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2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席现场会议;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七)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
(八) 出席对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8)人
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4)人
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2)人
(二) 特别说明
应等额选举 8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应等额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应等额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
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 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议案名称
编码 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8)人
(填写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案》 (填写选举票数)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填写选举票数)
注:
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止。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
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8 的乘积数。在选举独立
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4
的乘积数。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2 的乘积数。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
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拥有的
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
选人
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法人股东):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
(二) 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三)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8)人
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4)人
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2)人
(四)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应等额选举 8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8,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8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应等额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4,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应等额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2,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