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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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
的议案》,同意对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7.75 万股,回
购价格为 5.96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0,719,434 股变更为 380,641,934 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380,719,434 元变更为人民币 380,641,934 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
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
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康妮
  联系电话:0510-82720289
  电子邮箱:liukangni@jsmiracl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 号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
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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