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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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
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
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
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发表了如下意见:
保障。
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
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
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
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有关规定,对首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 45 人所涉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9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分别为首
次授予价格 10.96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 12.27 元/股(若在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为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会给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
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
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先锫、陈祥贵、李铃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吕先锫          陈祥贵                  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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