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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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Lyric Robot Automation Co.,Ltd.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实陈述。
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除利元亨投资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认购款项总额不低于18,000
万元且不超过24,000万元。除利元亨投资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认购对象尚未
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
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
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6,491,308股(含
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
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347,000.00         331,000.00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后的金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
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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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
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公司已有完善的股利分配政策,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
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份比例共同享有。
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
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
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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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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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51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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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利元亨/发行人/公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本预案、本次发行预案      指
                    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
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为
发行A股股票
利元转债            指
                    司债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指   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江苏利元亨           指   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利元亨投资           指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            指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BYD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ATL             指   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赣锋锂业            指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景动力            指   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瑞浦兰钧            指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蜂巢能源            指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星SDI           指   SAMSUNG·SDI C0.,Ltd、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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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汽车           指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海辰能源           指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楚能新能源          指   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京威股份           指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小鹏汽车           指   XPeng Inc.
清陶能源           指   江苏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能股份           指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特斯            指   阿特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力神             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森松           指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公司
冯?阿登纳          指   冯阿登纳真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高工锂电           指   高工锂电产业研究所,是国内锂电、动力电池领域的专业研究机构
报告期            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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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Lyric Robot Automation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19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8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             8,830.44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           利元亨
A股股票代码           688499.SH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办公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邮政编码             516057
电话               0752-2819237
传真               0752-2819163
网址               https://www.liyuanheng.com/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
                 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
                 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             停车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
                 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制造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作为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智能制
造发展水平关乎我国未来制造业的全球地位。
     从“十二五”期间明确“选择基础条件好、应用面广、带动作用强的智能测控装置和智
能制造成套装备,加大支持力度,重点予以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和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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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辐射和带动产业的整体发展”,到“十三五”期间强调“将发展智能制造作为长期坚
持的战略任务,分类分层指导,分行业、分步骤持续推进”,再到“十四五”期间确定发展
路径和目标为“‘十四五’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推进智能制造,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
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等载体,
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制造业实
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国家高度重视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发展,不断
完善发展智能制造的产业政策,战略指导工业企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随着全球“传统制造”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工业软件正在成为智能制造的核
心基础性工具。实现工业制造全流程信息化、数字化已成全球制造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受政策推动、技术进步和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中国和全球新能源车市场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全年新能源汽车总计销量为689.7万辆,同比增长96.7%;其
中纯电动汽车全年销量为535.2万辆,同比增长84.4%。在宏观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未来新能
源汽车行业将加速发展,有望带动锂电设备的市场规模继续扩张。
  在碳减排的背景下,储能电池进入快速增长期,产业链上游的生产设备迎来新的机遇。
多措并举助推新型储能规模化安全发展,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型储
能装机规模达30GW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近年,动力电池企业
陆续在储能电池项目上进行布局,其中包括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蜂巢
能源、欣旺达、孚能科技、瑞浦兰钧、远景动力、赣锋锂业、力神电池等厂商。根据锂电池
行业数据库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2年国内储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超170%,出
货量达130GWh,预计2025年国内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430GWh,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
  近年,储能电池企业纷纷加速海外市场和客户拓展,海外储能市场已逐步成为国内储能
电池企业的重要收入增量,带动锂电生产设备厂商加强海外布局。
  在产业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光伏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
和制造基地。随着光伏电站建设的加速和光伏电站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将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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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亿KW,光伏
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60%左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预测,新增装机量未来也
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2025年预计将达到270GW至330GW。
  光伏电池技术是太阳能发电的核心技术,在“降本增效”的发展规律驱动下,光伏电池
对于转换率和制造成本提出更高的要求。N型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逐渐超越P型电池,将成为
电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其中,HJT电池是N型电池主要电池技术之一。
  HJT电池是一种高效率、高性能的太阳能电池。HJT的四道核心工序分别为清洗制绒、非
晶硅沉积、TCO膜制备和丝网印刷,与传统的硅太阳能电池相比,具有工序较少、转换效率
高、温度系数小等优势。
  国内外龙头厂商相继进行HJT扩产,HJT设备国产化有望加速。国内多家企业相继公告了
异质结产线的投产计划,其中包括华晟新能源、通威股份、东方日升、爱康科技、国家电投、
金刚玻璃、正业科技和奥维通信等,异质结不仅受传统光伏企业的青睐,也不乏跨领域企业
的布局,HJT扩产潮势不可挡。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的预测,2025年HJT电池将新增106GW,
合计产能将达到306GW,新增产能的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23.5%,设备空间将达到266亿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持续推动工
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从自身优势出发,高
效精准地进行装备升级和延伸,提高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深入赋能新能源领域。本次募投项
目通过结合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AI、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技术,实现信息集成、
优化物流流程,促进企业智慧工厂各环节高效运营、降本增效。
  利元亨坚定深耕智能制造装备业,2021年,公司凭借生产销售消费锂电设备积累的先进技术
与工艺经验,在保持深耕消费锂电领域的同时,积极开展向动力锂电设备的延伸拓展工作,持续
加大研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动力锂电设备在手订单已逾90亿元,成功实现动力
锂电的业务开拓,累积了智能制造装备应用外延的成功经验。本轮光伏产业的扩产潮来临,对智
能制造提出更高要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基于累积的工艺经验和技术储备,依托与行业优
质客户的合作基础,提前战略布局光伏设备领域相关技术,加强人才投入和研发投入,由低壁垒
向高壁垒逐步渗透。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掌握HJT核心工序设备能力并提供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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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数字化赋能新能源领域。
   公司基于“做强做精智能装备,赋能科技产业极限制造”的使命和“做世界一流公司,为零
碳未来做贡献的同时,打造工程师群体奋斗平台”的愿景,构建本次融资的项目。公司以整线、
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为主,技术研发向平台型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
础上纵向丰富产品线,横向拓展客户群,实现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延伸,由低壁垒向高壁垒外延,
提高整线设备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是符合公司赋能科技产业、实现“极限制造”平台型能力
战略目标的举措。
   从锂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来看,刀片电池和大圆柱电池是两个重要的发展方向。此次锂电池
技术创新浪潮,意味着锂电池即将进入新一轮深度竞争,在电池材料、工艺和结构上进行技术创
新是业内多数企业的重点突破方向。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服务意识,在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与动力电
池和储能电池行业的龙头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相关下游客户产能的快速扩张,公司
的产品订单也快速增长;叠加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货周期要求较高的影响,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已
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亟需新建生产基地扩充产能。公司拟通过本次融资新增储能电池
设备整线、刀片电池设备整线、大圆柱电池设备整线等产品的规模,进一步提升订单交付能力。
   与此同时,公司为更好地服务优质客户,积极布局海外市场。结合国际化战略,设立国际销
售部,主要负责公司全产品线的海外业务拓展。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和办事处,及时为客户提
供服务和支持,实现欧美本土化经营,境外业务合作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构建高效能源体系,顺利实现双碳目标,
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有力政策。光伏行业作为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相关产业政策
陆续颁布实施,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致力于锂电池制造、光伏电池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应用领域的智能制造设备的研
发 、 设 计 和 生 产 。 其 中 , 光 伏 电 池 片 设 备 方 面 , 公 司 2022 年 分 别 与 冯 ? 阿 登 纳 ( VON
ARDENNE)、上海森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光伏(HJT)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为进一步完善光伏电池领域布局,本次募投项目将通过建设厂房、实验室及应用试验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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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司在光伏设备的研发能力,为新产品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快公司HJT电池设备的布局进度。
藉此,公司将进一步突破HJT电池核心设备和整线的国产化和产业化问题,为实现公司的战略性
发展目标、夯实公司市场地位奠定基础。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
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利元亨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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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
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
过 本次 向特 定 对象发行 股票 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即 本次 发行不 超过 26,491,308 股 ( 含
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
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
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
减。
     (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347,000.00         331,000.00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后的金额。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利元亨投资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
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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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利元亨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
决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家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利元亨投资以外,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
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
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8,304,362股,利元亨投资持有公司40,102,32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5.41%,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2,785,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公司1,004,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控制的企业。周俊雄配偶
卢家红持有公司2,359,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周俊雄、卢家红二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
人,合计控制公司52.38%的股份。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1,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控股股东
利元亨投资认购款项总额不低于18,000万元且不超过24,000万元。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数量上限进行测算,假设不考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预计本次发行完成
后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低于40.29%,
利元亨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俊雄、卢家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七、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家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家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52,051股、持股比例为52.38%,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
股比例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不会对公司的上市地位产生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
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
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规定,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
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符合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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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6月27日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和主
            惠州市三环北路28号海伦堡花园10-11栋2单元4层01号房
要生产经营地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
经营范围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周俊雄直接持有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51.09%股份、周俊杰直接持
有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48.91%股份。
  (三)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6,269.79
净资产                                                       3,260.14
净利润                                                           714.26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四)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利元亨投资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会发生变化,利元亨投资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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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元亨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利元亨投资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构成
关联交易。除利元亨投资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导致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预案公告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上述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利元亨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利元亨
投资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认购资金来源
  利元亨投资本次认购股份资金均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摘要
  公司与利元亨投资于2023年2月28日在中国广东省惠州市签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二)认购标的及认购价款
于1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24,000万元(含本数),以现金支付。
减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定的方案认购调减后的股份数额。在其他情形下,如果一方后续拟调
减乙方的股份认购款金额,应当提前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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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购方式及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该均价的80%以下称“发行底价”。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同意
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
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计算公式为:
  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股份认购价款÷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应当舍去取整。乙方将在发行价格确
定后,根据前述股份认购款及发行价格计算具体的认购数量。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 ,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利,N为每股送红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P1。
  (四)股份认购价款的支付
(主承销商)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价款全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委托具有从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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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付款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办理为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办理股票登记手续的相关
资料,以确保乙方成为所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登记等有关手续。
     (五)滚存未分配利润
  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
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六)认购股份锁定期
  乙方承诺其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
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
要求。
  乙方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就认
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七)相关费用的承担
的一方自行承担。
担。
     (八)违约责任
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
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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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款0.05%的滞纳金,且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其迟延支付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
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款缴款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支付认购款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
担任何责任,本协议将于甲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次日解除;并且,乙方除应向甲方支
付迟延付款滞纳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项下认购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该等
违约而承受或招致的与该等违约相关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支付的承
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而导致本协议未生效的,或(2)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
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撤回申请材料的,或(3)因非归属于乙方
的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无法进行,不视为甲方或乙方违约,甲乙双方互
不追究违约责任。
  (九)协议生效条件
  本认购协议由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成立,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时生效: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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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
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347,000.00         331,000.00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后的金额。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
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1)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元亨实施,总投资额为102,481.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为95,138.13万元,建设周期2年。本项目拟新建厂房、并购置配套生产设备,以提升公司高
端光伏装备的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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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元亨实施,总投资额为20,930.1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额为20,626.75万元,建设周期2年。本项目拟建设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以加快现有产业
化验证的速度。
   (1)HJT电池设备市场广阔,完善HJT电池设备产业布局符合公司战略
   近年来,受益于光伏电池技术进步及配套耗材国产化加速,HJT 电池产业化愈发成熟,市场
需求逐年提升。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预计,2025 年 HJT 电池新增/合计产能分别为 106/306GW,
对应新增产能五年 CAGR 为 123.5%,若届时每 GW HJT 设备产线设备投资额按 2.5 亿元计算,
   公司致力于锂电池制造、光伏电池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应用领域的智能制造设备的研
发 、 设 计 和 生 产 。 其 中 , 光 伏 电 池 片 设 备 方 面 , 公 司 2022 年 分 别 与 冯 ? 阿 登 纳 ( VON
ARDENNE)、上海森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光伏(HJT)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为进一
步完善光伏电池领域布局,公司亟需完善产业布局。本次募投项目将通过建设厂房及实验室,加
快公司HJT电池设备的布局进度。藉此,公司将进一步突破HJT电池核心设备和整线的国产化和
产业化问题,为实现公司的战略性发展目标、夯实公司市场地位奠定基础。
   (2)提升光伏设备生产能力,形成业绩增量
   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光伏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尤其在光伏电池片
领域,随着各大光伏电池片厂商积极布局新增产能,光伏电池片设备的需求亦随之增加。为了在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公司需快速实现光伏电池设备产业化,提升生产能力,从而增强
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通过建设高标准光伏设备生产厂房并购置先进设备,强化公司现有生产环境,并迅速
提升生产能力。待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增强订单的交付质量。同时,提高产能,缩短生产周期,
降低生产成本,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带动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3)逐步研发核心光伏设备,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光伏电池设备是光伏产业的核心部分,其技术和质量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企
业需通过研发高效、高质量的光伏电池设备,提高设备的制造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
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一方面,随着光伏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需要持续丰
富产品矩阵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
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变化,新的光伏电池片产品将不断涌现,丰富的产品矩阵是企业把握市场先
机的重要依托。
  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计划建设厂房和实验室,为研发和储备高端光伏设备提供支撑。通过
以上设施建设,企业可以拥有更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奠定产品技术基础,丰富光伏设备产品矩
阵。待本项目至运营期后,公司将具备多种类型光伏高端装备的量产能力,在提高公司市场竞争
力的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行业地位,助力公司在光伏产业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1)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本项目将围绕光伏高端装备进行研发和生产,主要包括 HJT 电池设备。与其他光伏设备相比,
HJT 电池设备的制造过程需要生产企业拥有高精度的生产设备、先进的工艺控制以及成熟的研发
经验,从技术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一直以研发作为导向,在逐年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注重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先
后在工业机器人、消费锂电设备、动力锂电设备等高端装备领域取得技术突破,并顺利实现产业
化。公司持续推出高性价比的设备产品,推动下游领域的降本增效,为我国高端设备国产化提供
关键支撑。在推动各个细分领域产业化的过程中,公司储备了大量共性技术及研发经验。
  为保障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设立光伏事业部,围绕相关课题及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
调动相关资源,逐步实现量产。基于过往在不同设备细分领域的应用实践经验,公司积累了丰富
的生产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渠道,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公司拟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引进先进设备,配置相应的技术人员,新增光伏设备的生产能
力,扩大公司现有光伏高端设备产品的产业化规模。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通过光伏智能仓储解决方案、光伏自动化线等业务,与光伏领域龙
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已形成完善的质
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提供快速、及时、专业的技术支持
和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各种问题,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赢得了
广泛的市场认可和口碑,为企业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有及潜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大及本项目产能消化的重要基础,公司将制定
详细的市场拓展与客户服务战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忠诚度。待本募投
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3)公司充分利用产业集群优势,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华东地区是光伏产业集中地之一,拥有光伏产业链的完整配套,从光伏硅材料、多晶硅、单
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到电站建设、设计、运维等,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其
中,江苏省是华东地区光伏产业的重要基地,是主要产业集群地区之一。近年来,大批光伏企业
入驻江苏省,如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亿晶光电、亚玛顿、福莱特、福斯特
等。为推动地区光伏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持续提供政策指引。2022 年 6 月,江苏省发改
委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
力争达到 6,600 万千瓦以上,省内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 34%,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
到 3,500 万千瓦以上。此外,江苏省不仅具备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和成熟的政策,还拥有优质的高
校资源和科研机构,为光伏产业的研发和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公司拟在江苏省南通市建设华东建设高端光伏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公司将充分利用产业集群
优势,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同时,公司还将积极参与当地光伏产业生态的建设,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提高产业
集聚度和附加值,实现共同发展和壮大。
  (1)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2,481.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95,13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102,481.87                          95,138.13
     (2)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0,930.1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0,626.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20,930.19                     20,626.75
     (1)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批复,备
案证编号为:通高新管备〔2022〕171号,本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2)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备案、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元亨实施,总投资额为59,565.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为55,011.19万元,建设周期2年。本项目计划在江苏省南通市进行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
地的建设,主要从事储能电池电芯装配线、刀片电池电芯装配线、大圆柱电池电芯装配线等
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行业的知名企业。项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生产制造经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锂电产品的生产能力,
加强公司在锂电设备整线的布局优势。
     (1)扩大储能电池设备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
  在储能市场快速增长背景下,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将迎来需求爆发,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根据锂电池行业数据库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2 年国内储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超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服务意识,在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与动力电
池和储能电池行业的龙头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相关下游客户产能的快速扩张,公司
的产品订单也快速增长;叠加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货周期要求较高的影响,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已
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亟需新建生产基地扩充产能。
  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生产能力,满足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产能需求,公司将在江苏南通新建生
产基地。待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储能电池装配线的产能规模。藉此,公司将有效解决现阶段
产能瓶颈问题,为夯实公司市场地位、保障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2)电池技术创新为锂电设备行业注入活力,布局新型锂电设备抢占市场先机
  从锂电池的电池结构发展来看,刀片电池和大圆柱电池是两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圆柱电池是
一种以圆柱形的电极为主体的锂离子电池,具备结构简单、生产效率高的特点,以 4680 大圆柱
电池为代表的 46 系大圆柱电池正成为圆柱电池最新的发展方向。刀片电池是一种通过将电极片
和隔膜叠压成多层刀片状的结构而制成的锂离子电池,与传统的圆柱电池相比,可以实现更高的
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更好的散热性和更小的体积,在电动汽车、轻量化移动电源等领域应用广
泛。
  此次锂电池技术创新浪潮,意味着锂电池即将进入新一轮深度竞争。随着电池技术工艺持续
迭代,锂电设备企业同步研发适配新工艺的新型锂电设备,旧有技术对应的落后产能存在大量的
更新置换需求,锂电设备产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因此,公司需要加快新型锂电设备的业务布局,
满足下游锂电客户不断更新的设备需求。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储能电池装配线、刀片电池装配
线、大圆柱电池装配线等新型锂电池设备,有助于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变革所带来的市场机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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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提高公司电芯装配线的生产能力,提升订单交付质量
  锂电池的制造过程包括电芯制作、电芯装配、电芯检测、电池组装等多个工艺段,每个工艺
段需要使用十余种生产制造设备。为提高生产和维护效率,缩短设备研发交付周期,锂电池生产
企业开始从单一专机设备需求逐渐向整线解决方案的需求转变。
  对于动力锂电池企业而言,采用一体化整线建设的方式有助于锂电池企业实现快速扩张产能
规模、实现快速交付的同时,保持电池质量、能量密度和电池良率。电芯装配线解决方案能够为
客户打造智能生产线,提升软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连贯性,助力客户精益生产。此外,电芯装
配线解决方案可以帮助锂电池企业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建设成本、提升设备生产的效率和良率,
增强锂电设备的一致性,有利于产品升级以及产线智能化管理。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均以装
配整线的模式交付给客户,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订单交付能力。
  (1)充分的技术储备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通过长期高效的研发投入,掌握并成熟应用了智
能制造相关的关键技术,建立了覆盖智能感知技术、控制技术、执行技术、数字化技术、激光应
用技术和智能仓储技术的核心技术体系,充分运用到新能源领域中,实现锂电核心装备相关的高
质量涂布、高速叠片、高速高精度激光焊接、高效化成检测、仓储物流调度等技术方案及产品达
到客户技术指标,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国内外知识产权布
局近 3000 项,公司拥有的专利、实用新型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等涵盖了生产新能源设备产品所涉
及的放卷、收卷、裁断、卷绕、叠片、入壳、贴胶、焊接、组装、pack 等多个工艺模块,帮助公
司提高产品技术竞争力。以本项目的电芯装配线为例,公司的涂布机、卷绕机、叠片机等核心设
备在生产效率、精度控制等方面具备优势。
  在研发体系方面,公司建立了高素质的研发团队,熟练掌握智能制造装备的关键共性技术,
具备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积累了丰硕的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中的产品或技术具有先进性。
公司已建立起平台化技术体系,使得公司的平台性技术能迅速的跨领域应用,满足公司高精、高
速、高效、高稳定性的产品开发战略。同时,公司设立研究院,建立由博士带头的高素质预研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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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跟踪智能制造行业内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论证,通过核心技术平台
开展基础研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沿技术。
  综上,公司具备充足的技术和完善的研发体系,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2)优质的客户资源为产能消化提供充足保障
  公司拟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配置相应的技术人员,扩
大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因此,项目后续产能的消化能力尤为关键。同时,锂电设
备行业对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具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在进入下游客户供应商体系前需要进行严
格的认证和测试程序,具备较高的进入壁垒。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蜂巢能
源、欣旺达、新能源科技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三星 SDI、
福特汽车、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清陶能源等海内外知名客
户。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提升
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
  丰富、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将保证公司的订单随客户的发展而持续、稳定的增长,对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保障。
  (3)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产品对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使用寿命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客户会从产
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售后服务等多个角度进行严格的筛选。客户在进行采购时,一般
会选择行业内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良好口碑的供应商。若产品的质量、性能不及预期,将对公
司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项目的顺利实施
至关重要。
  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组织结构,梳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体系流程,搭建统一标准、统一运行、
高效便捷的运营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公司各部门间的协同效率。公司通过加大公司 IT 信息化
建设,持续优化和开发 SAP、ERP、MES、SRM、PM、WINDCHILL、BO 等系统,减少工序流
转时间,将项目生产管理透明化、数据化,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同时,公司要求全员参与质量管
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将质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基于项目质量及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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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机制,将质量管理的理念持续扩展到公司各个方面,并贯穿至各个业务流程中。
     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按照 ISO9001 标准质量管理方案建立了一套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
系,对公司与经营相关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使公司在快速扩张的同时兼顾经营管理的有序、可
控。同时,公司引入 SAP 系统、Windchill 系统、MES 系统、ERP 系统等,从设计、计划、采购、
制造到检验,有效整合企业的制造资源,保障产品质量。
     公司将继续发挥在生产管理方面的优势,执行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强化产品品质保障
和客户服务,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保障。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9,565.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5,011.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59,565.36                     55,011.19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备案、环评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元亨实施,总投资额为78,022.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额为74,223.93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建设运营中心并购置设备、软件,打通各生产工
序,提升公司智能制造装备整线数字化程度及管理效率。
     (1)推动工业软件技术升级,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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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是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面向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竞争
中,依托数字技术发展更高水平、更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已然成为各国的战略共识。制造业
正是数字化转型的主阵地,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便是工业软件。随着全球“传统制造”加快向
“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工业软件正在成为智能制造的核心基础性工具。此前工信部出台的
《“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要补足国内产业链短板弱项,其中工业软
件将是重点补强环节。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从设计到制造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和协同,通过升级工业
软件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控制,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工
艺精度。在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的同时,工业软件技术升级将提升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的国产化率水平,促进国内智能制造行业向高附加值、高质量、高效率的方向发展,推动行业不
断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
  (2)解决行业痛点、难点,提高全过程生产效率
  企业的生产效率代表着其精益管理水平,同时也影响着产品质量和工艺精度。本项目的建设
瞄准行业痛点和难点,通过信息化、智慧化为新能源领域进行赋能。物流仓储行业已有较大的技
术成熟度,但仍存在提升空间,本次募投项目以构建智慧物流仓储系统,为企业用户提供便捷、
降本增效、智能化的服务为目标,致力于构建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以提高智能化程度和产
能规模,推动企业智能制造的不断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结合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AI、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技术,
实现信息集成、优化物流流程,促进企业智慧工厂各环节高效运营、降本增效。同时,本项目将
提供智慧化操作系统,赋能企业稳定运营,并将助力智能化设备底层算法不断完善,提高仓库运
营效率。智能化设备的加入将为用户企业提供更高效的运输方式,在节省人工成本的同时,提高
仓库周转效率,同时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3)优化产品和服务结构,深度绑定下游客户
  实现工业制造全流程信息化已成全球制造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以锂电生产线为例,除了前端、
中端和后端的锂电设备,还需要数字化工厂规划、机器视觉、智能仓储物流和管理软件等组成部
分将各道工序打通。高端客户不仅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独立设备,还要求产线自动化水平和配套
支持服务能力。通过打包或单独销售上述模块,不仅可以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而且有利于深度
绑定客户,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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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性,同时能够促进公司长期
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智能化解决方案的建设,公司盈利模式将从纯粹的产品销售升级为产品加服
务的模式,提供更高的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差异化竞争力,从而有助于公司获得更高的产品
溢价和利润率。通过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和使用情况,从而为未来的
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机会。
  (1)符合国家政策规划要求与发展方向
  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是我国政策重点关注和鼓励的行业。2015 年 5 月 19 日,国务院正式
颁布《中国制造 2025》,着眼于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推动制
造业实现由大变强。2017 年 11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
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对于工业互联网进行了全面论述,是规范和指导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纲
领性文件。2020 年 2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推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5G 网络、工
业互联网”等加快发展。国家成立了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18 年,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
组在其下设立了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 年,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产业演进趋势,确立了未来三年我
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目标,提出到 2023 年,新型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融合应用成效进一步彰显,
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生态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业互联网新
型基础设施建设量质并进,新模式、新业态大范围推广,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国家层面发布的一系列指导政策,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鼓励越来
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数字化大潮中,各部委文件也逐渐由指定纲领进入到引导实施阶段。因此,本
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划的要求与发展方向。
  (2)公司客户资源丰富,在手订单充足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蜂巢能源、
欣旺达、新能源科技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三星 SDI、
福特汽车、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阿特斯、清陶能源、天能
股份等海内外知名客户。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光伏、氢能等行
业的优质客户,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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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在智能制造行业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丰富的客户渠道资源。公
司与下游核心客户保持密切的技术沟通,充分了解客户在高端装备生产线上的需求和痛点。公司
的下游客户存在大量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能仓储等项目需求,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及
在手订单切入智能仓储赛道,具有较强的外部市场支撑。
     (3)公司较强的研发和创新实力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研发创新实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在多年的研
发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研发团队具备3,000个以上的项目经验,行业覆盖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光伏、5G基
站等20多个行业。公司在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3,000余项,并参与了《20184406-T-604数字化车间
可靠性通用要求》《GB/T40571-2021智能服务预测性维通用要求》《20182036-T-339智能制造大
规模个性化定制术语》等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建立。此外,公司在研发创新
方面获得诸多奖项与认证,如入选2022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广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
三批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广东省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第七届广东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专家
工作站、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等。同时,公司是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
术支撑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质的研发团队
及扎实的研发创新实力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78,022.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74,223.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78,022.58                        74,2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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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备案、环评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6,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
务费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1)公司业务版图扩张,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
  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扩产,公司整体业务延伸至光伏设备、储能设备、大圆柱设备及
刀片电池设备,规模预计将持续扩大,并出现新的增量,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增长。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资产规模、业务开展情况等相匹配,有助于满足公司未
来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
  (2)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9.88%,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资
产负债率,提升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资金投向围绕主营业务锂电池制造设备及延伸领域进行。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锂电池制造设备是锂电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下游锂电行业的产品稳定性、工艺迭代、质量
保障的重要基础。公司基于在智能制造设备行业深厚的技术积累,战略布局光伏设备领域并提升
智能制造设备和方案的数字化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
业农村部和国家能源局出台的《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光伏产业
是是实现制造强国和能源革命的重大关键领域,开展 N 型 TOPCon、HJT、IBC 等高效电池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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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与产业化被列为主要任务之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
行)》指出,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数字化核心能力建设需求,加强必要的生产制造装备改造,提
高工艺控制自动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保证工艺稳定,减少质量波动。结合装备数字化改造
过程,设计开发相应的质量管理系统平台,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的在线质量控制和自主决策能力,
为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夯实基础。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领域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产业发展政策方向,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产能,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的研发
能力、数字化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公司品牌知名度,从而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实
现公司业务版图的扩张,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的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和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前不会产生效益,短期内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随着项目的经济效益释放,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业务规模将有所提升。从长远来看,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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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
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华东光伏高端装
备产业化项目”、“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
方案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
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锂电制造装备的产量,并进一步延伸至光伏设备领域,形成业务增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此之外,本次
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1,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控股股
东利元亨投资认购款项总额不低于18,000万元且不超过24,000万元。若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利元亨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周俊雄、卢家红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截至本预案公
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对公司主营
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
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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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
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
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
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
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
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将为公司主营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进
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显著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有良好
的市场前景,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巩固行业地位,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
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
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显著增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不会因本次发行
形成同业竞争,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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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不
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
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生产设备。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
政策扶持力度逐渐减弱,从推广阶段进入成熟阶段,未来动力锂电池行业也将随之进行结构
性调整,技术落后的锂电池产能将逐步淘汰;此外,消费电子行业亦存在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若公司不能持续与下游技术先进的锂电池保持紧密合作,保持优质的客户群体,下游锂电行
业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新能源战略背景下,我国光伏行业持续景气度较高,光伏
装机量的持续增长带动上游光伏设备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华东光伏高
端装备产业化项目”投向光伏HJT电池整线设备,将进一步带动公司业绩的提升。若未来光
伏电池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公司已基于对下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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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源、供应链管理能力和人才团队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分析,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内
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
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厂房建设、购置设备等,募投项
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较多固定资产,进而每年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如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
加而新增的折旧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购买土地自建的方式实施,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东新
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所需的土地
使用权尚未取得,相关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批复手续尚在办理中。若公司未来无法及时获得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项目备案证以及环评批复,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投资建设进度等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以及大圆柱、刀片、
储能锂电池生产设备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能力。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下游行业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化、业务
市场推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任一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均可能产生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
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至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
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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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整线设备毛利率分别为64.38%、19.55%、10.00%和24.32%,低于
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是该时期下游对整线采购尚未形成规模化的采购,且不同
客户整线设备的工序、技术以及后续整改要求差别较大,导致定价和毛利率差异均较大。未
来随着下游锂电厂商对整线设备需求增加、公司募投项目达产,锂电池整线销量提升将对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大。若公司的整线产品未能标准化、规模化,整线设备毛利率仍然
较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应 收 账 款 ( 含 分 类 为 合 同 资 产 )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7,019.62 万 元 、
   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锂电池厂商,客户信用良好,但若未来客户经营情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184.30万元、101,638.43万元、165,635.47
万元和280,704.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7%、29.35%、29.71%和35.85%,占比较
高 。 其 中 , 公 司 发 出 商 品 余 额 分 别 是 35,328.01 万 元 、 46,274.57 万 元 、 87,777.91 万 元 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3,564.88万元、2,542.17万元、2,894.64万元
和4,438.84万元。公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公
司在开拓新客户、新产品的过程中,因短期内对新客户的技术路线不熟悉、对新产品相关技
术或经验不足,部分订单出现亏损,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21.48万元、-11,808.26万元、
滞后于产品的销售进度,而原材料和人员支出等投入相对前置,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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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或为负。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较大运营和偿债资金缺口,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四)技术风险
  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必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及新
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新
需求,或者未能及时跟上智能制造装备技术迭代节奏,公司产品将面临竞争力下降甚至被替
代、淘汰的风险。
  另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尽管公司已经储备了相应的人才、
技术,具备成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若本次募投
项目涉及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不能按期完成,或研发过程中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
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发展前景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为定制化设备,对研发人员的方案设计能力要求较高,产品在适应下游客户生
产工艺的同时,还需要满足客户个性化应用需求,研发人员是公司保持产品竞争力的关键。
  公司已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形式打造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为本次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进行人才储备。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领域,不断开拓新的行业应用,进行更
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对研发人员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面临研发人员不足或关键人才流失,
导致公司研发进度迟缓以及研发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长期科研实践过程中,经过反复的论证与实验,掌握了多项关键技术,公司存在
关键技术被侵权的风险。
  (五)税收政策风险
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
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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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
司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如果未来国家上述税收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
惠,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六)股价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股票
的价格。另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股票市场供
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影响股票市场的价格,使其背离公司价值。公
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七)审核及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能否通过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发行方案为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以及认购能力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
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募集
资金不足乃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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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对于利
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
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十。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
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合理因素。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现金分红条件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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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市值
的 50%。该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具体每个年
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
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
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
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应当安
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
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分红年度
          (含税)            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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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分红年度
          (含税)            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0.23 元(含税),合计 1,518.00 万元。上述
方案于 2020 年 6 月 14 日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0.32 元(含税),合计 2,816.00 万元。上述方案于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76.00 万元(含税),公司 2021 年度两次合计拟分配的现金
红利总额为 5,192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24.45%,比例低于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
公司制定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建立对
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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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应根据当期的
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订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调整机制、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
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应当安
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
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同时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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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合理因素。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该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具体每个年
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按照公司章
程、本规划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年度
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分红水平较低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
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
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
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
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支
持公司业务发展及发展战略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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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测算未考虑本预案
公告日后除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相关假设条件如
下:
化;
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量上限为26,491,308股(含本数)(不考虑可转债转股的影响);
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
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
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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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
行完成时间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762.53万元;
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2年度持平、增长20%和增长40%三种情形(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对比如下:
                                                不考虑本次向            本次向特定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特定对象发行            象发行股票后
                       行股票前(2022年
           项目                                   股票(2023年            (2023年度
                       度/2022年12月31
                                                度/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31
                            日)
期末总股本(股)                        88,000,000.00    88,304,362.00    114,795,67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26,491,308.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                                                    3,310,000,000.00
情形1: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2,081.14        32,081.14          32,08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5             3.63              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9%           12.88%              9.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4%           11.55%              8.65%
情形2: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与2022年度相比增长2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不考虑本次向          本次向特定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特定对象发行          象发行股票后
                         行股票前(2022年
          项目                               股票(2023年          (2023年度
                         度/2022年12月31
                                           度/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2,081.14       38,497.37       38,497.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5            4.36            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9%          15.26%          11.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4%          13.68%          10.28%
情形3: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与2022年度相比增长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2,081.14       44,913.60       44,913.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5            5.09            4.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9%          17.58%          13.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4%          15.76%          11.88%
   注:2023年末总股本(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较2022年末总股本增加304,362股,主要系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于2023年1月6日完成登记手续所致。
  上述测算中,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计算。公司对2023年度净利润
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
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大。随
 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使用,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使用引致的效益
 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
 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
 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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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现有业务为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应用领域为锂电池、汽车零
部件、ICT等;主要产品以锂电池制造设备为主,具体包括电芯装配线、电池组装线等整线
设备,以及涂布机、卷绕机、叠片机、焊接专机、激光模切分条一体机等专机设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行贷款”,系公司结合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与公司
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并形成业务增量,打造第二增长
曲线,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搭建了由研究院和工程中心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研究院建立了由博士带头的高
素质预研团队,负责新领域、共性技术、新工艺的前瞻性预判。研发团队人员稳定且均拥有
多年自动化设备的行业经验。
  公司自投入光伏业务以来,通过内生和外延的方式形成了覆盖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
的高质量、全链条核心技术团队,并持续广纳人才,引入具有产业生产经验及市场影响力的
高端技术人才为光伏业务加持,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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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和技术立业,研发投入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公司
布局积累核心知识产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近3000项,并参
与了《20184406-T-604数字化车间可靠性通用要求》《GB/T40571-2021智能服务预测性维通
用要求》《20182036-T-339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术语》等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团体标准的建立。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
合作研发为辅的模式,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独立承担或牵头参与多项重大科
技项目,累积了丰厚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由智能感知技术、控制技术、执行技术、数
字化技术、激光应用技术和智能仓储技术构建的核心技术体系,是公司作为全球锂电池制造装
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的坚实基础。
  顺应行业趋势和政策支持方向,公司战略布局光伏设备领域的核心技术,依靠自主研发
先进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多项创新项目,与国内外知名实验室合作积累行业数据,由低壁垒
向高壁垒外延,微米精度向纳米精度外延,积极探索异质结单机设备及光伏整线技术。目前
公司已具备丝网印刷机的量产能力,逐步研发并掌握清洗制绒、PVD、PECVD的核心工艺。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蜂
巢能源、欣旺达、新能源科技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
三星 SDI、福特汽车、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阿特斯、
清陶能源、天能股份等海内外知名客户。
  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
与光伏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光伏设备产品线、布局新型光伏电池路线,目前已
实现部分机型交付,部分机型的技术验证获得客户认可。公司2022年分别与冯?阿登纳(VON
ARDENNE)、上海森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光伏(HJT)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公司积极研
发光伏电池片的核心工艺设备,积累了优质光伏电池生产商的客户资源。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
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储备,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储备。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
步打开销售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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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集资金有效
使用、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包括:
  (一)深度挖掘现有及潜在市场,确保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制造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以及其他领域自动化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其中以锂电池制造设备为主。公司营销中心着力加大现有市场的深度挖掘及潜
在市场的开拓力度,对未来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一方面,公司将发挥战略客户和
品牌优势,继续与国内锂电池领域领先企业保持紧密合作,在现有客户和市场的基础之上,
纵向丰富产品线。同时积极开拓智能仓储、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与光伏头部企业
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光伏设备产品线、布局新型光伏电池路线。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
健全营销网络,打造全球化的销售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客户业务。目前,公司已在德国、美
国等地设立了子公司。
  (二)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净利润率水平
  订单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将不断通过强化供应链管理及整合能力,充分利用公司规
模化采购的优势,与多个供应商进行谈判,向供应商争取价格优惠,强化原材料采购成本的
管控。公司对各个部门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人力成本及其他费用管控,简化工作流,
提升人力资源的利用率,优化人力成本,以及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努
力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
  (三)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
势。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将有利于巩固及扩大销售规模,有利于提升
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
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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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
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五)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
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观及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
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
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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