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 森特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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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 1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案
     议案:1、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01 月 04 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
  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爱森、翁家恩、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98   森特股份         2023/3/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 年 03 月 15 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的,须在 2023 年 03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 10 号
(三) 登记方式: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日应不迟于 2023 年 03 月 15 日 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
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 10 号
   邮   编:100176
   电   话:010-67856668
   邮   箱:stock@centerint.com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3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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