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03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公告编号:
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岭楠”)计划在
未 来 6 个月 内以 集 中竞价 交易 、大 宗交 易方式 减持 公司 股份 数量不 超过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后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其减持时间已过半;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其减持股
份数量达到 1%,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竞价交易 2023 年 2 月 24 日 5.91 1,800,000 0.28%
竞价交易 2023 年 2 月 28 日 5.79 150,000 0.02%
宁波岭楠
竞价交易 2023 年 3 月 1 日 6.13 3,982,566 0.62%
大宗交易 2023 年 3 月 1 日 6.18 4,000,000 0.62%
合计 9,932,566 1.55%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32,566 1.58% 200,000 0.03%
宁波岭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32,566 1.58% 200,000 0.03%
宁波岭楠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自原控股股东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处协议转
让。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本次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1-42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24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1 日
股票简称 立方数科 股票代码 30034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股 993.2566 1.55
合 计 993.2566 1.5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5,896.7016 24.77 14,903.4450 23.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96.7016 24.77 14,903.4450 23.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宁波岭楠的减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6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
划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
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已经履行完毕。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