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亿万无线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
份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2020 年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25 号),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万无线”)业绩补
偿义务人廖锦添、方敏、马瑞锋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补
偿义务人应根据《万润科技与廖锦添、方敏、马瑞锋签署之和解协议》约定的补
偿条款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股份补偿方案全面充分考虑其他股东的整体利益,较好地
保护了具有受补偿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根据业绩补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亿万无线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的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