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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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省
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4亿元,交易涉及的光伏电站
装机容量约110MW。转让标的涉及公司已建成投运的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铜
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税前利润约人民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事
宜,是推进滚动开发整体战略下的具体安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
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
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的议案》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项目以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
上网项目已并网投入商业运营,剩余建设容量的建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
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终止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22,083.76万元(含
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
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丰城项目及讷河项
目的后续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储能项
目,该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
募集资金闲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的具体
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1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
                            (天健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为 112,447.77 万元。董事会同意使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447.7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2,447.77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
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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