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5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股份回购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回购公司股
份,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回购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 4.67 元/股,公司如在回购
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相关规定,对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实施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回购
价格调整至不超过 4.52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截至 2023 年 2 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最高
成交价为 4.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121.3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 年 2 月,公司未开展回购工作。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时间、数量、方式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
购报告书》的相关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前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062.24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
回购公司股份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湖北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