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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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持有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
-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创投”)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46,713.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3.741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含泰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含泰创
投因创投基金的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46,7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414%)。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 股东名称: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二)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泰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41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
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
(以下简称“减持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含泰创投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
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含泰创投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
满36个月不满48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与含泰创投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含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 二)含泰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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