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 关于中期票据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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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营运资金、偿
还借款等(详见《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获准发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3]MTN157
号及中市协注[2023]MTN159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发行上述中期票
据的注册申请已获交易商协会接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获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总金额为 30 亿元,分为两组进行注册,
每组注册额度均为 15 亿,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两组
注册的承销商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
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
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
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
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
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应按照交易所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
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
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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