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电
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就电子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金总额为 2,409,999,995.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24,426.28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5,675,568.88 元。2016 年 8 月 24 日,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6)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中
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电子城西
青 1 号地东区项目”、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西区项目”以及“电子城西青 7 号地西
区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金额及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地块名称 募集总额 支出额合计 支出比例 未使用额
智尚中心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东区项目 60,000.00 41,294.63 68.82% 18,705.37
盈辉中心 电子城西青 1 号地西区项目 59,000.00 9,519.88 16.14% 49,480.12
鼎峰中心 电子城西青 7 号地西区项目 60,000.00 34,263.86 57.11% 25,736.14
合计 179,000.00 85,078.37 47.53% 93,921.6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因天津市西青区产业规划调整以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天津项目开发建
设及产业招商进度延后。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创新新格局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
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
发展模式,响应西青区产业规划,保护股东权益,拟对其未建设部分调整施工进
度,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至 2026 年 3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项目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响应西青区的产业规划定位及各类消费新业态
新需求拓宽营销渠道,增强竞争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向科技服务业转型,
创造更高经济价值。
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
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本次延期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天津项目是电子城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投资建设的新型产业园区项目,也是
天津市西青区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项目。西青区以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
牵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协同创新,发挥天津电子城的平台产业作
用,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设计适应天津
市及西青区的整体发展趋势,项目的建设运营是电子城以科技空间为载体,全面
深化科技服务转型的重要举措。
随着京津冀协调发展的深化,首都经济圈建设和京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
快。京津冀区域内各要素市场的全面流动开启,天津市承接北京市产业转移的进
程在加速。天津市的产业地产项目广泛分布于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以产业园区
为载体,充分依托各自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西青区牢
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产业实力雄厚、地理空间优
越、产业资源富集、文化底蕴深厚等优势,着力打造智能制造优势产业集群,统
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天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延期不涉及关联交易。
经公司审慎论证,公司认为“电子城西青 1 号地东区项目”、“电子城西青
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
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北京
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北京电
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
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
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的决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受天津市西青区产业规划调整以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电子
城天津项目延期,本次延期未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
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欣 张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