较好的减 创新 产品
应用技术 ZL201610744362.0
缩效果,用于高性能
混凝土时,对高性能
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强
度没有影响,性价比
较高。
高强混凝土由于用量
量低,导致混凝土拌
合物粘度大,不利用
混凝土生产及施工。 早强降粘型聚羧酸减水剂在制备
高强混凝土降 开发了一种降粘型减 预制构件混凝土中的用途
原始 ZL201811608039.6 形成
创新 一种含有叁降粘官能团的早强降 产品
备及应用技术 强混凝土拌合物粘
粘型聚羧酸减水剂及其制备方法
度,降低泵送压力,
ZL201811608036.2
降低了高强混凝土泵
送能耗,具有优异的
性价比。
利用高分子设计原
理,合成兼具减水与
缓凝功能的超缓凝减 一种聚酸酸超缓凝减水剂及其制
超缓凝混凝土 水剂,克服了现有超 备方法和用途
原始 形成
创新 产品
应用技术 使用相容性不匹配的 一种小分子混凝土缓凝剂及其制
技术缺陷,对新拌混 备方法(ZL202011421305.1)
凝土的缓凝效果显
著。
UHPC 混凝土 研发了一种高减水、 原始 一种含有烷基的降粘型减水剂在 形成
外加剂制备及 高降粘型减水剂,可 创新 制备 C100 混凝土中的用途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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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概要 对应知识产权 应用
来源
应用技术 在较低的水胶比下明 (ZL201811607404.1)
显改善 UHPC 混凝土
拌合粘度,保证了
UHPC 混凝土长时间的
流动性及后期强度的
发展,并可根据 UHPC
混凝土性能要求进行
调整,满足使用要
求。
(四)发行人研发机构设置及相关制度安排
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9.12-2022.11)。2020 年,公司荣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公司建立了专业化的研发平台和专门的研发机构,搭建了具备先进技术水平和研
发经验的研发团队。公司组建了“广东省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省
级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 具 有 诸 如 100 万 倍 扫 描 电 镜 、 全 红 外 光 谱 仪 、 质 谱 仪
(GC/MS)、高压液相/凝胶色谱仪等高端仪器。研究条件居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为
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平台支撑。子公司广西红墙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
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以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为平台,聘请行业专家和科研人员,加强新产品
开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研发平台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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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职责如下表所示:
部门名称 职能或研究方向
负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技术服务工作,为客户提供使用我司产品过
程中的系统解决方案。售前为客户调配并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定制化产品;售中跟踪
客户使用我司产品的适应度,并在过程中根据客户要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客户需
技术中心 求;售后工作过程中,对客户使用公司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注意事项提出改进与完善意
见,通过优化产品,提高性价比及服务水平,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负责公司
应用技术实验和复配配方管理,负责全面质量管理,通过对产品质量监控点的分析、
统计、核查、档案管理工作寻找产品偏差原因,提出合理化意见。
红墙股份混凝土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简称:工程中心)是红墙公司专门成立的定位于
混凝土工程技术方向的研发中心,是红墙股份外加剂研发中心产品性能验证测试基
地,同时对混凝土开展更深入的研究,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延伸服务。工程中心针对
工程中心
混凝土及外加剂应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系统、深入分析及研究,为外加剂产品
的合理、高效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同时,针对客户遇到的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分析问题原因,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负责减水剂各类功能性小单体研发和减水剂性能改进以及新配方的研制和验证,公司
减水剂产品大生产的技术服务。负责公司功能性外加剂方面新产品,新技术的调研、
论证、开发、设计工作;规划组织现有产品的改进;评估产品研发的技术可行性,制
功能性材
定新品开发预算和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产品的推广,参与行业相关会议,
料部
宣传公司新技术、新成果;做好公司标准或专利(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相关标准及
申请专利;做好与技术、销售等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部门提出的问
题;参与制定和实施公司技术发展战略。
负责公司减水剂方面新产品,新技术的调研、论证、开发、设计工作;规划组织现有
产品的改进;评估产品研发的技术可行性,制定新品开发预算和研发计划,并组织实
减水剂部 施;负责新产品的推广,参与行业相关会议,宣传公司新技术、新成果;做好公司标
准或专利(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相关标准及申请专利;做好与技术、销售等相关部
门的横向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参与制定和实施公司技术发展战略。
目前,公司建有一支由行业专家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
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在混凝土外加剂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方面积累有丰富的
经验,具有多项科研成果,并取得多项专利。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充分利用领域
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为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服务。
(1)对技术创新的战略性把握
公司一直坚持“科技兴企”的理念,将自主创新作为公司持续增长的源动力,公
司将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和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拓展产品的市
场应用领域,不断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技术的投入与转化,为保证公司研发人员的积极
性、各项专利技术的顺利转化、研发投入核算的合规性以及合理保证公司所拥有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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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 产 权, 公司 制定 了《 科研 项目 立项 管理 制 度》 《研 究开 发人 员考 核奖 励实 施 办
法》、《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公司研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人才引进及奖惩机制安排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淀,已形成一支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均
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在混凝土外加剂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技术服务方面积累有丰富
的经验。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唯才是用”的理念,将在引
进一批管理、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同时,建立起持续的培训体系,每年储备一定数
量的技术人才,充实公司的后备人才队伍,完善“老、中、青”结合的人才结构。
公 司 为提 高 研发 人 员的 积极 性 ,专 门 制定 了《 研 究开 发 人员 考核 奖 励实 施 办
法》,该奖励办法分别对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改进、引进合作项目、合理化建议等
不同层面对企业的贡献做出明确划分,并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对做出贡献人员进行分
次或一次性奖励。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员工对企业
做出更大的贡献。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了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了《知识产权工
作管理制度》。一方面,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快创
新工程;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由研发中心具体负责
办理专利成果、科研项目申报和商标注册等事宜;此外,公司还将积极展开测试、校
验,在技术成熟的基础上促进专利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而取得良好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
(5)核心技术保密制度
为保护公司产权,维护公司权益,降低公司核心技术泄漏带来的风险,保持公司
核心竞争力,公司与相关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明确相关人员未
经许可不得泄露公司相关技术。对公司技术研发、经营状况等机密信息严格控制接触
人员范围,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并规定了明确的奖惩机制。
为保证公司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公司采用内外结合的创新机制,内部通过不断
完善各种研发制度和奖励制度,鼓励公司内部人员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积极性,不
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同时,公司每年投入充足资金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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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地保障了公司能够拥有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
单元: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8,733.46 30.05% 8,608.53 28.07% 7,707.59 26.73% 6,532.71 30.12%
运输设备 8,035.67 27.65% 9,890.96 32.25% 9,421.70 32.67% 4,136.69 19.07%
电子设备 678.68 2.34% 663.63 2.16% 580.28 2.01% 464.47 2.14%
其他设备 938.67 3.23% 932.62 3.04% 616.76 2.14% 494.86 2.28%
账面原值
合计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4,591.22 35.57% 4,234.80 34.66% 3,589.03 38.22% 2,974.66 39.22%
运输设备 4,287.30 33.22% 4,473.20 36.61% 2,997.29 31.92% 2,380.51 31.38%
电子设备 516.06 4.00% 461.68 3.78% 384.44 4.09% 330.14 4.35%
其他设备 395.93 3.07% 290.69 2.38% 152.73 1.63% 103.89 1.37%
累计折旧
合计
房屋及建
- - - - - - - -
筑物
机器设备 - - - - - - - -
运输设备 - - - - - - - -
电子设备 - - - - - - - -
其他设备 - - - - - - - -
减值准备
- - - - - - - -
合计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4,142.24 25.64% 4,373.73 23.71% 4,118.56 21.18% 3,558.05 25.22%
运输设备 3,748.37 23.21% 5,417.77 29.36% 6,424.42 33.04% 1,756.18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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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设备 162.62 1.01% 201.95 1.09% 195.84 1.01% 134.33 0.95%
其他设备 542.74 3.36% 641.92 3.48% 464.02 2.39% 390.97 2.77%
账面价值
合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平均成新率
合计 5,189.69 1,912.84 36.86%
(1)已取得完备产权证书的房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人 (㎡)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DJ00141324 号 产业园内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DJ00141325 号 产业园内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DJ00141326 号 产业园内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DJ00141327 号 产业园内
红墙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股份 DJ00141328 号 产业园内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DJ00141329 号 产业园内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长宁镇罗浮山白云大道地
DJ00143431 号 段嘉安阁 517 室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长宁镇罗浮山白云大道地
DJ00143432 号 段嘉安阁 309 室
粤房地权证字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滘吓
DJ00150359 号 段)东侧上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人 (㎡)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村
粤房地权证博罗字
栋 1 单元 3 层 01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737 号
栋 2 单元 10 层 01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738 号
栋 2 单元 11 层 04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851 号
栋 2 单元 10 层 02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852 号
栋 2 单元 11 层 01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853 号
栋 2 单元 11 层 02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856 号
栋 2 单元 11 层 03 房
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委会叶屋组
粤(2018)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09857 号
栋 2 单元 10 层 04 房
粤(2020)博罗县不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侧科技
动产权第 0052427 号 园内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75169 号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77473 号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75198 号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75213 号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75218 号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第 0075179 号
粤(2021)博罗县不
动产权地 0075220 号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广西 201208825 号 区)合成生产车间 用房
红墙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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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人 (㎡)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钦房权证钦北区字第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区(四 工业配套
桂(2019)钦州市不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皇马工业集
动产权第 0176861 号 中区四区等 2 处
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南经五路
冀(2018)沧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18558 号
卫1
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南经五路
冀(2018)沧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18559 号
卫2
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南经五路
冀(2018)沧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18560 号
河北 防泵房
红墙 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南经五路
冀(2018)沧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18562 号
助用房
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南经五路
冀(2018)沧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18563 号
类仓库 B
中捷产业园区化工大道南经五路
冀(2018)沧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18565 号
成车间 1
(2)未取得完备产权证书的房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未取得完备产权证书的房屋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作生产、办公及仓储用途的租赁
房屋、土地、场地共计 10 处,具体如下:
承租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租赁地址 合同期限 租赁用途
方 (㎡)
广东金房子住宅工 红墙 石湾科技产业园冯屋 2021-08-01
业有限公司 股份 地块 8 号厂
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 2020-11-26
红墙
股份
号 25
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 2023-01-01
惠州大亚湾科创集 红墙
团有限公司 化学
厦第 10 曾 06、07 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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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租赁地址 合同期限 租赁用途
方 (㎡)
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 2023-01-01
惠州市大亚湾科创 红墙
集团有限公司 化学
厦第 11 层 01 号 30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
杜泽路 17 号硅谷动 2022-05-01
中山市硅谷动力产 中山 生产、
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红墙 办公
示范基地的 A6 栋 1 30
楼厂房
四川 眉山市彭山区灵石东
红墙 路 2-47 和 2-57 的商铺
泉州荣鑫工程机械 泉州 台南投资区德辉路 2020-05-16 生产、
有限公司 森瑞 (建德机械厂左侧) 办公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青 2020-07-01
宁波小港华润混凝 浙江
土有限公司 红墙
厂房 30
嘉兴洪创毛衫科技 浙江 洪合镇塘濮路 455 号 生产、
发展有限公司 红墙 “洪创产业园”11#幢 办公
山东 2016-11-01
新泰华源工贸有限 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 生产、
公司 司东都井院内 办公
墙 0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出租人签订了不动产租赁合同,除第 1 项的石湾科技产业园
冯屋地块 8 号厂为集体用地无法提供产权证明外,其他租赁的出租方均提供了产权证
明,且上述集体用地已分别提供村集体的说明和确认,发行人使用该租赁物业未受到
限制,如该租赁房屋无法继续租赁,发行人在当地寻找同质的租赁物业不存在障碍。
上述租赁物业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响房
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
备案登记手续的,发行人存在被房屋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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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面积 使用权 终止日期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途
人 (㎡) 类型 (年.月.日)
博府国用
石湾镇永石大道东
侧科技产业园内
博府国用
石湾镇永石大道东
侧科技产业园内
红墙 170063 号
股份 石湾镇永石大道 博府国用
桥 170064 号
粤(2021)博罗
博罗县石湾镇科技
南二路北侧地段
粤(2021)惠州
红墙
化学
广西 钦北区大垌镇皇马 钦国用(2011)
红墙 工业集中区四区 第 C0708 号
沧渤国用
河北 号
红墙 沧渤国用
号
除红墙化学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需要签署《固定资金借款合同》将
石化区 C4 地块抵押给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均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主要是混凝土外加剂相关产品及其生产工艺,均
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 70 项为发明
专利,16 项为实用新型,均为自行申请或受让所得,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
况,不存在产权纠纷,具体如下:
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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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珠海市振业 混凝土用抗分散
混凝土有限 增强剂及其使用
公司 方法
一种聚羧酸系减
法及使用方法
萘系减水剂生产
的方法
一种矿坑回填材
用方法
一种液体吸附式
红墙股份、 空气过滤器、葡
广西红墙 萄糖酸钠生产设
备及方法
红墙股份、 一种葡萄糖酸钠
广西红墙 氧化设备
红墙股份、
一种缓释微胶囊
珠海市振业
混凝土有限
及其制备方法
公司
粘度调节剂及其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平自密实混凝土
一种萘系聚羧酸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其制备方法
一种聚羧酸超缓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备方法和用途
一种阴阳两性聚
备方法及应用
一种超早强聚羧
备方法
红墙股份、 一种管桩及其制
广西红墙 备方法
一种超早强聚羧
备方法
一种超早强聚羧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备方法
一种超早强聚羧
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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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一种超早强聚羧
备方法
一种管桩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活性大单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及应用
一种管桩的制备
方法
红墙股份、 一种管桩的制备
广西红墙 方法
超早强聚羧酸减
水剂在制备混凝
土预制构件中的
用途
超早强聚羧酸减
水剂在制备混凝
土预制构件中的
用途
阳离子季铵盐聚
备陶瓷中的用途
阳离子季铵盐聚
备陶瓷中的用途
一种超早强聚羧
酸减水剂在预应
力钢筒混凝土管
中的应用
一种超早强聚羧
中的应用
超早强聚羧酸减
应用
一种表面张力调
红墙股份、 整减缩型聚羧酸
广西红墙 减水剂及其制备
方法
表面张力调整减
缩型聚羧酸减水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料混凝土中的用
途
保水性减缩型聚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备再生骨料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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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土中的用途
一种多羟基 PEG
方法
一种防混料运输
罐车
一种罐体外加热
恒温装置
红墙股份
一种高减水耐泥
上海建工建
型减水剂在建筑
固废再生骨料混
股份有限公
凝土中的应用
司
一种耐泥保坍型
红墙股份、
广西红墙
方法
一种耐泥保坍型
红墙股份、 减水剂在机制砂
广西红墙 混凝土预制构件
中的用途
红墙股份
一种耐泥保坍型
上海建工建
减水剂在建筑固
废再生骨料混凝
股份有限公
土中的应用
司
一种含有烷基的
降粘型聚羧酸减
水剂及其制备方
法和用途
一种含有双降粘
官能团的降粘型
其制备方法和用
途
早强降粘型聚羧
酸减水剂在制备
预制构件混凝土
中的用途
一种含有叁降粘
官能团的早强降
粘型聚羧酸减水
剂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含有烷基的
降粘型减水剂在
制备 C100 混凝
土中的用途
一种含有双降粘
官能团的早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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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粘型聚羧酸减水
剂及其制备方法
红墙股份
一种水泥纳米悬
华润水泥技
术研发有限
剂及其制备方法
公司
一种含梯度聚合
物侧链的多功能
聚羧酸减水剂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融萘计量进
料系统
一种具有稳定结
构的反应釜
一种预制构件混
法
一种小分子混凝
备方法
一种水化晶核混
及其制备方法
磺化萘甲醛减水
剂生产的尾气处
理再利用方法及
专用设备
一种混凝土内养
法及使用方法
一种半自动恒温
熔料槽
一种管道恒压装
置
一种废气净化处
理装置
车间集中循环供
水系统
液料定量供给装
置
一种缓释型适应
性强的聚酯聚羧
酸减水剂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广西红墙、 一种高减水耐泥
红墙股份 型减水剂在高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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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泥量混凝土中的
应用
一种高减水耐泥
广西红墙、
红墙股份
备方法
降粘型聚羧酸减
水剂在制备
C100 混凝土中
的用途
一种含烷基的早
强降粘型聚羧酸
减水剂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蒸汽盘管加
热装置
生产减水剂用的
加热反应装置
含 β-环糊精的保
水型聚羧酸系减
水剂及其制备和
使用方法
一种超缓凝型聚
羧酸系减水剂及
其制备和使用方
法
一种超早强聚羧
备方法
表面张力调整减
缩型聚羧酸减水
剂在制备高性能
混凝土中的用途
一种生物质锅炉
布袋除尘装置
一种含有叁降粘
官能团的降粘型
其制备方法和用
途
降粘型聚羧酸减
水剂在制备尾矿
砂混凝土中的用
途
一种高位罐溢流
系统
一种混凝土余浆
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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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年.月.日)
一种控温式反应
釜
一种水泥熟料水
早强剂及其应用
保水性减缩型聚
羧酸减水剂在制
备高性能混凝土
中的用途
一种保水性减缩
及其制备方法
减水剂防结块搅
拌装置
一种便于取样检
釜
一种具有缓释性
和耐泥性的聚羧
酸减水剂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活性中间体
和活性大单体
一种嵌段 PEG 活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低敏感型减
水保坍聚羧酸减
水剂及其制备方
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重要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人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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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有人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编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减水剂全自动化生产
控制系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网站域名 备案/许可号 审核通过日期
十、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一、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具体如
下:
(一)道路运输许可证书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起始日期 有效期至
粤交运管许可惠字
闽交运管许可莆字 仙游县交通运输管
桂交运管许可钦字 钦州市钦北区道路
(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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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人 证书编号 起始日期 有效期至
注:子公司泉州森瑞于 2020 年两次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均在有效期内。
(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排污登记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起始日期 有效期至
惠州市生
态环境局
钦州市生
态环境局
沧州市生
态环境局
(四)其他许可证或备案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的其他许可证或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对外贸易经营者
红墙
股份
(惠州博罗)
对外贸易经营者
红墙
化学
(惠州大亚湾)
对外贸易经营者
广西
红墙
(广西钦北)
红墙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股份 人备案
红墙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化学 人备案
广西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红墙 人备案
红墙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股份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红墙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 惠州市公安局博
股份 单位备案证明 罗分局
广西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 钦州市公司局钦
红墙 单位备案证明 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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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外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如下:
香港御河,股本为港币 10,000 元。2020 年 12 月 5 日,红墙股份从刘连军处受让红御
涂料 100%股权,间接持有香港御河 100%股权。红御涂料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2011 年 11 月 18 日作出的《关于惠州市御河商贸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
建设综合经营平台核准的批复》(粤发改外资[2011]1428)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 2011 年 11 月 20 日 核 发 的 《 企 业 境 外 投 资 证 书 》 ( 商 境 外 投 资 证 第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香港御河未开展实际经营,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
经营。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45,817.77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
历次筹资情况 2016年8月 首次公开发行 39,259.85
合计 39,259.85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10,130.12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146,301.02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十四、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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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4)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平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
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6)现金分红政策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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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
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3)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4)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平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5)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利润分配情况
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转 增 7 股, 转增 后公 司总 股本 增至 204,000,000 股 ,资 本公 积减 少 至
额的比例为 100%。
(1)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母公司)2020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50,352,449.4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402,032,384.99 元。为此,公司拟定 2020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659,672.20 元。
(2)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同意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已进行现金红利分派,结合公司重大投资计
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
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08,533,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为 20,853,326.20 元。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
分红年度
(含税) 的净利润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 4,895.30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 12,755.71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三)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 5.80%、14.58%及 18.49%。公司是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下,基于日常生产管理、建设
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
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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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资信评级情况
(一)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行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不
存在资信评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11,073.26 万元、11,208.20 万元及 8,245.47 万
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10,175.64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按募集资金 56,0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
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十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红墙股份上市以来,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7 年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
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同时,发行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 万元。
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方案》。2017 年 7 月 3 日,发行
人通过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方案》。发行人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5,039,500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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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增加至 125,039,500 股。
报告》(广会所验字[2017]G17000750063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发
行人已收到 激励对象 以货币 资金缴纳 的款项 92,978,775.00 元,其 中新增注 册资本
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三)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行人
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4,400 股。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125,039,500 股增加至 126,383,900 股。
报告》(广会验字[2018]G18001070059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发行
人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 15,205,164.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四)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注销
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发行人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共 计 638.39 万 股 。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由 12,638.39 万 股 减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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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0 年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7 股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发行人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440,000 元,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增至
(六)2019 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演变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共计行权 2,717,222 份,
公司股本增加 2,717,222 股。
励对象贺世宏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当选为公司监事,对其已行权未减持的 3,4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减少 3,400 股。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至
份,公司股本增加 558,960 股。
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共计行权
上述股本变更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办理惠州市场监管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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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
与现金流量;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 2022 年三季度报告,并以合并口
径反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需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
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
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
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
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税前利润的 5%。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0 年收购惠州市红御涂
料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此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审众环在 2020 年审
计报告中已对 2019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5,478,212.71 469,150,024.52 135,245,198.85 301,796,147.62
应收票据 13,463,538.86 98,051,120.95 20,797,760.78 11,693,307.32
应收账款 882,006,327.59 1,125,372,321.20 864,794,824.06 647,696,161.71
应收款项融资 327,163,581.89 292,564,730.36 575,629,501.22 435,721,7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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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付账款 30,035,179.78 9,320,464.07 36,509,516.97 26,392,853.41
其他应收款 19,758,402.05 10,744,289.07 15,782,613.95 29,721,021.81
其中:应收利息 - - -
存货 58,828,547.10 77,335,770.31 70,197,798.90 54,010,290.45
其他流动资产 16,554,081.00 16,070,247.65 7,807,375.24 2,345,389.49
流动资产合计 1,633,287,870.98 2,098,608,968.13 1,726,764,589.97 1,509,376,927.6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 他非 流动金 融资
产
固定资产 161,524,959.25 184,505,897.50 194,458,523.25 141,061,236.09
在建工程 86,177,984.44 23,440,580.24 1,207,503.82 831,970.03
使用权资产 6,052,260.88 5,433,108.98 - -
无形资产 83,292,747.11 80,621,370.54 19,383,158.90 19,712,162.64
长期待摊费用 478,175.22 518,832.63 573,042.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29,449.01 15,153,122.98 6,804,070.56 4,814,345.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722,271.91 19,107,237.66 3,837,641.83 2,175,029.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3,257,618.12 339,744,635.02 237,663,940.87 179,994,743.54
资产总计 2,046,545,489.10 2,438,353,603.15 1,964,428,530.84 1,689,371,671.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570,641.06 265,261,633.68 60,223,416.66 170,300,000.00
应付票据 368,833,631.20 514,099,255.23 474,885,077.37 253,334,097.31
应付账款 42,902,072.82 111,392,279.49 63,581,313.56 51,904,149.99
预收账款 - - - 4,680,952.72
合同负债 5,587,271.82 11,721,648.11 8,435,207.90 -
应付职工薪酬 8,424,470.11 19,202,813.19 21,225,686.34 22,739,220.24
应交税费 10,921,510.85 10,139,174.92 11,119,087.05 14,665,138.89
其他应付款 11,470,131.78 15,291,483.43 14,922,019.02 10,646,369.45
其中:应付利息 - - - 485,553.21
一 年内 到期的 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26,345.34 7,116,569.96 1,296,577.03 222,309.70
流动负债合计 486,945,416.45 965,797,933.17 655,688,384.93 528,492,238.30
非流动负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长期借款 60,548,997.02 40,669,337.49 - -
租赁负债 3,558,401.31 2,794,439.18 - -
递延收益 - 39,285.69 196,428.55 353,571.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26,954.06 843,896.9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734,352.39 44,346,959.26 196,428.55 353,571.41
负债合计 553,679,768.84 1,010,144,892.43 655,884,813.48 528,845,809.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8,933,682.00 206,890,892.00 206,645,882.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429,510,726.12 409,490,393.27 402,376,086.47 454,677,758.65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235,662.87 -802,999.57 -355,709.76 -370,258.37
盈余公积 68,897,145.27 68,897,145.27 60,314,628.13 49,906,335.97
未分配利润 785,759,829.74 743,733,279.75 639,562,830.52 536,312,025.27
归 属母 公司所 有者
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2,865,720.26 1,428,208,710.72 1,308,543,717.36 1,160,525,861.52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94,326,752.51 1,551,678,649.95 1,336,561,305.46 1,157,745,275.58
其中:营业收入 694,326,752.51 1,551,678,649.95 1,336,561,305.46 1,157,745,275.58
二、营业总成本 647,618,970.07 1,430,104,313.90 1,193,216,948.16 1,000,254,984.85
其中:营业成本 507,791,207.10 1,158,485,787.55 965,145,142.15 770,231,961.74
税金及附加 3,636,640.50 7,699,492.41 7,208,829.74 5,931,981.35
销售费用 59,606,993.24 106,370,218.89 90,362,049.49 116,609,633.31
管理费用 47,142,169.75 93,152,326.54 89,780,459.56 83,749,005.26
研发费用 28,393,484.20 55,219,288.95 42,782,694.35 35,815,965.21
财务费用 1,048,475.28 9,177,199.56 -2,062,227.13 -12,083,562.02
其中:利息费用 6,035,812.82 12,879,712.92 5,481,313.33 6,542,382.73
利息收入 5,755,031.40 4,842,523.28 8,636,075.57 19,485,241.52
加:其他收益 2,876,637.33 2,467,697.28 1,676,016.49 1,655,282.68
投资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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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915,285.81 4,219,484.49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信用减值损失 1,537,730.69 -27,097,345.05 -7,982,357.74 -3,860,335.37
资产处置收益 387,115.10 -49,409.59 60,750.07 -581,641.97
三、营业利润 60,424,551.37 101,114,763.18 137,098,766.12 154,703,596.07
加:营业外收入 17,183,306.07 31,995,140.94 29,180,361.09 2,897,273.25
减:营业外支出 4,020,465.72 3,618,814.32 1,686,007.98 1,324,116.19
四、利润总额 73,587,391.72 129,491,089.80 164,593,119.23 156,276,753.13
减:所得税费用 10,707,515.53 16,738,123.43 22,847,837.51 28,103,752.58
五、净利润 62,879,876.19 112,752,966.37 141,745,281.72 128,173,000.55
( 一 )按 经营 持续 性
分类
(净亏损以“-”号填 - 112,752,966.37 141,745,281.72 128,173,000.55
列)
(净亏损以“-”号填 - - - -
列)
( 二 )按 所有 权归 属
分类
的 净 利润 (净 亏损 以 62,879,876.19 112,752,966.37 141,745,281.72 128,173,000.55
“-”号填列)
- - - -
亏损以“-”号填列)
六 、其 他综 合收 益 的
税后净额
( 一) 归属 母公 司 股
东 的其 他综 合收 益 的 567,336.70 -447,289.81 14,548.61 -370,258.37
税后净额
-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 - - -
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
- - - -
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 - - -
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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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权益法下可转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
计 入 其他 综合 收益 的 - - - -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
- - - -
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
- - - -
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
-7,542.78 3,153.68 4,354.74 -1,378.44
算差额
(7)其他 - - - -
( 二) 归属 于少 数 股
东 的其 他综 合收 益 的 - - - -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3,447,212.89 112,305,676.56 141,759,830.33 127,802,742.18
( 一 )归 属于 母公 司
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二 )归 属于 少数 股
- - - -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 /
股)
注:最近三年公司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数量,但不影响
所有者权益金额的股份变动事项,以追溯调整后的股数计算最近三年各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
股收益。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5,529.98 808,157.90 579,968.86 177,149.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6,122,680.47 1,481,397,801.18 996,587,073.23 870,042,187.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99,984,874.25 169,677,268.74 141,835,956.77 99,573,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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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081,565.73 85,326,177.37 82,142,465.88 77,425,621.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4,174,107.73 1,371,356,137.69 1,056,585,110.05 935,138,92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655,000.00 - 22,7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 - - -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2,998,542.68 539,533.00 206,172.04 384,939.00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360,303.42 76,485,192.93 645,442,176.53 640,126,864.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86,787,754.55 118,509,787.09 79,136,853.05 46,350,863.13
现金净额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6,787,754.55 138,509,787.09 640,136,853.05 601,350,863.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7,427,451.13 -62,024,594.16 5,305,323.48 38,776,001.09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833,646.66 2,423,619.14 25,641,834.7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7,979,622.02 357,667,041.32 126,437,812.21 170,3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30,099,700.00 38,914,372.65 62,207,607.9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813,268.68 390,190,360.46 190,994,019.62 232,507,607.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2,300,141.81 63,000,000.00 230,300,000.00 8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606,202.10 74,185,544.12 319,142,202.66 154,543,36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8,792,933.42 316,004,816.34 -128,148,183.04 77,964,241.86
净额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84,271,811.81 364,021,885.67 -182,840,896.38 51,643,504.09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 少数
工具 一般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 其他综合收 专项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权益
其 存股 益 储备
先 续 准备
他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6,890,892.00 - - - 409,490,393.27 - -802,999.57 - 68,897,145.27 743,733,279.75 - 1,428,208,710.72 - 1,428,208,710.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6,890,892.00 - - - 409,490,393.27 - -802,999.57 - 68,897,145.27 - 743,733,279.75 - 1,428,208,710.72 - 1,428,208,710.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567,336.70 - - - 62,879,876.19 - 63,447,212.89 - 63,447,212.89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通股
- - - - - - - - - - - - - - -
有者投入资本
- - - - 2,383,765.85 - - - - - - - 2,383,765.85 2,383,765.85
有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20,853,326.20 - -20,853,326.20 - -20,853,326.2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 少数
工具 一般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 其他综合收 专项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权益
其 存股 益 储备
先 续 准备
他
股 债
- - - - - - - - - - - - - - -
备
- - - - - - - - - - -20,853,326.20 - -20,853,326.20 - -20,853,326.20
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
- - - - - - - - - - - - - - -
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损
- - - - - - - - - - - - - -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转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 少数
工具 一般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减:库 其他综合收 专项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权益
其 存股 益 储备
先 续 准备
他
股 债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8,933,682.00 - - - 429,510,726.12 - -235,662.87 - 68,897,145.27 - 785,759,829.74 - 1,492,865,720.26 1,492,865,720.26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减:库 专项 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先 续 其他 存股 储备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6,645,882.00 - - - 402,376,086.47 - -355,709.76 - 60,314,628.13 639,562,830.52 1,308,543,717.36 - 1,308,543,717.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6,645,882.00 - - - 402,376,086.47 - -355,709.76 - 60,314,628.13 639,562,830.52 1,308,543,717.36 - 1,308,543,717.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447,289.81 - - 112,752,966.37 112,305,676.56 - 112,305,676.5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减:库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东权益
存股 储备
先 续 其他
股 债
- - - - - - - - - - - - -
投入资本
- - - - 4,999,939.80 - - - - - 4,999,939.80 - 4,999,939.80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8,582,517.14 -8,582,517.14 - - -
- - - - - - - - - - - - -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
- - - - - - - - - - - - -
部结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减:库 专项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东权益
存股 储备
先 续 其他
股 债
四、本年年末余额 206,890,892.00 - - - 409,490,393.27 - -802,999.57 - 68,897,145.27 743,733,279.75 1,428,208,710.72 - 1,428,208,710.72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减:库 专项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东权益
先 续 其他 存股 储备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 - - 454,177,758.65 - -368,879.93 - 49,906,335.97 536,444,970.26 1,160,160,184.95 - 1,160,160,184.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500,000.00 - -1,378.44 - - -132,944.99 365,676.57 - 365,676.57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 - - 454,677,758.65 - -370,258.37 - 49,906,335.97 536,312,025.27 1,160,525,861.52 1,160,525,861.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86,645,882.00 - - - -52,301,672.18 - 14,548.61 - 10,408,292.16 103,250,805.25 148,017,855.84 148,017,855.84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4,548.61 - - 141,745,281.72 141,759,830.33 141,759,830.33
(二)股东投入和减
少资本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减:库 专项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东权益
存股 储备
先 续 其他
股 债
- - - - - - - - - - - -
者投入资本
- - - - 8,926,152.78 - - - - - 8,926,152.78 - 8,926,152.78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0,408,292.16 -38,494,476.47 -28,086,184.31 -28,086,184.31
(四)股东权益内部
结转
(或股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 - - - - - - - - - - -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留存收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减:库 专项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东权益
存股 储备
先 续 其他
股 债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06,645,882.00 - - - 402,376,086.47 - -355,709.76 60,314,628.13 639,562,830.52 1,308,543,717.36 1,308,543,717.36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其他综合 专项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先 续 其他 收益 储备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383,900.00 - - - 545,308,622.21 108,183,939.00 - - 41,771,884.54 430,552,791.22 1,035,833,258.97 - 1,035,833,258.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48,782.93 - - 9,843,021.55 9,794,238.62 - 9,794,238.62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500,000.00 - -1,378.44 - - -122,336.62 376,284.94 - 376,284.94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383,900.00 - - - 545,808,622.21 108,183,939.00 -50,161.37 - 41,771,884.54 440,273,476.15 1,046,003,782.53 - 1,046,003,782.5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其他综合 专项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收益 储备
先 续 其他
股 债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6,383,900.00 - - - -91,130,863.56 -108,183,939.00 -320,097.00 - 8,134,451.43 96,038,549.12 114,522,078.99 - 114,522,078.99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70,258.37 - - 128,173,000.55 127,802,742.18 - 127,802,742.18
(二)股东投入和减
-6,383,900.00 - - - -91,130,863.56 -108,183,939.00 - - - - 10,669,175.44 - 10,669,175.44
少资本
- - - - - - - - - - - - -
者投入资本
- - - - 10,669,175.44 - - - - - 10,669,175.44 - 10,669,175.44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8,134,451.43 -32,134,451.43 -24,000,000.00 - -24,000,000.00
(四)股东权益内部
- - - - - - - - - - - - -
结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其他综合 专项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益
收益 储备
先 续 其他
股 债
- - - - - - - - - - - -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50,161.37 - - - 50,161.37 - 50,161.37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 - - 454,677,758.65 - -370,258.37 - 49,906,335.97 536,312,025.27 1,160,525,861.52 - 1,160,525,861.5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8,038,044.17 342,730,784.71 104,264,024.30 262,570,678.44
应收票据 4,365,000.00 53,545,631.73 17,394,893.66 970,000.00
应收账款 1,070,739,483.82 1,059,792,471.63 802,037,852.54 561,392,980.29
应收款项融资 165,613,199.37 146,845,900.17 310,885,023.24 243,612,978.18
预付账款 7,714,132.31 3,077,356.31 37,258,812.86 11,395,151.72
其他应收款 223,496,918.51 299,550,432.74 227,231,782.96 149,636,016.18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存货 33,556,997.94 36,604,149.54 33,819,703.57 28,157,301.55
其他流动资产 9,593,420.05 3,253,502.92 - 122,309.70
流动资产合计 1,743,117,196.17 1,945,400,229.75 1,532,892,093.13 1,257,857,416.06
非流动资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资
- - - -
产
长期股权投资 310,046,207.04 268,840,629.51 181,576,288.23 176,391,833.42
固定资产 83,245,762.54 90,536,888.24 96,839,864.37 84,789,895.93
在建工程 7,882,867.33 77,358.49 - 828,467.54
使用权资产 895,753.20 1,359,311.10 - -
无形资产 14,500,972.87 14,928,874.36 8,516,972.43 8,555,478.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2,702.57 7,065,710.84 3,414,754.18 2,976,115.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50,000.00 5,343,030.00 70,000.00 1,570,229.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2,754,265.55 388,151,802.54 290,417,879.21 275,112,019.29
资产总计 2,165,871,461.72 2,333,552,032.29 1,823,309,972.34 1,532,969,435.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63,479.02 227,208,706.61 60,223,416.66 170,300,000.00
应付票据 306,996,288.09 460,105,700.29 435,597,245.72 206,194,165.11
应付账款 231,665,348.57 246,331,671.50 105,471,282.22 62,572,588.79
预收账款 - - - 1,594,782.86
合同负债 5,783,759.32 4,666,735.42 4,271,934.97 -
应付职工薪酬 2,631,578.30 6,990,832.38 10,606,643.50 14,185,464.8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交税费 2,074,678.33 3,221,497.72 5,534,955.12 6,913,533.05
其他应付款 325,771,606.52 146,707,423.06 107,384,088.42 88,145,272.70
其中:应付利息 - - - 485,553.2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51,888.71 606,675.61 555,351.55 122,309.70
流动负债合计 909,298,151.51 1,105,422,700.14 729,644,918.16 550,028,117.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569,375.00 40,669,337.49 - -
租赁负债 437,961.34 803,318.1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007,336.34 41,472,655.68 - -
负债合计 932,305,487.85 1,146,895,355.82 729,644,918.16 550,028,117.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8,933,682.00 206,890,892.00 206,645,882.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429,369,339.28 409,349,006.43 402,234,699.63 454,177,758.65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25,893.05 -431,402.15 -238,536.22 -262,711.87
盈余公积 68,897,145.27 68,897,145.27 60,314,628.13 49,906,335.97
未分配利润 526,491,700.37 501,951,034.92 424,708,380.64 359,119,935.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3,565,973.87 1,186,656,676.47 1,093,665,054.18 982,941,318.29
负 债 和 所 有 者权
益总计
单位:元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67,800,292.47 1,026,127,716.51 861,913,807.17 720,653,234.98
减:营业成本 353,553,178.19 788,143,039.80 632,629,882.79 469,061,044.15
税金及附加 1,797,028.85 4,258,513.97 4,026,636.15 3,411,949.55
销售费用 27,921,456.42 53,714,722.51 47,513,898.34 79,871,975.08
管理费用 28,327,887.91 52,376,878.99 57,490,281.80 59,219,178.19
研发费用 19,183,637.78 37,285,097.37 28,493,556.35 24,458,447.65
财务费用 1,595,861.56 8,278,486.79 -775,732.42 -11,530,508.07
其中:利息费用 5,270,073.74 10,901,986.65 5,228,001.31 6,542,382.73
利息收入 3,970,084.50 3,214,253.41 6,843,651.78 18,429,9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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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其他收益 1,239,175.31 863,461.60 914,061.42 1,104,540.07
投资收益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信用减值损失 2,887,688.98 -11,267,552.57 -1,127,543.87 -1,109,860.66
资产处置收益 245,400.63 -3,560.17 54,370.85 -660,860.72
二、营业利润 39,793,506.68 71,663,325.94 92,376,172.56 95,494,967.12
加:营业外收入 15,692,338.65 30,392,582.49 28,709,069.30 2,411,950.10
减:营业外支出 3,480,644.15 3,283,284.81 527,215.57 819,690.85
三、利润总额 52,005,201.18 98,772,623.62 120,558,026.29 97,087,226.37
减:所得税费用 6,611,209.53 12,947,452.20 16,475,104.72 15,742,712.05
四、净利润 45,393,991.65 85,825,171.42 104,082,921.57 81,344,514.32
加:其他综合收益 305,509.10 -192,865.93 24,175.65 -251,201.97
五、综合收益总额 45,699,500.75 85,632,305.49 104,107,097.22 81,093,312.35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15,107.40 136,925.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5,193,742.61 1,290,938,332.03 847,262,709.15 786,047,803.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887,060.54 56,294,171.25 48,213,340.71 48,545,079.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0,809,089.14 1,247,257,380.16 946,161,443.55 856,446,423.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22,7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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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033,464.50 316,780.00 340,842.06 184,80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8,395,225.24 71,607,439.93 627,122,423.36 594,706,243.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9,466,414.17 18,846,247.58 30,654,747.67 35,421,346.36
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85,000,000.00 1,295,000.00 1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9,466,414.17 123,846,247.58 574,949,747.67 555,421,346.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071,188.93 -52,238,807.65 52,172,675.69 39,284,897.58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833,646.66 2,423,619.14 25,641,834.7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315,831,730.20 126,437,812.21 170,3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30,099,700.00 3,414,226.17 42,959,779.62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833,646.66 348,355,049.34 155,493,873.14 213,259,779.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6,900,141.81 63,000,000.00 230,300,000.00 8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439,851.74 71,230,733.15 297,173,824.50 132,802,324.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8,606,205.08 277,124,316.19 -141,679,951.36 80,457,455.54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 - - -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292,740.54 268,566,460.41 -188,406,010.07 49,343,732.87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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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股本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
优先股 续
他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6,890,892.00 - - - 409,349,006.43 - -431,402.15 68,897,145.27 501,951,034.92 1,186,656,676.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6,890,892.00 - - - 409,349,006.43 - -431,402.15 68,897,145.27 501,951,034.92 1,186,656,676.4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042,790.00 - - - 20,020,332.85 - 305,509.10 - 24,540,665.45 46,909,297.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05,509.10 - 45,393,991.65 45,699,500.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042,790.00 - - - 20,020,332.85 - - - - 22,063,122.85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0,853,326.20 -20,853,3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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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股本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
优先股 续
他
债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8,933,682.00 - - - 429,369,339.28 - - 125,893.05 68,897,145.27 526,491,700.37 1,233,565,973.87
单位:元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6,645,882.00 - - - 402,234,699.63 - -238,536.22 - 60,314,628.13 424,708,380.64 1,093,665,054.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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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6,645,882.00 - - - 402,234,699.63 - -238,536.22 - 60,314,628.13 424,708,380.64 1,093,665,054.1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245,010.00 - - - 7,114,306.80 - -192,865.93 - 8,582,517.14 77,242,654.28 92,991,622.2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92,865.93 - - 85,825,171.42 85,632,305.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45,010.00 - - - 7,114,306.80 - - - - - 7,359,316.80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8,582,517.14 -8,582,517.14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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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06,890,892.00 - - - 409,349,006.43 - -431,402.15 - 68,897,145.27 501,951,034.92 1,186,656,676.47
单位:元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 - - 454,177,758.65 -262,711.87 49,906,335.97 359,119,935.54 982,941,318.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 - - 454,177,758.65 - -262,711.87 - 49,906,335.97 359,119,935.54 982,941,318.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24,175.65 - - 104,082,921.57 104,107,097.2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2,645,882.00 - - - 32,056,940.98 - - - - - 34,702,8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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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0,408,292.16 -38,494,476.47 -28,086,184.31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84,000,000.00 - - - -84,000,000.00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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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四、本年年末余额 206,645,882.00 - - - 402,234,699.63 - -238,536.22 - 60,314,628.13 424,708,380.64 1,093,665,054.18
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优 永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其 收益 储备
先 续
他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383,900.00 - - - 545,308,622.21 108,183,939.00 - - 41,771,884.54 302,399,531.50 907,679,999.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11,509.90 - - 7,510,341.15 7,498,831.25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383,900.00 - - - 545,308,622.21 108,183,939.00 -11,509.90 - 41,771,884.54 309,909,872.65 915,178,830.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6,383,900.00 - - - -91,130,863.56 -108,183,939.00 -251,201.97 - 8,134,451.43 49,210,062.89 67,762,487.7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251,201.97 - - 81,344,514.32 81,093,312.3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6,383,900.00 - - - -91,130,863.56 -108,183,939.00 - - - - 10,669,175.44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8,134,451.43 -32,134,451.43 -2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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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综合 专项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其 收益 储备
先 续
他
股 债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 - - 454,177,758.65 - -262,711.87 - 49,906,335.97 359,119,935.54 982,941,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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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三)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 100% 设立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北沧州 100% 设立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100% 设立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 100% 设立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 100% 设立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100% 设立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100% 设立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眉山 100% 设立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渭南 100% 设立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100% 设立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100% 设立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100% 设立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新泰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香港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 100% 设立
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天长 100% 设立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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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
有限公司 塘濮路455号11#厂房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
区铜官循环工业基地湖南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 湖南 设立
同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厂区3号栋厂房
非同一控制下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100% 山东 新泰市东都镇东都二村
企业合并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东 同一控制下企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100% 广东
侧科技园内 业合并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科
限公司 技路1号创新大厦8楼
安徽红墙新材料有
限公司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无。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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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3.35 2.17 2.63 2.86
速动比率 3.23 2.09 2.53 2.7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7.05% 41.43% 33.39% 31.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05% 49.15% 40.02% 35.88%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2 1.56 1.77 2.06
存货周转率(次) 9.94 15.70 15.54 14.9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1 0.70 0.73 0.7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44 0.53 -0.29 -0.5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8 1.76 -0.88 0.4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799.69 17,954.60 19,367.50 18,006.4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19 11.05 31.03 24.8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09% 3.56% 3.20% 3.0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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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9 0.30 0.30
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4 0.55 0.5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47 0.70 0.7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5 0.63 0.6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6.92 -26.62 -88.61 -58.16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88.21 342.47 1,143.67
取的资金占用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91.53 421.95 - -
产生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1.14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2.35 569.49 524.07 307.77
净影响金额 2,164.57 3,029.83 2,966.33 1,7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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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
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
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重要变化: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
“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
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
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4)将“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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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项目。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第 41
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决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
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
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
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
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
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4,680,952.72 1,594,782.86 - -
合同负债 - - 4,142,436.05 1,411,312.27
其他流动负债 - - 538,516.67 183,470.59
B、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的影响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
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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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 - 9,531,784.93 4,827,286.52
合同负债 8,435,207.90 4,271,934.97 - -
其他流动负债 1,096,577.03 555,351.55 - -
b、对 2020 年度利润表影响
无。
(1)新租赁准则实施
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
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决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
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
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
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
如下: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
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
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
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
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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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
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 5,669,090.57 810,802.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500,417.45 465,659.44 - -
(2)运输费会计政策的变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 号)的相关规定,
本年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运输费”调整到“主营业
务成本”列示,同时对上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变更后 变更前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销售费用 90,362,049.49 47,513,898.34 144,919,135.66 82,208,132.92
营业成本 965,145,142.15 632,629,882.79 910,588,055.98 597,935,648.21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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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
资产
非流动
资产
合计 204,654.55 100.00% 243,835.36 100.00% 196,442.85 100.00% 168,937.17 100.00%
持续增长,利润规模呈增长趋势,同时公司加大债务融资力度,期末银行借款金额大
幅增长,促使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增长。2022 年 1-9 月,除受季节性影响外,受下游
房地产企业需求下降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
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
相对缩减;同时为偿还到期短期借款,公司资产规模有所减小。
报 告 期各 期 末, 公 司资 产以 流 动资 产 为主 ,流 动 资产 占 总资 产的 比 重分 别 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8,547.82 17.48% 46,915.00 22.36% 13,524.52 7.83% 30,179.61 19.99%
应收票据 1,346.35 0.82% 9,805.11 4.67% 2,079.78 1.20% 1,169.33 0.77%
应收账款 88,200.63 54.00% 112,537.23 53.62% 86,479.48 50.08% 64,769.62 42.91%
应收款项融资 32,716.36 20.03% 29,256.47 13.94% 57,562.95 33.34% 43,572.18 28.87%
预付账款 3,003.52 1.84% 932.05 0.44% 3,650.95 2.11% 2,639.29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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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收款 1,975.84 1.21% 1,074.43 0.51% 1,578.26 0.91% 2,972.10 1.97%
存货 5,882.85 3.60% 7,733.58 3.69% 7,019.78 4.07% 5,401.03 3.58%
其他流动资产 1,655.41 1.01% 1,607.02 0.77% 780.74 0.45% 234.54 0.16%
流动资产合计 163,328.79 100.00% 209,860.90 100.00% 172,676.46 100.00% 150,937.69 100.00%
致。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为主,报告期各
期 末 , 上 述 科 目 合 计 数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2.55% 、 92.45% 、 94.59% 和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9.26 0.03% 188.78 0.40% 85.80 0.63% 56.86 0.19%
银行
存款
其他货
币资金
合计 28,547.82 100.00% 46,915.00 100.00% 13,524.52 100.00% 30,179.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其他受限使用资金,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3,009.97 1,382.71
保函保证金 60.00 - - -
银行账户冻结 - - 1.74 -
合计 60.00 - 3,011.71 1,3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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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合同纠纷导致陕西红墙新材料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账 户(账号:
冻结资金解除冻结,资金使用不受限制。除公司存在 60.00 万元保函保证金外,截至
致。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货币资金使用有限制的情况。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别为 0.77%、1.20%、4.67%和 0.82%。
年,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应收款项融资中除出票人为央企或省级国资控股企业以外
的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收票据。
外,公司受下游需求减小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
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收入
下降导致应收票据金额下降。2)公司为防范信用减值风险,主动减少收受划分为应收
票据的商业承兑汇票,转为接受信用等级更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应收债权凭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票据余额 1,387.99 10,108.36 2,144.10 1,205.50
坏账准备 41.64 303.25 64.32 36.16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1,346.35 9,805.11 2,079.78 1,169.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终 期末终 期末终 期末终止
终止 终止 终止 终止
止确认 止确认 止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商业承兑汇票 - - - 1,959.29 - 20.0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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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终 期末终 期末终 期末终止
终止 终止 终止 终止
止确认 止确认 止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合计 - - - 1,959.29 - 20.00 - 1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4,053.17 118,247.25 89,736.71 67,055.07
营业收入 69,432.68 155,167.86 133,656.13 115,774.53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101.59% 76.21% 67.14% 57.9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88,200.63 112,537.23 86,479.48 64,769.62
流动资产总额 163,328.79 209,860.90 172,676.46 150,937.6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流动资产总额 54.00% 53.62% 50.08% 42.91%
营业收入增长率 -39.68% 16.09% 15.45% 24.26%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 -20.46% 31.77% 33.83% 32.80%
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指标中营业收入采用年化调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67,055.07 万元、89,736.71 万元、
和 101.59%。2022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 24,336.60 万元。
除受季节性影响外,系公司受下游需求减小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
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
批的影响,业务规模缩小导致应收账款新增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最近
一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
外,2022 年 1-9 月,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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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
审批的影响,公司发货量下降,收入较上年同时期降低 39.68%,致使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快速升高。
对账期的要求较长,使得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融 创 中 国控股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陆续出现资金
周转困难、票据延期兑付或债券违约的情形。2021 年年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至
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为 5,165.67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的已到期未承
兑并转入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2,466.20 万元。
公司根据客户实力规模、合作年限、资信情况综合进行评估,对不同客户制定不
同的信用政策,虽然 2021 年受房地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趋势超过
营业收入,但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混凝土生产企业,财务资质和历史信用较好、应收
账款回收风险较低。
①应收账款坏账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组合情况分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249.49 9.83% 2,326.08 25.15% 6,923.4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4,803.68 90.17% 3,526.46 4.16% 81,277.22
其中:账龄组合 84,803.68 90.17% 3,526.46 4.16% 81,277.22
合计 94,053.17 100.00% 5,852.54 6.22% 88,200.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470.78 6.32% 1,723.78 23.07% 5,746.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0,776.47 93.68% 3,986.23 3.60% 106,790.24
其中:账龄组合 110,776.47 93.68% 3,986.23 3.60% 106,790.24
合计 118,247.25 100.00% 5,710.01 4.83% 112,5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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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9,736.71 100.00% 3,257.23 3.63% 86,479.48
其中:账龄组合 89,736.71 100.00% 3,257.23 3.63% 86,479.48
合计 89,736.71 100.00% 3,257.23 3.63% 86,479.48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67,055.07 100.00% 2,285.45 3.41% 64,769.62
合计 67,055.07 100.00% 2,285.45 3.41% 64,769.6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已出现减值迹象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情
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 817.08 245.12 30.00%
上海锦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03.91 18.47 3.06%
临沂天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489.01 146.70 30.00%
眉山市鑫上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419.44 23.40 5.58%
河南省强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04.47 9.13 3.00%
华润混凝土(肇庆)有限公司 295.38 9.56 3.24%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 290.00 69.00 23.79%
南通顺而达建材有限公司 271.03 25.54 9.42%
遵义百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66.69 80.01 30.00%
云南祥和商贸有限公司 247.77 24.78 10.00%
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233.53 70.06 30.00%
遵义市景鑫商贸有限公司 223.02 111.51 50.00%
贵州恒凯瑞建材有限公司 219.12 18.82 8.59%
内蒙古高强天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02.22 202.22 100.00%
其他 4,366.82 1,271.76 29.12%
合计 9,249.49 2,32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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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贵州三江和源建材有限公司 810.75 111.11 13.71%
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 815.99 244.80 30.00%
钦州创鑫建材有限公司 646.82 37.19 5.75%
贵阳昊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634.47 190.34 30.00%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 615.30 155.61 25.29%
河南省强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93.36 14.80 3.00%
钦州市宏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50.00 34.48 9.85%
青岛鸿锦扬帆实业有限公司 315.25 9.46 3.00%
贵阳创立建材有限公司 268.65 33.04 12.30%
内蒙古高强天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02.22 202.22 100.00%
其他 2,317.95 690.73 29.80%
合计 7,470.78 1,723.78 -
对于已出现减值迹象并且已提起诉讼的应收账款,公司确认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
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
况,公司主动采取诸如诉讼冻结等方式,导致需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增加。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或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84,803.68 3,526.46 4.16% 110,776.47 3,986.23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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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89,736.71 3,257.23 3.63% 67,055.07 2,285.45 3.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账龄结构
较为合理,坏账准备占比较低,并且公司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在报
告期内严格执行。
②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
将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对
比分析:
项目 发行人 苏博特 垒知集团
数据来源:wind 和各公司定期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中,公司一年以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率为 3%,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5%,公司 1 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年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率。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计算具体过程如下:
公司根据历史账龄计算出历史账龄迁徙率,再根据历史账龄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
失率。同时,根据实际回款金额并考虑滚动至下一年账龄比例因素得出第二组信用损
失率。在考虑前瞻性因素后,公司现行预期信用损失率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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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因苏博特和垒知集团三季报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故披
露 2022 年 6 月末的数据。
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垒知 垒知 垒知 垒知
苏博特 苏博特 苏博特 苏博特
集团 集团 集团 集团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 和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因苏博特和垒知集团三季报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故采
用 2022 年 6 月末的数据。
由上表 可见 ,2019 年末至 2021 年 末, 公司 一年以 内的 应收 账款 占比分 别为
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81.55%,略低于苏博特,略高于垒知集团。公司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整体较好,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低,账龄一年以上
应收款项主要集中在 1-2 年,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该部分应收款项公司根据
对应的信用损失率合理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
分。
团,同时 1 至 2 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增长主要系:1)2021 年起,房地产行业震
荡,外加剂行业作为房地产行业上游,受到一定波及,客户回款能力受到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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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3)除受季节性影响外下游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
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
影响,业务规模缩小,新增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规模降低部分客户回款能力受到影响,
导致长账龄应收占比有所增加,公司已加强客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
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加紧催收力度并采取诉讼、
财产保全等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报告期内,同行业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例均呈现上升,公司变化趋势与同行业
一致。
③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全称 余额 账龄
余额比例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5,990.67 6.37%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2,400.46 2.5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325.87 2.47%
惠州市博罗嘉盈混凝土有限公司 1,827.07 1.94%
深圳市万泰通贸易有限公司 1,303.30 1.39%
合计 13,847.38 14.72% -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全称 余额 账龄
余额比例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5,955.66 5.04%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2,772.22 2.34%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71.92 2.3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100.09 1.78% 1 年以内
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809.15 1.53% 1 年以内
合计 15,409.05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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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全称 余额 账龄
余额比例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4,041.85 4.48% 1 年以内
河源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2,210.89 2.45%
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876.49 2.08% 1 年以内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514.70 1.69%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42.92 1.34% 1 年以内
合计 10,886.85 12.06% -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全称 余额 账龄
余额比例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3,962.17 5.91% 1 年以内
铭发(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2,332.14 3.48%
;1-2 年 639.78 万元
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2,077.10 3.10% 1 年以内
广州市长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1,760.92 2.63% 1 年以内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 1,586.37 2.37% 1 年以内
合计 11,718.70 17.49% -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客户的账龄主要为一年以
内,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根据预计信用风险损失对上述应
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
④公司客户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客户信用风险管控政策,能够对客户的风险进行有效管
理。发行人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根据客户背景、经营管理情
况、资信情况等客观属性,对客户进行分为 A、B、C、D 类,并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
实施相应的风险控制要求。
A 类客户是指公司背景雄厚、资信良好的大客户,如:国企、央企、资信良好的
上市公司(华润水泥及其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等)、招投标工程类
(中字头项目)、建筑公司(特级资质)或公司同意纳入 A 类管理的其他客户。报告
期内,公司信用政策管理制度规定 A 类客户的账期上限为月结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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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客户是指资质齐全,资信正常的客户,如:资质齐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管
桩厂、建筑公司(一级资质)或公司同意纳入 B 类管理的其他客户。报告期内,公司
信用政策管理制度规定 B 类客户的账期上限为月结不超过 8 个月。
C 类客户是指资质较低或资产规模较小的客户,如:小型管片厂、水泥制品厂、
建筑公司(二级资质)或公司同意纳入 C 级管理的其他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
策管理制度规定 C 类客户的账期上限为月结不超过 3 个月。
D 类客户是指执行存在异常或履约能力较弱的客户,如:(1)建筑公司(三级资
质)、贸易公司、临时工地、复配站、个人客户及其他资质瑕疵客户;(2)A、B、C
客户中存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按照 D 类客户处理。存在重大被诉讼(涉
诉金额超过 300 万元)、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执行记录超过 12 个月未完结(累计执行金
额 50 万以上)的客户,在合同审批中从严审核。根据公司信用政策管理制度,D 类客
户的合同账期原则上要求预付款,但允许申请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自发货
之日起 30 天内,货款应全部收回。
由此可见,对于 C 类和 D 类企业客户,发行人通常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对
于经过资质调查、资产质量和资信情况良好的大中型客户,发行人通常采用更为宽松
的信用政策。发行人对客户的分类信用管理能够保证发行人识别出信用资质欠佳的客
户。
发行人对应收账款的账期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
理与预警制度,安排专人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风险评估。对于超账
期客户,若其在多次协商后仍然不回款,发行人将会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催收货款。基
于上述信用风险管控措施,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极少出现货款无法回收的情况。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票据 18,924.18 15,057.71 11,309.19 9,294.28
商业承兑汇票 5,124.61 8,453.90 44,032.58 34,177.90
应收债权凭证 8,667.57 5,744.86 2,221.18 100.00
合计 32,716.36 29,256.47 57,562.95 43,5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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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应收款项融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公司将预计用于贴现或背书时风险等级较小,同时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具体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资信较好
的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有所增长。2021 年度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 2020 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进入 2021
年以来,房地产行业震荡,公司所处行业位于房地产行业上游,为积极应对风险,公
司采取多项措施增加回款并谨慎应对风险。主要方式有:1)控制票据账龄;公司鼓励
客户提供票据到期日在半年以内的票据,若客户提供半年以上的票据,相关销售人员
需事前获得审批。2)谨慎应对信用减值风险;公司将应收款项融资中,除出票人为央
企或省级国资控股企业以外的商业承兑汇票全部计入应收票据。3)公司为缓解现金流
压力对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贴现及背书。
范信用减值风险,公司减少收受除出票人为央企或省级国资控股企业以外的商业承兑
汇票后,客户更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应收债权凭证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未
期末终止 期末终止 期末终 期末终
终止 终止 终止 终止
确认 确认 止确认 止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9,660.25 - 22,906.47 - 9,926.86 - 7,430.13 -
商业承兑汇票 - - - 970.93 - - - 12.23
应收债权凭证 2,435.03 - 1,116.71 - - - - -
合计 12,095.28 - 24,023.18 970.93 9,926.86 - 7,430.13 12.23
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债权凭证终止确认的金额分别为 0 万
元、0 万元、1,116.71 万元和 2,435.03 万元。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构成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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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3,003.52 100.00% 932.05 100.00% 3,650.95 100.00% 2,639.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分别为 2,639.29 万元、3,650.95 万元、932.05 万元和 3,003.5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75%、2.11%、0.44%和 1.84%,其中账龄 1 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预付账款
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9.77%、99.40%、95.68%和 98.47%,占比较高。2021 年末预付账
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与第一大供应商奥克股份结算方式发生改
变,由先款后货的预付模式改为货到付款的月结模式。2022 年 9 月末预付账款余额较
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货款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账面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财务资助款 - - - 2,319.54
押金、保证金 1,774.54 736.21 969.43 481.38
其他 132.03 369.07 617.34 384.87
代垫员工款 80.19 14.75 19.07 35.03
账面余额合计 1,986.76 1,120.03 1,605.84 3,220.80
账面价值 1,975.84 1,074.43 1,578.26 2,972.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972.10 万元、1,578.2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代垫员工款和其他构成,
其他部分主要为员工借支款、股权激励认购款、代缴社保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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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公司于 2017 年 4 月起实施对苏博系公司的收购,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完成对苏博系公司 65%股权的收购。为实现公司
在华中地区业务拓展目标,公司为苏博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公司 2020 年末其他应
收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1,614.96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于 2020 年不再将武汉苏博
纳入合并范围,将对武汉苏博的财务资助款全部收回所致。由于公司与苏博系的经营
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无法实现与苏
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故公司终止收购苏博系公司。
公司业务扩展,增加项目投标,导致期末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较大。2020 年末,其他
部分金额增长较大,主要为该年度员工激励的股份认购款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暂未收回所致。
及押金以及其他减少所致。
金、保证金较 2021 年末增加 1,038.33 万元,主要系项目投标所致。
A、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预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年计提 - - 0.00
本期转回 34.69 - - 34.69
核销 - - - -
其他 - - - -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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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合计 45.61 - 34.69 - - 10.92
B、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预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年计提 18.02 - - 18.02
本期转回 - - - -
核销 - - - -
其他 - - - -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合计 27.58 18.02 - - - 45.61
C、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预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期转回 221.12 - - 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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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合计 248.70 - 221.12 - - 27.58
D、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信用损失(未发 用损失(已发生信
预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用减值)
本期转回 150.07 - - 150.07
坏账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 他 应 收款 坏
账准备
合计 398.77 - 150.07 - - 248.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1,986.76 1,120.03 1,605.84 3,220.80
坏账计提情况 10.92 45.61 27.58 248.70
其他应收款金额 1,975.84 1,074.43 1,578.26 2,9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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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包装物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994.69 50.91% 4,173.88 53.97% 3,515.44 50.08% 3,039.87 56.28%
半成品 2,823.94 48.00% 3,433.71 44.40% 3,320.33 47.30% 2,132.75 39.49%
库存商品 56.94 0.97% 116.43 1.51% 172.20 2.45% 217.75 4.03%
包装物 7.28 0.12% 9.55 0.12% 11.81 0.17% 10.66 0.20%
合计 5,882.85 100.00% 7,733.58 100.00% 7,019.78 100.00% 5,401.03 100.00%
减:跌价准备 - - - -
账面价值 5,882.85 7,733.58 7,019.78 5,401.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401.03 万元、7,019.78 万元、7,733.58
万元和 5,882.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8%、4.07%、3.69%和 3.60%,
占比较小。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公司存货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主营业务
的 不 断增 长 ,增 加库 存 备货 所致 。2022 年 9 月 末,存货 账 面价 值较 上 年末 下 降
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
批的影响,为配合生产及销售情况,公司相应减少了存货储备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情况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苏博特 5.03 7.53 8.98 9.30
垒知集团 21.27 25.10 23.85 26.37
行业平均 13.15 16.32 16.42 17.84
发行人 9.94 15.70 15.54 14.93
数据来源:wind 和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2022 年 1-9 月的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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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存货积压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
垒知集团存货周转率较高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①存货水平存在差异
垒知集团存货水平较低;垒知集团 2008 年起主动降低了存货的水平,2021 年
末,垒知集团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 2.61%,苏博特为 6.11%,红墙股份为 3.17%;垒知
集团存货体量最低,因而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②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异
垒知集团于报告期内广泛参与不涉及存货的技术检验类业务,2021 年垒知集团技
术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 10.42%,业务及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垒知集团存货周转率与同
行业存在差异。
③生产环节存在差异
可比公司中,行业龙头苏博特主要产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主要原材料聚醚单
体大部分系苏博特自行生产,所以苏博特存货生产周期较长;垒知集团及红墙股份原
材料均通过外购获得,减水剂生产流程较少,生产周期较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余额
原材料 2,994.69 2,881.00 83.50 8.54 21.65
半成品 2,823.94 2,722.39 100.98 0.56 -
库存商品 56.94 56.94 - - -
包装物 7.28 1.79 0.45 - 5.04
合计 5,882.85 5,662.13 184.93 9.11 26.68
占比 100.00% 96.25% 3.14% 0.15% 0.45%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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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库龄
项目 2021 年 12 月末余额
原材料 4,173.88 4,051.61 88.01 10.6 23.66
半成品 3,433.71 3,360.12 70.55 1.20 1.85
库存商品 116.43 116.43 - - -
包装物 9.55 1.36 0.81 2.32 5.05
合计 7,733.58 7,529.52 159.37 14.12 30.56
占比 100.00% 97.36% 2.06% 0.18% 0.40%
(续)
单位:万元
库龄
项目 2020 年 12 月末余额
原材料 3,515.44 3,434.86 31.45 4.85 44.27
半成品 3,320.33 3,314.77 4.57 0.98 -
库存商品 172.20 170.62 1.58 - -
包装物 11.81 4.15 2.32 4.12 1.22
合计 7,019.78 6,924.41 39.93 9.95 45.49
占比 100.00% 98.64% 0.57% 0.14% 0.65%
(续)
单位:万元
库龄
项目 2019 年 12 月末余额
原材料 3,039.87 2,945.81 25.02 15.42 53.63
半成品 2,132.75 2,113.81 14.19 2.00 2.75
库存商品 217.75 215.21 2.43 0.11 -
包装物 10.66 5.18 1.31 0.04 4.13
合计 5,401.03 5,280.01 42.95 17.56 60.51
占比 100.00% 97.76% 0.80% 0.33% 1.12%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库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超过 96%,库龄较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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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日期 期末余额 期后六个月销售结转金额 期后销售结转比例
注:1、期末余额为半成品母液和库存商品合计数。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与采购按照生产计划组织进行,公
司报告期各期末结存的产成品基本实现销售,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垒知集团、苏博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定
制生产模式。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 年 9 月
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库
龄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较高,库龄结构合理,相关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存
货大面积积压的情况;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
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增 值 税 待 抵扣
金额
预缴企业
所得税
已 背 书 未 到期
- - 559.28 34.80% 20.00 2.56% 22.23 9.4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655.41 100.00% 1,607.02 100.00% 780.74 100.00% 234.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增值税待
抵扣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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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34.54 万元、780.74 万元、1,607.02 万
元和 1,655.4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16%、0.45%、0.77%和 1.01%,占比
较小。2021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20 年末增长较大,主要系已背书的未到期商
业承兑票据增加较多。2021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中预缴企业所得税较 2020 年末增加
规定,公司部分子公司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2022 年 9 月末其他流
动资产中预缴企业所得税较 2021 年末增加 465.99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武汉苏博股
权回购溢价款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87.98 4.81% 1,096.45 3.23% 1,140.00 4.80% 1,140.00 6.33%
固定资产 16,152.50 39.09% 18,450.59 54.31% 19,445.85 81.82% 14,106.12 78.37%
在建工程 8,617.80 20.85% 2,344.06 6.90% 120.75 0.51% 83.20 0.46%
使用权资产 605.23 1.46% 543.31 1.60% - - - -
无形资产 8,329.27 20.16% 8,062.14 23.73% 1,938.32 8.16% 1,971.22 10.95%
长期待摊费用 47.82 0.12% 51.88 0.15% 57.30 0.2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2.94 3.18% 1,515.31 4.46% 680.41 2.86% 481.43 2.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72.23 10.34% 1,910.72 5.62% 383.76 1.61% 217.50 1.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325.76 100.00% 33,974.46 100.00% 23,766.39 100.00% 17,999.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和无形资产构成,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96.12%、95.28%、88.16%和
的扩大,公司 2020 年采购了较多的运输设备所致,该年末固定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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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系本期新增本次募投项目“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
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红墙高效减水剂生产线扩建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河北技改
项目”)、山东新红墙技改项目和陕西红墙蒲城项目等投入所致。
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以及河北技改项目继续投入所致。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源与专业能力,推进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红
墙股份全资子公司红墙投资以自有资金与刘连军先生、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
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粤科投资,注
册资本 2 亿元,其中红墙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800 万元,并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已缴纳首期出资款 1,140 万元,2018 年末公司持有股权价格为 1,140 万元。
资,减资后投资总规模为 6,000 万元,所有合伙人同比例减资,减资后红墙投资认缴
出资额为 1,140 万元。
公司 2021 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 2020 年末减少了 43.55 万元,主要系两方
面影响。第一,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拟对粤科投资进行减资,减资后投资总规模为 3,550
万元,所有合伙人同比例减资,红墙投资拟减少认缴出资额 465.50 万元,本次减资有
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已收到
粤科投资退回的上述投资款。第二,2022 年 3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 15 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投资基金投资的佛山市联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联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投资基金持有联动科技 1,073,132 股股份,占联动科技发行前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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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3.08%。上市后,该部分投资价值有所上升。两项因素共同作用,公司 2021 年末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 2020 年末减少了 43.55 万元。
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10,672.29 36.73% 10,571.92 34.47% 10,509.69 36.45% 10,062.30 46.39%
机器设备 8,733.46 30.05% 8,608.53 28.07% 7,707.59 26.73% 6,532.71 30.12%
运输设备 8,035.67 27.65% 9,890.96 32.25% 9,421.70 32.67% 4,136.69 19.07%
电子设备 678.68 2.34% 663.63 2.16% 580.28 2.01% 464.47 2.14%
其他设备 938.67 3.23% 932.62 3.04% 616.76 2.14% 494.86 2.28%
账面原值合计 29,058.77 100.00% 30,667.66 100.00% 28,836.01 100.00% 21,691.03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3,115.76 24.14% 2,756.70 22.56% 2,266.67 24.14% 1,795.71 23.67%
机器设备 4,591.22 35.57% 4,234.80 34.66% 3,589.03 38.22% 2,974.66 39.22%
运输设备 4,287.30 33.22% 4,473.20 36.61% 2,997.29 31.92% 2,380.51 31.38%
电子设备 516.06 4.00% 461.68 3.78% 384.44 4.09% 330.14 4.35%
其他设备 395.93 3.07% 290.69 2.38% 152.73 1.63% 103.89 1.37%
累计折旧合计 12,906.28 100.00% 12,217.07 100.00% 9,390.16 100.00% 7,584.91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 -
机器设备 - - - - - - - -
运输设备 - - - - - - - -
电子设备 - - - - - - - -
其他设备 - - - -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7,556.52 46.78% 7,815.22 42.36% 8,243.02 42.39% 8,266.58 58.60%
机器设备 4,142.24 25.64% 4,373.73 23.71% 4,118.56 21.18% 3,558.05 25.22%
运输设备 3,748.37 23.21% 5,417.77 29.36% 6,424.42 33.04% 1,756.18 12.45%
电子设备 162.62 1.01% 201.95 1.09% 195.84 1.01% 134.33 0.95%
其他设备 542.74 3.36% 641.92 3.48% 464.02 2.39% 390.97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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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价值合计 16,152.50 100.00% 18,450.59 100.00% 19,445.85 100.00% 14,106.1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
设备及其他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106.12 万元、19,445.85 万元、
公司 2020 年末固定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5,339.73 万元,增幅 37.85%,主要是由
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销售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运输设备,该年度红墙运输
增加采购运输设备所致。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未发生明显变化。2022 年 9 月
末,固定资产相较于上一年末减少 2,298.09 万元,主要系公司处置部分运输设备所
致。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红墙股份项目 - - - - - - 60.72 72.99%
广西红墙项目 - - 0.35 0.01% 80.73 66.86% 0.35 0.42%
大亚湾项目 6,180.46 71.72% 1,391.50 59.36% - - - -
河北技改项目 1,183.13 13.73% 587.41 25.06% 27.99 23.18% - -
其他 1,254.21 14.55% 364.80 15.56% 12.03 9.96% 22.12 26.59%
合计 8,617.80 100.00% 2,344.06 100.00% 120.75 100.00% 83.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83.20 万元、120.75 万元、2,344.06
万 元 和 8,617.80 万 元 ,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46% 、 0.51% 、 6.90% 和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工程累计投 2022 年 9 月
项目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入占比 30 日状态
大亚湾项目 60,475.39 1,391.50 4,788.96 6,180.46 14.24% 建设中
河北技改项目 1,500.00 587.41 595.72 1,183.13 83.40% 建设中
注:大亚湾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此处在建工程预算数统计中未包含土地款及铺底流动资金数
额。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技改项目
等投入所致。2022 年 9 月末在建工程相较于 2021 年末增加 6,273.74 万元,主要系继
续增加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河北技改项目等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605.23 543.31 - -
用权资产。2021 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为 543.31 万元。2022 年 9 月末,公司使
用权资产金额为 605.23 万元,相较上年末未发生明显变动。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8,957.31 95.35% 8,540.97 95.13% 2,290.35 85.04% 2,290.35 86.24%
专利权 188.27 2.00% 188.27 2.10% 188.27 6.99% 188.27 7.09%
软件 248.96 2.65% 248.96 2.77% 214.64 7.97% 177.28 6.68%
账面原值合计 9,394.54 100.00% 8,978.21 100.00% 2,693.27 100.00% 2,655.91 100.00%
土地使用权 769.89 72.27% 639.22 69.78% 501.55 66.43% 453.27 66.2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利权 188.27 17.67% 188.27 20.55% 187.42 24.83% 183.98 26.87%
软件 107.11 10.06% 88.58 9.67% 65.98 8.74% 47.45 6.93%
累计摊销合计 1,065.27 100.00% 916.07 100.00% 754.96 100.00% 684.69 100.00%
土地使用权 - - - - - - - -
专利权 - - - - - - - -
软件 - - - -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 - - -
土地使用权 8,187.43 98.30% 7,901.74 98.01% 1,788.80 92.29% 1,837.08 93.20%
专利权 -0.00 0.00% - - 0.85 0.04% 4.30 0.22%
软件 141.85 1.70% 160.39 1.99% 148.66 7.67% 129.84 6.59%
账面价值合计 8,329.27 100.00% 8,062.14 100.00% 1,938.32 100.00% 1,971.2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软件构成。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71.22 万元、1,938.32 万元、8,062.14 万元和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购入大亚湾石化园区土地使
用权所致。2022 年 9 月末无形资产较上一年末无明显变化。
(6)长期待摊费用
主要为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
建支出
合计 51.88 - 4.07 - 47.82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
建支出
合计 57.30 2.25 7.67 - 51.8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生产厂房改扩
- 57.30 - - 57.30
建支出
合计 - 57.30 - - 57.30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 递延所 可抵扣 递延所 可抵扣 递延所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暂时性 得税 暂时性 得税 暂时性 得税
时性差异 税资产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与 信 用 减 值 损 5,905.10 1,038.57 6,058.87 1,061.25 3,349.14 561.28 2,570.32 417.11
失
可抵扣亏损 1,099.33 246.93 606.21 137.87 18.28 3.66 - -
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
应收款项融资
公允价值变动
股权激励 133.27 22.66 519.64 92.78 598.25 104.31 286.96 50.85
新租赁准则摊
-3.58 -1.05 -6.56 -1.39 - - - -
销差异
股权回购溢价
- - 1,360.00 204.00 - - - -
款确认时间差
合计 7,163.38 1,312.94 8,643.21 1,515.31 4,029.39 680.41 2,937.70 481.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 延所得税资产金 额分别为 481.43 万元、680.41 万元、
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随营业收入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造成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较上年末新增 499.97 万元,以及由于公司回购苏博系公司股权溢价款造成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00 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可抵扣亏损 733.36 663.91 377.79 326.77
报告期各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情况如
下: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733.36 663.91 377.79 326.77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3,096.89 637.82 230.16 217.50
预付土地出让金 1,175.34 1,272.90 153.60 -
合计 4,272.23 1,910.72 383.76 217.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土地款、预付设备和工程款构
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7.50 万元、383.76 万元、
系红墙股份以及子公司陕西红墙、广西红墙在当期购买土地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及为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预付设备及工程
款所致。2022 年 9 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增加 2,361.50 万元,增幅较
大,主要系预付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
设备款所致。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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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8,694.54 87.95% 96,579.79 95.61% 65,568.84 99.97% 52,849.22 99.93%
非流动负债 6,673.44 12.05% 4,434.70 4.39% 19.64 0.03% 35.36 0.07%
合计 55,367.98 100.00% 101,014.49 100.00% 65,588.48 100.00% 52,884.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52,884.58 万元、65,588.48 万元、101,014.49
万元和 55,367.98 万元。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52,849.22 万元、65,568.84 万元、96,579.79 万元和 48,694.54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3%、99.97%、95.61%和 87.95%。2022 年 9 月末,
公司流动负债较上一年末降低 47,885.25 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短期借款和应付
票据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257.06 4.64% 26,526.16 27.47% 6,022.34 9.18% 17,030.00 32.22%
应付票据 36,883.36 75.74% 51,409.93 53.23% 47,488.51 72.43% 25,333.41 47.94%
应付账款 4,290.21 8.81% 11,139.23 11.53% 6,358.13 9.70% 5,190.41 9.82%
预收账款 - - - - - - 468.1 0.89%
合同负债 558.73 1.15% 1,172.16 1.21% 843.52 1.29% - -
应付职工薪酬 842.45 1.73% 1,920.28 1.99% 2,122.57 3.24% 2,273.92 4.30%
应交税费 1,092.15 2.24% 1,013.92 1.05% 1,111.91 1.70% 1,466.51 2.77%
其他应付款 1,147.01 2.36% 1,529.15 1.58% 1,492.20 2.28% 1,064.64 2.01%
其中:
- - - - - - 48.56 0.09%
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2.63 0.15% 711.66 0.74% 129.66 0.20% 22.23 0.04%
流动负债合计 48,694.54 100.00% 96,579.79 100.00% 65,568.84 100.00% 52,849.2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为主,上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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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数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9.98%、91.31%、92.23%和 89.19%,占比较高。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信用借款 2,000.00 20,290.00 6,000.00 17,030.00
保证借款 250.00 3,790.00 - -
质押借款 - 2,370.94 - -
应计利息 7.06 75.22 22.34 -
合计 2,257.06 26,526.16 6,022.34 17,03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由信用借款构成;2019 年,公司通过向银行借
款为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筹资,导致该年末短期借款金额相对较高。2021 年末,公司
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补充流动资金及向公司新增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
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以及河北技改项目等投资;该借款大部分于 2022 年 1-9 月间到
期,公司相应偿还。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 别为 25,333.41 万元、
例分别为 47.94%、72.43%、53.23%和 75.74%,占比较高。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公
司应付票据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 2020 年末增幅较大,为 87.45%,主要系随着
业务发展,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外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增加,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
票的方式与供应商结算款项增多。2022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相较上年末降低
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
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业务规模缩小,相应减少向供应商采购。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全部由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构成,账龄主要在 1 年
以 内。 报告 期各 期末 ,公 司应 付账 款余 额分 别为 5,190.41 万 元、 6,358.13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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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所致。
(4)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规定将预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
中,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 843.52 万元、1,172.16 万元和 558.73 万元,公司合同负债由
预收货款构成。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薪酬 842.45 100.00% 1,920.28 100.00% 2,122.57 100.00% 2,273.10 99.96%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 - - - - - 0.83 0.04%
划
合计 842.45 100.00% 1,920.28 100.00% 2,122.57 100.00% 2,273.9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短期薪酬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
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273.92 万元、2,122.57 万元、1,920.28 万元和 842.45 万元,
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4.30%、3.24%、1.99%和 1.73%,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期末计提未发放的奖金
有所减少,无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值税 600.16 486.44 306.84 333.30
企业所得税 318.76 342.82 579.55 920.57
个人所得税 82.18 119.38 153.35 143.9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0.00 24.51 28.08 16.72
其他 51.04 40.77 44.08 52.02
合计 1,092.15 1,013.92 1,111.91 1,4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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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1,466.51 万元、1,111.91 万元、1,013.92 万元
和 1,092.15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77%、1.70%、1.05%和 2.24%。
下降及部分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增加。2022 年 9 月末,应交税费相较上年末
增加 78.23 万元,较上年末略有增加。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 - - - - - 48.56 4.56%
其他应付款 1,147.01 100.00% 1,529.15 100.00% 1,492.20 100.00% 1,016.08 95.44%
合计 1,147.01 100.00% 1,529.15 100.00% 1,492.20 100.00% 1,064.64 100.00%
其中,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押金保证金 595.61 51.93% 654.51 42.80% 579.67 38.85% 94.72 9.32%
中介服务费 70.32 6.13% 101.66 16.04% 281.84 18.89% 411.51 40.50%
水电费 29.35 2.56% 25.33 1.66% 72.18 4.84% 54.31 5.34%
货物运费 35.53 3.10% 8.24 0.42% 66.79 4.48% 106.50 10.48%
其他 416.19 36.29% 739.41 39.07% 491.71 32.95% 349.05 34.35%
合计 1,147.01 100.00% 1,529.15 100.00% 1,492.20 100.00% 1,016.0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中介服务费、货物运费等构
成。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00.00 9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45.81 25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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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年内到期利息 5.12 - - -
合计 1,550.93 1,157.31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2 年 9 月末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致。
(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559.28 20.00 22.23
待转销项税 72.63 152.38 109.66 -
合计 72.63 711.66 129.66 22.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及待转销项税。2021 年末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较 2020 年末余额有大
幅增加,系公司于 2021 年间,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大量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
采购款所致。2022 年 9 月末,公司无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主要系公
司加强票据管理,鼓励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减少收取了背书贴现时不能
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6,054.90 90.73% 4,066.93 91.71% - - - -
租赁负债 355.84 5.33% 279.44 6.30% - - - -
递延收益 - - 3.93 0.09% 19.64 100.00% 35.36 100.00%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合计 6,673.44 100.00% 4,434.70 100.00% 19.64 100.00% 35.3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及递延所得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负债组成。2021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为经营资金
周转,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所致。2022 年 9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21 年末增加
(1)长期借款
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借入长期借款 4,950.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年末增加 1,987.97 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借入长期借
款所致。
(2)租赁负债
整,2021 年末新增租赁负债 279.44 万元。2022 年 9 月末租赁负债较 2021 年末未发生
明显变化。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构成,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35.36
万元、19.64 万元、3.93 万元和 0.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00%、100%、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导
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递延所 应纳税 递延所 应纳税 递延所 应纳税 递延所
应纳税暂
得税 暂时性 得税 暂时性 得税 暂时性 得税
时性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公允价
值变动
合计 1,313.48 262.70 421.95 84.39 - - -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表:
财务指标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3.35 2.17 2.63 2.86
速动比率(倍) 3.23 2.09 2.53 2.7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7.05% 41.43% 33.39% 31.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05% 49.15% 40.02% 35.88%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799.69 17,954.60 19,367.50 18,006.4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19 11.05 31.03 24.8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86、2.63、2.17 和 3.35;速动比率分别为
基本一致。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先下降后上升,数值保持在
较高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31.30% 、 33.39% 、 41.43% 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8,006.48 万元、19,367.50 万
元、17,954.60 万元和 10,799.6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4.89 倍、31.03 倍、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逾期偿还贷款的情况。2021 年利息保障倍
数较 2020 年下降主要系 2021 年新增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为河北技改项
目、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等项目筹措资金。2022 年 9 月末,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公司整体负债水平合理、资产
流动性较高。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具备有效的防范债务风
险能力。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苏博特 41.56% 2.34 2.11 43.65% 1.77 1.61
垒知集团 44.11% 1.95 1.90 46.41% 1.66 1.60
行业平均 42.84% 2.15 2.01 45.03% 1.72 1.61
发行人 27.05% 3.35 3.23 41.43% 2.17 2.09
项目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苏博特 41.29% 1.70 1.58 47.52% 1.43 1.35
垒知集团 39.74% 1.87 1.80 34.85% 2.05 1.99
行业平均 40.51% 1.79 1.69 41.19% 1.74 1.67
发行人 33.39% 2.63 2.53 31.30% 2.86 2.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可转换债券陆续转股,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逐渐增
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偿债
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四)财务性投资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如下: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
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
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
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类金融业务包括:除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
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
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
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是否涉及财务 涉及财务性投资金额
项目
日账面价值(万元) 性投资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否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否 -
其他应收款 1,975.84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1,655.41 否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是否涉及财务 涉及财务性投资金额
项目
日账面价值(万元) 性投资 (万元)
委托理财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87.98 是 1,987.98
委托贷款 - 否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72.23 否 -
类金融业务 - 否 -
合计 9,891.46 1,987.98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押金、保证金 1,774.54
其他 132.03
代垫员工款 80.19
账面余额合计 1,986.76
账面价值合计 1,975.84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975.84 万元,主要为保
证金、押金等,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1,655.41 万元,为增值税
待抵扣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委托理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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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长期股权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987.98 万元,具
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持股比例 投资时间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
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
司共同设立粤科投资基金。为实现公司战略性产业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
业资源与专业能力,推进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
公司设立该基金。
粤科投资基金重点关注广东省内的优质成熟期项目,兼顾成长期或初创期的优质
标的。粤科投资基金成立至今,仅参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动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粤科投资基金持有联动科技
公司与专业的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旨在利用双方优势,发掘具有增长潜力
的投资标的,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因此该投资属于投资产业基金,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将视财务性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情况择机进行股权退出,获取相应投资收益。
(9)委托贷款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4,272.23 万元,为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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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工程款和土地出让金,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987.98 万
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33%,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
形。
(五)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2 1.56 1.77 2.06
存货周转率(次) 9.94 15.70 15.54 14.9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1 0.70 0.73 0.7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回款速度较慢所致,
公司属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受下游建设工程和房地产行业影响,公司回款周期相对
较长。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实力规模、合作年限、资信情况综合进行评估,对不同
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与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相匹
配。
同时,公司存货周转率维持较高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
式,同时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公司保持较好的库存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产
品滞销的情形。
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
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下降,导致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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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均有所下降。公司现已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例如加大催收
力度,加强存货管理,寻求优质客户等。
应收账款周转率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苏博特 1.37 1.91 1.95 2.15
垒知集团 1.29 1.78 1.79 1.97
行业平均 1.33 1.85 1.87 2.06
发行人 0.92 1.56 1.77 2.06
存货周转率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苏博特 5.03 7.53 8.98 9.30
垒知集团 21.27 25.10 23.85 26.37
行业平均 13.15 16.32 16.42 17.84
发行人 9.94 15.70 15.54 14.93
总资产周转率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苏博特 0.47 0.65 0.64 0.77
垒知集团 0.62 0.82 0.78 0.84
行业平均 0.55 0.74 0.71 0.81
发行人 0.41 0.70 0.73 0.74
数据来源:wind 和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2022 年 1-9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业务构成、客户结构与客户群体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从业务构成来看,苏博特除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业务外,还涉及检测技术服
务。垒知集团除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业务外,还涉及检测技术服务、建筑材料批发
和零售、软硬件销售及服务等。业务结构的差异使得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所处的市
场环境、面对的客户群体不尽相同,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苏博特、低于垒知集团,整体周转率较快。同
时,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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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
其他业务
收入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较高,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
为水泥销售业务,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较小且呈下降
趋势,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同时水泥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根据
市场情况减少了水泥业务所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04,750.05 万 元 、 121,884.21 万 元 、
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主要是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
影响:其一,2019 年至 2021 年外加剂市场呈现市场份额继续向行业内龙头公司集中
的趋势,公司作为外加剂行业市场占有率前三的企业,在产能规模、销售渠道布局、
配方个性化服务、资金实力、大企业间合作等方面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其二,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积极推行市场开发战略,大力引进销售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积极拓
展销售网络,构筑全国市场布局;其三,新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公司新建混凝土外加
剂研发中心及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 2019 年投入使用,混凝土外加剂研发中心及
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成及公司引入的功能性材料专家团队使公司研发硬实力
得到较大提升。2019 年度至今公司相继推出无碱速凝剂、脱模剂、应用于高标号混凝
土、管桩机布料的降粘型减水剂大单体及减水剂、石膏专用减水剂、装配式建筑预制
混凝土纳米早强剂、新型保塌剂 JST7、余废混凝土处理剂等新产品,新产品的推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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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公司市场规模扩大。
疲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
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混 凝 土
外加剂
水泥 2,490.68 3.59% 6,913.25 4.46% 11,684.32 8.74% 10,963.55 9.47%
其他 70.73 0.10% 81.02 0.05% 87.59 0.07% 60.93 0.05%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较高,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占比为 90.48%、91.19%、95.49%和 96.3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 羧 酸 系外
加剂
萘系外加剂 6,465.44 9.31% 12,600.19 8.12% 13,678.54 10.23% 18,640.13 16.10%
其他外加剂 333.04 0.48% 968.26 0.62% 741.41 0.55% 303.95 0.26%
水泥 2,490.68 3.59% 6,913.25 4.46% 11,684.32 8.74% 10,963.55 9.47%
其他产品 70.73 0.10% 81.02 0.05% 87.59 0.07% 60.93 0.05%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聚羧酸系外加剂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为主要收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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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 40,948.72 58.98% 86,135.88 55.51% 84,360.45 63.12% 83,273.99 71.93%
华东 10,578.51 15.24% 27,311.10 17.60% 14,165.22 10.60% 11,180.58 9.66%
西南 7,824.93 11.27% 19,232.80 12.39% 20,915.67 15.65% 15,044.88 12.99%
华中 1,505.90 2.17% 7,208.86 4.65% 3,909.75 2.93% - -
华北 5,901.60 8.50% 9,591.44 6.18% 7,662.31 5.73% 5,610.81 4.85%
其他 2,673.01 3.85% 5,687.79 3.67% 2,642.73 1.98% 664.27 0.57%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华南、华东和西南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收入增长较快,2021 年度较上年增长 92.80%;主要系
墙,随着子公司的设立及销售人才的引入,公司华东区域 2021 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大
幅增加。
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
审批的影响,公司在各个区域内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季节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9,254.21 27.73% 29,899.09 19.27% 16,245.23 12.15% 18,185.97 15.71%
第二季度 26,258.29 37.82% 47,922.32 30.88% 36,052.72 26.97% 29,831.07 25.77%
第三季度 23,920.18 34.45% 37,291.53 24.03% 35,668.58 26.69% 29,506.60 25.49%
第四季度 - - 40,054.93 25.81% 45,689.60 34.18% 38,250.88 33.04%
合计 69,432.68 100.00% 155,167.86 100.00% 133,656.13 100.00% 115,774.53 100.00%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受建筑行业开工率影响,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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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 季度营 业收入 分别为 18,185.97 万元 、16,245.23 万 元、29,899.09 万元和
工,公司下游客户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对混凝土外加剂的采购量较少所致,符合行业
整体情况。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8,250.88 万元和 45,689.60
万元,较其他各季度数额明显偏大,主要系建筑工程企业年底普遍存在加大开工率赶
工期的情况,下游客户对混凝土外加剂的需求量增大。2021 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为 40,054.93 万元,略低于第二季度,主要系下半年受房地产行情影响,混凝土外加剂
的需求减小所致。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48,448.10 95.41% 109,083.89 94.16% 85,187.83 88.26% 66,525.45 86.37%
其他业务成本 2,331.02 4.59% 6,764.69 5.84% 11,326.68 11.74% 10,497.75 13.63%
合计 50,779.12 100.00% 115,848.58 100.00% 96,514.51 100.00% 77,023.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66,525.45 万元、85,187.83 万元、109,083.89
万元和 48,448.10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保持增长趋势,主要
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带动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2021 年度,公
司减少了水泥销售业务,导致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占比减少,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增
加。2022 年 1-9 月,营业成本结构较上年同期未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行业构成如下所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混凝
土外 48,448.10 95.41% 109,083.89 94.16% 85,187.83 88.26% 66,525.45 86.37%
加剂
水泥 2,325.05 4.58% 6,757.16 5.83% 11,326.68 11.74% 10,497.75 13.63%
其他 5.96 0.01% 7.53 0.01% - - - -
合计 50,779.12 100.00% 115,848.58 100.00% 96,514.51 100.00% 77,023.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成本占比较高,与营业收入占比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羧酸系外加剂 42,419.71 83.54% 97,985.34 84.58% 74,566.98 77.26% 54,087.71 70.22%
萘系外加剂 5,793.14 11.41% 10,466.49 9.03% 10,092.37 10.46% 12,174.12 15.81%
其他外加剂 235.26 0.46% 632.06 0.55% 528.48 0.55% 263.61 0.34%
水泥 2,325.05 4.58% 6,757.16 5.83% 11,326.68 11.74% 10,497.75 13.63%
其他产品 5.96 0.01% 7.53 0.01% - - - -
合计 50,779.12 100.00% 115,848.58 100.00% 96,514.51 100.00% 77,023.20 100.00%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中聚羧酸系外加剂占比较高,聚羧酸系外加剂为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 报 告 期 内 , 营 业 成 本 占 比 分 别 为 70.22% 、 77.26% 、 84.58% 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料工费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36,767.91 86.68% 87,697.00 89.50% 66,748.92 89.52% 51,908.31 95.97%
聚羧 酸
系 外 加 直接人工 1,049.42 2.47% 1,408.85 1.44% 1,157.07 1.55% 659.37 1.22%
剂
制造费用 1,654.23 3.90% 3,203.41 3.27% 2,019.54 2.71% 1,520.03 2.8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运费 2,948.15 6.95% 5,676.07 5.79% 4,641.45 6.22% - -
合计 42,419.71 100.00% 97,985.34 100.00% 74,566.98 100.00% 54,087.71 100.00%
直接材料 4,636.73 80.04% 8,411.60 80.37% 7,980.52 79.07% 10,694.42 87.85%
直接人工 308.53 5.33% 406.23 3.88% 483.27 4.79% 447.68 3.68%
萘系 外
制造费用 486.34 8.40% 923.68 8.83% 843.49 8.36% 1,032.02 8.48%
加剂
销售运费 361.53 6.24% 724.98 6.93% 785.09 7.78% - -
合计 5,793.14 100.00% 10,466.49 100.00% 10,092.37 100.00% 12,174.12 100.00%
直接材料 225.72 95.95% 607.36 96.09% 499.31 94.48% 263.55 99.98%
其他 外
销售运费 9.54 4.05% 24.71 3.91% 29.16 5.52% 0.06 0.02%
加剂
合计 235.26 100.00% 632.06 100.00% 528.48 100.00% 263.61 100.00%
水泥 直接材料 2,325.05 100.00% 6,757.16 100.00% 11,326.68 100.00% 10,497.75 100.00%
直接材料 5.96 100.00% - - - - - -
其他 直接人工 - - 7.53 100.00% - - - -
制造费用 - - - - - - - -
合计 5.96 100.00% 7.53 100.00% - - - -
合计 50,779.12 - 115,848.58 - 96,514.51 - 77,023.2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料工费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
材料
直接
人工
制造
费用
销售
运费
合计 50,779.12 100.00% 115,848.58 100.00% 96,514.51 100.00% 77,023.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
较高,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占比较为稳定。2022 年 1-9 月,产
量下降导致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销售运费占比上升,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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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业
务毛利
其他 业
务毛利
合计 18,653.55 100.00% 39,319.28 100.00% 37,141.62 100.00% 38,751.3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保持在 98%
以上。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公司毛利分别为 38,751.33
万元、37,141.62 万元、39,319.28 万元和 18,653.5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55% 1.17% 26.38% -3.73% 30.11% -6.38% 36.49%
其他业务毛利率 8.99% 5.71% 3.28% -0.50% 3.78% -1.00% 4.78%
综合毛利率 26.87% 1.53% 25.34% -2.45% 27.79% -5.68% 33.47%
注:2022 年 1-9 月毛利率变动=2022 年 1-9 月毛利率-2021 年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 36.49%、30.11%、26.38%和 26.87% 。
输费用计入成本的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约为 1.91 个百分点;2021 年度,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 3.73 个百分点。2022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
年上升 1.53 个百分点。
(1)2020 年度毛利率分析
原因系:(1)受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在销售费用中的运费费用调至成本中,
导致毛利率下降 4.08 个百分点。(2)西南地区、华中地区子公司因涉及委外生产及
母液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在 2020 年度业务扩张中,上述地区销售收入和占比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均有明显提升,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2)2021 年度毛利率分析
格上升以及低毛利率区域收入占比增加所致:①2021 年,聚羧酸系外加剂毛利率较上
年下降 3.40 个百分点,主要系构成聚醚单体的主要材料环氧乙烷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根据 wind 统计数据,2021 年环氧乙烷市场均价为 7,798.80 元,较 2020 年度均价增长
点,主要系原材料工业萘、液碱、浓硫酸、黄高效、甲醛等价格上涨所致。③从区域
而言,公司在华东地区及华中区域的毛利率较低,同时收入占比较上年均有所增长,
上述区域较低的毛利率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3)2022 年 1-9 月毛利率分析
定。
公司已着手主动应对原材料毛利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场优
势,优化供需布局、灵活变动原材料采购节奏;另一方面积极推广产品价格与主要原
料价格联动的产品定价模式,最大程度上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绝大部分替代外购的聚醚单体、聚酯单体,从而保障原材
料价格的稳定。
(1)分产品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羧酸系外加剂 17,653.08 94.64% 36,619.81 93.13% 32,897.28 88.57% 31,718.26 81.85%
萘系外加剂 672.30 3.60% 2,133.70 5.43% 3,586.17 9.66% 6,466.01 16.69%
其他外加剂 97.78 0.52% 336.19 0.86% 212.93 0.57% 40.34 0.10%
水泥 165.63 0.89% 156.09 0.40% 357.64 0.96% 465.80 1.20%
其他 64.76 0.35% 73.48 0.19% 87.59 0.24% 60.93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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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653.55 100.00% 39,319.28 100.00% 37,141.62 100.00% 38,751.33 100.00%
报告期 内, 公司聚 羧酸 系外加 剂毛 利占 比分别 为 81.85%、88.57% 、93.13%和
扩大,占比提升。报告期内,聚羧酸系外加剂和萘系外加剂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分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产品的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聚羧酸系外加剂 29.39% 2.18% 27.21% -3.40% 30.61% -6.36% 36.97%
萘系外加剂 10.40% -6.53% 16.93% -9.29% 26.22% -8.47% 34.69%
其他外加剂 29.36% -5.36% 34.72% 6.00% 28.72% 15.45% 13.27%
水泥 6.65% 4.39% 2.26% -0.80% 3.06% -1.19% 4.25%
其他 91.57% 0.87% 90.70% -9.30% 100.00% - 100.00%
合计 26.87% 1.53% 25.34% -2.45% 27.79% -5.68% 33.47%
注:2022 年 1-9 月毛利率变动=2022 年 1-9 月毛利率-2021 年毛利率
报告期 内, 公司聚 羧酸 系外加 剂的 毛利 率分别 为 36.97%、30.61% 、27.21%和
聚羧酸系外加剂。
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在销售费用中的运费费用调至成本中所致;2021 年度,公司
萘系减水剂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9.29 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工业萘、液碱、浓硫酸、
黄高效、甲醛等价格上涨所致;2022 年 1-9 月,公司萘系外加剂毛利率相较上年降低
产品价格上涨,产品价格增幅小于原材料增幅。
等优点,市场需求大,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高,公司逐渐减少萘系外加剂的生产,萘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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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剂部分固定费用的分摊比例加大,导致萘系外加剂毛利率有所下降。
(1)受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在销售费用中的运费费用调至成本中。(2)西
南地区、华中地区子公司因涉及委外生产及母液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在 2020
年度业务扩张中,上述地区销售收入和占比均有明显提升,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整
体毛利率。
(1)构成聚醚单体的主要材料环氧乙烷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聚醚单体价格上升所致。
(2)公司在华东地区及华中区域的毛利率较低,同时收入占比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上
述区域较低的毛利率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系聚羧酸系外加剂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丙烯酸价格上升,带动产品价格上涨,产品
价格增幅大于原材料增幅所致。
单位:万元
地区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华南地区 40,948.72 58.98% 32.28% 86,135.88 55.51% 30.95%
西南地区 7,824.93 11.27% 11.77% 19,232.80 12.39% 13.09%
华东地区 10,578.51 15.24% 19.89% 27,311.10 17.60% 19.54%
华北地区 5,901.60 8.50% 27.41% 9,591.44 6.18% 27.02%
华中地区 1,505.90 2.17% 19.04% 7,208.86 4.65% 18.91%
其他地区 2,673.01 3.85% 18.98% 5,687.79 3.67% 14.97%
地区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毛利率
华南地区 84,360.45 63.12% 32.12% 83,273.99 71.93% 36.71%
西南地区 20,915.67 15.65% 12.90% 15,044.88 12.99% 17.16%
华东地区 14,165.22 10.60% 27.19% 11,180.58 9.66% 32.65%
华北地区 7,662.31 5.73% 28.34% 5,610.81 4.85% 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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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地区 3,909.75 2.93% 18.77% - - -
其他地区 2,642.73 1.98% 22.36% 664.27 0.57% 15.27%
报告期内公司华中地区业务毛利率偏低,主要系公司在华中地区以销售外加剂母
液产品为主,客户购买母液后进行复配生产,此种产品销售模式下,华中地区产品毛
利率相对较低。同时,公司在西南区域委托当地厂商开展外加剂加工业务,公司向厂
商支付相应加工服务费用,该种合作方式下,公司外加剂产品成本相对较高,毛利率
较低。随着 2019 年至 2021 年间西南区域、华中区域销售收入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拉
低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2021 年华东地区毛利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
抢占市场,扩大市场规模所致。
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
务的审批的影响,全国各个区域收入均呈现下降;其中华中地区收入占比相较上一年
降低 2.48 个百分点,主要系为控制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公司综合研判华中地区市场最
新变化,主动调整了业务经营规模,精选经营状况较好的优质客户与之合作,控制压
缩了与部分信用情况较差的客户的合作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和毛利率较低,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构成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费用 5,960.70 10,637.02 9,036.20 11,660.96
管理费用 4,714.22 9,315.23 8,978.05 8,374.90
研发费用 2,839.35 5,521.93 4,278.27 3,581.60
财务费用 104.85 917.72 -206.22 -1,208.36
期间费用合计 13,619.11 26,391.90 22,086.30 22,409.10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43.77% 40.30% 40.91% 52.04%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34.61% 35.30% 40.65% 37.37%
研发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20.85% 20.92% 19.37% 15.98%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0.77% 3.48% -0.93% -5.39%
营业收入 69,432.68 155,167.86 133,656.13 115,7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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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构成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8.58% 6.86% 6.76% 10.07%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6.79% 6.00% 6.72% 7.23%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4.09% 3.56% 3.20% 3.09%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0.15% 0.59% -0.15% -1.04%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19.61% 17.01% 16.52% 19.3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2,409.10 万元、22,086.30 万元、26,391.90 万元
和 13,619.1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36%、16.52%、17.01%和 19.61% 。
本中核算,受此影响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自 2020 年起有所回落。2022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主要系受下游房地产需求疲
软及公司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
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收入有所下降,而销售费用
中和管理费用中的部分固定支出,如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不随收入变化,导致
期间费用变动与收入不同比,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期间费用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苏博特 22.93% 19.19% 20.71% 30.29%
垒知集团 12.32% 11.42% 12.08% 15.22%
行业平均 17.63% 15.31% 16.40% 22.76%
发行人 19.61% 17.01% 16.52% 19.36%
如上表所示,2019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比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随着公司加大
了市场开拓,扣除运输费用影响后,期间费用支出和占比整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
内,公司期间费用占比均高于垒知集团而小于苏博特,主要系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
的支付职工薪酬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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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952.46 49.53% 5,818.68 54.70% 5,367.01 59.39% 5,236.96 44.91%
货物运输费 - - - - - - 3,498.57 30.00%
差旅及车辆使
用费
折旧摊销费 184.55 3.10% 254.16 2.39% 328.28 3.63% 602.69 5.17%
代理服务费 1,823.07 30.58% 2,946.40 27.70% 1,900.96 21.04% 1,406.04 12.06%
其他 580.57 9.74% 799.63 7.52% 560.51 6.20% 352.64 3.02%
合计 5,960.70 100.00% 10,637.02 100.00% 9,036.20 100.00% 11,660.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货物运输费、差旅及车辆使用费、折
旧摊销费和代理服务费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1,660.96 万元、9,036.20 万元、10,637.02 万元
和 5,960.7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7%、6.76%、6.86%和 8.58%。2020
年及 2021 年全年销售费用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系因适用新收入准则,货物运输相
关成本调整在营业成本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5,236.96 万元、5,367.01 万元、
长;主要系公司为了加大市场开拓,增加了销售人员引入。2022 年 1-9 月,受房地产
企业下游需求下降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有所减少,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也呈现下降
趋势,但职工薪酬中较大部分为固定薪酬,难以在短时间内减少。因此,销售费用占
营业收入比例相比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 用中折旧摊销费 用分别为 602.69 万元、328.28 万元、
入准则,将货物运输相关车辆折旧成本调整在营业成本核算所致。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代理服务费分别为 1,406.04 万元、1,900.96 万元、2,946.40
万元和 1,823.07 万元。2019 年起,公司代理服务费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在业务发
展过程中,为迅速占领目标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收入规模,通常会与各
地的外加剂服务商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其在当地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优势,进行下
游市场的开发。在此过程中,公司根据销售情况支付给服务商一定的代理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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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苏博特 8.66% 10.92% 5.54% 2.51%
垒知集团 53.31% 56.51% 60.18% 36.39%
行业平均 30.99% 33.72% 32.86% 19.45%
发行人 27.30% 27.70% 21.04% 12.06%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因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季报未披露相关数据,因此用 2022 年上半年数据进行分析。
如上表所示,2019 至 2022 年 1-6 月,公司代理服务费占比高于苏博特而小于垒知
集团;2019 年至 2021 年,随着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代理服务费支出和占比整体呈
增长趋势;2022 年 1-6 月,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减少,相应的代理服务费较上年同期支
出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483.29 52.68% 4,579.82 49.16% 4,375.27 48.73% 3,588.17 42.84%
办公费 559.83 11.88% 1,438.05 15.44% 1,783.90 19.87% 1,953.63 23.33%
折旧及摊销 852.85 18.09% 1,325.14 14.23% 920.93 10.26% 652.29 7.79%
差旅费 325.54 6.91% 550.56 5.91% 473.53 5.27% 530.31 6.33%
股份支付费 213.85 4.54% 428.75 4.60% 892.62 9.94% 1,066.92 12.74%
其他 278.85 5.92% 992.91 10.66% 531.81 5.92% 583.57 6.97%
合计 4,714.22 100.00% 9,315.23 100.00% 8,978.05 100.00% 8,374.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折旧摊销费、差旅费和
办公费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8,374.90 万元、8,978.05 万元、9,315.23 万元和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下降后上升趋势。2022 年 1-9 月,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 2021 年上涨 0.79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受下游房地产企业需求下降及加强客户管理,集中发
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户新
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销售规模下降,而管理费用中部分固定支出,主要系职工薪
酬和折旧及摊销等,不随收入变动,导致期间费用变动与收入不同比,管理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重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分别为 1,953.63 万元、1,783.90 万元、1,438.05 万元和
内,公司办公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将日常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招聘
费等相关支出计入办公费用中。2022 年 1-9 月,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占管理费用的比重
下降,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实施降本增效等措施,业务招待费、招聘费和日常办公支出
降低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费 1,055.40 37.17% 2,299.86 41.65% 1,730.66 40.45% 1,143.92 31.94%
物料消耗 1,620.45 57.07% 2,973.41 53.85% 2,267.28 53.00% 2,191.27 61.18%
折旧摊销 128.80 4.54% 181.60 3.29% 204.32 4.78% 146.13 4.08%
其他 34.69 1.22% 67.06 1.21% 76.01 1.78% 100.28 2.80%
合计 2,839.35 100.00% 5,521.93 100.00% 4,278.27 100.00% 3,581.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物料消耗、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581.60 万元、4,278.27 万元、5,521.93 万元和
费用占比呈逐年上涨趋势。
公司自 2019 年起,公司研发费用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研发中
心及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 2019 年投入使用,2019 年度至今相继推出无碱速凝
剂、脱模剂、应用于高标号混凝土、管桩机布料的降粘型减水剂大单体及减水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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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专用减水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纳米早强剂、新型保塌剂 JST7、余废混凝土处
理剂等新产品。2022 年 1-9 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所
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603.58 1,287.97 548.13 654.24
减:利息收入 575.50 484.25 863.61 1,948.52
加:汇兑损益 - -8.78 - -
银行手续费 76.77 122.78 109.25 85.93
合计 104.85 917.72 -206.22 -1,208.36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贷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构成。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分-1,208.36 万 元 、-206.22 万 元 、 917.72 万 元 和
年 1-9 月,财务费用相较 2021 年 1-9 月减少 495.96 万元,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
致。
(五)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按照各地税法规定所承担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分别为 593.20
万元、720.88 万元、769.95 万元和 363.6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51%、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2021 年粤科投资所投资的投资基金持有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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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通过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该资产公允价值相应增长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891.53 421.95 - -
(八)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
失和其他应 收款坏账 损失。报 告期各期 ,公司信 用减值损 失分别为-386.03 万元、
-798.24 万元、-2,709.73 万元和 153.77 万元。2021 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较 2020
年度大幅上升,一方面系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应收账款增加;一方面系房地产
行业震荡,公司所在行业为房地产上游行业,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谨慎应对风险,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2022 年 1-9 月信用减值损失较上一年大幅减少且转负为正,主要系本
期货款回收情况良好,冲回已计提的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单位:万元
构成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261.61 -238.93 -28.16 19.78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42.53 -2,452.78 -991.20 -555.88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4.69 -18.02 221.12 150.07
合计 153.77 -2,709.73 -798.24 -386.03
(九)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报告期各期,公司
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8.16 万元、6.08 万元、-4.94 万元和 38.71 万元,金额较少。
(十)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补助 - - - - - - 0.20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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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权回购款溢价款 1,360.00 79.15% 2,815.19 87.99% 2,824.81 96.81% - -
其他 358.33 20.85% 384.33 12.01% 93.22 3.19% 289.53 99.93%
合计 1,718.33 100.00% 3,199.51 100.00% 2,918.04 100.00% 289.73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89.73 万元、2,918.04 万元、3,199.51 万元
和 1,718.33 万元。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主
要系武汉苏博股权回购款溢价款所致。公司于 2017 年 4 月起实施对苏博系公司的收
购,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完成对苏
博系公司 65%股权的收购。由于双方存在分歧,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订《股权收购终
止协议》,约定以 9,275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苏博系公司 65%股权,朱华雄回购苏博
系股权时与公司约定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向红墙股份支付回购价款 2,275.00 万元;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分期向红墙股份支付剩余回购价款 7,000.00 万
元,每月支付回购价款金额不低于 235.00 万元,直至付清剩余回购价款为止。公司在
收到分期支付款项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付
清。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对外捐赠 300.24 74.68% 301.05 83.19% 3.90 2.31% 2.44 1.84%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55.63 13.84% 21.71 6.00% 94.68 56.16% 89.69 67.73%
其他 46.17 11.48% 39.12 10.81% 70.02 41.53% 40.28 30.42%
合计 402.05 100.00% 361.88 100.00% 168.60 100.00% 132.4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32.41 万元、168.60 万元、361.88 万元和
额较小,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较小。
(十一)主要利润来源分析
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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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6,042.46 82.11% 10,111.48 78.09% 13,709.88 83.30% 15,470.36 98.99%
营业外收
支净额
利润总额 7,358.74 100.00% 12,949.11 100.00% 16,459.31 100.00% 15,627.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15,627.68 万元、16,459.31 万元、12,949.11 万元
及 7,358.74 万元,其中营业利润分别为 15,470.36 万元、13,709.88 万元、10,111.48 万
元及 6,042.46 万元。营业利润为公司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利
润分别占利润总额的 98.99%、83.30%、78.09%及 82.11%。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6.92 -26.62 -88.61 -58.16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88.21 342.47 1,143.67
取的资金占用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1.14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91.53 421.95 - -
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2.35 569.49 524.07 307.77
净影响金额 2,164.57 3,029.83 2,966.33 1,744.04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和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等构
成 。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比例 分 别 为 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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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612.27 148,139.78 99,658.71 87,004.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417.41 137,135.61 105,658.51 93,51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4.86 11,004.17 -5,999.80 -6,509.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36.03 7,648.52 64,544.22 64,012.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678.78 13,850.98 64,013.69 60,135.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42.75 -6,202.46 530.53 3,877.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81.33 39,019.04 19,099.40 23,250.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60.62 7,418.55 31,914.22 15,454.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79.29 31,600.48 -12,814.82 7,796.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427.18 36,402.19 -18,284.09 5,164.3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于 2019 年及 2020 年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在业务
开展过程票据结算相对较多,同时受行业整体回款周期较长的影响,导致公司期末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2021 年公司为应对行业风险,通过调整结算方式、
增加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比例及调整回款周期等方式进行了资金回笼,全年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性净现流仍然为正值。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242.25 145,968.61 98,770.63 86,241.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55 80.82 58.00 17.7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6.46 2,090.36 830.08 745.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612.27 148,139.78 99,658.71 87,004.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578.48 97,050.32 71,131.31 66,577.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998.49 16,967.73 14,183.60 9,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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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08.16 8,532.61 8,214.25 7,742.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32.28 14,584.95 12,129.36 9,23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417.41 137,135.61 105,658.51 93,51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4.86 11,004.17 -5,999.80 -6,509.67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对比情况如下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9,432.68 155,167.86 133,656.13 115,774.5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93,242.25 145,968.61 98,770.63 86,241.44
销售获现比率 134.29% 94.07% 73.90% 7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4.86 11,004.17 -5,999.80 -6,509.67
净利润 6,287.99 11,275.30 14,174.53 12,817.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与净利润的比例
和 134.29%,2019 年、2020 年销售获现比率较低,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混凝土生产企
业,这些客户往往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对账期的要求较长;2021 年度起,公司通过
调整结算方式、增加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比例及调整回款周期等方式进行了资金回笼,
销售获现比大幅增加;2022 年 1-9 月,公司部分于 2021 年下半年收到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在本期回款,产生了大量经营性现金流量,同时 2022 年 1-9 月销售规模下
滑,导致销售获现比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09.67 万元、-5,999.80
万元、11,004.17 万元和 9,194.8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50.79%、-42.33%、97.60%和 146.23%。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混凝土生产企
业,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随着收入的增长,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小于当期销售收入,公司销售获现比率较低;(2)公司从上游采购工业萘、聚醚单
体、聚酯单体等原材料结算周期相对较短,甚至需预付货款或现款结算。报告期内,
公司持续扩张业务带动原材料采购量的增加,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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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增长;(3)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业务和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其他期间费用增长较快。
系:(1)对票据类型进行限制,鼓励客户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因 2021 年以来
出现恒大集团票据违约事件,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兑付风险增加,公司
收紧了对商业承兑汇票收取政策。对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实施白名单和黑名单分类管
理政策,公司允许收取白名单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予收取
黑名单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每季度对名单进行更新,并在白
名单企业承兑人信用情况出现明显恶化时立刻停止收取。2020 年末到 2022 年 9 月
末,公司的白名单数量从 111 个降为 27 个。2021 年度全年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回款规
模大幅下降,同时现金/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回款规模大幅增长;(2)公司同时对商
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期限进行限制,原则上仅接受到期日在半年以内的商业承兑票据;
(3)公司为进行资金回笼,对可提前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贴现。2022 年
中发展重点客户,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核查,收紧对回款能力弱、规模较小等客
户新业务的审批的影响,公司销售规模下降,公司相应减少了采购,加之受回款情况
的影响,最终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大于经营性现金支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65.50 - 2,275.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36.18 7,129.07 64,523.60 61,699.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36.03 7,648.52 64,544.22 64,012.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000.00 2,000.00 56,100.00 55,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678.78 13,850.98 64,013.69 60,1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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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42.75 -6,202.46 530.53 3,877.60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877.60 万元、530.53 万
元、-6,202.46 万元和-5,742.75 万元。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对外支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较大,该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金额分别为 7,913.69 万元和 11,850.98 万元,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较低。
有关的现金相较上一年度均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和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所
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83.36 242.36 2,564.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797.96 35,766.70 12,643.78 17,03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9.97 3,891.44 6,220.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81.33 39,019.04 19,099.40 23,250.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230.01 6,300.00 23,030.00 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12.86 823.47 3,336.02 2,979.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7.75 295.09 5,548.20 4,475.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60.62 7,418.55 31,914.22 15,454.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79.29 31,600.48 -12,814.82 7,796.4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796.42 万元、-12,814.82 万
元、31,600.48 万元和-21,879.29 万元。2021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大,主要系新增银行借款金额较大所致。2022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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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本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买设备、土地使用权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
内容请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一直注重科研投入,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技术
积累和创新,逐步建立了一套高效的研发体系,掌握了一系列相关产品的核心技术,
主要核心技术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技术水
平及研发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成果
阶段
后张预应力孔道压浆
料的研制和应用研究
耐泥型减水剂在混 凝
土制品中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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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成果
阶段
一种聚羧酸粉剂的研 2、粉状聚羧酸的合成工艺研究;
发和应用研究 3、粉状聚羧酸的混凝土和干粉砂浆性能测试;
改性生物基木质素磺
应用研究
一种线形聚羧酸石膏 研究;
及应用研究 及应用工艺条件的研究;
聚乙烯亚胺减水剂的
能测试及早强性能测试;
能研究
一种含有疏水基团 2、含有疏水基 PEG 大单体的聚羧酸减水剂的合成及工
PEG 大单体的合成及 艺哟优化;
其合成的聚羧酸减水 3、混凝土性能及效果验证:验证合成的聚羧酸减水剂的
剂的性能研究 降粘效果及保坍效果;
一种混凝土用稳泡型 落度和扩展度;
研究 3、申请发明专利 1 件,对研究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高保坍型减水剂性能
工艺;
用研究
改善的性能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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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成果
阶段
水剂的制备应用 2、葡萄糖改性聚羧酸减水剂的合成工艺研究;
减水效果、和易性以及强度的验证;
新型降粘型外加剂对 2、降粘单体的合成关键指标确定;
高强度混凝土拌合物 3、降粘型减水剂合成技术研究;
粘度调控技术研究与 4、降粘型外加剂对高强混凝土拌合流变性指标的影响研
应用 究;
改性萘磺酸盐减水剂 2、改性基团的筛选及合成工艺的确定;
用研究 4、改性萘磺酸盐在混凝土中的应用技术研究;
析;
减水保坍型聚羧酸外
用研究
外加剂与湿拌砂浆原 2、湿拌砂浆各组分与外加剂适应性试验研究;
究 4、针对不同的原材料确定相对应的外加剂配方;
一种管桩用单免混凝
土外加剂制备及应用
醚酯共聚型聚羧酸减
水剂的研发
稳泡型聚羧酸减水剂
的研发
果以及引气量对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影响;
膦酸基小分子抗泥剂 1、膦酸基小分子抗泥剂的分子结构设计及合成工艺研
的制备及其应用研究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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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成果
阶段
(粉)效果验证以及相互复配应用的耐泥(粉)效果验
证;
建立细粉(或水溶液)絮凝剂残留量与机制砂絮凝剂残
留量关系;
研究;该部分研究工作将包括残留絮凝剂的水溶液与残
残留絮凝剂的机制砂 留絮凝剂的机制砂颗粒影响研究,并包括水溶液,机制
试验研究 砂颗粒与两者混合物的三者关系探究;
并能够提供相应解决途径。
超高性能混凝土
开发
要求及配比;
材料选择;
多烷醇短侧链聚乙二
醇的制备及应用研究
数研究;
一种具有超支化结构
究;
及其应用研究
泥(粉)、降粘效果验证;
化降解,制备水溶性淀粉;
磺化接枝淀粉在混凝
土减水剂的应用研究
应用性能测试;
混凝土粘度调控技术 2、粘度调控型外加剂合成工艺研究,确定合成配方及工
研究及应用 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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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成果
阶段
响,确定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粘度调整外加剂配方;
取;
度、减水性能、泌水率、保坍等性能测试;
混凝土纳米防护剂的
制备及应用研究
渍处理后测试其氯离子扩散系数;
中和剂等的选取;
新型混凝土和易性改
土凝结时间、流动度、减水性能、泌水率、保坍等性能
测试;
究
早强降粘型聚羧酸减 测试,确定降粘聚羧酸减水剂的结构;
究 5、新拌高强混凝土粘度和流变性能验证,早期 1、3、7
天强度的对比验证;
早强型混凝土防冻剂
制备及应用研究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将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作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在产品开发与技术
研究方面的历年投入均较大,保障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不断更新和创新。公司研发费
用投入及研发人员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八、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研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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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参见本募集说
明书“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2、重大关联交
易”。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
讼、仲裁: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请总额(元) 案件阶段
二审程序
中,一审判
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
限公司
诉讼请求,
被告上诉中
临沂天固混凝土工程有
土工程有限公司
揭西县巨塔混凝土有限
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恒
司、佛山市粤绍土石方
工程有限公司等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
资发展有限公司
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
有限公司
遵 义市 景鑫商 贸有 限公
有限公司
贵州恒凯瑞建材有限公
公司
武汉鼎实园区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湖北宏缘市
一审程序
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
申请撤诉
司、武汉林四房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请总额(元) 案件阶段
浙江卡浦乐尔混凝土技
术有限公司、邹红湘
合计 33,034,967.79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 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产业链的补充、配套,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通过本次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实现公司业务线扩展与产品结构优化,提升
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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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
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况,以及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08,933,682 股,其中刘连军先生持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刘连军先生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无其他控
制的企业。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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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08,933,682 股,其中刘连军先生持有
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除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
下:
广东科创持有发行人 16,104,488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71%。
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科创等共同投
(有限合伙) 资设立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分别为刘连军(董事长兼总裁)、赵
利 华 、何 元杰 、范 纬中 、封 华、 高育 慧、 李 玉林 (独 立董 事) 、师 海霞 (独 立 董
事)、王桂玲(独立董事);发行人现任监事分别为刘国栋(监事会主席)、关平以
及李树志(职工代表监事);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为何元杰(副总裁)、孙铁刚
(副总裁)、程占省(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唐苑昆(财务总监)。
廖朝理在最近 12 个月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贺世宏在最近 12 个月内曾任发行
人监事,张小富在最近 12 个月内曾任发行人副总裁,朱吉汉在最近 12 个月内曾任发
行人副总裁、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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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如
下:
关联方
姓名 担任发行人职务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执行董事
封华 董事 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
高育慧 董事 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 董事
师海霞 独立董事 北京中凝汇智新材料技术中心 经理兼执行董事
最近 12 个月内任独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
最近 12 个月内曾任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廖朝理
独立董事 最近 12 个月内任独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 报告期内曾为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全资子公司,现为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 公司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
方。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
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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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公司将与关联自然人、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
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1)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通过红墙投资参与投资的江门市粤
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减资,减资后红墙投资的认缴出资额由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投资基金
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
易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关于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
投资基金减资事项。”
(2)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通过红墙投资参与投资的江门市粤科红墙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减资,减资后红墙投资的认缴出资额由 1,140 万
元减少至 674.5 万元。关联董事刘连军、封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投资基金减资
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对
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关于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披露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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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投资基
金减资事项。”
(1)2021 年 4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同意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赵利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议案,刘连军、赵利华、范纬中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次发
行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项目顺利进
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及其配偶赵利华(赵利华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议案,刘连军、赵利华、范纬中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本
次发行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项目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分三年向广东红墙慈善基金会捐
赠 900 万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连军、赵利华、何元杰、范纬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红墙慈善基金会捐赠,
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该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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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作为被担保方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公司作
为担保方实际发生担保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期
注:表格所列担保期为合同日期
注:表中第 2、5、7、8 项业务于 2022 年第三季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作为担保方实际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1)经常性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一般关联交易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95.16 750.00 943.03 1,012.42
注:1)包含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偶发性一般关联交易
商,约定刘连军将其所持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计 50 万元实缴出资额,
由于其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以货币 29.5 万元折价转让给红墙股份。2020 年 12 月 7
日,红墙股份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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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支出比重较低,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主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有关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均
按规定及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对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减资的两次董事会决议中,关联董事赵利华、范纬中未回避,存在法
律瑕疵。根据公司说明,上述瑕疵系因公司对该情况下的关联董事的理解偏差导致未
将上述人员作为关联方。就上述两次关联交易,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和非关联董事均
认为:关联方与发行人按照同比例在共同出资的企业中减资,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两次董事会决议均由非关联董事
全部通过,时任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和非
关联董事对上述两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除前述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企业内控制度
当中就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外,为切实保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使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就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内容如下: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
交易中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
依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
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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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红墙股份报告
期内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红墙
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红墙股
份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可行、有效的;红墙股份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
业务发展目标,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
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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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0 万元
(含 5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额
入金额
惠州市大亚湾石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 司
化 区 C4 地 块 惠州市红墙化
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 66,071.00 56,000.00
(惠州大亚湾经 学有限公司
氧丙烷衍生物项目
济技术开发区)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公司拟投资 66,071.00 万元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
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本项目计划建设年产 15 万吨聚醚单体生产
线、年产 7 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 4 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年产 4
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和年产 2 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实现产业链向上延伸,推动业务纵向一体化发展;并且
丰富产品结构,推进公司精细化工行业布局,扩展公司业务范围;同时提升主要产品
的复配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
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公司目前以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为主导产品。
年产 4 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为聚羧酸减水剂复配生产线,是发行人复
配能力的扩展。聚羧酸减水剂是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近年来因其良好的性能,已成
为混凝土减水剂行业的主流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聚羧酸
减水剂复配产量,有助于发行人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展。
本次新增年产 15 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 4 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年产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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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 2 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原材料及
相关产品,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纵向延伸。其中:
年产 15 万吨聚醚单体生产线、年产 4 万吨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均生产聚羧酸系外
加剂的原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也将主要应用于公司合成聚羧酸系外加剂。聚
羧酸系外加剂占据外加剂市场 80%以上的份额,是外加剂市场的主要产品。
年产 7 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年产 2 万吨聚醚多元醇生产线虽然为公司
新增产品,并将对外进行销售,但其均为公司上游原材料相关产品。非离子表面活性
剂具有良好的乳化、润湿、分散、增溶、洗涤等性能,是日化产品不可或缺的原料之
一。根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面活性剂专业委员会提供的中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产销数据,在 2014 年-2020 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27%。据观研报
告网预测,2024 年我国衣物清洁、个人清洁、家居清洁市场规模销售额分别为 971 亿
元、151 亿元、555 亿元。聚醚多元醇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根据环球聚氨酯网的报
告,2017-2025 年,预测全球聚氨酯硬泡市场复合年增长率将保持在 6%。按此增速测
算,截至 2025 年末市场收益将从 2016 年的 152 亿美元增长至 255 亿美元。通过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实现公司业务线扩展与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当前市场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九)市场供求情况、利润水平趋势及变动原因”之“1、
市场供求情况”。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可以保障公司原材料供给与生产效率,实现公司
产业链整合的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既有业
务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评估确定,具备实施可行性及良好的实施前景。本次募投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对公司业务规模、产品丰富度、产品质量等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行业,随着近期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声
维稳房地产市场,增速回落的房地产市场有望企稳,有序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
持续推动基础建设行业不断发展,减水剂下游市场的需求将延续增长趋势。
另外,河砂资源逐渐减少导致国内混凝土中机制砂使用的比例逐渐提高,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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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颗粒粗糙、棱角多、石灰石粉含量多,故机制砂的使用需要添加更多的减水剂,而
且机制砂对减水剂的性能具有更高的要求,促使减水剂需求端对减水剂需求日益增
多,对减水剂性能的要求越发精细。
公司为适应当前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市场定位,积
极优化调整业务方向与产品结构。公司基于主要产品聚羧酸系外加剂设计本次募投项
目,布局聚醚单体研发生产,从而实现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目标,以此满足下
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借布局聚醚单体业务进入产业链上游环节,落实“纵向一体
化”的产业链发展战略。公司进入聚醚单体的生产环节是公司聚羧酸系外加剂产业链
整合的第一步,是完善外加剂行业产品布局的新起点,同时也是公司增厚盈利能力的
重要举措。
由于环保政策的严格要求,市场内不达标的小企业逐渐被清退出市场,市场份额
向生产规范的企业集中。同时受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影响,企业的研发能力面临更高
要求,促使市场份额向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多年来
坚持规范化生产,已经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
体系、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建立了
良好的市场形象。出于稳固与提升市场地位的考虑,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
升业务承接能力,扩大现有产品的产量并优化产品性能。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从
聚羧酸系外加剂原材料端起保障公司产品满足外加剂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
争能力。
个五年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化工、造纸等
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公司适时开展转型发展,向精细化工方
向进行拓展,优化产品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聚醚多元醇、非离子表面活性
剂及聚羧酸减水剂五类,其中聚醚多元醇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公司新增产品,是公
司精细化工方向的尝试性发展落脚点,募投项目达产后可以实现公司多方位布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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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司整体营收水平。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增设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及其原材料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
基酯生产线,实现公司主营产品生产量的扩充,并且为公司生产聚羧酸系外加剂提供
原材料保障,有效保障公司生产效率。聚醚单体与丙烯酸羟基酯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是石油化工产品之一。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该地区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同时具
备生产环氧乙烷与环氧丙烷的能力。区内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内少数世界
级规模的石化企业之一,具有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与生产规模。此次公司将与中海壳
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实现项目投产所需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的隔
墙管道运输。便捷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有力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保障公司积极响应市
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目前主要终端客户集中于建筑行业,行业内普遍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56 次/年,经营现金流趋紧。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运营后,将为公司开拓业务方向,增加表面活性剂、多元醇等环氧
乙烷、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该类产品行业内资金周转效率普遍高于建筑行业。行业
内主要竞争对手奥克股份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9.60 次/年,皇马科技 2021 年
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9.87 次/年,赞宇科技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5.72 次/年。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经营可以有效优化公司的资金配置,提高公司的财务质量,
保障公司稳健运营,落实公司持续发展任务。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环保要求。惠州大亚湾投资产业导向中写明:“开发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是石
油化工中下游产品加工、精细化工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
发展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开发区将大力扶持石化、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
根据政策规定以石化深加工产品、新型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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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产业属于重点扶持产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设业务条线,符合国家政策、产业
发展导向,并且聚羧酸系外加剂是一种绿色环保型外加剂,响应环保要求。公司业务
发展受到国家、省市及园区政策的扶持利好。
公司募投项目一方面增加聚羧酸系外加剂生产量,并强化产业链生产供应能力;
另一方面新增表面活性剂与多元醇作为业务发展新方向。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是募投
项目新增产能能否消化的重要影响因素。
本次募投项目产业中聚醚单体、丙烯酸羟基酯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生产,剩余部分
将用于对外销售。聚羧酸减水剂由于其与混凝土配置后呈现良好的耐久性和抗冻性,
在高速铁路、地铁工程、超高层建筑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是目前市场上最为主要的
减水剂产品,占有减水剂市场超八成份额。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及聚醚多元醇产品下游市场主要为日化市场,据前瞻产业研究
院统计,我国日化市场规模在 2015 年-2020 年间逐年上升,即使受到新冠疫情的冲
击,2020 年依旧保持了 5.83%的增长率,市场规模逼近千亿,尤其广东是国内日化消
费大省,立白集团、蓝月亮集团等均分布在广东省内,提供了庞大的下游市场消化新
增产能。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后通过全国布局,加强了
和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公司下设 18 家控股子公司,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龙头
企业之一,具备成熟的投资条件。公司专注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注重产品研发工作的
开展,具备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高新技术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能力,通过多
年经营公司组建了一支涵盖研发、生产、销售多环节的专业团队,包括多名相关领域
从业十年以上的专家,具备了向上游扩展的人才储备与技术条件。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不宜长途运输,故生产环氧乙
烷、环氧丙烷具有较强的资源、地域要求。目前大亚湾石化基地是国内最大的石化基
地之一,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更是采用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一二期工程共计
建成了 220 万吨乙烯裂解生产装置,具有充足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资源。本次公司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拟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借助隔墙管道运输,保障原材料的安
全稳定持续供应。
(五)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项目考虑生产线规划建设、设备选型、订购、人员招聘、培训及投产前各项
准备工作与试投产等实际需要,计划建设周期为 2 年。本次项目阶段性建设情况如
下: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12
(六)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66,071.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6,000.00 万元,其余部分使用公
司自有资金建设。本项目建设投资 59,978.49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 51,768.71 万元(建
筑工程费 15,315.12 万元,设备购置费 36,453.6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174.40
万元,预备费 1,035.3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092.51 万元。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
序号 项目 T+1 T+2 T+3 合计
本性支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七)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0 万元
(含 56,000.00 万元)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
衍生物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项目核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项目备案,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
为 2108-441303-04-01-939530。
本次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石化工业区 C4 地块西北部。本
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2022 年 1 月 21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出具了《关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22】7 号),认为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惠
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的意见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
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
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办理能评手续。2021 年 11 月 9 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术开发区工业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
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初审意见》,认为该项目投产后对大亚湾区完成能
耗“双控”目标的影响较小。2021 年 11 月 25 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出具了
《关于年产 32 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节能审查情况报告》,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通过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审核,并提请广东省能源局审查。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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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
该项目节能报告。
四、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 年。公司预计投产后逐步释放产能,按
第一年达产 60%,第二年达产 80%,第三至十年达产 100%测算,投产后效益测算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七年 第八-十二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3,458.41 191,277.88 239,097.35 239,097.35
主营业务成本 124,222.50 164,208.40 203,724.31 203,057.38
稅金及附加 - 455.14 819.91 819.91
销售费用 438.90 585.20 731.49 731.49
管理费用 1,257.13 1,676.17 2,095.21 2,095.21
研发费用 1,434.58 1,912.78 2,390.97 2,390.97
所得税 4,026.32 5,610.05 7,333.86 7,500.59
净利润 12,078.97 16,830.14 22,001.59 22,501.78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聚醚单体 15 万吨产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7 万吨产
能、丙烯酸羟基酯 4 万吨产能、聚醚多元醇 2 万吨产能和聚羧酸系减水剂 4 万吨复配
能力,建成后将于第一年达产 60%,第二年达产 80%,第三年达产 100%。其营业收
入参照市场销售收入进行测算,销售价格以测算当期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结
合具体产品品类、工艺等进行估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为 239,097.35 万
元。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十二年
聚醚单体 69,292.04 92,389.38 115,486.73
表面活性剂 29,893.81 39,858.41 49,823.01
聚醚多元醇 15,318.58 20,424.78 25,530.97
丙烯酸羟基酯 24,907.96 33,210.62 41,513.27
聚羧酸减水剂 4,046.02 5,394.69 6,743.36
合计 143,458.41 191,277.88 239,0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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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包含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项目完全达产后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七年 第八-十二年
直接材料 111,923.58 149,231.44 186,539.31 186,539.31
直接人工 2,145.00 3,185.00 3,755.00 3,755.00
制造费用 10,153.92 11,791.96 13,430.00 12,763.08
其中:折旧 5,239.79 5,239.79 5,239.79 4,572.39
水电燃料费 4,141.32 5,521.76 6,902.21 6,902.68
其它制造费用 772.80 1,030.41 1,288.01 1,288.01
销售费用 438.90 585.20 731.49 731.49
管理费用 1,257.13 1,676.17 2,095.21 2,095.21
研发费用 1,434.58 1,912.78 2,390.97 2,390.97
合计 127,353.11 168,382.55 208,941.99 208,275.06
(1)直接材料
本项目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丙烯酸、去离子水
等,原材料的价格以测算当期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预计采购情况进
行估算。
(2)直接人工
本项目直接人工是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确定各岗位的定员,并结合该岗
位员工人均年均工资福利为基础进行合理测算。
(3)折旧
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计算采用平均年限法。土地折旧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按
年,残值率按 5%计算,每年的折旧费为 4,572.39 万元。装修按 5 年摊销,残值率按
(4)水电燃料费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直接燃料及动力包括水、电力、蒸汽等,直接燃料、动力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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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估算。
(5)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机械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等,是指制造费
用中扣除折旧、修理费用后的其他费用。本项目的其他制造费用是根据发行人历史财
务数据进行估算。
(6)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经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定位规划、产业链协同
发力等项目因素,对项目费用进行测算。
增值税率按 13%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含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 5%计缴,企业所得税按 25%计缴。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七年 第八-十二年
稅金及附加 - 455.14 819.91 819.91
所得税 4,026.32 5,610.05 7,333.86 7,500.59
本次项目效益测算聚醚单体毛利率为 12.61%,表面活性剂毛利率为 14.52%,聚
醚多元醇毛利率为 10.68%,丙烯酸羟基酯毛利率为 23.20%,聚羧酸减水剂毛利率为
公司 产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平均值
奥克股份 聚醚单体 6.90% 13.85% 13.44% 11.40%
大品种表面活性剂 9.14% 16.08% 16.76% 13.99%
皇马科技
小品种表面活性剂 24.98% 25.22% 25.91% 25.37%
赞宇科技 表面活性剂 14.41% 18.84% 13.81% 15.69%
红宝丽 环氧丙烷衍生物 13.44% 19.73% 21.21% 18.13%
联泓新科 环氧乙烷衍生物 24.49% 未披露 29.98% -
发行人 聚羧酸减水剂 27.21% 30.61% 36.97% 31.60%
公司募投项目聚醚单体毛利率预计为 12.61%,同行业公司奥克股份近三年毛利率
分别为 13.44%、13.85%及 6.90%,近三年的毛利率均值为 11.40%。2021 年度由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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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乙烷价格显著上升导致奥克股份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毛利率出现较大波
动,发行人毛利率测算情况略高于奥克股份三年均值。
公司募投项目表面活性剂毛利率预计为 14.52%,同行业公司皇马科技将表面活性
剂分为两大板块,板块内涵盖的细分种类存在较大差异,故毛利率也存在较大差异。
大品种表面活性剂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16.76%、16.08%及 9.14%,近三年的毛利率均
值为 13.99%。小品种表面活性剂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25.91%、25.22%及 24.98%,近
三年的毛利率均值为 25.37%。发行人预测毛利率与其大品种板块三年均值相近,低于
其小品种板块毛利率。
赞宇科技表面活性剂产品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13.81%、18.84%及 14.41%,近三
年的毛利率均值为 15.69%。发行人募投项目表面活性剂预测毛利率低于赞宇科技三年
毛利率均值。
公司募投 项目丙 烯酸羟 基酯毛 利率预 计为 23.20%, 聚醚 多元醇 毛利率 预计为
取同类型产品红宝丽环丙衍生物、联泓新科环氧乙烷衍生物毛利率对比。红宝丽环丙
衍生物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 21.21%、19.73%及 13.44%,联泓新科 2019 年毛利率为
利率。
公司募投项目聚羧酸减水剂毛利率预计为 27.97%,发行人近三年聚羧酸外加剂毛
利率分别为 36.97%、30.61%及 27.21%,近三年均值为 31.60%,发行人募投项目聚羧
酸减水剂预测毛利率略高于 2021 年度毛利率,低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毛利率,低
于近三年毛利率均值。
发行人的项目效益预测与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项目相近,不存在显著高于同类型
产品毛利率的情况,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考虑到未来募投项目产品供应量
逐步增加的趋势,对本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财务回报情况作了较为谨慎的估计,本次募
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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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
的需求,延伸公司业务进入上游核心原材料领域,同时对现有产品进行扩大产能、对
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并向精细化工领域横向扩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
利于发行人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生产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巩
固公司行业地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同时,本次发行将改善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使得公
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
用,应收账款账期得到缩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
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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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文核准,公司于中国境内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20,000,0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22.46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449,2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
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392,598,500.00 元。2016 年
金人民币 392,59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合计 - 402,280,000.00(注) - -
注:账户初始存放金额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费和保荐费后
的资金净额,共计 402,280,000.00 元(包含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9,681,5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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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注 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注 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其中:2016 年(含)以前 16,413.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1.4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 定可使用状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态日期(或
序号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河北红墙
河北红墙
年产 20
年产 20 万
万吨高性
能混凝土
混凝土外
外加剂项
加剂项目
目
企业研发 企业研发 2019 年 9 月
中心项目 中心项目 30 日
广西红墙 广西红墙
新材料有 新材料有
限公司年 限公司年
产 3 万吨 产 3 万吨
聚羧酸减 聚羧酸减
水剂大单 水剂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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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项目 体项目
广东红墙 广东红墙
新材料股 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
司年产 司年产 5.5
高性能混 能混凝土
凝土外加 外加剂项
剂项目 目
补充流动 补充流动
资金 资金
收购武汉
苏博、黄
冈苏博和
三家标的
公司股权
项目
变更用途
(注 4) (注 4)
动资金
合计 - 39,259.85 39,259.85 39,259.85 39,259.85 20,182.35 -
(注 2) (注 2)
注 1: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20.00 万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660.15 万元后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9,259.85 万元。
注 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万元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2,677.62 万元。
注 3:2019 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13.18 万元,包括企业研发中心项目投入的 585.95 万元和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和湖北苏博三家标的公司股权项
目投入-2,099.13 万元。
注 4:变更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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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原由红墙股份子公司河北红墙作为实施主体的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调整为由红墙股份负
责实施,并将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所在地变更为红墙股份所在地。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已获得稳定的聚醚单体供应渠道并结合成本因
素考量,公司结合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避免出现投资效率低下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
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目前暂时进行现金管理,转为定
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
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待后续出现良好投资
机会时,公司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朱华雄所持有的苏博系公司各 5%股权。
购买苏博系公司 65%的股权。公司以苏博系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5%
作价先购买苏博系公司 5%股权,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再次购买苏博系公司
各 60%股权,交易对价为整体估值 100%股权价格 2.52 亿乘以 65%扣除发行人在 2017
年购买苏博系公司各 5%股权时已支付的 1,758,745.91 元,共计 162,041,254.09 元。
司 5%股权。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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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河
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以下简称“河北项
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以下
简称“广东项目”)后续投资,使用原河北项目及广东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苏博系公司 60%股权的交易对价,金额合计 16,204.13
万元。
购协议》,按前述约定价格收购苏博系公司其余 60%股权,合计持有苏博系公司 65%
股权。根据公司与朱华雄签订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购买
苏博系公司 60%股权的交易对价分四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对价在本协议生效且完成工
商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标的公司 2017 年底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 者 的净 资 产( 需扣 除 标的 公 司未 最终 对 外销 售的 内 部交 易损 益 ,下 同 )
*50%*65%—公司在本次交易前为获取苏博系公司 5%股权已支付股权转让款;第二期
对价金额为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实现的合计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审计报告出具
日(最迟为次年的 4 月 30 日,下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对价金额为业绩承
诺期第二年实现的合计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审计报告出具日后五个工作日内
支付;第四期对价金额为剩余价款,在业绩承诺期第三年审计报告出具日后五个工作
日内支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募集资金支付第一期对价 2,099.13 万元,并于 2018 年
各 65%股权。
由于双方的经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
政策,无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
安全,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
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系公司收购募投项目。
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协议约定苏博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
华雄以 9,275.00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苏博系公司 65%的股权,公司无需再按照收购协
议约定向朱华雄支付剩余交易对价 14,105.00 万元,朱华雄无需按照原收购协议向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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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业绩补偿款;约定朱华雄按以下付款计划向红墙股份付清回购红墙股份所持
有苏博系公司 65%股权的价款 9,275.00 万元:朱华雄应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红墙股
份支付回购价款 2,275.00 万元;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分期向红墙股
份支付剩余回购价款 7,000.00 万元,每月支付回购价款金额不低于 235.00 万元,直至
付清剩余回购价款为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回购款。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25.6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
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
投资项目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投资 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
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 9,347.00 9,014.00 - 9,014.00 募投项目终止
水剂大单体项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 3,530.00 3,180.00 38.55 3,141.45 募投项目终止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变更用途永久性流动资 22,859.97
- - (注) - -
金
合计 23,945.00 22,262.00 24,939.62 20,182.35 -
注:变更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
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
目”。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的款项合计为人民币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 号
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鉴证。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
下:
募集资金使用金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万元)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中心具体实施,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该议案经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
查意见。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效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自
日,其中 3,000 万元定期存款到期自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再次将其转出并转
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对上述事宜进行了补充披露,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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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存放事宜履行了决策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
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单,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
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中心具体实
施,使用期限为自 2018 年 7 月 2 日起之后的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
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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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议案经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
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25.6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
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该议案经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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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累计实现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效益
能利用率 效益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注 1)
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
项目(注 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
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注 3)
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和湖北苏博三家
标的公司股权项目
注 1:除一期工程外,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剂项目原拟建设的其他生产线均属于萘系减水剂及脂肪族减水剂,其在京津冀市场的使用比例已呈现下降趋势,因此,该项目不再按
原项目方案进行建设。截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2,041.10 万元,基本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达产后可拥有聚羧酸系减水剂每年 1 万吨的生产能力,公司调
整项目建设方案后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该项目承诺效益系基于年产 20 万吨的设计规模进行效益预测,因公司调整了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后项目设计产能仅为 1 万吨,因而导
致该项目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2:由于公司已获得稳定的聚醚单体供应渠道并结合成本因素考量,且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终止了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
体项目,因此该项目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3:公司将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变更为广东红墙,占用了原广东项目的设计用地。同时,广东本部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上述
两个因素导致如公司继续开展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则需另行购置土地,且会形成产能过剩,导致投资浪费,因此该项目提前终
止,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4:根据公司与苏博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华雄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朱华雄承诺苏博系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合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100.00 万元、3,600.00 万元
和 4,100.00 万元,三年平均净利润为 3,600.00 万元。公司收购苏博系公司的具体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之“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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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会计师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510106 号)认为,红墙股份董事会编制
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红墙股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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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刘连军 赵利华 何元杰
封 华 范纬中 高育慧
李玉林 师海霞 王桂玲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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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刘国栋 关平 李树志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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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公司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程占省 唐苑昆 孙铁刚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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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刘连军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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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保荐代表人:
郭 强 盛 苑
法定代表人: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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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冯艺东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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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刘胤宏 苏涛 汪顺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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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海林 邱以武
韩振平 吴梓豪
龚静伟 何丽(已离职)
审计机构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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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机构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的审计机构,出具了《2019 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50135 号),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龚静伟同志、何丽同志。
何丽同志已从本机构离职,故无法在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审计机构声明”中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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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蒋申 张涛
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李云洪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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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会声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
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
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公司多年来注重研发投入,研发成果逐步落地,公司现有研发队伍对各类外加剂
与混凝土原料的适应性进行了多年理论和实践研究,具备通过高分子结构设计手段,
采用高新技术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的研发能力。同时,公司研发队伍通过对混凝
土外加剂上游产品多年的研究,现已具备向混凝土外加剂产业链上游拓展业务的技术
条件。公司产品取得了市场的普遍认可,从而能够不断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营
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多年来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
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研发投入,根据市场变化及发展需求,及时调整产品与服务
规划格局,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
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
速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和可靠的业绩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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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由保
荐机构、银行与上市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集中管理、
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募集资金使用原则,加强募集资金管
理,充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
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
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不断发展的成果。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
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红墙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红墙股份的利益。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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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红墙股份利益;
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红墙股份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
费;
要求;支持红墙股份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红墙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
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红墙
股份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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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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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 3 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
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
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程占省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0752-611390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层
联系人:盛苑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010-59013800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