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华特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2
号),华特气体于 2019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6,4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173.89 万元后,华特气体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06.11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
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73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万元) (万元)
营项目 品有限公司
业气体充装项目 品有限公司
合计 70,693.75 45,000.00
第七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
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53.58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民币 4,000 万
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公司第三车间改建项目。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
第三车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
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关于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
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
工业气体充装项目”以及“智能化运营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一年。详见公司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项目进行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18 个
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2)。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4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3,255,489.67 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33,061,101.89 元)的 24.99%。详见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34)。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
“电
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截至 2023 年 1 月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
累计已投入募 利息及理财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募集资金金
集资金② 收入净额④ 资金③+④
额① 额③
气体中心建设
及仓储经营项 22,000.00 21,841.47 158.53 643.65 802.18
目
电子气体生产
纯化及工业气 9,000.00 8,968.49 31.51 33.78 65.29
体充装项目
智能化运营项
目
合计 37,000.00 34,983.25 2,016.75 900.69 2,917.44
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
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
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
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
“电子气体生
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质保金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项目待支付尾
款、质保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对“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
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
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
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少杰 温家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