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董事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方志刚 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