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议案材料。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认为:公司追认的对外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
的,实质是公司对原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良华、陈有安、陈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