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 联 环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287,145,67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 43,071,851.10 元(含
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47%。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
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
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
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