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立方制药 股票代码:00302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三年三月
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拟以现金方
式向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
药业”或“标的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持有立方药业 51%的股权,上市公司持有立方药业 49%股权,构成上市公司的
资产出售。
民生证券作为立方制药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立方制药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内幕信息
及其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责任处罚
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的保密措施: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
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护措施,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相关主体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包静静 王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