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事 13 人,实际出席董事 13 人。会议由董事长 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届满,经研究,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方案如下:
  提议 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女士、Wei Yu(俞卫)先生、Xin
Zhang(张新)先生、詹智玲女士及现任独立董事冯岱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冯岱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如本次当选,其连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不超过六年,其他独立董事任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董事会决定
暂不就此议案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出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
予部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本决议日,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
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1,81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公告》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药明康德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