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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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三月
                   神通科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神通科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方立锋先生
  五、参会人员
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及
见证律师)
    ;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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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并进行监票、计票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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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文件,该文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神
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
  议案已经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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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
案的具体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
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
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
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决定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
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发行
申报事宜;
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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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等事宜;
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
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
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及有关表述进行
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
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指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审核或注册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
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前
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议案已经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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