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建光电”)2015 年 3 月 30 日上市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9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杨再飞
发行 5,119,354 股股份、向蒋皓发行 3,783,870 股股份、向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发行 2,225,806 股股份、向段武杰发行 6,882,519 股股份、向周继科发行 3,238,835
股股份、向深圳市华信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华信兄弟”)发行 707,270
股股份、向张鹏发行 212,180 股股份,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50,000 股
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向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
虎军先生发行了 3,250,000 股公司股份。
二、历次送配股概况
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 202,215,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443,007.6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505,537,595 股。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实施完毕。
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非公开发行的 3,250,000 股公司股份
经利润分配后股份数调整至 8,125,000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份转让情况
其名下所持有的 54,549,380 股公司股份(其中包含上述限售股 8,125,000 股)被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强制司法拍卖,竞买人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峰投资”)以最高价竞得该部分股票,并于 2022 年 9 月完成过户。
截止目前,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持有的
由刘虎军转变为南峰投资。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为公司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向刘虎军先生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规定,向刘虎军先生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承诺期已届满,刘虎军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除上述承诺外,刘虎军还分别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2013 年 12 月 20 日对其所
持有的部分股份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截至目前两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此外,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主体南峰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股份调整情况
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 202,215,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443,007.6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15 股。故本次认购对象可解锁股票数量调整如下:
原认购对象 调整前 调整后
刘虎军 3,250,000 8,125,000
发股对象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本条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
(2)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原认购对象 现持有对象 所持限售股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
刘虎军 南峰投资 8,125,000 8,125,000
注:原认购对象刘虎军持有的上述限售股因被司法强制拍卖由买受人南峰投资取得并完成过户,目前该限售
股在南峰投资名下,本次需解除限售股的股东为南峰投资。
六、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变动明细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8,430,772 6.91% -8,125,000 30,305,772 5.45%
高管锁定股 23,500 0% - - -
首发后限售股 38,407,272 6.91% -8,125,000 30,282,272 5.45%
二、无限售流通股 517,658,402 93.09% 8,125,000 525,783,402 94.55%
三、总股本 556,089,174 100.00% - 556,089,174 100.00%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