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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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3年2月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交
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董事
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及
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等13家银行综合授信52.4亿元融资额度,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2023年度在最
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该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独立董事:   肖海军   邓中华   黄森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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