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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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其中余良军先生、李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
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
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注册制相关规定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相应调整了相关表述。
   公司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
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
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
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
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
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
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 号》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68,445,420 股。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
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68,357.00   3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同时,在不改变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
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
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
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预案等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关调整符合现行规则
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
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
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轻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
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
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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