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52 号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晶科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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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科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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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63 号),本公司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650.112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58.4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4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投资额
金昌市金川区西坡 300MW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
光伏发电项目 源管理科备〔2021〕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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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投资额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
源管理科备〔2021〕11 号
金塔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
金塔县晶亮 200MW 光伏发
〔2021〕66
电项目
号)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一期) 2111-441702-04-01-74132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2,560.23 15,636.00 [注]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
贷款
合 计 474,658.17 299,690.00
[注]本项目在山东、广西、上海、江苏、江西等省市的工商业屋顶投资新建分布式光
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运维。本项目下属的分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取得各实施地点地发改委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分别为广东省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440605-04-05-690797、
项目代码:2203-440115-04-01-935663、
项目代码:2203-440115-04-01-735576)、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6-410371-04-01-174232、
项目代码:2205-411671-04-01-366998、
项目代码:2204-410503-04-01-322089)、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案证明(项目代码:2206-371294-04-01-544071、项目代码:2206-371294-04-01-139933、
项目代码:2206-371294-04-01-755282)、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武发改〔2022〕101 号)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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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124,281,155.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例(%)
资金
金昌市金川区西坡
金 塔县 晶 亮 200MW 光
伏发电项目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
发电项目(一期)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2,560.23 5,401.72 5,401.72 16.59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
银行贷款
合 计 474,658.17 112,428.11 112,428.11 23.69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96,603.77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980.00
审计验资费 424.53
律师费 70.00 14.00
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 63.93 5.66
合 计 1,538.46 19.6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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