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百
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百奥泰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
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
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
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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