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 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振邦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
函》,原保荐代表人石文琪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中金公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周斌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石文琪女士继续履行持续
督导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
完毕。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沈璐璐女士和周斌先生。公司对石文琪女士生在担任公
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周斌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周斌先生简历
  周斌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负责或
参与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主板 IPO、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振邦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