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
效。 《自律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自律监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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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